Verpflichtungserklaerung是不是打钩nachgewiesen
1。我婆婆打算明年3月份来德国3个月,我上个礼拜四递交的Verpflichtungserklaerung的申请和材料,今天去拿的Verpflichtungserklaerung的正式文件。在最后落款的地方,是不是在nachgewiesen的地方打钩的就对了。我不知道glaubhaft gemacht和nachgewiesen的区别是什么,因为我是学生,并没有对拿到经济担保有足够的信心。2。表格是这么写的ich, xxx
verpflichte mich gegenueber der Auslaenderbehoerde, fuer xxx
Vom Beginn fer voraussichtlichen Visumgueltigkeit am 01.01.07 bis zur Beendigung des Aufenthalts o.g. Auslaenders xxx
请问这个日期是什么概念,根据字面意思想想也没什么问题,但是具体的Verpflichtungserklaerung的时效又是怎么计算的呢?
请大家指教~~~$frage$ $frage$ $frage$
[ 本帖最后由 Vivien.WW 于 2006-12-28 13:48 编辑 ] 对学生的最新要求据说是每个月工资超过900欧元或者银行户头上有1万欧元存款,被邀请方不能自己办经济担保。
你说的那个地方应该是由移民局的官员根据你的资金情况填写。 呵呵,发现自己的表达有些问题,的确是Beamtliche给打的钩,他/她在nachgewiesen上打的钩。我递交材料的时候,他告诉我一个月要有netto1400欧元的Verdienstbescheinigung才可以做经济担保,这个每个地方都可能不同。我给他看的是我实习的entgeltabrechnung,远远不够,另外我向他出示了我的存款,就是Kontoauszug以及写DA的工作合同和收入,我想我算是勉强够格,所以也只可能是nachgewiesen了吧。
原帖由 live 于 2006-12-29 14:58 发表
对学生的最新要求据说是每个月工资超过900欧元或者银行户头上有1万欧元存款,被邀请方不能自己办经济担保。
你说的那个地方应该是由移民局的官员根据你的资金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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