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ny 发表于 2007-1-12 12:18

删帖谢谢

本帖最后由 Bony 于 2024-7-1 07:46 编辑

删帖谢谢

恭喜发财 发表于 2007-1-12 17:46

放手是痛苦的,不如放屁,至少,放个屁能让你爽一些。:cool:

wannsee 发表于 2007-1-12 18:18

哈哈,LS的话糙理不糙。

冷淡杯 发表于 2007-1-13 01:27

三十岁前不懂得什么叫放手。

tiger168de 发表于 2007-1-13 01:55

阿弥陀佛!

又有几个凡人可以真正做得到收放自如???

楼主可以吗?$考虑$

:D :D :D

Koalabearchen 发表于 2007-1-13 17:02

那恐怕是爱得不够吧$考虑$

恭喜发财 发表于 2007-1-13 21:09

恩,ls说的我同意,爱的不够,我是杀了我我都不放手,可惜我的她是和别人跑掉的,看她父母的面子,才没去追杀那对什么夫什么妇的。:cool:

星星和月亮 发表于 2007-1-15 18:47

虽然道理都明白,但是真的要放手,放开一切,真的需要决心。

一边听着梁静茹的“分手快乐”,一边看这篇文章,更加有感触。:( :( :(

[ 本帖最后由 星星和月亮 于 2007-1-15 19:45 编辑 ]

蓝色幻想 发表于 2007-1-17 11:12

原帖由 恭喜发财 于 2007-1-12 17:46 发表
放手是痛苦的,不如放屁,至少,放个屁能让你爽一些。:cool:

为什么总是说这样的话!!
如果还爱就去追,如果觉的不值得就坦然的面对,放弃就好了
这样算什么,自己跟自己生气,人家又不知道,还不是自己给自己没事找事啊!
既然分开了,你也认清了一切,就平心的去开始新的生活好了,你可以把她从回忆里抹去,也可以珍藏,毕竟10年里拥有过美好的时光.
从你流言中看出现在的你内心很颓废!

suxiaowei 发表于 2007-1-17 23:44

每次读到这篇文章,都让我泪流满面......:mad: :mad: :mad: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删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