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1799 发表于 2007-1-19 14:45

原帖由 lilly0804 于 2007-1-19 14:35 发表
我还要反过来质问他们,
没有正式的租房合同,
我完全可以不付房租费的.
在德国的任何地方都是有理有据的.
$frage$ $frage$ $frage$
这是什么态度呢? 任何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很后悔浪费了这么多时间$bs$ $bs$ $bs$

Katze_tiger 发表于 2007-1-19 15:30

freeman 发表于 2007-1-19 16:14

lz收到的应该是Mahnverfahren的信。
是不是3封啊?
不回复即强制实行。

fc200x 发表于 2007-1-19 19:01

原帖由 sw1799 于 2007-1-19 14:26 发表
法院应该会给过你解释的机会, 你应该在期限内提供你的证供. 这是最简单的经济纠纷, 所以他们也不会派人来取证. 你肯定是没有看懂以前来的信吧, 这种事情可不能大意啊, 现在不知是不是已经晚了. 如果不想交这笔钱 ...

对呀!根据Mahnverfahren,如果整个过程中欠款人总是置之不理或提不出有效的争议观点,就说明欠款事实清楚,不需要开庭审理,而是直接由法院开据Gerichtlicher Mahnbescheid,此后欠款人仍然有一次提出争议的机会,如果他既没有提出争议也没有履行Mahnbescheid,那么接下去就是要被强制执行了

三自一包 发表于 2007-1-20 08:37

楼主太自以为是了,会有不小麻烦,破点财大概是免不了的了。

lilly0804 发表于 2007-1-20 11:35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么复杂的法律词汇,
我也弄不明白,

lilly0804 发表于 2007-1-20 11:39

看来是我错过了辩解的时机,
我不学法律,
德语也不好,平时都说英语的.
郁闷.:(

lilly0804 发表于 2007-1-20 11:55

请教一个问题,
Gerichtsvollzieher两星期前来了封信,让我自愿汇xxx欧到帐上,
我跟他辩解了一番,
现在又来了封信,让我去他办公室谈,让我汇一笔款子到帐上,
不知道怎么回事,多了几十欧,不过才两个星期时间,
这会不会是利息?
我根本没有与他们约定和达成任何协议,
而且Gerichtsvollzieher让我汇的钱的数目与法院开据的Gerichtlicher Mahnbescheid上的
数目也不一样,
按照我的想法,
既然是强制执行,我付款的数目应该与法院开据的Gerichtlicher Mahnbescheid上的
数目一致,
不知道为什么钱的数目不一样.

jochenkan 发表于 2007-1-20 13:32

不是利息。别人工作是要收费的。每写给你一封信,都要收钱的,所以这几十欧就是这个费用。你再不理的话,他就会上门的,而且他来的时候怀里就揣着搜查证呢。

lilly0804 发表于 2007-1-20 14:43

那有什么办法暂缓执行啊?

那有什么办法暂缓执行啊?
我还是要给他们讲道理的.
不能无缘无故就汇钱去.
汇了他们更得寸进尺的.
上次就是糊里糊涂地没理他们的信,
这种情况下是找房主还是直接找Gerichtsvollzieher谈理由,
还是到法院的某个机构去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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