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hao 发表于 2007-1-26 21:02

同时签两份工作合同是违法行为吗?

拿到A公司的合同, 但是要求马上签字。 同时B公司的申请正在处理, 希望很大,但是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个人倾向去B公司, 但是担心万一去不了B的话,A也没有了。

一个在国内学法律的朋友给我出了解决办法: 如果B公司的合同也拿到了,同时签两个合同, 用其中一个去办工作签证。 A公司的合同在上班的第一天就去Kun掉。

仔细看了一下A公司的合同, 也没有提到这个设计这个的条款。 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可行?

xumeng 发表于 2007-1-26 21:08

$考虑$ Werkvertrag 可以,Dienstvertrag 应该不行

不过德国的法律都是保护Arbeitnehmer,向搂住这样伤害Arbeitgeber的案例还没看到过!

就跟搂住从实际中学习吧$汗$

huanghao 发表于 2007-1-26 21:46

$害羞$唉~ 是啊, 我也觉得这样很不好, 一方面是觉得对不起公司, 另一方面又设计到自己的切身利益。。。

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wannsee 发表于 2007-1-27 09:31

你这么干完,A公司以后恐怕就不会再敢要中国人了。

huanghao 发表于 2007-1-27 11:32

原帖由 wannsee 于 2007-1-27 09:31 发表
你这么干完,A公司以后恐怕就不会再敢要中国人了。

是啊,想到这一点我已经决定不去考虑它的可能性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同时签两份工作合同是违法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