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ing
发表于 2007-2-14 13:00
原帖由 yueyuewang 于 2007-2-11 21:33 发表
貌似是一些跟爱情无关的婚姻和女人,只能说要得到一些必然要失去一些,哪能想要的事全占齐了?放宽一些吧,将来那个华裔女人还不是一样下场,占便宜的是本土德国人,只能怪为什么华裔的女人在没变华裔之前为什么 ... 没看懂人家的情况还说风凉话$bs$ $bs$
[ 本帖最后由 athena_hu 于 2007-2-14 14:14 编辑 ]
Lining
发表于 2007-2-14 13:05
原帖由 fc200x 于 2007-2-11 22:16 发表
难道你是嫁了lz眼中猪狗不如的德国佬的中国女人之一吗
.............
[ 本帖最后由 athena_hu 于 2007-2-14 14:14 编辑 ]
Lining
发表于 2007-2-14 13:20
原帖由 iiiiii 于 2007-2-12 08:54 发表
在德国离婚,德国法院是受理的。因为双方都是德国人。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给2奶的钱是可以要回来的
不能在中国离婚,因为当事人身份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有道理的。如果是德国国籍,结婚前没有任何离婚财产分割合同的话,应该按Zugewinngesellschaft分割财产,即夫妻双方婚后收入加起来除2。即使他把钱存入二奶帐户也是他的收入,必须夫妻平分。在德国这是很正常的,不然德国那么多Hausfrau,一旦离婚对她们不公平。另外即使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也要一年之后才算正式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要3年才能正式离婚(但是最长也只是三年)。建议让LZ朋友先脱着,这样这三年的钱她也可以分到。离婚后的赡养费(老婆一份,孩子一份)我在上课的时候学的不精,还是自己查罢。总之要找个好律师。
迦陵频迦
发表于 2007-2-14 17:24
谢谢大家的热心回复和有用的信息。我的朋友已经振作起来了,一定要好好的处理这件事,不能便宜了那个坏人:cool:
Arterix
发表于 2007-2-14 22:58
在德国,男人其实怕离婚,除非款得钱不知怎么花了,否则一生就一蹶不振了。
原帖由 Lining 于 2007-2-14 13:20 发表
有道理的。如果是德国国籍,结婚前没有任何离婚财产分割合同的话,应该按Zugewinngesellschaft分割财产,即夫妻双方婚后收入加起来除2。即使他把钱存入二奶帐户也是他的收入,必须夫妻平分。在德国这是很正 ...
是Zugewinngemeinschaft?
meteorcatherina
发表于 2007-2-20 10:42
南方很厉害的,估计比较懂得转移财产,但是他既然声称愿意放弃在德国的一切,女方就成全他。女方应该趁早回德国,并且安排好国内的人帮她收集他老公有第三者的证据,先到德国律师那里备案,先把在德国的财产申请冻结,然后过几天把收集的证据从国内传到德国。等一切证明和财产冻结弄好了,那个男的钱都一笔一笔的算好了, 分起来女方是受害一方,外加有孩子,可以要到很大的补偿的。反正男方是在德国领工资的,不怕拿不到钱。
再次强烈鄙视这种道貌岸然的中国男人,满脑子的享乐主义,背信弃义,真让人唾弃。。所以女方不能手软,坚决离婚。
norden
发表于 2007-2-20 17:53
我有一个简单一点的办法。
找黑社会大哥出面,事情会很快解决的。
xinding
发表于 2007-2-20 18:28
原帖由 fc200x 于 2007-2-11 21:22 发表
人家的家务事,要你操什么心啊
你不会就是国内的哪个二奶吧,这话怎么听起来让人心寒呢,
xinding
发表于 2007-2-20 18:33
原帖由 fc200x 于 2007-2-11 21:41 发表
事情可以是很多面,比如也可能那妻子如<中国式离婚>里的那女一样胡搅蛮缠,而丈夫早就和她感情破裂,丈夫几个月前逃回中国并又找到新爱,而这边的妻子也珠胎暗结,所以才有现在这一幕,当然这只是一种可 ...
你受过女人的伤害
xinding
发表于 2007-2-20 18:41
原帖由 fc200x 于 2007-2-11 23:33 发表
对你的小宇宙过敏,再喷$angry
:D 看到这里,觉的你有点傻冒加可爱,挺有意思,
你是本贴捧红的新星
献花 $送花$ $送花$ $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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