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nifer2003 发表于 2007-2-12 01:34

难道你是被中国女人甩了的猪狗不如的德国佬(已入籍)之一吗原帖由 fc200x 于 2007-2-11 22:16 发表


难道你是嫁了lz眼中猪狗不如的德国佬的中国女人之一吗

mausreis 发表于 2007-2-12 09:54

男的收入那么高,这个离婚官司律师肯定很感兴趣。

LESH 发表于 2007-2-12 11:50

$怒吼$ $怒吼$ 雇佣个人打一顿,然后离婚。

紫龙晶 发表于 2007-2-12 11:54

终于爬完了。。。。。。。。

$汗$ $汗$ $汗$

发表于 2007-2-12 12:26

瞧不起这样的男人
同情下:(

蓝依然 发表于 2007-2-12 12:47

原帖由 fc200x 于 2007-2-11 21:22 发表
人家的家务事,要你操什么心啊

看来你真的是受刺激了。一个人如果连朋友都能做到漠不关心,那真的是没救了。同情你。

pete 发表于 2007-2-12 13:31

男的加入阿拉伯国家国籍,那样就没有问题了.:D

laodeguo 发表于 2007-2-12 14:14

这种男的真行!有城府! 离婚这么坚决,什么都可以放弃.平时又能做得好先生让老婆看不出来.看来这计划不是一天两天的了.他可能根本就不爱自己的老婆.但在德国有没有机会分手.现在南方在国内,愿意放弃一切,又有家里支持.事情根本无法挽回.大家在这里都是瞎操心.看看人家,想想自己,只能自叹不如. 此人日后必成大器.
   
   看看现在怎么样.男的一提离婚.连女方的朋友都骂的这么狠.可以想象他的老婆是怎样待他了.
   
   皮裤套棉裤,其中必然有缘故.不是棉裤薄,就是皮裤没有毛.

偶尔发言 发表于 2007-2-12 14:23

同意ls的, 这种事情, 来龙去脉, 很难这么简单的。

迦陵频迦 发表于 2007-2-12 18:46

原帖由 米饭 于 2007-2-12 17:04 发表
有可能 男方 把资产 早就转移 到中国和亚洲了,

德国的警察 总不能到中国来 执行法律吧?:o :o

目前就是担心这个问题啊

迦陵频迦 发表于 2007-2-12 18:56

原帖由 偶尔发言 于 2007-2-12 13:23 发表
同意ls的, 这种事情, 来龙去脉, 很难这么简单的。

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据我所知,这段婚姻出现问题,有一句说一句,我的朋友肯定也是有不对的地方,她的脾气比较直,有时候说话不经大脑。但男方在处理这件事情上绝对占了90%的错。他的老婆没有做出任何对不起他的事,没有红杏出墙,没有虐待老人,没有忽视老公小孩,没有乱花钱。为老公尽心尽力,为家庭全心付出。而在这种情况下,他能当老婆为他大着肚子的时候回国和别的女人同居,偷偷的把财产都转移回国。在小孩才1岁的关头铁了心的抛妻弃子,大过年的对老婆丈母娘视若无睹就算了还把老婆往死里逼。我想任何人都不会觉得他是情有可原的吧

laodeguo 发表于 2007-2-12 19:59

你说男方绝对占90%的错,不知道是根据什么算出来的.够精确的.

      同说话不动大脑的女人一起生活,那男人伤的可够深的.不知道他这几年怎么过来的.深表同情.

iambaobao 发表于 2007-2-12 20:05

LZ 你的朋友是不是靠她LG 入的德国籍, 还有, 你朋友是德国人, 遇到这么大的事情, 竟然不知道找律师, 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条理,

你的朋友是不是连德语都不会, 或者不太流利, 或者生活完全靠她LG, 或者她们结婚后一直生活在中国

迦陵频迦 发表于 2007-2-12 20:19

原帖由 laodeguo 于 2007-2-12 18:59 发表
你说男方绝对占90%的错,不知道是根据什么算出来的.够精确的.

      同说话不动大脑的女人一起生活,那男人伤的可够深的.不知道他这几年怎么过来的.深表同情.


我说的是这件事情上男方的错占绝大部分

原来你觉得那个男人才是受害者啊$汗$

迦陵频迦 发表于 2007-2-12 20:21

原帖由 iambaobao 于 2007-2-12 19:05 发表
LZ 你的朋友是不是靠她LG 入的德国籍, 还有, 你朋友是德国人, 遇到这么大的事情, 竟然不知道找律师, 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条理,

你的朋友是不是连德语都不会, 或者不太流利, 或者生活完全靠她LG, 或者她们结婚后 ...

是我朋友一下子受的打击太大,刚开始有点崩溃。现在已经坚强起来了。她过段时间会回来处理这件事情

jochenkan 发表于 2007-2-12 20:41

原帖由 迦陵频迦 于 2007-2-12 17:46 发表


目前就是担心这个问题啊
你说他们在德国有很多产业,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在德国的不动产他又移不走的,也可以在德国执行的。到时候分财产、算抚养费的时候,可以把属于他的那一份折算的,即使他不回德国也没有什么关系。有那么多产业,你朋友以后的生活应该是很有保障。
其实即使没有一分钱,作为德国人在德国应该也不会饿死的,可以领社会救济,领救济的, 他们的房租、保险、家具、衣服都由政府出的,折算下来,一家四口,两个大人、两个小孩,一个月可以达到2000欧元,两口之家,一个大人一个小孩,也能达到1300欧元。

pony1160 发表于 2007-2-12 20:53

如果这个男人是德国公司派回中国工作的话,他的工资是由德国公司来发的吧?而且如果两个人都入了德国籍的话,离婚是不能在中国离的,还得回德国离。
让你的朋友尽量在中国收集男方有外遇和转移财产的证据,回到德国后找律师告他,这样法院判的时候会把男方的收入的一大半给你,也就是说,可以由法院来执行,让男方所在的公司把他的工资扣除赡养费,而赡养费直接付给女方。
我不是学法律的,不是很清楚。不妨再问一下律师。

迦陵频迦 发表于 2007-2-12 20:58

谢谢大家的有用信息$支持$ $支持$ $送花$

远远的远远 发表于 2007-2-12 22:15

先说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分居一年,然后去法院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分居三年,才可以去法院办理。
在说孩子,因为他们现在还处在婚姻中,法律上他自动就是孩子的父亲,他必须履行父亲的义务。就是离婚也要给母子钱(跟据他的工资计算)。
离婚,财产分割都需要律师办理

jochenkan 发表于 2007-2-12 22:45

原帖由 远远的远远 于 2007-2-12 21:15 发表
先说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分居一年,然后去法院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分居三年,才可以去法院办理。
在说孩子,因为他们现在还处在婚姻中,法律上他自动就是孩子的父亲,他必须履行父亲的义务。就是离婚也要 ...
离婚的前提说的不完全正确。
这里的有个链接,说的比较完全。看看就知道啦。http://www.scheidung-online.de/svoraus2.htm
孩子的抚养费是按照Duesseldorfer Tabelle来算的。

laodeguo 发表于 2007-2-12 23:07

Beschluss

本法庭根据原告代理人LZ的诉讼判决如下

            因被告缺席,原告代理人所诉讼的情况仅一面之词,且证据不足.暂不于立案.
      请原告立即口头通知被告人在春节前到本法庭来应诉.否则扣他二斗红高粮.

      
         德国热线道德法庭

雨蝶 发表于 2007-2-12 23:18

这个男的狠,入德国籍还敢学中国人包二奶,只要有证据,他下半辈子就别想过好日子了,老婆孩子都要养,累死他

cosimo 发表于 2007-2-12 23:20

原帖由 雨蝶 于 2007-2-12 22:18 发表
这个男的狠,入德国籍还敢学中国人包二奶,只要有证据,他下半辈子就别想过好日子了,老婆孩子都要养,累死他
:D :D :D

wabh0052 发表于 2007-2-12 23:26

靠!这男的做的可真绝啊!之前就一点先兆都没有么?
他哪里人啊?$bs$

Arterix 发表于 2007-2-13 01:52

男子汉大丈夫的,敢做敢当才是.找二奶抛弃糟糠之妻算道德问题,不加评论.可是在钱财上也这样小气,还想绕过所持国籍的法律逃避责任,这就令人$bs$ 了.不管他前妻怎样不合他的心意,孩子有什么罪?前妻难道不是孩子的母亲?好在德国法律虽然铁面无私,但是是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

[ 本帖最后由 Arterix 于 2007-2-13 00:54 编辑 ]

AB双子星 发表于 2007-2-13 10:08

我不明白楼主的朋友的困难在哪里。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两个当事人都是德国籍,只能适用德国民法,这一点应该不会有太大疑问。不明白为什么男当事人作为专业人士(可能还有所成就)会认为把金钱转移走,人躲在中国就可以解决问题?这是我疑惑的地方;

其次,就算男方把金钱转移出国,但法院一旦作出对女方有利的判决,不知道是否可以申请通过银行清查转移走的那部分夫妻原有共同财产(这个可能得咨询相关律师和会计师,其一是否合法是个问题,其二我相信作为会计师的男方操作这件事的时候肯定运用了一些专业手段,而不可能是简单的转帐);

第三,男方是德国公司长期派遣回国的,也就是说工作关系还是在德国,这点对楼主朋友是有利的。那么申请强制执行分配到的财产、离异配偶及子女生活费也就有了着落点。但是还是要防男方孤注一掷辞去德国这边的工作,另寻他国的雇主。那就难办了。问清楚律师,有什么办法防范这种情况的发生。

有朋友说拖着不离。我认为这对女方未必有利。应该马上联系律师,还得是有相当能力的律师,并且收集足够多的男方过错证据和转移财产证据(如果可能的话)。拖不是办法,只能给男方喘息之机和足够的时间准备后路。和专业人士斗还得靠比他高明的专业人士,为了自己,为了孩子,这笔律师费多贵都不能省。

现在最主要的就是劝你朋友尽快冷静下来,积极行动起来,让那个丑陋的家伙为他的劣行付出代价。

[ 本帖最后由 AB双子星 于 2007-2-13 09:13 编辑 ]

bonie123 发表于 2007-2-13 11:42

人家的家务事,要你操什么心啊:( :( :( :(

bonie123 发表于 2007-2-13 11:43

我不明白楼主的朋友的困难在哪里。说说我的看法。
A\d2l.{p萍聚社区萍聚社区'P1o?#JS5SgtD
首先,两个当事人都是德国籍,只能适用德国民法,这一点应该不会有太大疑问。不明白为什么男当事人作为专业人士(可能还有所成就)会认为把金钱转移走,人躲在中国就可以解决问题?这是我疑惑的地方;德国实用信息网qjEX:}7F3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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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男方是德国公司长期派遣回国的,也就是说工作关系还是在德国,这点对楼主朋友是有利的。那么申请强制执行分配到的财产、离异配偶及子女生活费也就有了着落点。但是还是要防男方孤注一掷辞去德国这边的工作,另寻他国的雇主。那就难办了。问清楚律师,有什么办法防范这种情况的发生。德国实用信息网      F 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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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9k+{[[,?#X德国,留学,女性,旅游,交友,租房,germany,Deutschland,leben,kaufen, verkaufen,studium,chat,freunde suchen,e-business,markt,chinese food kochen现在最主要的就是劝你朋友尽快冷静下来,积极行动起来,让那个丑陋的家伙为他的劣行付出代价。$送花$ $送花$ $送花$

及兰草的心愿 发表于 2007-2-13 23:31

一般中国人入籍并不是特别简单。他要是想完全逃避德国的法律就要狠心辞了德国的工作,放弃德国籍。

而估计他不会,因为他心里也清楚他的二奶也是看着他的德国籍和工作才跟着他的(当事人家是亿万富豪出外)。为了钱,这是大部分二奶的心理。看前面叙述证明这个人很狡猾,这点道理不会不明白。

LZ你的朋友就是利用这一点好好告倒他。不要留情,请好律师,为了你的小孩,不能省钱。要快,托久了,他这么狡猾就会想出其它对策。

chinatime 发表于 2007-2-14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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