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4674 发表于 2007-2-16 00:25

刚才考虑了一下,上面说的是买卖法中的规定,租赁法中另外有规定。民法典536条第一款是要求减少租金的条款,第四款时关于租赁协议无效的条款。但是这些条款在536条b,c,d中也被排除了,因为她没有在发现缺少暖气这个瑕疵后书面通知韩国女人,口头通知比较难以证明,这样就有可能因为上述原因而丧失损害赔偿请求权。这么复杂的表述估计刚来德国的人还没有能力跟律师说得很清楚,所以客观情况并不是很有利于她的。

loewin 发表于 2007-2-16 02:33

谢谢大家的建议,经过讨论,我们决定先把具体的情况写下来,然后去大学的免费律师那里咨询.然后再走一步看一步,该怎么做才是最好的,

jiangfang 发表于 2007-2-16 08:26

德国规定在晚上11点之前, 房间温度必须在20度以上。 否则可以减免30%的房租。 或者直接解约。
偶冬天房东也想省暖气, 给他看了法律条文, 他就乖乖来把暖气设备的温度调高了。

你同学刚来, 不懂什么, 你应该多帮帮她, 生气是没有用的。
http://www.internetratgeber-recht.de/MietrechtAllgemein/frameset.htm?http://www.internetratgeber-recht.de/MietrechtAllgemein/HeizungundWarmwasser/hwa1.htm

紫龙晶 发表于 2007-2-16 09:20

1, 减房租。

2,门上安锁。

3,警告韩国人,她要再胡来就抱,再闯你朋友房子,就直接报警。

4,既然已经KUN了,三个月后走人。(走之前必须让房东签字验收房子,让房东写保证退还押金的证明。)

noby 发表于 2007-2-16 09:36

没暖气可以拒付房租的.

mazhenzhou 发表于 2007-2-16 10:10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7-2-15 22:50 发表
沙发上的,刚来德国的人确实很unsicher的。
不过我觉得告对方的理由不很充足,广告里没写暖气,看房子时也没提到,法律上从哪一点下手呢?


供应暖气按今日德国正常居住标准是不言而喻的,无需广告注明。在此情形下,一开始就可以提出限期整改,并在加装暖气之前减免房租。的确是太客气了,有的恶人内心其实是最卑小的,只会吃柿子拣软的捏,对付这样的恶人,忍让不是出路。

okle 发表于 2007-2-16 16:26

同情楼主的朋友,鄙视那个韩国人$bs$ $bs$

001 发表于 2007-2-16 19:01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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