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发表于 2007-2-17 00:11

cosimo 发表于 2007-2-17 00:17

原帖由 2007 于 2007-2-16 23:11 发表

关于MOVENS的事,我不方便表态。
你们以前不是跟她也挺玩得来的?犯不着现在提到M就像是提到大魔头似的。
或许都属性情中人,加上半个同乡。但人家比我可爱很多。脸皮也没有我厚。
我说吧!;)

2007 发表于 2007-2-17 00:18

cosimo 发表于 2007-2-17 00:20

原帖由 2007 于 2007-2-16 23:18 发表

说啥?
我觉得你挺好的,就是有时候有点过分敏感。你以前还说我是不是也早就看你不顺眼什么的。害得我想我回什么帖子让你这么觉得了$汗$ 悄悄说,你以前是m开头的那个吧!;)



;) ;)

2007 发表于 2007-2-17 00:23

2007 发表于 2007-2-17 00:26

cosimo 发表于 2007-2-17 00:28

原帖由 2007 于 2007-2-16 23:26 发表
怎么大家都说我敏感$frage$ 我觉得我神经还蛮大条的说$汗$
我感觉你像个Igel;)

2007 发表于 2007-2-17 00:36

cosimo 发表于 2007-2-17 00:40

原帖由 2007 于 2007-2-16 23:36 发表

你感觉错误,你看到的不是我。
如果你能感觉我此时微笑着慢条斯理的跟你对话,那你的感觉才正确。
66楼或许是,但61楼还沉浸在过去中;)

2007 发表于 2007-2-17 00:52

cosimo 发表于 2007-2-17 00:54

原帖由 2007 于 2007-2-16 23:52 发表

;) 你还是去复习莫愁湖的莫嫂故事比较这个有娱乐性把。
那你告诉我,那个莫嫂真的假的阿?$汗$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2-17 00:56

cosimo 发表于 2007-2-17 01:01

原帖由 2007 于 2007-2-16 23:04 发表

LIVE是不会调查的,你放心好了。
我也早就静下来了,何况,她虽想行刺俺,却早已近身不得,我跟小人划界限划得特别清楚。凭她那3角猫功夫,下辈子吧。
这个人你惹上她,你就倒8辈子霉。你看她对待那谁,人家跟她素不相识,她也不厌其烦,津津乐道后面说三道四。还一副内情只有我知的样子,想想都替她脸红。

就仅凭这点,我就彻底BS她。
这个谁是谁?还望明示!$握手$ ;)

[ 本帖最后由 cosimo 于 2007-2-17 00:06 编辑 ]

2007 发表于 2007-2-17 01:02

2007 发表于 2007-2-17 01:03

cosimo 发表于 2007-2-17 01:06

原帖由 2007 于 2007-2-17 00:02 发表

莫的故事都是五十五十的。
可这个怎么50 50阿。有莫嫂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考虑$ $考虑$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2-17 01:10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2-17 01:13

原帖由 2007 于 2007-2-16 22:24 发表

用FEIFEI的一句话再赠你一次:小姑娘,擦亮你的眼睛。$ok$


个人有个人的看法

对昨天的闹剧我就觉得是炒作 像新结婚时代里说的 这年头要吸引众人眼球 就得掐架 一面说好一面说不好 打的越凶越有意思

这不 新贴出来了:D :D :D

雪铃铛 发表于 2007-2-17 01:54

终于看到live把这个帖子又放出来了。
feifeitimo,不得不说,那两个ID的表演实在拙劣,而引用你年底风波中的语气和用词又如此明显,其用心可厌可笑。对于妄图伪装你马甲,混淆视听的那位,我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位,你想当人家马甲,至少先问一下人家想不想要吧?
对于莫名扯进你来,可见某些人对那次风波依然耿耿于怀,不恶心一下你她们就不舒服。
这么久,对婚版的风波冷眼旁观,断断续续看下来,发现那不是一个正常人可以久待的地方,充满了各种负面情绪和思想,加上各种小人在其中的推波助澜,连单纯的都开始习惯猜忌,连理智的都开始不辨是非,就跟腐败一样,再怎么严打,总是春风吹又生。以前在国内经常看到一个现象,在大街上公然倒垃圾的人一旦有了一个,其他人就都开始把垃圾往那里倒,直到垃圾成山,腐臭弥漫,蚊蝇滋生。婚版存在的开始目的,我不认为是用来做垃圾场的,事实上,dolc的版面分得非常详细,所以,对婚版目前的状况,那些个倒垃圾倒得乐此不疲,养蚊蝇养得兴高采烈的人的确是功劳不可磨灭。
飞飞,人走火入魔容易,人性的阴暗面一旦放大,犹如最难戒掉的毒瘾,所以当这些阴暗的东西企图沾染我们的时候,要么完全干掉它们,要么远离它们,不要给它们可趁之机。
你对你人生原则的坚持,我无条件支持。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2-17 02:39

总之一句话 我认为不是贝妈做的

楼上的 注册1年 在线45小时 还号称如此了解肮脏的婚版   

平常不见你人 贝妈一被拍你肯定要出来

有种拿真身说话 躲在马甲后面算什么本事

紫晶 发表于 2007-2-17 09:18

feifei,我支持你!

这些天家里网坏了,好几天没上网了,今天上来一瞧,没想到发生了这么多事情!

不论是谁,在网络上混淆视听,借刀杀人的做法都是世上最低级下作的行为,更何况对你feifei。但是你知道,这个论坛,或者具体说,那个版不是讲理的地方,这事儿我是在大半年前明白的。我对此地最终极的了解,就是人物关系以及利益关系过于复杂。心胸宽阔的人总是少数,很遗憾,这个世界就是如此。

现在我也再想,重新回来能看见很多善良的ID,可除此之外,来这里到底还有多少乐趣,值不值。

过年了,今天是大年夜,还望你好好享受除夕之夜,合家团圆其乐融融的过个温馨的春节!

我在中国的零点,会为你祈祷祝福!!!

雪铃铛 发表于 2007-2-17 11:37

给喜欢指斥凡是就事论事说自己观点的人一定是他人马甲的ID:

我喜欢美丽的衣服,衣橱里有各式礼服,淑女装,休闲装,甚至我还喜欢自己动手裁剪缝纫,让我看看,不错,衣橱里面还真有一件天鹅绒的小马甲,是用来配那件同色天鹅绒短裙的,可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马甲。不是很喜欢马甲这种服饰,挡风挡寒嫌过于单薄,用作装饰又有点多余,所以从来不穿。
不知道是不是现在流行穿马甲,各人有各人的穿衣风格,我不予置评,可当我有更加美丽的衣服,有自己的穿衣品味,我干嘛去赶那个时髦也去弄件马甲穿上?
看到一不随大流就跳出来某人指人穿了马甲,说实话,给人印象,这个穿马甲却又是极落伍极不受欢迎的,所以我很疑惑,在这里,到底大家是认为穿马甲为时尚还是不穿为时尚?
对于这个疑惑的答案不是很放在心上,我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美丽衣裳,我何必在意他人是否穿马甲?
这里唯一让我感兴趣的是:指责他人穿了马甲的,自己是否也正穿了马甲呢?

“网络上的人性”,目前是我的研究课题,dolc实在是个精彩的万象剧场,我冷眼旁观(请注意这个词,不要忽略!),我为其中的真实人性表演而默默喝彩,也为其中的真实人性表演而默默叹息。

飞飞,祝你春节快乐!祝所有在dolc的正快乐着或不快乐着的,吃好玩好,学好工作好,爱情好婚姻好!
(放假了!大家散了回家吧。)

芹菜 发表于 2007-2-17 12:43

原帖由 紫晶 于 2007-2-17 08:18 发表
不论是谁,在网络上混淆视听,借刀杀人的做法都是世上最低级下作的行为。 ...

$支持$$支持$$支持$

芹菜 发表于 2007-2-17 12:44

原帖由 雪铃铛 于 2007-2-17 00:54 发表
那些个倒垃圾倒得乐此不疲,养蚊蝇养得兴高采烈的人的确是功劳不可磨灭。
飞飞,人走火入魔容易,人性的阴暗面一旦放大,犹如最难戒掉的毒瘾,所以当这些阴暗的东西企图沾染我们的时候,要么完全干掉它们,要么远离它们,不要给它们可趁之机。
你对你人生原则的坚持,我无条件支持。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芹菜 发表于 2007-2-17 12:47

原帖由 莫愁湖 于 2007-2-16 03:30 发表
费大妈息怒,这个女人属于十恶难赦,会遭报应的.

你我萍水相逢,你尊重我,我敬佩你.清者自清,还请费大妈保重贵体,犯不着和小人计较.

莫少连累了大妈,请大妈息怒,最近不要上网.风波过后,莫少当负荆请罪登门拜 ...

天作孽,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bs$

芹菜 发表于 2007-2-17 12:49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7-2-16 14:01 发表
$送花$ $支持$
本以为那人已经消停了, 结果还是本性难改啊! 三天两头不造点谣言, 不给别人泼泼污水, 心里就不爽. 是什么样的素质大家都看得到. 不鄙视都不行

$送花$ $支持$

原帖由 雪铃铛 于 2007-2-17 10:37 发表
给喜欢指斥凡是就事论事说自己观点的人一定是他人马甲的ID:
指责他人穿了马甲的,自己是否也正穿了马甲呢?..

$送花$ $支持$

[ 本帖最后由 芹菜 于 2007-2-17 11:57 编辑 ]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2-17 13:25

6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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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D:D 你美丽的衣服还真多

7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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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更幽默 本月过了一半 在线时间0 还什么都明白$我晕$ $我晕$ $我晕$

那几个相关人进来投诉也就算了
你们这两个根本不是当事人的跑来大举什么高旗 有冤有怨的自己投诉好了 光会跟着别人擦边算什么本事
$bye$ $bye$ $bye$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2-17 13:32

楼上的几个上次围殴贝妈你们已经够呕心沥血了 她也道歉了 一事归一事 干嘛每次一有人拍贝妈你们就上来写小说

况且有什么证据说是贝妈做的么 怎么知道她不是被人陷害 $angry

yyddmm 发表于 2007-2-17 13:46

Trier有一位LI Bo同学,来自吉林长春市,也就是盗窃我老公学历证书和其他私人信息的那人。他和他的无耻女友最近正在厚颜无耻的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因此我要这里通知一下大家,敬请注意!

[ 本帖最后由 yyddmm 于 2007-3-4 11:44 编辑 ]

cosimo 发表于 2007-2-17 13:55

原帖由 yyddmm 于 2007-2-17 12:46 发表
乱糟糟的,直接转到<是谁干的> 版得了。。。。$郁闷$ $郁闷$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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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LIVE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