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搞得我现在一听谁家这么教育孩子,不管是亲戚家还是街边上,不论生熟,就想冲上去理论一番,谁的东西就是谁的,凭什么大的要让着小的?大怎么啦?先生了几天就活该吃亏倒霉啊?谁占在理上谁老大啊,小几天了你就不起啊!
美国人那套幼儿时期受刺激长大会心理变态的理论我觉得在我身上就满适用的,至少这一点上得到了铁一般的论证。
以至于我为了避开这只命里魔星,天天和一伙淘小子混在一起,天天上树捉鸟,下地偷瓜,不玩洋娃娃,改玩手枪冲锋枪,这下怕了吧,没得抢了吧!
那会儿小,不懂得道高一尺魔高一ZHANG的道理,我买的长枪短炮,她照样要,但要去自己也不玩儿,拿去送我的哥们由她落人情,每当我看到我的小哥们儿手里出现曾经属于我的东西,岂是一个恨字了得!
妈妈还因为舅舅一家有事不能照看她时,逼着我带着她一起玩儿,只有这时才是我和伙伴们惊险计划开锣的时候,我就会提议并组织大家在两堵高的樯上赛跑;从很深的大坑边上跳下去;到野地里找蛇穴;进行土制弹GONG对阵试射,甚至找碴口儿和临院的孩子在街头打架;轻则让她跟不上路子自己回家,重则吓得她哇哇大哭;不过不论哪种情况,她回家加油添醋的告状是一定的,而这时我回家后就会直接拿起门后边权代家法的小棍儿,直接放到妈妈手里,不发一言。因为我知道,一顿好打是免不了的,讨饶一来没有用,二来不是我的性格。
就只因为我的所做所为不符合妈妈心中好姐姐的标准;而且打我的时候,她还一定要呈万分委曲状在边上看着,我知道打得我很痛,她才会开心出气。因为有一次妈妈打我时我失声呼痛,她本来是正万分委曲的哭着,当时她分明从手指缝里看清了这全部场面,可惜的是她嘴边上浮起的那一丝特别笑太过开心,她忘了也应该用手捂住。
所以此后我再也不呼痛,打就打吧,痛已经痛了,凭什么让你开心;你这次告黑状,害我被打,下次我更狠的休理你!
冤冤相报,信然。
[ 本帖最后由 金水焱 于 2007-2-24 01:47 编辑 ] :) 有更新啊,占个位置看看 我好象不太喜欢这个故事的发展了...... 文章是lz的亲身经历吗?$f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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