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ise 发表于 2007-3-4 21:11

离把.尽快开始一个新生活!忘掉过去的伤心,调整心态.退一万步说,钱要不回来了,但自由了,心平静了,努力开始新生活,让自己充实起来,一切都会好的!

张曼玉 发表于 2007-3-4 21:56

原帖由 nihao_0144_cn 于 2007-3-4 19:40 发表
谢谢楼上各位同胞的支持和帮助!
我能不能现在提出离婚呢?我老公基本上每天都刺激我,再在这儿住我肯定会疯掉的!!


如果他失业的话,你可能也要付给他生活费 呢!

好象德国是男女平等的, 如果男方没有工作的话, 女方同样要付给男方生活费用的!

$汗$ $汗$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3-4 22:34

原帖由 nihao_0144_cn 于 2007-3-4 19:40 发表
谢谢楼上各位同胞的支持和帮助!
我能不能现在提出离婚呢?我老公基本上每天都刺激我,再在这儿住我肯定会疯掉的!!
如果你LG同意的话,好像是分居一年后就可以离婚了。

Arterix 发表于 2007-3-5 00:10

原帖由 nihao_0144_cn 于 2007-3-4 19:40 发表
谢谢楼上各位同胞的支持和帮助!
我能不能现在提出离婚呢?我老公基本上每天都刺激我,再在这儿住我肯定会疯掉的!!
你还很在乎他嘛!根本不应该再把他当回事了。除了按部就班离婚,能沾他便宜尽量沾,然后重起炉灶。

okle 发表于 2007-3-5 00:18

德国人,看来这里德国男人混事的也不少,刚听到说一个德国男人和德国老婆相处10年,结果居然保持AA制10年如一日,拿着3倍于老婆的薪水居然连结婚纪念日都不会去买礼物$汗$

fc200x 发表于 2007-3-5 13:18

原帖由 okle 于 2007-3-4 23:18 发表
德国人,看来这里德国男人混事的也不少,刚听到说一个德国男人和德国老婆相处10年,结果居然保持AA制10年如一日,拿着3倍于老婆的薪水居然连结婚纪念日都不会去买礼物$汗$

你这个基调就不对,西方男人、日本男人等等总的来说都比上中国男人的,只有那些崇洋媚外的中国女才会认为洋男人好,不过她们最终都会自食其果,就像这个楼主一样,嘿嘿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3-5 13:27

原帖由 fc200x 于 2007-3-5 12:18 发表


你这个基调就不对,西方男人、日本男人等等总的来说都比上中国男人的,只有那些崇洋媚外的中国女才会认为洋男人好,不过她们最终都会自食其果,就像这个楼主一样,嘿嘿
你说话也太偏激了吧。那国的男人都有好的也有坏的。

Arterix 发表于 2007-3-5 13:35

哪国的女人也是有好有坏...

Mondlicht 发表于 2007-3-5 13:56

为什么说风凉话的人这么多阿?$bs$

嫁错人是很普遍的事,每个人都可能遇到。

楼主已经很痛苦了,希望大家有一点爱心! $送花$

athena_hu 发表于 2007-3-5 16:44

大家别说远了,我建议LZ直接找律师,找律师也请找好的$送花$

MR_XZ 发表于 2007-3-5 17:44

原帖由 fc200x 于 2007-3-5 12:18 发表


你这个基调就不对,西方男人、日本男人等等总的来说都比上中国男人的,只有那些崇洋媚外的中国女才会认为洋男人好,不过她们最终都会自食其果,就像这个楼主一样,嘿嘿
$汗$ $汗$ $汗$

okle 发表于 2007-3-5 23:39

原帖由 fc200x 于 2007-3-5 12:18 发表


你这个基调就不对,西方男人、日本男人等等总的来说都比上中国男人的,只有那些崇洋媚外的中国女才会认为洋男人好,不过她们最终都会自食其果,就像这个楼主一样,嘿嘿

你真够偏激的$汗$ $汗$

familie06 发表于 2007-3-6 12:30

你这个基调就不对,西方男人、日本男人等等总的来说都比上中国男人的,只有那些崇洋媚外的中国女才会认为洋男人好,不过她们最终都会自食其果,就像这个楼主一样,嘿嘿


唉,男人女人至少都是中国人,为什么做人不能厚道一点?谁知道自己那天不会遇到烦心事需要帮助呢?
觉得LZ还是请教律师比较好。祝愿你早日走出阴影重新开始生活!
$送花$ $送花$

lambock 发表于 2007-3-6 14:35

如果你们分居已经有一年了,你可以提出离婚申请如果你老公同意那么法院就会给你们协议离婚。注意的一点是:分居并不是说明你们一定要在不同的地方住,在一个gemeinschaftlcihe Ehewohung也是可以达到法定的分居条件的,比如你们没有实际上的夫妻生活,你们已经分床,并且不是一起就餐等等,如果你可以证明的话,那么你可以 看看你们已经有多久没有这种共同的生活了,如果已经有一年的话,同时你老公同意离婚的话,那么你们离婚的前提就已经有了。如果你老公不同意离婚,那最硬的就是如果你们已经分居三年,我想这点可能你的情况还不合,当然法庭也会考虑特殊情况: also,der Antragsteller kann bereits vor Ablauf des Trennungsjahres wegen des Vorliegens einer unzumutbaren Härte im Sinne von § 1565 Abs. 2 BGB die Ehescheidung begehren. 比如你老公天天精神上虐待你等等。。。

不懂就问 发表于 2007-3-6 15:45

学校的律师只能给你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如果你真的需要一个律师,需要到landsgericht去开一张beratungshilfsschein 大概是叫这个名字,我既不太清楚了。你要出具你的低收入证明,比如你的锦旗的工资单啦,或者存款,拿上你的学生证,护照,差不多就是这些文件,法院有相应的办公室。你可以现象学校的律师咨询,如果他建议你找律师解决的话,会推荐你本城市在这方面比较有经验的律师,然后告诉你法院在什么地方,以及开证明所需的材料。
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lz你已经结婚了,所以收入证明很可能是按照两个人平均下来的收入。不知道你们平均后大概是多少。一般400多座有一个月的,开这个证明没有问题。那这个这证明就可以找律师了。开证明的时候工作人员可能会询问你,是处于什么样的原因找律师,以及是那一位律师。

祝你好运

lambock 发表于 2007-3-6 16:17

原帖由 不懂就问 于 2007-3-6 14:45 发表
学校的律师只能给你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如果你真的需要一个律师,需要到landsgericht去开一张beratungshilfsschein 大概是叫这个名字,我既不太清楚了。你要出具你的低收入证明,比如你的锦旗的工资单啦,或者 ...

Familiensachen gehören zum Haufgaben des Amtsgerichts, Abteilung der Familienangelegenheiten. Also, der Scheidungsantragsteller sollte sich am Rechtspfleger am AG wenden.

Wenn die LZ eine Scheidung begehrt, sollte unverzüglich einen RA (mit Schwerpunkt Familienrecht) beauftragen. Es macht wirklich kein Sinn, einen sog. "Rechtsberater" an der uni zu suchen.

Dann würde der beauftragte RA genau erklären, wie LZ in nächstem Schritt machen sollte. LZ braucht unbedingt eine Fachanwältin/einen Fachanwalt, da im Scheidungverfahren noch viel Sachen zu beachten sein müsste.

nihao_0144_cn 发表于 2007-3-6 19:16

原帖由 不懂就问 于 2007-3-6 14:45 发表
学校的律师只能给你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如果你真的需要一个律师,需要到landsgericht去开一张beratungshilfsschein 大概是叫这个名字,我既不太清楚了。你要出具你的低收入证明,比如你的锦旗的工资单啦,或者 ...


我一直就没有工作过,所以也没有任何收入。

nihao_0144_cn 发表于 2007-3-6 19:18

原帖由 lambock 于 2007-3-6 13:35 发表
如果你们分居已经有一年了,你可以提出离婚申请如果你老公同意那么法院就会给你们协议离婚。注意的一点是:分居并不是说明你们一定要在不同的地方住,在一个gemeinschaftlcihe Ehewohung也是可以达到法定的分居 ...

之前一直是没什么问题,现在我在这儿也住不下去了,就是如果我们分居后,我的生活费怎么办?是我老公给吗?

nihao_0144_cn 发表于 2007-3-6 21:29

原帖由 不懂就问 于 2007-3-6 14:45 发表
学校的律师只能给你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如果你真的需要一个律师,需要到landsgericht去开一张beratungshilfsschein 大概是叫这个名字,我既不太清楚了。你要出具你的低收入证明,比如你的锦旗的工资单啦,或者 ...


那我是要去哪儿的landsgericht?是我们结婚那儿的,还是我们居住的地方,还是哪儿都没有关系?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3-6 22:41

原帖由 nihao_0144_cn 于 2007-3-6 20:29 发表



那我是要去哪儿的landsgericht?是我们结婚那儿的,还是我们居住的地方,还是哪儿都没有关系?
应该在你ANMELDUNG城市所属的OLG。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7-3-7 16:30

帮忙顶一个

快找律师帮忙吧
有好消息尽快告诉大家

lambock 发表于 2007-3-7 16:37

如果你没有任何收入, 你和你老公分居,你有Unterhaltsanspruch während der Trennungszeit.德国民法典1361。

lambock 发表于 2007-3-7 16:57

你可以现在到你所居住的城市的Amtsgerichtbei Abteilung: Beratungshilfe
要求法律咨询,如果当地的法院不能及时给你答复,那你可以马上申请一个Berechtigungsschein für Beratungshilfe
有了这个你就可以 die Beratung eines Rechtsanwalts in Anspruch nehmen. 你所找的律师可以问你受10欧元的 Gebühr . Im übrigen ist die Beratung kostenlos.

nihao_0144_cn 发表于 2007-3-14 12:42

谢谢各位, 我今天已经去了amtsgericht,现在正在找一个好一点有经验的律师!!

jana0607 发表于 2007-3-17 15:24

祝楼主一切顺利!!!$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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