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德国丈夫到美国工作5年是否算在长居期内
我与德国籍丈夫结婚已经一年,一般情况下,我需要3年拿到永久居留,但是我要随同丈夫要到美国工作5年,移民局说,我在美国的5年不算在这3年内.但是我听说这是个特殊情况.请大家帮忙,能找到证据来反驳移民局,只要我与丈夫一起的在美国的时间也算在内.希望大家帮忙! 这个帖子到处都发。LZ是否担心LG和你离婚了,你就得回国了。 说的够直接.可我不为自己着想,还来个伟大不成_作为个中国人身在异国他乡,容易吗_就担带着点吧.能帮的就帮个忙.不能帮的,也被说风凉话啊!!! 如果你结婚之前是合法在德国居留4,年还是5年以上,和德国配偶结婚2年就可以直接申请入籍。长居的话,还是的等结婚三年以上。当然,一切都基于你在德国生活的基础上。想想,你都不在德国生活,为什么,依据什么给你德国居留 我认识的在慕尼黑的,回国超过6个月,回来的时候签证失效,从新签证,从新开始算3年,另外不一定三年后能拿到长居,还要考察德语能力。 LZ你去年着急忙慌地从国内嫁过来现在就又迫不及待地张罗着长期居留了。不用着急,如果你LG还没和你离婚的话,在德国住满4年,你就可以申请入德国籍了。祝你运气好。 谢谢楼上的祝福.楼上的和我相识吗?怎么说我是着急忙慌的结婚呢?结婚是谨慎的!但是对自己的利益应该更加谨慎!就想好多外嫁过来的女人,竟然和德国老公在结婚前签什么财产公证合同,和离婚老公不负赡养费的不平等合同,做人干什么这么对待自己啊?!我只不过是想最大的争取自己的利益而已.如果离婚了,又能怎样?不活啦?如果和一个男人不快乐,也没有理由为了一张破纸和他挺个几年,说不定,有这几年,又找到更好的男人也说不定.大家同是中国人,干什么把自己人说的这么卑微???????????????????? 原帖由 月饼 于 2007-2-28 14:48 发表谢谢楼上的祝福.楼上的和我相识吗?怎么说我是着急忙慌的结婚呢?结婚是谨慎的!但是对自己的利益应该更加谨慎!就想好多外嫁过来的女人,竟然和德国老公在结婚前签什么财产公证合同,和离婚老公不负赡养费的不平等合 ...
$frage$$frage$$frage$ LZ你怎么在婚版那儿连大气都不敢喘呢。作人要厚道,还是那句话,祝你运气好,积极争取你的最大利益吧。 天啊!我是怎么得罪你啦?我又怎么大气不敢喘啦?$f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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