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Sorgeerklaerung
我和男友一直没有结婚,并且有个孩子,当初签Sorgeerklaerung的时候我的德语并不是很好,我没有想到是监护权,而以为是我们共同抚养孩子.现在我想跟男友分手,是不是还要打官司争监护权?当时不想跟他结婚就是想孩子归我,这样一来不是和结婚没什么区别了吗?我现在真的很着急,孩子是我的命根,我在网上查了Sorgeerklaerung如果要取消,必须法院决定归谁,而且母亲没有监护权.希望大家帮忙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做才更有优势拿到孩子的监护权.我现在的签证是跟着孩子的普通签证,而且她父亲的收入很高,我则刚刚报税. 孩子一岁还不到呢.我现在要如何做准备呢.孩子的父亲是如论如何也不会放弃监护权的。 为什么孩子1岁就没戏呢,您可以再说清楚一些吗? 不是都说如果离婚的话母亲都一般能拿到孩子的监护全吗,为什么我这个情况就没有优先权呢,难道德国人决定孩子归谁只看国籍??那样太不公平. 如果我直接和孩子搬出去,会出现什么后果.孩子的父亲是不是有权利告我.如果打官司,打官司期间孩子是不是和我在一起.不是说3岁以下孩子如果半年不在亲人身边,这个亲人的监护权就不存在了吗?那如果打官司超过半年不就父亲的监护权不存在了。我知道我的想法过于天真。可是我现在必须去努力做点什么. 好象............你来德国几年签的字??
如何能判断你的德语水平呢 直接拉你宝宝回中国~!!!!最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