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ni 发表于 2007-3-6 09:42

问一下关于Niederlassungserlaubnis长期居留签证的问题

过些天要回国工作了,估计肯定超过半年以上的时间再回来,结婚三年后换了Niederlassungserlaubnis的长期居留签证。请问JMS,我这个签证超过半年再回来德国,还需要再签证吗?有知道相关规定的吗?

[ 本帖最后由 Hini 于 2007-3-6 09:52 编辑 ]

eberspaecher 发表于 2007-3-6 14:10

帮顶!!!!!!!!同问

bernds 发表于 2007-3-6 23:35

好像是,拿长居者至少要在德国每年待上六个月。换句话,也就是不能在国外待上半年。最好去你当地的外管局咨询一下,或者和你的老伴商量一下。$考虑$

Hini 发表于 2007-3-7 12:18

原帖由 bernds 于 2007-3-6 23:35 发表
好像是,拿长居者至少要在德国每年待上六个月。换句话,也就是不能在国外待上半年。最好去你当地的外管局咨询一下,或者和你的老伴商量一下。$考虑$


你说得没错,刚问了外管局,超过六个月真的可能取消长居签证,得拿工作合同办申请,麻烦。$郁闷$ $郁闷$ $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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