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athena_hu 于 2007-3-23 18:35 编辑 ]
呵呵 ,江峰的人员果真是差劲啊 呵呵
呵呵 各位同胞谢谢你们更加让我们了解了江峰是什么样的人。呵呵,这种人在哪都是垃圾,娃哈哈哈哈哈。用红字打的那个肯定是江峰吧。你也看到了你自己的人员是什么样了。无语,和这种人说话真是觉的自己都丢人。呵呵。 原帖由 schnite 于 2007-3-22 16: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呵呵 各位同胞谢谢你们更加让我们了解了江峰是什么样的人。呵呵,这种人在哪都是垃圾,娃哈哈哈哈哈。用红字打的那个肯定是江峰吧。你也看到了你自己的人员是什么样了。无语,和这种人说话真是觉的自己都丢人。 ...
垃圾,所为垃圾就是红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如果真象你说的哪样就不用在这上面如此废话了,德国是讲法律的地方.哪你为什么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给大家听听,光一味地讲自己如何被扣KAUTION,如何被我们黑了,为什么不把事情的真相拿出来晒晒呢!
[ 本帖最后由 prettylussi 于 2007-3-23 19:22 编辑 ] 这个人果然差尽.没教养. 原帖由 und 于 2007-3-22 16: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人果然差尽.没教养.
请问,你认为白的说成黑的人有教养吗????? 网上有什么好吵的。lz,直接去asta问,该请律师请律师,该告就告。没什么好多讲的。这里怎么说也没什么实际收益。 原帖由 cmh 于 2007-3-22 16: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事情也太不合逻辑了吧?为了一个冬天的暖气费,宁肯白白扔掉600欧?想要顶你楼上的那个,至少找个合理点的例子吧?
难道真的像再楼上的所说,“智商不高”?:D
你知道要用电暖气一个月要多少电费吗? 我当时问过别人说光取暖100EURO都打不下来.何况德国的冬天起码要有5个月吧.400EURO的冷租加上100多的电再加上100多的NEBENKOSTEN,还有上网的网费,那一个月两个人就要交700EURO左右的房租了.
再说了房子还是没家具的, 一租就最少两年. 换了楼上的如果刚来德国会租这样的房子吗? 我们当时也是真的没有经验, 觉得在合同开始前帮房东找个NACHMIETER来UEBERNEHMEN我们的合同是没有问题的. 谁知道那房东那么不NETT, 坚决不同意. 既然和房东闹僵了,再说又知道房东是这样的人,也不能保证我们租了他的房子后按合同退房时他不会找借口扣我们的押金. 所以权衡之下那房子当时是坚决不能要了,才决定白扔600欧的. 要不然租下了房子恐怕损失的还不止这钱呢. 后来一个月我们找到了另一个私房也才400EURO不过是WARM的有50平方,就是远了些.
权衡这些,楼上的还认为600欧丢的不值吗?
我说出自己的经历只是想说在德国, 租房子还是要根据合同来的. 遇上的房东不好也没有办法. 并不是要顶那个什么江峰. 我又不在BERLIN , 不认识这号'名人'.
楼上那位也不能说自己没经历过的事就不合逻辑, 随口就说人“智商不高”未免也太浅薄了.
[ 本帖最后由 und 于 2007-3-22 17:10 编辑 ] 呵呵,居然真是这对夫妇阿~名人啊!!
我刚到柏林时,还上语言,网上找到他们的房子,情急之下就租了。后来经朋友介绍找到更好的房子,就跟他们说只住一个月。 他们也答应了,但他们以还要让别人看房为由,把我的钥匙也要走了,当时还态度不坏,过几天我有朋友要在柏林短住,我带他到当时还是属于我的这间房子去住,却发现他们两个居然已经把房子又租出去了!当时住那儿的小伙也是一脸苦笑,我拿着两张quittungen 去找他们,态度180度大转弯,男的目露凶光,女的真真耍泼骂街,最气的是,我说:你们作二房东,又一个屋给了俩人,我完全可以去警察局。他们俩就:你一个语言生还想告我们,我们在德国多少年了,我们有自己公司... ... ... 还真有点日本汉奸欺男霸女的意思。 结果是一天没住扣了我半个月的房钱加电费。
后来我的一个朋友和他们合伙做生意,这女的也绝对极品,绝对是那种大钱不知到怎么赚,分分厘厘小便宜都想贪的主,后来朋友自己的公司一批下来,也赶紧就绕开他俩了。
总的来说这男的让人一见还认为憨厚老实,但脸皮撕得快,撕得彻底! 女的一见,就没好印象,大浓妆,举止轻浮,后来接触,很会撒泼。
[ 本帖最后由 somren0604 于 2007-3-22 18:32 编辑 ] 原帖由 prettylussi 于 2007-3-22 16: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税务局是你家开的吗?自己都问不出来,你能问出来,强人.....
对,你是解约了,但你也违约了,因为你没有住满九个月,还有房间里刚刚换的新地毯但现在变成了黑色,厨房里就象垃圾场,叫德国人进去看了一眼德国人只说了一句话,猪,原来住这间房间的人是猪吗?不然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
你肯定有违法的地方,这先放在一边。
!! 我绝对不会允许一个德国人当着我的面说什么自己的同胞是猪!!!!! 决不允许,不论谁对谁错,他要是敢这么说我一定不会原谅他!!
可是你却似乎当拿了圣旨当作你有理的证据么?! 原帖由 somren0604 于 2007-3-22 18: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居然真是这对夫妇阿~名人啊!!
我刚到柏林时,还上语言,网上找到他们的房子,情急之下就租了。后来经朋友介绍找到更好的房子,就跟他们说只住一个月。 他们也答应了,但他们以还要让别人看房为由, ...
可笑,你的朋友自己知道,有些事情我不想在这里说应该给足你面子了,真是太可笑了,事事就是事事如果当初真的是这样的话你干什么不去找警察,到这里来说又有什么用啊.也不知道谁的脸皮比较厚一些????? 原帖由 prettylussi 于 2007-3-22 18: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笑,你的朋友自己知道,有些事情我不想在这里说应该给足你面子了,真是太可笑了,事事就是事事如果当初真的是这样的话你干什么不去找警察,到这里来说又有什么用啊.也不知道谁的脸皮比较厚一些?????
已经有这么多人在对你的所作所为表示不满了,你为什么还要在这里硬撑着表现的有理气长的呢?! 难道大家都是不明是非的小孩么?到现在了你还说什么: 干吗不去找警察,摆出这样的语气。你今天的处境应该不会比我们当初任何一人找了警察来,把你制止了更好吧?! 强词夺理自然永远是能找到话说得,可你们为什么不好好想想是否自己做错了什么呢!
很多新来德国的同学是非常需要帮助的,那样的情况我们大多数人都经历过,你们俩的做法是不道德,残忍,和给中国人丢脸的。 首先谢谢这么多人来捧场,有一句话说的好,旁观者只能算作局外人,并不了解事情的真相,只有当事人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楼上的一位说的很好,德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公说公有理,婆i说婆有理的事情,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我想再这里继续讨论此事,并无太大的意义。
通过律师也好,法律也罢,这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法律会给事情一个原本的还原! 关于地毯的问题我想进一步说一下,事实胜于雄辩,我可以把他们住过房子的照片发到这里让大家欣赏一下!我觉得 名字叫什么样的人能把地毯踩成黑色 这种人坚决要告,平米租金这一项,每个地方都有标准,超过了就算暴利,到时候有他赔的,支持LZ! 显失公平的合同在德国也是无效的,何谈解约? 其实可以联合大家一起告。前提是你们都是刚来德国就住他的房子。还有就是他没有对你们有关房屋合同进行解释,如何解约等。
这样的话,理由就是你们都初到德国,德语不是很好,不能完全的理解合同的意思。同时对德国的法律不了解,这样作为房东就有义务就房屋合同进行详细的解释,直到你们理解为止。
作为二房东,房屋合同是不允许用(Eigentuemer)的Mietvertrag的。而是应该用Untermietvertrag. 还要经过大房东的允许。
我自己也是二房东,非常了解如果房客不按合同约定,突然决定搬走的话。是怎样的处境。所以我在每个房客和他们签约之前,就再三的解释合同和解约要做的是,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的解约或是找到Nachmieter。还有就是对于物品毁坏和赔偿的问题。我也会告诉他们,让他们自己平时注意卫生和地毯的清洁。否则损失将会是他们的Kaution。所以我和我的房客相处的至少目前为止还是很不错的。$汗$
[ 本帖最后由 liuliu66 于 2007-3-22 21:33 编辑 ] 原帖由 prettylussi 于 2007-3-22 20: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谢谢这么多人来捧场,有一句话说的好,旁观者只能算作局外人,并不了解事情的真相,只有当事人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楼上的一位说的很好,德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公说公有理,婆i说婆有理的事情,可以通过 ...
别不要脸了,谁来是给你捧场的阿?!大家是来给lz捧场,来看你笑话, 柏林就这么大, 谁不认识谁, 给你捧场?!来踩你狗屎的!
[ 本帖最后由 getyou 于 2007-3-22 21:33 编辑 ] http://www.berliner-mieterverein.de/htmmenue/starthtm.htm
不如
大家争得很厉害啊。好像很多人认识这个二房东啊。不如把情况在这里列一下,60平方,多少钱每个人?房间有照片吗?大家一看就知道合不合理。我不在柏林住,不知道柏林的房租情况。但是这里应该有很多柏林的吧。
其实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是Recht合法性,一个是Fair合理性.
这里不排除刚来的新生要找到一个落脚的地方还有就是可能平摊下来费用便宜,不在乎人多过度一下的心理。也不排除这个二房东就是利用这种需求,多要点钱的可能性,或者钻这个法律空子的可能性。
我所知道的是,
1.要转租,是需要大房东的同意的。不知道二房东是否具备。
2.个人平均面积是应该在14平方以上的。不知道柏林是不是也这样的。
3.如果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提前解约除非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是自己后悔了,觉得吃亏了,觉得房东黑心了。
其实很多事情都是各说各理。主要看做事情是不是有gute Gewisse。
解决问题的方式还有,就是共同把损失减少啊。达成和解啊。也就是你退一步我退一步。
呵呵,很好奇,到底谁理多一点。 德语或者英语不好, 来德国能学出来吗?
自理能力啊, 自理能力.............:D :D :D 我在那边住过,房子条件很差。
二房东俩人的确难缠。
但我觉得吧,楼主也要从自己的身上找找原因。
毕竟是你违约在先呐。房东若不扣你的kaution
是房东好心。
以此为理由扣你的kaution也是理所当然吧 不是说签了字的合同就一定有效,个人认为这种不合理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不存在违约 原帖由 bankerpeng 于 2007-3-22 22: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说签了字的合同就一定有效,个人认为这种不合理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不存在违约
合同合理不合理不是一方说了就算的,不合理干吗牵呢?
德国毕竟不比中国,很多合同一纸空文,签了字等于没签。同一楼上的看法。 你们就住在里面不付房租,等到Kaution的钱差不多了再走,他不敢起诉你们的,因为他肯定没有权利出租房子,他首先是违法的,他的罪比你们大的多。而且没有钱付房租也是可以的,房东不能敢你们走,法律保护弱者,保护租房子的人。就算起诉也不代表什么,因为这是民事案件,就算输了也不代表什么,而且你们有法律援助。你们可以叫警察,就说没有拿到Kaution就没有钱租新的房子,你们6个人,怕啥。 原帖由 rayking0309 于 2007-3-23 00: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们就住在里面不付房租,等到Kaution的钱差不多了再走,他不敢起诉你们的,因为他肯定没有权利出租房子,他首先是违法的,他的罪比你们大的多。而且没有钱付房租也是可以的,房东不能敢你们走,法律保护弱者, ...
:cool: :cool: :cool: 我在这个地方好歹也住过一晚。忍不住说两句。
第一,诸位一致说条件差条件差,怎么不说一说,房租是多少,这么便宜的房子,恐怕不能说柏林没有,但也不好找。
第二,先不说租房人怎么样。合约之所以叫合约就是约束人的,就是要遵守的,交押金的目的就是保证合约的履行。既然最初就觉得和约不公正,何必签合同又交押金。不是自己找上门儿让人欺负?
第三,真实情况恐怕是刚到柏林人生地不熟,先找一个便宜的地方过渡一下,如果是这样不如提前说好,合同签短一点儿。或者压根就不交押金。采取过一阵说一阵儿的办法,合同签了,找到更好的了,说合同不公平,不算事儿,那谁也不乐意。凡是打个颠倒,你租房你乐意吗?
什么好事儿都自己占,,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那时不可能的。老子知道鱼与熊掌不能兼得,婊子知道当了妓女就不能再立牌坊。一群大老爷们儿做事儿仗义点儿,不行考虑帮人找找Nachmieter. 其它解决办法,降低双方面的损失。在这里学老娘们儿站街,骂骂咧咧,唧唧歪歪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遇事情先想想自己是否有不当之处,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这里肆意攻击辱骂,可见国人素质一斑。 1,根据民法§138 Abs.1,违背社会道德的合同无效:
Ein Rechtsgeschaeft, das gegen die gute Sitten verstoesst, ist nichtig.
其它的情况,如你签下的租房合同,只要房价超过当地平均房价的20%,该合同无效;如果超过50%,这个房东就作为经济犯罪。根据许多法庭判例(如BG HNJW-RR 98,1066 mN),中大致说来如果一个商品超过通常市场价格的一倍就作为暴利(Wucher),从而合约或买卖无效。发生这种情况通常是:一、利用你的紧急状况,如你的车坏了停在路边,又急着赶路,于是修车者开了200马克修车费,其实通常只要80马克。二、利用你对市场不熟悉,你以为这样的商品就100马克左右,便同意买下,过后发现才值50马克。这些情况下,你过后可以要他退钱。
转自 http://209.85.129.104/search?q=cache:nCP3LyGs5tsJ:forum.kaiyuan.de/index.php%3Fshowtopic%3D8244+%E9%92%B1%E8%B7%83%E5%90%9B+%E5%90%88%E5%90%8C+%E6%97%A0%E6%95%88&hl=zh-CN&ct=clnk&cd=1 原帖由 apple2006 于 2007-3-23 03: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这个地方好歹也住过一晚。忍不住说两句。
第一,诸位一致说条件差条件差,怎么不说一说,房租是多少,这么便宜的房子,恐怕不能说柏林没有,但也不好找。
哦,按么房租是多少呢?当地平均平米房租又是多少呢?
一群大老爷们儿做事儿仗义点儿,不行考虑帮人找找Nachmieter. 其它解决办法,降低双方面的损失。在这里学老娘们儿站街,骂骂咧咧,唧唧歪歪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大家都有刚来的时候,您老既然这么仗义就去帮着解决问题啊,在这吼什么?
在这里肆意攻击辱骂,可见国人素质一斑
我只看到prettylussi蛮横无理的丑陋嘴脸,不知道你是他什么人,不要什么事都往国人素质上扯。这么做,只能让人怀疑你是马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