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6:43

  他很认真地想了又想,忽然问我:「你今年几岁?」

  「六岁。」

  「好。再过十二年,等你满十八岁的时候,我就回来娶你。」

  「真的?」

  「拉钩!」

  我伸出手。两只冻得红红的小手指勾在一起,拉过来,拉过去。

  六岁,尚自情窦未开,却早早地许下了今世的白头之约。童稚的声音,奶声奶气,却十分庄严。「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要!」

  一百年,很长了。一百年都不反悔,那是定定的了。于是放心地松开手,向地上吐一吐唾沫,再用力地跺两跺。

  不知是什么时候传下来的规矩,但是小孩子都信,历久沿袭。

  而且还有信物,是他亲手雕刻的一个小小的木头灯笼,莲花型的,外壁不忘了刻上他的名字:那气壮山河的「张国力」。

  然后我们就分开了。

  夏天来时,我的家也搬了,一搬搬到台湾去,中间再也没回来过。

  台北的冬天没有雪,我常常以为自己会忘记他,可是每每提起笔,他的名字就会自动浮起,于是,我会用心地在纸上一笔一画地描出:张国力。

  字体童稚而执着,是刻意的模仿,他小时候的笔画。

  张国力。生命中最初的文字,一生一世,忘不掉。

  而那个木头木脑的小灯笼,更是刻不离身。

  那是媒定。一个八岁男孩给六岁女孩的媒定。在大人的眼中它也许只是一时之兴的玩物,可是我信,我永远记得那句「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要」的誓言,那是比任何山盟海誓都更加诚挚真切的,它们就像张国力的名字一样,刻进了我的生命中,永不磨灭。

  对雪灯笼的思念无时或忘,随着一天天长大,那种思念的意味渐渐多了别的含义。台湾的孩子早熟,早在初中已经开始学大人拍拖。

  当同学们都在精心实践自己的初恋故事时,我却将自己紧紧地封锁起来,抱着我的木灯笼苦苦地怀念小山村里的婚约,我告诉同学,我早就有未婚夫了,他的名字,叫张国力。他说过十二年后会来娶我。他到过许多地方,会很多本领,会讲故事,会打架,战无不胜,他说的话,一定算数。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6:44

他说过,十二年后,会来娶我

  可是现在,已经十七年过去了,他回去过那落雪的小山村吗?他还记得那个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的傻丫头吗?如果我带着我的木灯笼来到他面前,他还会履行当年的约定吗?

  蜡烛的泪已经滴干,烛焰叹息地摇了摇头,熄灭了。

  不知道今天晚上会做一个怎样的梦,不知道那个梦中的男人在今夜会不会终于回过头,他的样子,像张国力吗?长大的张国力,会是个什么样的英俊青年呢?

  我把木灯笼抱在胸前,睡着了。

  再见到小李时,他问我:「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那两位女经理呀。有缘吧?难缠吧?」

  「的确让我见识匪浅。」我笑,又忍不住勾起心事来,「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和她们不是第一次见面,好像早就认识似的。」

  「成语里管这种交情有个现成的形容,叫做『一见如故』。」

  「不,不是『如』故。」我摇头,「根本就是故旧重逢,我可以清楚地说出她们的某些特征,比如宋词是左撇子,而元歌喜吃甜食。我坚信她们就是我梦里的人,或者,是前世相识。」

  「你们女孩子就是喜欢故弄玄虚。动不动就是什么梦中人呀,前世今生呀,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小李不经意地笑,「不就是名字相似吗?巧合罢了。」

  我不服气:「你听说过这样的巧合?」

  「怎么没有?告诉你一个真实故事:小学时,我的同桌姓戴,叫戴小军。」

  「没什么特别呀。标准大陆六七十年代出生的孩子的名字。」

  「听我说完——有一次我们交表格,我无意中看到他父母姓名那一栏,父亲叫做庶本,就是『以庶民为本』那两个字;而母亲姓于,叫文淑,就是……」

  「文静娴淑对不对?这也没什么特别。」

  小李的眼睛充满笑意:「这样分开来念当然没什么特别,可是你连在一起读读试试。」

  「戴……庶本、于文淑……」我忽然醒悟,爆笑出来,「代数本、语文书!天哪!」

  「你说巧不巧?」

  「都不像真的。」

  「千真万确,编都编不出来这样的巧事。最好笑的是,他父母做夫妻几十年都没发现这一点,还是被我无意中叫破的。」

  「天哪!」除了叫天,我已经不会说别的。

  「所以,生活中无奇不有,只不过,你看别人会觉得那是巧合,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以为天降大任于斯人,盲目自大起来。」小李胜利地摊一摊手,「其实,把巧合简单地看做巧合,就什么事也没有。」

  听他这样说,又好像没有道理。我笑了:「今天来找我,安排了什么好节目?」

  「游长城如何?或者去康熙草原骑马?」

  「太远了,」我犹豫,「好辛苦,有没有近一点儿的地方。」

  「那么,爬香山?」

  「香山?不是说秋天的香山才好看吗?现在又没有红叶。」

  「谁说香山只能在秋天看?」小李颇维护北京旅游业的声誉,「香山是属于四季美的那种,只不过满山红叶时更壮观而已。但是绿叶如荫的香山也很美呀,而且山下还有雕楼,有团城旧迹,有卧佛寺,有黄叶村,有曹雪芹故居……」

  「曹雪芹故居?」我立即来了精神。「我要去曹雪芹故居。」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6:45

  曹雪芹故居在黄叶村。

  黄叶村在香山脚下。

  香山在北京城的西北角。

  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濒临闭馆,空气中有种苍茫的意味,总仿佛在催促: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小李还在买票,我已经迫不及待地踮起脚尖往园子里望,甬道上有个人影一闪,十分眼熟。他是……

  哦,他是那天送我画报还帮我付车资的那个青年!我忍不住叫起来:「哎,你!」一边急追过去。

  可是,看门人拦住了我:「你的票?」

  「我的票?」我大窘,「正在买呢。」

  好在小李及时举着票来救了我的驾,看门人还是给了我一个老大白眼:「买了票再进嘛,急什么?就差那么几分钟?」

  我顾不得回话,拉着小李就往里跑,可是,庭院里草木稀疏,人迹杂沓,哪里还有那青年的身影。

  小李问:「你刚才喊谁呢?」

  「一个男人。」

  「你梦里那个?」

  「胡说。」我瞪小李一眼,「是在北京才认识的,还不知道名字呢。」

  「他是欠了你钱还是长得特别英俊,让你唐大小姐这样紧张?」小李继续打趣。

  我有些怅怅地:「他没有欠我钱,倒是我欠了他的。」

  同那青年的失之交臂,让我突然发现,原来,他留给我的印象是那样美好深刻,原来,我一直很希望再见到他。

  我在人群中东张西望,脚下颇有点不知所之。小李抱怨:「你根本没心思参观,你是在找人。」我不禁抱歉:「不不,我很想好好参观一下曹雪芹故居的,想了好久了。」忙收拢心神,将注意力放在那些庭院建筑,条幅楹联上,又特意到曹雪芹像前行了礼。

  我不是一个拜神主义者,也没有什么偶像,但是,对曹雪芹,我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敬仰、崇拜,视为神祉。从小到大,『红楼梦』看了无数遍,总是忍不住想入非非,怎么可以梦游大观园,同曹雪芹长谈一次,让他告诉我后四十回的真正结局呢?那种想法,常常令我心痒难挠,辗转反侧。

  然而,当真踏进所谓的曹雪芹故居时,却不知为什么,让我忽然有种距离感,不真实感。这里真的是我心中的大师曹雪芹曾经居住生活过的地方吗?他就在这里「批阅十年,增删五次」,将『石头记』最后完成至『红楼梦』?如果他住在这里,那么「脂砚斋」又在哪里?『红楼梦』的后四十回遗失了,若是将此地掘地三尺,会不会意外发掘出一份精心保存的原稿?会不会,一百年前,曹雪芹在最后完成了『红楼梦』的着述之后,将它密密装裹,用一个极妥善的办法收藏在不朽的瓮里,像妙玉贮雪水那样,用一个「鬼脸儿青」把书稿藏了埋在地下。然后,他再故意将其他的散稿收回销毁,让『红楼梦』永远残缺,同所有的世人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会不会呢?

  正自神游天外浮想联翩,身后传来轻轻的吟诵声:「蓬窗牖户,绳床瓦灶,并不足妨我襟怀;晨风夕月,阶柳庭花,更觉得润人笔墨。」

  这正是『红楼梦』开篇曹雪芹自诩的句子。是谁?谁这样知情解趣,说出我心中所想?

  我回过头去,忍不住心神一震,是他,是那个四合院里的青年。刚才到处找他不见,却原来离我这么近。那种感觉,就好像一句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一种钝钝的喜悦和隐隐的疼痛从心中升起,仿佛我已经寻了他好久好久,仿佛我一直在期待这样的一次重逢,仿佛已经预知命运的安排,仿佛山雨欲来山洪欲发只待一声令下。震撼过度,我反而不晓得该怎样搭话。

  那青年接触到我震动莫名的眼神,有些惊讶,没有认出我来,只是微微地一颔首,转身离去。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后,我才如梦初醒,不行,不能再让他跑掉,这次错过了,下一次,我可去哪里找他呢?小李还在一旁对着雪芹像左拍右拍,我顾不得打招呼,直追出去,至于到底为什么要追,追到他之后又该说什么,却没有想过。

  在垂花门里的竹林旁,我追上了他:「请等一等!」

  他停下,惊讶地看着我,并不询问。

  不知为什么,我的眼睛有点潮湿,杂乱无章地开口:「我是唐诗,我们见过的,在四合院,我还欠你十块钱呢,谢谢你的那些画报,我天天看……」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6:46

  他想起来,笑了:「原来是你。在北京玩得好吗?」

  「很好。没想到可以再见到你。」我沉浸在重逢的喜悦中,「我刚刚进来,你呢?」

  「我已经逛完了,正打算回去呢。」

  「这么快?」我深深惆怅。

  他看出了我的失落,想了想说:「穿过这个竹林后面有个茶舍,要不要去坐一会儿?」

  「当然!」我禁不住雀跃,已经完全把小李忘在了脑后。

  竹林间的石子路上长满青苔,湿滑地,我打了个趔趄,被他扶住了。他自然地牵起我的手,引着我走出竹林。我心中忽然有种奇妙的感觉,痒痒地喜悦,说不清楚。竹林间有种游荡的暮色在飘流,给林间平添了一种幽深的意味,我觉得好像在随他走进一个美丽新世界,一个爱丽丝的仙境。又似乎,不论他将带我去什么地方都无所谓,只知道,跟着他是安全的,美满的,平和的,满足的,一种再无忧虑思疑的松弛。

  我们在茶舍前的树墩子上坐下了,他扬手叫了两杯茶,玩笑地说:「这是妙玉从梅花上收雪烹的茶,难得的。」

  我也笑着,说:「刚才我还在想,曹雪芹会不会把『红楼梦』的原稿像妙玉那样,用一个瓮收在地下藏着呢。后四十回遗失,是全世界文坛的一大损失。」

  「也未必,也许这就像维纳斯的断臂一样,未尝不是一种缺憾美。有谁能想像维纳斯长着两条胳膊的样子呢?要是有一天人们真的发掘出了一尊四肢齐全的维纳斯,带给我们的未必是狂喜,说不定反而会感到巨大的失落。」

  「那也是。」我表示同意,「我小时候在乡下有个小朋友,他很会讲故事,给我讲过许多童话,后来长大了我看到原着,发现和他讲得不大一样,我一直都不肯相信是他错了,总觉得版本不对。后来想明白可能真的是他错了,还很难过呢。」

  「在乡下?」他微微一愣,燃起一支烟,带着丝沉思的神情,慢吞吞地问:「是台湾的乡下吗?」

  「不是,是内地。我小时候在大陆,六岁才去台湾的。我一直有个愿望,可以再见到那个讲童话的小朋友,他曾经送给我一个木头灯笼,还和我有过一个『一百年』不许要,的死约定……」我发现自己讲着讲着就跑题了,不好意思地笑一笑,又绕回来,「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忍不住要猜想『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想像宝黛钗的真正结局。我有很多问题想问曹雪芹,都快把自己憋死了。」

  「哦,是什么问题?」不知为什么,他似乎有些心不在焉。

  我望着他,认真地问:「你说,王熙凤会写字吗?」

  「什么?」他愣了一下。

  「书里面说王熙凤不大识字。可是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一样的规模,都是礼义之家,史湘云薛宝钗以及元迎探惜姐妹都是打小儿上学的,琴棋诗画样样精通,怎么独独王家却不让女儿上学呢?而且王熙凤取的是个男儿名字,说明王家很是望女成凤,又怎么可能不让她念书识字呢?所以,我怀疑,王熙凤不识字是假,为了逃避入宫,或者,就是王熙凤小时候太有才气,杀伐决断比男孩子都强,让父母害怕了,所以不给她读书,就像武则天杀马令皇室惊动一样,人们不希望一个女孩子过分优秀。」

  「有道理。」他轻轻抚掌,谈兴也浓厚起来,「其实,『红楼梦』里有很多这样的自相矛盾,就好像曹雪芹有意留下许多破绽让后人来思索似的。像妙玉,一个四海为家到处挂单的女尼,收藏的茶器之贵重连贾府也难与匹敌;说是官宦家的小姐,因为怕养不活才送到庵里戴发修行的,还特地跟着几个贴身女佣服侍她,这样的阵仗,在贾府好像也并没有真正受到多少尊重,倒充满了落难公主的意味。而且,这样的千金小姐,却在贾家一住多年,老家连个来人打问都没有过。所以我猜想,会不会她就像甄家一样,是被抄过家的名门之后,侥幸逃命出来被贾家收容的。所以才会带发修行,而又凡心未泯,只因为出家根本就是一种逃避,掩人耳目的。」

  「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我轻轻诵着『金陵十二钗』里妙玉的判词,心里豁然开朗。「贾府抄没,按理与僧尼无关的。可是妙玉最终还是跟着落魄了,原因必定是她除了贾家之外没有别的去处可以投奔,或者干脆就是跟着贾家一起败露身份,说不定,贾家被抄,她还是其中一条罪状呢。」

  「也或者,她跟着家庙转移了。记得妙玉最喜欢的那句禅诗吗?」

  「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

  「不错,『红楼梦』里有个铁槛寺,又称馒头庵,正同妙玉的那句诗相合。这大概就是预示了贾府其他人的命运了,他们后来不是都被关在铁槛寺了吗?还记不记得有关贾芹的那首打油诗?」

  「西贝草斤年纪轻,水月庵里管尼僧,一个男人多少女,窝娼聚赌是陶情。不肖子弟来办事,荣国府内出新闻。」我念完了笑起来,「一直觉得这段话太粗俗直白无趣味,很不像曹雪芹的笔墨,到底是高鄂续得不像。」说到这里,忽然猛醒,「你是说贾芹把妙玉……不会的,这太残酷了!」

  「可是你想想看,这会不会很有道理呢?贾芹把庵堂当成淫窟,妙玉并不知道,贾家被封,她搬出栊翠庵,最可能去的,就是贾家的其他家庙,比如水月庵。那么,很可能便会落入贾芹的手中,那便是可怜金玉质,终陷污淖中了。这便是一种曲笔的写法。」

  「但是仍然太残酷了。残酷得失去了美感。相比之下,我宁可喜欢黛玉和湘云的结局: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我喜爱那样的意境,清冷而婉约,如凄凉地微笑着拭去沁落眼角的一滴清泪,并在晚风中轻轻弹去,风因此而温润起来,呻吟如歌。」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6:46

  当我这样描述着的时候,忽然有一种隐忧,怕他会笑我矫情,或者赞我浪漫,无论是哪一种感慨,都将令我寂寞而窘迫。以往,每当我这样深深地陷入文字的迷阵中,朋友们都会惊讶地答一句:「你说话好像做诗耶,真有趣。」

  可是,他没有,他就像听我说「今天月亮很好」,「谢谢我吃饱了」一样平和自然,并且毫无阻碍地接口说:「中国古典文学中讲究『哀而不伤』,就是这一重意思了。」

  我的眼睛忽然就湿润了,心中被狂喜充满。我终于,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对话的人,终于可以同一个人仅仅因为对话而无比兴奋,谁能了解那种谈话的快乐呢?它是比饱食美味佳馐或者考试得到个好成绩以及抽奖中彩票都更加难得而令人心生感激的。

  对着这样一位从天而降的知己,我忍不住说出心底最深的秘密:「小时候,我一直有个奢望,想长大了重续『红楼梦』,后来读的次数越多,就越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可是,我一直盼望有个人,可以真正地揭出『红楼梦』真相给我看。这个愿望,和那个想找到木灯笼主人的愿望一样强烈。」

  他又是微微一震,正想说什么,这时候我听到呼唤声,是小李,他一路找来了。我惊跳起来:「天哪,我把小李丢了。」忙回应着,「小李,我在这儿。」

  小李穿过竹林,抱怨着:「怎么搞的,一转眼就把你丢了……这位是……」

  我替他们俩做介绍:「这是我的同事李培亮,这就是我欠他钱的那个人……」这时我想起谈了这么久,居然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

  他笑一笑,主动伸出手来:「我叫张楚。」

  张楚。他说他叫张楚,是大学古文老师。

  好年轻的大学老师。好儒雅的青年。好英俊的张楚。

  或者,他并不算十分英俊,可是,却绝对称得上英挺,英气勃勃,挺拔傲岸,傲岸之中,又有种儒雅的味道,如玉树临风,超然物外。而那种超然的气质,是那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我莫名地欢喜,从黄叶村回来的路上,一时沉默得神游天外,小李问我话也听不到;一时又夸张地活跃,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话里全无主题。小李几次说我反常,我只是吃吃笑,不辩驳,也不解释。

  晚饭也没吃就同小李告别了,托辞说太累了,想早点回去休息。可是回到酒店,却又兴奋得睡不着,心里面像有一整支队伍在操兵似的,纷至沓来,熙攘杂乱。有个名字,擂鼓一样重复地响起:张楚,张楚,张楚!

  发生了什么事呢?这样地心神不安,这样地坐立不宁,这样地情不自禁,这样地若喜还嗔。

  站在酒店窗前,我拉开厚绒的落地窗帘和轻薄的软纱衬帘望出去,月光斑驳地筛落在庭院中,随风轻快地跳跃着,是一只只洞悉秘密的精灵。

  风吹进来,我又想起张楚抽烟的样子,烟使他的眼睛微微眯起,有种无意地远眺,带着迷茫,又似沉思。当他开口说话的时候,眼中的忧郁便一扫而光,仿佛雨霁云开,令人惊喜地帅气明朗。他微笑,专注地倾听,发丝在风中微扬。牵起我的手时,那样自然,温和,如同兄长。那一刻,我真有种期待,可以就这样,将自己的一生一世,交付他手中,随他走遍天涯海角。

  我蓦地一惊,是吗?在张楚牵起我手的那一刻,我曾经期待过永恒吗?期待过一生一世的给予和接受,天长地久的长相依偎吗?

  如果,如果可以把自己所有的心思与盼望从此交付与那样的一个人,该是多么惬意美满的事情!可以吗?可以做这样一个美好的梦,就此沉进爱河吗?

  爱?这种不期然的心动,这种慵懒的温柔,这种渴望交托的期许,就是爱了吗?自童年的张国力之后,终于又有一个活生生的男子走进我的心,让我了解到什么是爱的感觉了吗?

  是的,那是爱。如果这样夜不成眠地念着一个人的名字还不算爱,如果这样迫不及待地渴望下一次见面还不算爱,那么,我真不知道爱情应该是什么了?

  可是,我该怎么告诉他呢?该主动表白吗?还是等待着他也爱上我?我要怎样才能再见到他呢?主动约会他?或者到他任教的学校去找他?总得有个理由吧?就这样冒冒失失地送上门去,未免太不矜持了。会被他轻视吗?

  我不知道该找谁请教,从来没有试过恋爱,更没有追求过男生,无法想像那该是怎样令人心悸的一种往来。但是凡事都是有第一次的对不对?我终于是爱上一个真实世界里的人了,对不对?他总比童年记忆中的张国力更真实亲近,可闻可见,也更有可能性吧?经过了对张国力的十七年的思念与等待之后,任何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都不会难得倒我了。我决定,要做一个勇敢的女孩子,对我喜欢的那个人,大声地说爱。

  木灯笼烛光摇曳,我望着它轻声说:张国力,我可以不再等你吗?

  风从窗口吹进来,拂动白色的纱帘。

  如絮,如沙,掀动漫天漫野的迷茫。

  我在迷茫中寂寞地走,永远的流浪,无边的孤寂。有闪电划破寂静,撕裂的云层中,一张美若天仙的脸。

  美,但是冷,不苟言笑,一副君临天下的派头,望着我幽幽地问:「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一惊,蓦然坐起,屋子里空空如也,只有白色的窗纱在飘。是谁躲在纱帘后对我凝睇?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6:47

  木灯笼已经熄了。余烬犹温。

  我起身将窗子关好,翻个身再睡。

  刚闭上眼,那女子又来了,那张脸,依稀仿佛,像宋词,也像元歌。

  元歌在暗夜中妖娆地舞,妖娆地舞,唇边噙着一抹恍惚的笑,冷漠的眼神穿透了千古的黑暗,似嘲弄,似迷茫,长袖飞扬,身形如鬼魅,蓦地一转身,再回过脸来,已经面目全非,换作宋词。

  宋词定定地望着我,眼神忧殷绝望,声音如泣如诉,仍然执着地问:「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觉得疲惫,可是这次再也醒不来,由得她在我耳边一遍又一遍地盘问,将我折磨得大汗淋漓。

  是电话铃声救我出苦海。

  元歌的声音听起来如早晨露珠般清亮悦耳:「唐诗,还在睡吧?可别忘了下午的会。对了,你的车子还在修理,不如我来接你一起去公司吧。」

  她的善解人意非常得我好感,于是欣然同意。

  拉开窗帘,才发现有雨,但不是很大,淅淅沥沥的,反而增添几分春意。街边的柳树刚刚发芽,一片朦胧的新绿。但是过不了几天,叶子就会暗下来,好像少女的青春,转瞬即逝。

  朝花夕拾,其实红颜白发的距离并不遥远,幻想与现实,也只在一步之间。我莫名地伤感起来。

  好在元歌很快到了,打断了我的沉思。她今天的打扮与往日不同。浓妆,夸张的塑料耳环,带披肩的大麻花紧身毛衫,肥大的牛仔裤上到处都是口袋和补丁,手里还拎着把嗒嗒滴水的花绸伞,一头卷发张牙舞爪,像个小太妹。

  看到我惊讶的目光,她笑起来:「这样不好看吗?」

  「好看。」我由衷地说,「你穿什么都好看。」

  真的,别人穿「三宅一生」是「矫情」,元歌穿则是「性格」;别人穿「乞丐装」是「发神经」,而元歌穿却显得「够精神」。这叫「天赋」,羡慕不来。

  我们先一同到酒店一楼喝早茶。

  元歌说:「不知怎的,我一见你便觉得亲切,好像认识了几辈子似的。」

  我笑:「有本着名的小说里,男女主人公初次见面也说过类似的话。」

  「我知道,贾宝玉见林黛玉嘛。」元歌娇笑,「贾宝玉问林黛玉:妹妹可有玉?妹妹没有,哥哥便恼了,要砸玉。」

  我知道她指的是昨天我向宋词借玉来看的事儿,没想到现在还耿耿于怀,不禁笑了。

  元歌说:「我就想不明白玉有什么好,石头记罢了。古玉更不好,死人用过的东西,整天戴在脖子上丢来荡去,像不像随身附着个小鬼儿?尤其有种玉蝉,听说是人死后塞在嘴里封口用的,也有人挖出来挂在脖子上说是当护身符,吓不吓死人?」

  我更加好笑:「签约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玉是中国七千年文化的沉淀,什么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的,说玉是一件斯文佩饰……」

  「那是为了投其所好、诱你入彀嘛!我不那样说,你会相信我的诚意吗?那时你是客户,我当然只有顺着你说。但是现在我已经当你是朋友了,自然就要说实话啦。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我郑重宣布,我是不喜欢玉的。」

  「你是不喜欢玉呢?还是不喜欢宋词戴的那块玉?」我拆穿她,「都说广告公司的创意部和制作部向来是天敌,但是你们俩好像特别有仇。」

  「是她对我有成见,仗着自己出身好,有个当官的老爸,谁都看不起,处处与我为难。」

  「其实你也不简单呀。」我赞她:「北京藏龙卧虎,机会虽多,竞争也最激烈,能够脱颖而出又坐稳位子,一定很不容易。」

  元歌苦笑:「那有什么用?别人才看不到我付出的努力,都认为我凭的是一张脸。」

  「你是说宋词?」

  「她明里暗里骂我是狐狸精。」

  「为什么会这样呢?」

  「秦归田那个老色鬼喽。」元歌抱怨,「他是公司副总经理,管人事的,每次招聘,见男的就板一板脸,见女的就嘻皮笑脸。有时候还突然摸一摸抱一抱,说是试验女职员在面临突发状况时的反映。自从我进了公司,他就一直黏着我,有事没事儿地说些不咸不淡的话,弄得满公司的人都以为我同他有一腿。我又不好太分辩,只得虚与委蛇,宋词就骂我没骨气。哼,我要有个好老爸,我也板起脸来扮骨气,可是谁叫我出身贫门,没有后台呢!」

  「宋词不怕秦经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6:48

  「当然了。全公司只有一个人敢当面骂秦归田色狼,那就是宋词。有一次她为了矿泉水广告的事和老秦吵起来,居然诅咒他早晚有一天被长统袜和避孕套闷死!」

  「哇!这么大胆!」

  「就算这样,何董事长都拿她没办法。你说,我怎么敢跟她比骨气?我只要见秦老乌龟的时候笑容稍微少一点,都早吃了炒鱿鱼了。」

  说起办公室风云,元歌娇媚的脸上现出几分沧桑。「说是已经男女平等,天下大同了,可是女人付出的总是比男人多,得到的,却往往比男人少。除非,真的去吃男人的饭。」

  我深觉同情,又不知如何劝慰,只得转开话题:「我注意到,宋词的手常常发抖,她是不是有什么病?」

  「她有轻微的帕金森综合症,情绪紧张或者过于激动的时候就会发作,但是没什么大碍。」元歌嘲讽地笑,「标准富家子的富贵病,就像林黛玉的咳嗽,西施的心绞痛,多么完美!」

  「可是这种病很罕见呀,听说只有老人才会得。」

  「宋词在心理上可不就是一个小老太婆?又保守,又古板,又固执,还自以为是。」元歌攻击起对手来可谓不遗余力,「这样的老姑婆,谁见了谁倒胃。难怪连老公都保不住。」

  「宋词结过婚?」我吃一大惊。

  「又离了。大概一年多以前的事儿吧,好像她的病就是从那时候得的。」

  「真是看不出,她不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离婚又不会在脸上画红字,当然看不出。」元歌三两句交待宋词前尘,「她的前夫是个电器推销商,同她在一次合作中认识,欣赏她的办事能力,两人一见钟情,交往个把月即宣布结婚,三个月后离婚。闪电速度。所以宋词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没有太多已婚妇人的痕迹。但是交往一段时间你就会发现,她心理不正常,痛恨男人,更加痛恨那些招男人喜欢的女人。」

  「你是说你自己吧?」

  元歌「咯咯」笑:「她自己做女人做得顶失败,就见不得别人得意。」

  可是晚上宋词送我回酒店时,却又是另一番说辞:「元歌一找到机会就向人抱怨说应付秦色鬼是身不由己,可是背地里,姓秦的一向别人献媚她就受不了,想方设法自己送上门,打扮得妖妖娆娆的在七楼经理办公室前晃来晃去,生怕姓秦的不上钩,所以无论姓秦的怎么对她都怪不得别人,纯属自取其辱。」

  「元歌是有点虚荣,爱出风头,爱拔尖,但是不至于下贱。」我替元歌打抱不平,「应付姓秦的,也许她是没办法,不这样做,保不住位子。」

  「但是保住位子的办法有很多种,致力于工作是最简单直截的做法,何必出卖尊严?」

  「元歌说那只是应酬,她和秦归田其实没什么的。」

  「没什么?谁信?办公室里有个流行的段子,说如果有人报告有只苍蝇飞进办公室,秦乌龟会下令立刻打死;但如果报告说有只母苍蝇飞进来了,秦乌龟会叫人把它抓起来放到显微镜下观察生殖器。元歌自己不尊重,秦乌龟会放过她?」

  听她这样说,我又觉得有道理。呵,活到二十几岁,到今天才发现原来我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耳根子又软,明辨是非能力又差。我的聪明,仅限于判断古玉或今玉,新仿或真旧。

  宋词又说:「元歌对物质的渴望近乎于变态,从早到晚,满脑子就是穿新的衣裳认识新的男人,然后让新认识的男人给她更多的钱买更多新衣裳——这样的女子怎么说也无法得到我的尊重,更不同情——比她值得同情的人多了,有那份心,不如捐赠失学儿童。」

  不能说她说得不对,可是我仍然认为同为女性,原不必那样刻薄。「如果元歌有好出身,衣食无忧,也许对金钱的需求便不至于那么迫切。」

  「也许。但人不能选择出身,可是可以选择怎样做人。没有钱一样能做到自爱自重,何况她并不是真的穷到为了面包或者尊严而取舍两难的地步。」

  至此我发现宋词对元歌的敌意并不是元歌所以为的那样,因为妒忌,而是她打心底里瞧不起她,轻视她,恨不得除之而后快。不知为什么,她这份刻骨的轻蔑让我觉得心寒,忍不住想说服她,希望她能对元歌好一点。我本能地预感到,她这样恨元歌,总有一天会出事的,出很大的事,对她们都不利。那种预感其实是自昨天见到她们第一眼起就开始了的,但是在这一刻愈发清晰起来,我终于知道自己一直深深恐惧着的是什么:仇恨。

  会议一连进行了三天,内容是有关玉饰秀场模特儿们的服装定位。

  宋词和元歌一径地针锋相对,剑拔弩张。见到我,争着投诉对方意见荒谬。但是世人的通病便是同情弱小,总地说起来,我是有些偏帮元歌的,时时劝慰宋词:「她这样设计也有道理,你配合一下嘛。」

  「我配合她?哼,人头猪脑,计划书全不合理,都不知道她怎么当上这个创意部经理的!古装部分居然要自三代以前开始,唐宋元明清一一排演下来,直到今时今日,照这样执行,经费不知要超出预算多少!一点制作常识都没有。」宋词将一摞图文并茂的企划书摔在桌子上,满脸的不合作。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6:48

  但是元歌另有解释:「你懂什么?玉文化源远流长,当然要自三代以前表现出来才够气派。制作部的任务就是在配合创意部计划的前提下尽量少花钱多做事,一味贪图简单,把工作往省里做,那还要制作部干什么?找几个民工来不是一样?」

  我被她们吵得头昏,不禁纳闷:「你们两个这样一直吵一直吵,别的客户是怎么受得了你们的?」

  「看客户是男是女喽。男的多半赞成元歌,女的就会偏向我。」宋词笑,「客户是上帝。」

  「那我呢?我是女人,是不是应该同你步调一致才对?」

  「你是例外。你不是客户,是朋友。」

  「元歌也这样说。」

  「她?哼!」提到元歌,宋词永远是这副不屑的表情。

  我心平气和地提醒:「宋词,可不可以不要用鼻子说话?」

  「就是,同那个贱人计较,把我的风度都带坏了。」宋词抱怨,又推到元歌身上。

  日间的生活带到夜里去,我晚晚做梦见到两人争吵。

  「是你居心不良。」

  「是你欺凌弱小。」

  「不要以为她帮你,你就可以骑过我的头去。」

  「她帮我是她的事,骑过你的头是我的事,你阻止得了吗?」

  「不要吵不要吵,不要吵可不可以?」我走上前求二人。

  两人齐齐回过头瞪住我:「你是谁?」

  梦在这时候醒来,睡了比不睡还累。

  哼,我是谁?我自己也想知道我是谁?

  晚上睡眠不足,白天又得不到休息,我忍不住告饶起来:「你们两个可不可以不要再吵?」

  俩人回头齐齐瞪住我,面目表情同梦中一模一样:「那你说。」

  「我说?」我嚎叫起来:「又要我来拿主意?!」

  「当然啦,你是客户嘛!」

  「你们要真当我是客户,怎么忍心这样折磨我?」我悻悻地,硬着头皮来做女包公论断是非:「完整地表演玉饰的发展史呢,也实在太破费一些;只选一个朝代做代表呢,又太简单。或者可以这样,大致分几个段落,以背景图案出现,至于台上的模特儿服饰呢,就只选一个朝代做代表。不然,我们也没那样全面的玉饰来表现朝代。」

  「也是个办法。」元歌沉吟,「反正有那么些兽皮舞男在走台,可以考虑让他们来表现三代以前的玉文化。」

  宋词大怒:「什么舞男舞女的?你嘴巴放干净些!武士剑的项目是大家开会通过的,你何必夹枪带棒?」

  「我又没说不让舞剑。」元歌到底心虚,赶紧转移注意力,「至于其他朝代吗,就靠换背景来表现。只是,我们选择哪一个朝代做代表呢?」

  「汉代。」宋词硬邦邦地提议,「汉白玉最有名。」

  「汉代不好,汉代没文化。」元歌立刻反对——这早在我意料之内,凡是宋词提出的,她一定会有不同意见——「我说是唐朝,唐朝服饰最美丽。」

  「我说汉代好。」

  「还是唐代好。」

  「唐诗,你说汉代还是唐代?」她们两个又齐齐转向我。

  我只觉头大如斗,唐代还是汉代,汉代还是唐代,唉,说哪个都要惹怒另一方呀。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6:49

  急中生智,我忽然想到一法:「我说不如就是清代吧。」

  「清代?」两人一齐瞪圆眼睛。

  「是呀,清代是玩玉的极盛时期,从皇宫到民间无人不爱玉,无人不藏玉,玉的雕琢功夫也达到最高境界,琢玉仿玉蔚然成风,干隆帝爱玉成命,光题咏玉的诗就有八百多首,还不该选清代玉饰做宣传代表吗?」我振振有词。

  「也有道理。」两个人都服帖下来。

  但是稍顷,元歌又问:「可是只选清代玉饰会不会太单调了?」

  「不会单调。」答话的是宋词,最终通过她只选一个朝代服饰做代表的提议令她十分高兴,因为可以节省大量经费,工作要好做得多,所以态度也缓和许多。「出场人物的身份不同嘛,可以有民间的荆钗布裙,酒楼的金钏银钿,宫廷的凤冠霞帔,通通上阵,来个全景图,完整表现清朝人的服饰特色,就不会单调了。」

  「而且入关以前和入关以后的服饰也有所不同。」我补充。

  元歌惊讶:「清代服饰还分为入关前和入关后吗?」

  「那当然。」我很高兴她们可以暂时忘记吵架,于是细细解释清史,「顺治元年,也就是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祯帝急诏驻守辽宁的吴三桂赴京勤王。但是吴三桂带着十几万精兵刚刚赶到山海关,李闯已经攻陷京城,崇祯也自缢煤山。彼时,满清军队正虎视眈眈,对中原大好河山垂涎不已。多尔衮三次派人秘密贿赂吴三桂,希望联手拿下京城,坐地分肥。吴三桂本来持观望态度,左瞻右顾,还写了一封信给李自成,说只要将他的爱妾陈圆圆和明帝的太子送来山海关,他就愿意归降大顺朝。可是这时候却传来陈圆圆先归刘宗敏、后归李自成的消息,吴三桂大怒,立即命令全军战士穿上孝服为崇祯发丧,并开放城关,引狼入室,终使江山旁落,改天换日。」

  「我知道我知道。」元歌插嘴,「就是那着名的『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嘛。据说为了吴梅村的这首『圆圆曲』,吴三桂还头疼了很久呢,尝试重金贿赂吴书生,要他毁掉原稿,可是被拒绝了。你说这吴梅村是不是书呆子?对了,吴三桂姓吴,吴梅村也姓吴,他们是不是亲戚啊?要不,为什么吴梅村对吴三桂的事儿那么清楚?吴三桂那么大官儿,怎么会拿个书生没办法?」

  提到清代的史稿轶闻,宋词也颇有兴致:「我也听说过李自成抢了陈圆圆后,曾经命令她唱曲儿。陈圆圆唱了昆曲,当时有人传说陈圆圆『色甲天下之色,声甲天下之声』,形容她的色艺双绝。可是李自成却听不入耳,觉得奇怪,说长得蛮好,怎么声音这么难听,于是另找了一帮陕西女人来唱秦腔……」

  「唱秦腔?」元歌大笑起来,「六宫粉黛要是一起唱起秦腔来,那也倒真够壮观,不是『势如破竹』,而是『声如破竹』了吧?」

  宋词继续说:「其实细说起来,吴三桂起初赴京勤王,想保大明;后来寄信给李自成,也想过归顺;信中提出索要崇祯太子,也可以看出他心怀旧朝,又希望天下太平。但是两个要求都落了空,这才终于投清抗顺的。虽然说汉奸毕竟是汉奸,没什么好翻案的,可是李自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目光短浅,得意忘形,一心只顾自己利益,说是发动起义是为了全体农民得解放,其实等他坐了王位后,哪里还想得到别人。要我说,真正丧国的人应该是他而不是吴三桂。」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6 16:51

宋词和元歌是一对前世冤家

  「我也一直这么想。」我趁机说教,「崇祯帝、李自成、吴三桂三派自相残杀,恰好给了满清可乘之机,致使国破权丧,生灵涂炭。国人窝里斗的例子太多了,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真是相煎何太急?」

  宋词低下头来,一时无语。

  过了一会儿,元歌问:「那么模特儿是一队队出场呢?还是一起出场?」

  宋词答:「当然是一队队出场。但是最后可以来一场宫廷大婚,格格宫女通通出席,场面一定壮观。」

  「对,反正请了那么多武士,就让他们穿上御林军服饰权充背景。」元歌也兴奋起来。

  宋词忽然想起什么,问我:「你刚才说用背景图表示朝代佩玉可以省很多玉饰,各朝代的佩玉很不同吗?」

  说到玉,便是我的看家本领了。于是侃侃而谈:「不仅是各朝人佩玉不同,同一朝代的不同人佩玉也有规矩。像商周春秋战国时期,天子佩白玉,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苍玉。在『周礼』中,单是玉圭佩器,就分封得很清楚:『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圭,男执蒲圭。』圭代表特权,有圭者可以封土封疆,分侯分地。」

  我只顾自己说得高兴,全没注意元歌又不得劲儿起来,酸溜溜地说:「原来古人也这样势力!」我摇头,这个元歌,什么都好,就是过度自卑引发了超强的自尊,敏感得要命。

  偏偏宋词还要怄她,故意仰起头说:「什么时代都会有特权阶级。人和人本来就不一样嘛,怎么可能众生平等?」

  元歌大怒,立即反唇相讥:「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有个好爸爸,这叫鱼肉百姓你懂不懂?」

  得,又吵起来了,我做和事佬做得厌透,赶紧抱住头逃离震中,同时,一个念头忽然涌进脑海:我知道该用什么借口去找张楚了!

  不知为什么,我很想同张楚讨论一下宋词和元歌。

  她们是我在大陆交到的仅有的两位女友,我对她们的感情,是一样地珍惜看重。她们两个也许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可是谁又是完美的呢?即使不是有那么多的巧合发生,我也仍然会由衷地愿意亲近她们两个,并且只愿看到她们性情中的真与善,日趋一日地稳固着我们的友情。

  人们喜欢用花朵来比喻美丽的女孩子,而她们则比所有的女孩都更像花。如果宋词是艳压群芳的牡丹,那么元歌便是一枝独秀的玫瑰;如果宋词是郁金香,元歌便是红罂粟;宋词是樱花,元歌便是茉莉;宋词是月夜幽昙,元歌就是香水百合;同样开在露水未稀的早晨,宋词是向日葵,元歌便是牵牛花;开在深山,宋词是君子兰,元歌便是映山红;开在水中,宋词是荷花,元歌便是水仙;即便同样是菊花,宋词是孤标傲世偕谁隐,元歌却是我花开后百花杀;同样是梅,宋词是疏影横斜水清浅,元歌便是暗香浮动月黄昏;宋词是接天莲叶无穷碧,元歌便是映日荷花别样红;她们可以和谐地并存于任何一个季节一种环境,却又以绝然不同的两种姿态怒放。谁也夺不去谁的艳丽,谁也压不住谁的芬芳。

  可是,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呢?其实她们两个完全可以井水不犯河水,如果一定要犯,那么与其冲浪不如合流,井水有源,河水有渠,岂不比战争要好?可是想不通同样美丽与聪慧的两个女孩子,为什么偏偏在这件事上如此狷介缠不清?

  而且,最痛苦的是夹在中间做饼馅的我,当我同她们之间任何一个人单独相处时,气氛都融洽和谐,可是只要她们两个同时出现,就必会硝烟四起,口角不断。我真希望她们两个可以成为朋友而不是敌人,可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化干戈为玉帛的好办法。

  化干戈为玉帛。在古代,这件事好像要容易些,即使是两国动兵那么大的事儿,只要互相交换玉璜丝绸,就可以平息战乱。但是到了今天,人们钱粮充足,衣食无忧,所以都不在乎玉。

  有时候,我真要怀疑两个人是前世结了不解冤仇,移到这一世来还的。

  我给张楚打电话,请他帮忙借几本有关清代服饰的资料。他欣然同意了。

  「又见面了。」他说,态度一如既往地温和,彬彬有礼,同时将手中的书交给我,「这是你要的资料。」

  「谢谢。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找齐了。」我由衷地开心,不仅仅因为那些书。

  「接到你的电话我就开始找了,要求很明确,并不难查。」他说,可是不知为什么,眼中殊无喜悦,反而带一点点苦恼似的。

  我们并肩走在校园的林荫路上,不时有学生同他打招呼,并对着我好奇地打量。他温和地点头,从容自若。我不禁想:在他的学生眼中,一定把我当作是他的女朋友了吧?这种猜测让我觉得有种隐秘的无来由的欢喜,忽然想到一个词:俪影双双。

  我不敢转头看他,却偷偷地注视着他投在地上的身影,走在校园中,他身上那种书卷的味道更浓了,而他温和的声音,有如天籁,每一句,都直抵我的心。这一刻,我更加清楚地知道了:我爱他。爱他的声音,爱他的样子,爱他的举止,爱他走路的姿势,爱他一切的一切,爱他这整个人!可是,我该怎样让他知道呢?

  我紧张地想着该怎样对他开口表白,但是话到嘴边,却本能地换成了宋词和元歌。「我真希望她们可以成为朋友,不要再斗下去。每次看到她们吵架,我都有一种不安,觉得再这样下去,说不定会发生不幸的事情。」

  张楚停步,望着我,温和却是肯定地说:「她们一定会成为朋友,因为,她们有你这样一个共同的难得的朋友。」

  他的夸奖使我的脸忽然烧烫起来,不禁低了头,轻轻说:「你相信有前世今生吗?有时候我真想回到上辈子看一看,我和……宋词、元歌,是不是前世有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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