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人身份开中国快餐店的问题?
如果我可以在一个经营了3年的贸易公司,占百分之50股份的话,我可不可以自己不和另一个股东做贸易,而是以商人身份自己去开快餐店。如果可以这样的话,税是从公司的帐上走,还是走我个人的?如果不可以,怎么样才可以即做贸易,又去开快餐店? 应该不可以的吧?你要扩大经营范围要申请的吧?有难度!
首先要看你本人的居留目的,如果是学生的话就别想了!要是已经有了永久居留,就可以考虑申请扩大经营范围或是改换经营目的。 请问楼上的申请扩大经营范围要多交很多税吗?因为我是刚刚才加入公司的,自己出来做餐馆可以吗(还没有稳定的拘留,1年多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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