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7 16:34
从那扇窗户走开,有人对我说。
可我没有马上听从。
在最大的房间里,有一张旧床垫,生锈的弹簧被掏出来,堆在地板上。里面的填充物也被掏了一些,上面有烟蒂烙过的痕迹。纤维上面有铁锈似的斑渍。我不想看,但又不得不看。有一次我和玛利?卢一同回家,在她家里,我看见院子里太阳下放着一张床垫。玛利?卢厌恶地告诉我,那张床垫是她最小那个弟弟的——他又尿床了,只得把它吹干。臭气似乎永远除不掉了,玛利?卢说。
床垫里有东西在动,是一只黑亮黑亮的东西。是只蟑螂。不许我往后跳。假若你得躺在那张床垫上睡觉,有人对我说。假若你不躺在上面睡觉就不能回家。我的眼皮子很沉重,血液往头上涌。有只蚊子在周围嗡嗡地叫,但我太累了,连蚊子都赶不动。睡到那张床垫上去,麦丽萨,她对我说。你知道你该受到惩罚。
我跪下来,不是跪在床垫上,而是跪在离床垫不远的地板上。房间里很闷,一股恶臭,但我不在乎,我的头瞌睡得直往下点。汗流成河,顺着我的脸、我的腰、我的手臂直往下淌,可是我不在乎。我看见自己的手像陌生人的手一样慢慢伸出去摸那张垫子,一只蟑螂惊慌地窜出来,接着又是一只,接着又是一只。——但我没有跳起来,没有尖叫。
躺到那张垫子上,接受惩罚。
我回头一望,只见一个女人站在门口——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女人。
她盯着我。眼睛又黑又亮。她舔了舔嘴唇,嘲弄地说:“你在这所宅子里做什么,小姐?”
我吓坏了,想答话,但张不开口。
我猜不出她有多大年纪。比我妈妈大,但看上去并不老。她身穿男人的衣裳,跟男人一样高大,肩膀宽,腿长。与别的女人不同,她那一对大奶子没戴文胸,像奶牛的乳房,松松垮垮地挂在衬衫下面。头发灰色、浓密、硬如铁丝,理得和男人一样短,一簇簇竖起来,看上去十分油腻。她眼睛小而黑,深陷在眼窝里;眼睛周围的肌肉青紫。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像她一样的人——她的大腿很粗,和我的身体一样大。裤腰有一圈松弛柔软的肌肉,但不胖。
“我在问你呢,小姐。你为什么到这里来?”
我吓得不得了,感到膀胱胀了。我盯着她退到床垫旁,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看见我被吓成这副模样她似乎很高兴。她微微弯腰,进了门,朝我走来,用一种好意的嘲笑口吻问道:“你是来拜访我的吧?”
“不是,”我说。
“不是!”说着,她大笑起来,“为什么,你当然是来看我的。”
“不,我不认识你。”
她俯下身来,用手指摸我的额头。我闭上眼睛,等着感到疼痛。可她的抚摸是凉的。她把我被汗水粘在额头上的头发拨开。“我以前在这里见过你们。你和那一个,”她说。“她叫什么名字?那个金发的。你们两个不速之客。”
“她是我的姐妹,”我喃喃说道。
“她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
“你不知道!”
“——不知道,”我胆怯地说。
那女人往后退,嘴里又像唱歌,又像咕哝。她怜悯地望着我说:“那么,你就该受到惩罚。”
我嗅到她周身灰烬的气味,嗅到一股寒气。我呜咽地哭起来,我说我没做错事,没有损坏屋里任何东西,我只是在探险——我再也不来了——
她朝我微笑,露出了牙齿。不等我动脑筋,她就知道了我的心思。
她脸上的皮肤一层层,像个洋葱头。像挨太阳晒干了,或者得了皮肤病。一片片开始脱落。目光阴湿。别伤害我,我想说。请别伤害我。
我开始嚎啕大哭。鼻涕流得像个乳臭未干的娃娃。我想从那个女人身边爬过去站起来飞奔而逃但她站着堵住了我的路挡住了我俯身把她那像奶牛一样潮湿而暖烘烘的鼻息吹到我的脸上。别伤害我,我说,而她却说,“你知道你该受惩罚——你和你那个金发姐妹。“
“她不是我的姐妹。”
“那么她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我想开口说。但声音却变成:“玛利?卢。”
那女人的奶子一直耷拉到肚皮上,只见她笑得全身摇晃。但她的话说得十分严厉她说玛利?卢和我是很坏的女孩子我们知道她的宅院是块禁地我们知道难道我们不是一向都知道凡是进来的人都要在这屋里吃苦头的吗?
“不,”我想开口说。但声音却变成:“是。”
那女人哈哈大笑,蹲下来对着我。“那么,小姐,‘麦丽萨,’他们是这样叫你的——你的父母不知道你此刻在什么地方吧,是不是?”
“我不知道。”
“他们知道吗?”
“不知道。”
“你的事他们一点儿都不知道吗?——你做什么,你想什么都不知道?你和‘玛利?卢’。”
“不知道。”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7 16:35
她笑着打量了我很久。满面笑容,友好的笑容。
“你是个勇气十足的小姑娘,是不是,你有自己的主张,是不是,你和你那个漂亮的姐妹。依我看你的屁股一定有好多次是热辣辣的,”那女人说着龇牙咧嘴一笑,露出满嘴烟熏的黄牙,“……你这条稚嫩的小蠢驴。”
我咯咯地笑起来。膀胱涨了。
“把那东西给我,小姐,”那女人说。她从我的手里拿过柳条——我忘了手里还拿着它。“我现在要施行惩罚了:把裤子脱下来。把裤衩脱下来。躺到那张床垫上去。快点。”现在她的话说得十分急促,没有一点儿开玩笑的样子。“快,麦丽萨!还有裤衩!还是想让我帮你扯下来?”
她很不耐烦地用柳条敲着左手掌心,嘴里唾沫横飞地责骂。又是责骂又是挖苦。她的皮一片一片地发亮,在脸上大块的硬骨头上绷得紧紧的。她眼睛本来就小,此刻皱得更小,黑森森,阴湿湿。她的块头太大,所以蹲俯在我的上方得小心调整姿势,才能保持平衡不至于跌倒。我听见她粗重急迫的鼻息犹如从四面八方向我刮来的风。
我照她说的做了。并非我做,但却做了。别打得太痛,我趴在床垫上喃喃地说。我伸出双手,把指甲抠进地板。木头的碎片刺痛了我的皮肤。别,别打得太痛噢求你但那女人根本不理会此时她湿热的鼻息越来越大声地板在她的重压下吱呀吱呀地响。“听着,小姐,听着,‘麦丽萨,’他们是这样叫你的——这是我俩的秘密对吧——”
完事后她抹了抹嘴说今天她放过我如果我不告诉任何人的话如果明天我把我漂亮的小姐妹送来给她的话。
我的膀胱毕竟还是失禁了,第一鞭还没落到屁股上,尿就无可奈何地一阵阵唰啦啦涌出来,我呜呜地哭。过后那女人还骂我说尿成这样简直是个可怜的奶娃娃。但听起来也有点儿后悔,她往旁边闪开,给我让出一条颇宽的道,让我通过。滚开!滚回家去!可别忘了!
我连忙跑出房间听见她在我身后哈哈大笑我奔下楼跑呀跑呀仿佛整个人都失去了重量两只脚也看不清了仿佛空气是水我在水里游我跑出宅院奔过玉米地在玉米地里哭泣玉米杆拍打着我的脸滚开!滚回家去!可别忘了!
我把去敏屯宅院的事告诉玛利?卢,说我在那里有事,是个秘密。起初她不相信,还嘲笑着说:“是鬼?是汉斯?”我说我不能告诉她。不能告诉什么?她问。不能,我说。为什么?她问。
“因为我许诺了不说。”
“许诺谁?”她问。她睁大蓝眼睛像要给我催眠似的看着我,“你是个撒谎的讨厌鬼。”
后来她又追问发生了什么事是什么秘密和汉斯有没有关系?他是不是还爱她?是不是想她想得发疯?我说和汉斯无关与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我扁扁嘴表明我对汉斯的看法。
“那么是谁——?”玛利?卢问。
“我说过是个秘密。”
“噢,狗屁——什么样的秘密?”
“就是秘密。”
“真的是秘密?”
我转脸避开玛利?卢,浑身颤抖起来。我的嘴巴老是歪扭着发出令人难受的怪笑。“是的。真的是秘密,”我说。
最后一次看见玛利?卢是在校车上,她不愿意和我坐,昂头从我身边走过,用眼角傲慢而鄙夷地看了我一眼。过后,在她到站下车,经过我座位的时候还着实踢了我一脚,她俯身对我说:“我要亲自去弄明白,反正我恨你,”话说得很大声,车上人人都听得见,“——我无时无刻不恨。”
从前神话故事总是这样开始的。可后来,故事讲完了,你并没真正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要发生什么事,你只知道对你讲过的情节,只知道一个字一个字的意思。如今我的故事写完了,用我自己看了都十分丧气的笔迹满满地写了半个记事本,写得歪歪扭扭,跟孩童写的差不离。现在故事写完了,我也不明白这故事意欲说明什么东西。我知道我的生活中发生了什么事,但我不明白这一页页字里行间发生的情况。
玛利?卢对我说过这番话十天后人们发现她被杀害。她的尸体被扔进离开道路和敏屯宅院四分之一英里的鄂尔克河。报纸上说那个地方已经十五年没人居住了。
报上说玛利?卢死的时候十三岁。她失踪了七天,整个县找遍了也没找到。
报纸上还说敏屯宅院多年没人居住,被遗弃的人有时候在那儿栖身。说尸体被剥光衣服,残缺不全。详细的情况没有更多的报道。
这事发生在很久以前。
杀人犯(或杀人团伙,报纸上总是这样说)一直没有找到。
汉斯?缪恩泽当然被捕了,在县的监狱里关了三天接受警察盘问,但最终证据不足,把他放了,报纸上说虽然人人都认为他就是那个杀人犯难道不是他吗?——尽人皆知。多年过去了他们还是这样说。汉斯走了,希丝金一家也走了。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多年过后人们还会这样说。
汉斯发誓他没干,他好几个星期没见玛利?卢了。有人为他作证说他不可能做,其一,他再也没有用过他兄弟的汽车,再则他一直在干活。在地里卖力地干活——不可能溜出去这么长时间干警察所说的事。汉斯也再三说自己是清白的。他当然是清白的。狗娘养的真该绞死,我父亲说,人人都说是汉斯,除非是流浪汉或者钓鱼的人——钓鱼的人常常开车到鄂尔克河钓黑鲈鱼,在河岸上升火,走后留下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有时候也进敏屯宅院巡游,寻找可偷的东西。警察有几个这些人的驾照牌号,对他们进行了盘问,但什么也没问出来。还有那个狂人,那个住在伊朗人垃圾堆附近用油毛毡搭的简陋棚子里,人人都说几年前就该送进州立医院的隐士。但人人都知道汉斯才是真凶。汉斯能走多快就走多快,干脆消失了,连他家的人都不知道去了哪里,除非他们撒谎,而他们却宣称没有撒谎。
母亲抱着我哭得前仰后合,我们两人放声大哭,她告诉我玛利?卢现在幸福了,玛利?卢现在进了天堂,耶稣基督带走她,和他住在一起了。我是知道的,对不对?我想笑,但是笑不出来。玛利?卢不该和男孩子交往,不该和汉斯这样讨人厌的男孩子交往,母亲说,她不该老是鬼鬼祟祟的——我是知道的,对不对?母亲的话充斥我的脑袋,在脑袋里泛滥,所以笑一笑也无妨。
耶稣也爱你你知道的麦丽萨是不是?母亲搂着我问。我说知道。我没有笑,因为我在哭。
他们不让我参加葬礼,说会把我吓坏。尽管棺材是盖着的。
据说人老了许久以前发生的事情会记得比刚发生的事还清楚。我发现的确是这样。
例如我记不得这本记事本是什么时候在伍尔华兹的店里买的,是上个星期还是上个月或者几天前?我不记得为什么我要在这个本子里写,有什么目的,我问自己。但我记得玛利?卢弯着腰在我耳边说的那番话,记得几天过后玛利?卢的母亲在吃晚饭的时候来问我当天是否见过玛利?卢——当天我盘子里有什么食物我还记得一清二楚,盘子里装着土豆泥,干巴巴的一小堆。我记得听见玛利?卢站在车道上双手在嘴边合拢叫我的名字。母亲讨厌她这样做,这是白人垃圾的行为。
“丽萨!”玛利?卢叫道,于是,我叫着答应,“好我来啦!”从前。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7 16:36
玩偶
很多年前有一个小女孩,在她四岁的时候,得了一件生日礼物,这件礼物是一个古色古香的玩偶屋。这间玩偶屋异常美丽,结构复杂,十分庞大,似乎大得连一个小娃娃都爬得进去。
据说这个玩偶屋是将近一百年前由小女孩母亲的一个远房亲戚造的,一代一代传下来,直到现在还完好无缺。玩偶屋的山墙陡峭,有很多又高又窄的窗户,窗户上安装着真正的玻璃,玻璃上还覆盖着深绿色的百叶窗,有三个石头砌的壁炉,有仿造的避雷针,仿造的小招牌(白色),有一个几乎绕屋一周的阳台,前门和第一段楼梯平台嵌的是彩色玻璃,甚至还有个炮楼,小屋顶神秘地掀开。在主房有一张带遮篷的床,一床镶荷叶边、有折裥的白色薄棉被,大多数窗户下还有小花箱;家具——当然全都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精雕细刻,无一不美轮美奂。灯罩上装饰着小小的黄金流苏。有一个古老、精致的浴盆,浴盆下面安着鹰爪脚。差不多每个房间里都有枝形吊灯。小女孩四岁生日那天早上第一次看见这间屋子的时候,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因为这是个出乎意料的礼物,而且“真实”得令人惊异。这是她童年时代的一份厚礼,永世难忘的东西。
佛罗伦丝有几个中号玩偶,太大,进不去。但她把玩偶拿到屋子跟前,面朝门开着的那一边,在那儿和它们玩。她为它们瞎操心,对它们喃喃地说话,责骂它们,为它们编小对话。有一天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了一个名字巴特贺洛缪——玩偶屋一家子的姓氏。你怎么想出这个名字的,她父母问道。佛罗伦丝答道这个名字是住在屋里这一家人的姓。是的,可你怎么想出这个姓的呢?他们问。
小女孩糊涂了,有点儿恼火,默默地指着那几个玩偶。
一个玩偶是女孩,有卷曲亮泽的金发,蓝眼睛,浓密的眼睫毛,胖乎乎的,一身滚圆;另外一个是男孩,穿斜纹布连衣裤工作服,格子花呢衬衫。显然他俩是姐弟。又一个玩偶是妇女,或许是妈妈吧,她有鲜艳的红嘴唇,戴一顶用柔软的灰白羽毛做的帽子。甚至还有一个婴儿玩偶,是用最软的胶皮做的,没有头发,没有表情,与别的玩偶相比,显得太大。还有一条九英寸长的西班牙长毛狗,长着棕色的大眼睛,古怪的翘尾巴。佛罗伦丝有时爱这个玩偶,有时爱那个。有几天她喜欢金发玩偶,金发玩偶头上的眼睛会轱辘辘地转,皮肤是可爱的浅桃色。有几天那个淘气的红头发玩偶显然又成了她的最爱。有时候凡是人的玩偶她都置之不理,只玩那条狗,狗很小,可以放进玩偶屋里。
佛罗伦丝偶尔会把玩偶的衣服脱掉,用一小块海绵给它们洗澡。脱了衣服,他们的样子好古怪呀……!没有毛孔,一身光滑,空荡荡的,没有隐秘的部位,没有讨厌的地方,没有藏污纳垢的夹缝,洗得一点儿也不费事。他们的脸总是泰然自若,总是无所畏惧地睁着平静聪慧的眼睛,无论打骂都无动于衷。不过,佛罗伦丝很爱她的玩偶,几乎没有必要惩罚他们。
无可非议,她的宝贝是具有维多利亚式屋顶,有很多窗户,大阳台上放着小小的木头摇椅,摇椅里还配备了小坐垫的玩偶屋。客人们——无论是她父母的朋友或者是年龄和她一样大的小女孩——第一次看见它都惊叹不已。他们说,啊!太美啦!他们说,哎呀,差不多和真的房子一样大哩,是不是?——当然不是,它只不过是间玩偶屋,还不到36英寸高。
将近四十年后,佛罗伦丝?帕驱车行驶在宾夕法尼亚州兰喀斯特费恩莱特东路上,她从来没到过这个城市,对这个城市一无所知。她惊奇地看见,在林荫道后面,榆荫映掩、庄严肃穆的小山顶上,竟赫然矗立着她的玩偶屋——也就是说,它的复制品。那座屋子。那座屋子本身。
她大为震惊,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她最快的反应就是刹车——她开车很谨慎,不敢有半点疏忽大意;只要有一点点思维混乱的苗头,或者遇到麻烦的迹象,她就立即停车。
一条宽阔的林荫道,两侧种着榆树和悬铃木,在一座她完全不熟悉的美丽城市。时值四月下旬,漫长的严冬过后,春光灿烂,花香四溢。空气在颤抖,充满温暖的气息和缤纷的色彩。这个城区的房屋和她所见过的别的房屋一样堂皇,一样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房屋都是真正的豪宅,富丽堂皇。斜坡的草坪十分雅致,或用砖墙或用锻铁栅栏或用常青藤围住。到处都是春天开得最灿烂的杜鹃花——鲜红的、白的、黄的、火红色与桔黄色相间的,美得让人眼花缭乱。有新种植的郁金香花圃,主要是红的;有美丽的苹果花、樱桃花还有许多开花的树,佛罗伦丝认识,但叫不出名字。她的屋子周围围着铁栅栏,在庞大的前院,红色和黄色的郁金香从一片片草地中长出来。
她发现自己来到前门的小路上。跟设计用来关闭车道的那扇笨重的大门一样,这扇门不仅开着,门底的长钉也是插入地里的。这扇门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关,或许已经不能移动了。有人不久前钉了一个用黑墨水、手写的牌子:费恩莱特东路1377号。但是没有名字,没有姓氏。佛罗伦丝站着抬头仰望,心怦怦地跳得很快。她简直不能相信眼里看见的情景。没错,当然是那间屋子——不可能,不可能连细部都这么惟妙惟肖。
是那间古色古香的玩偶屋。她的。这么多年之后。斜山墙,蓝色;旧避雷针;可笑的炮楼那么迷人;凉台;白色的招牌壁板(由于日晒雨淋,在明媚的春光照耀下呈现出风化了的灰白色);尤其是,最突出的是,那八扇高窗,窄窄的,每层楼四扇,深色的百叶窗。佛罗伦丝不能肯定百叶窗是否漆成很深的绿色还是黑色。是否就是玩偶屋百叶窗的颜色……她看见姜黄色的边已经十分破败。
在车里第一次几乎使她眩晕的激动过去了;但她仍然有一种不愉快的急迫感。她古老的玩偶屋。在宾夕法尼亚州,兰喀斯特,费恩莱特东路。在这个温暖的春日早晨,突然一眼瞧见。这意味着什么……?显然要有个解释。她远房堂叔为他的女儿建造的玩偶屋是按这所房子,或者另一所跟这间一模一样的房子翻造的。必定有许多跟这幢房子一模一样的房子。佛罗伦丝对维多利亚时代的建筑风格一窍不通,但她猜想一定有许多翻版,不惜耗费巨资建造的豪宅也不例外。与现代建筑不同,那个时代的建筑式样一定不多,某些基本的结构只得用了又用——炮楼啦,屋顶的山墙啦,复杂的檐边啦等。使她大为震惊的景象只不过是偶然的巧合而已。回家以后,倒可以当作一个有趣的故事,一段趣味横生的闲情逸事讲给人听,虽然或许不值一提。她的父母必定会感兴趣,然而他俩都死了。而她对谈及自己的事,自己的私生活总是小心谨慎。因为她多少有点儿顾忌,生怕无论她讲什么,作为公众人物,她的朋友、熟人、同事会按照对她的看法,任性解释,而这种情况并非她所愿。
楼上窗户里有东西移动,引起她的注意。接着这东西神秘地流动到别的窗户,从右向左流……然而,不是的。那只不过是她身后头上的云彩被风吹动的影子。
她一动不动地站着。这不像她。不是她的性格,可她就是站着不动。她不想走上通往走廊的台阶,她不想摁门铃,这样去摁简直可笑,再说她也没有时间:她的确应该往前开,他们很快就要来了。然而她又不能置之不理。因为这是那间屋。不可思议,是她那间玩偶屋。(当然,那间玩偶屋她已经送人了,三十年,还是三十五年前?自从送人后难得想起。)站在这里真是可笑,这么惊讶,思维这么缓慢,这么反常地受其影响……然而什么态度才是正常的呢,什么态度才不至于打消这幢房屋所包含的神圣感和超现实感?
她要去摁门铃。为什么不去?她是个身材高大,肩膀宽阔,信心十足的妇女,穿一套米色的春装,显得十分高雅;她没有为自己的行为道歉的习惯,也极少感到窘迫不安。许多年前,或许当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她是个腼腆、扭捏的傻姑娘:但现在再也不是了。她波浪似的灰色头发从宽阔坚强的前额利索地往后梳。她不化妆,数年前就不再找这种麻烦了,她天生肤色红润,皮肤光洁,是个温文尔雅的女子。当她笑起来乌黑的眼睛停止注视的时候,特别动人。她要去摁门铃,看看是谁出来开门,随机应变地说几句话。她来找住在附近的一家人,为学校的厘计税率①拉票,她来打听他们有没有旧衣服,旧家具,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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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16:37
走到半路,她想起汽车的钥匙还插在起动器上,马达还没停。钱包放在座位上。
她发觉自己走得异常缓慢。这不像她。似乎有一种恍如隔世,进入冥界,分不清东南西北全然陌生的感觉。在附近某处,有只狗吠:吠声似乎直钻进她的心窝和内脏。一阵恐慌。眼皮子不由自主地一阵乱跳……当然这都是荒诞不经的事情。她要摁门铃,有人会来开门,或许是仆人,或许是个上了年纪的女人。他们将简短地说几句话,佛罗伦丝将往她身后的大厅里瞧,看看环形楼梯是不是也一样。古老的黄铜吊灯还在不在,“大理石”地板还有没有。佛罗伦丝要问你认识帕一家人吗?我家世代住在马塞诸塞州,卡敏顿市。我想我家很可能有人登门拜访过你,当然这都是多年前的事情了。很对不起,打扰你啦。但我刚好开车经过这里,看见你这幢引人注目的房子,由于好奇,不得不停下来看看……
橡木门两边的彩色玻璃!但是,玻璃很大,颜色很鲜艳。玩偶屋的玻璃几乎看不见,只是几块小小的玻璃片。而这里的玻璃每块都有一英尺见方。漂亮得很:红的、绿的、蓝的,如同教堂里的彩色玻璃。
对不起,打扰你啦,佛罗伦丝喃喃说道,我是开车路过……
对不起,打扰你啦,我在找一家姓巴特贺洛缪的人,我有理由相信他们就住在附近……
但是当她就要踏进走廊的时候,她的惊恐有增无已。她的呼吸急促起来,思绪四面八方横飞,她简直吓坏了,吓得脚下生了根。那条狗歇斯底里地叫起来。
佛罗伦丝在生气或烦恼的时候总习惯了喃喃地念自己的名字,佛罗伦丝?帕,佛罗伦丝?帕,这样她就会得到慰藉,慢慢平静下来。佛罗伦丝?帕,她常常带几分责备地念,因为她毕竟是佛罗伦丝?帕,这个名字不但有权威而且还担着责任。她叫自己的名字,明确自己是谁。这样做通常足以把纷乱的思绪控制住。但是多年来她没有受到过惊慌的袭击,她的体力似乎消失殆尽,干涸了,她惶恐地感到就要晕倒在这个地方。她会把自己变成个大傻瓜……
她是个年轻的大学教师,有一天课上到一半,在讲到超自然派诗人的时候,她差点就惊慌失措了。奇怪的是,那时并不是刚刚开学,而是已经上了两个多月的课,她已经信心十足,满以为自己完全能够胜任教师的职责。那是一阵莫名其妙、突如其来、非同寻常的恐惧,事后还一直闹不明白原因何在……刚讲到唐纳的“遗物”中那句形象的比喻——“骨头周围一环亮丽的头发”犹如一个手镯,就立即感到十分惊恐,几乎透不过气来。她想马上从教室跑出去,想要跑出教学大楼,好像着了魔一样。魔鬼朝她脸上吹气,把她推来推去,在下面扯她的脚。她快要窒息了:她就要被消灭了。这可能是她有生以来最不愉快的感受,虽然没有疼痛,也看不见什么特别的形象。为什么她如此惊恐得不能自拔。为什么她只想跑出教室,避开学生们好奇的目光,她永远弄不明白。
可是她没有逃跑。她强迫自己待在讲台上。虽然说话结结巴巴,但她没有停下来;她继续讲课,对着眼前一片模糊讲下去。她的学生肯定发现她在打抖了……?可她十分倔强,对于一个二十四岁的年轻妇女来说,可算得上顽强,她刻意模仿自己平常的形象,模仿平常的语调,像平常一样举手投足。她有能力克服恐惧。当恐惧渐渐减弱,眼睛逐渐看得清,心跳渐缓,她似乎知道从此以后在教室里她不会再受到惊恐。后来的确如此。
可现在她却止不住焦虑的心情。她没有讲台可倚,没有讲稿可念,没人可以模仿。她处在一个特别犯傻的地位。一定有人从屋里监视着她……她突然觉得她没有理由,没有借口到这里来。她怎样对满怀狐疑的陌生人解释?我就是要看看你的屋子,她喃喃地说。鬼使神差地走上来了,请原谅,请迁就。我身体不爽,今天早晨有点儿反常,我只想看看屋里的情景,看看是不是跟我记得的一个样……我有过一间和你这幢屋子一样的房子。是你的屋子。
但我那间屋子没住过人,只住过玩偶;玩偶一家子。我爱那些玩偶,但我总觉得他们挡了路,把我和什么东西隔开了……
另一条狗应声叫起来,是邻居的狗。佛罗伦丝往后退,接着往回走,朝汽车走去。她的钥匙确实插在起动装置上,皮革钱包放在座位上,她轻率地把钱包留在了座位上。
她就这样逃离了她的玩偶之家,可怜的心怦怦地跳个不停。你多傻呀,佛罗伦丝?帕,她狠狠地想道,满脸涨得通红。
一天剩下的时间——后半晌的招待会、晚宴、晚宴后的聚会——轻松地过去了,甚至像例行公事一样,但对她而言却似乎不太真实;不太令人信服。认为她就是佛罗伦丝,查布林学院的校长,是小型私立文学院院长会议的重要发言人。出于某种理由,她突然冒出自己是个假货、赝品的想法。玩偶屋老在心目中晃来晃去,那种感受真古怪,但她没人可以倾诉,哪怕把大事化小,哪怕把它变成闲情逸事也不能说……其余的人都没看出她的不安。事实上他们还宣称她的气色很好,见到她感到十分高兴。还跟她握手。许多人是老相识,有男的,有女的,但主要是男的,她和他们曾在这个或那个学院工作过。有几个人不认识,是年轻的院长,听说过她在查布林学院的英雄业绩,想通过别人引见。在喧闹的鸡尾酒会上,在晚宴的时候,佛罗伦丝听见自己有点儿走调的声音说着通常说的话:招生名额减少、建筑集资运动、校友支持、捐资助学、吸引投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资助等。她的讲话和以往一样受到重视,似乎完全正确,挑不出一点儿毛病。
晚宴的时候,她换了衣服,身穿一件浅蓝和深蓝相间的条纹连衣裙,显出高挑秀美的身段,把人们的目光从她的宽肩膀和不太迷人的大腿转移开。她足登一双鞋跟三英寸的时髦高跟鞋,尽管她并不喜欢这双鞋。头发剪得恰到好处,头天夜晚,她修了指甲,还涂了指甲油。自认为楚楚动人,尤其是处在这些中老年妇女当中。可是她的精神老是不能集中,老是从这个虽然有着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建筑风格、相当黑暗却富丽堂皇的大饭厅飞出去。甚至晚宴后,也无法集中精力聆听一位知名度很大的行政主管兼作家慷慨激昂、幽默风趣的讲话,这位行政主管原是威廉姆斯学院退了休的院长,原来——很久很久以前——也是佛罗伦丝在斯瓦希莫的同事。她和别人一同微笑,一同哈哈大笑,可是这位尊严而彬彬有礼的白发老先生的幽默睿智却不能使她屏气凝神。她的精神还老是飞回那间玩偶屋,坐落在费恩莱特东路的那间屋子。好在她没有摁门铃,因为万一来开门的是参加会议的一员,那就不好办了,会议毕竟是由兰喀斯特学院主持召开的。那她就成了彻头彻尾的大傻瓜……
刚过十点,她就回到用散石建造的同学会馆自己的房间里,尽管显然还有人想和她谈话,她也知道会一夜无眠。一进入摆放着古香古色的家具,墙上贴着自己觉得离奇有趣的壁纸的房间,她就感到后悔,不该离开楼下热情洋溢的氛围。尽管小私立学院近来遇到麻烦,尽管会议上多数行政主管遇到财政难题,教职员工士气低落。尽管如此,大家还是志同道合。诚然,社交聚会历来如此。在这样的环境下,哪怕你命中不幸,对那些逗趣的话,对那些感激的笑声,对那些共同策划欢乐氛围的人,你却欲拒之而不能。人性多么让人捉摸不定,佛罗伦丝一边铺床,一边想道,动作格外缓慢。这与她和别人相处,作为公众人物大不相同,一人独处的时候是私人形象,但两重身份都是真实的……两种体验都是真实的……
她躺在不熟悉的床上睡不着。远处有噪音;她打开空调,可只开空调的风扇,用风扇的声音压倒远处的噪音。但她仍然睡不着。她睁开眼睛躺着。费恩莱特东路那幢房子,她童年时代的玩偶屋。她睁开眼睛躺在床上,头脑里想着荒诞不经、互不相关的事情,心里纳闷为什么当时不能排除那点不在话下的焦虑,踏上通往走廊的台阶,走到门口。她毕竟是佛罗伦丝?帕,她只要设想有人注视自己——学院的顾问、学生、和她一样的学院负责人——要了解她的一举一动,看看她多么敏捷、自信,她就不会感到慌乱。只有当她忘记自己是谁,以为自己孑然一身的时候,她才会拿不定主意,才容易惊慌失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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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16:38
她手表上的荧光指针指着10:35。其实算不得晚,可以穿好衣服,回到那幢房子去摁门铃。当然如果楼下还亮着灯,显然还有人没就寝,她才摁……或许一位老先生独自一人住在里面,一位认识她祖父的人,曾经到卡敏顿拜访过帕家的人。因为其中必定有所关联。说是巧合自然顺理成章,但她知道,她坚信在玩偶屋和这座城市的那幢房子之间一定有关联,她的童年和现在这幢房子之间一定有所关联……然而,无论什么人前来开门,她说话都得小心。多年的行政管理教会了她讲话要有策略;不能过于认真。作为领导,过于严肃会使人仓皇失措。以轻松、信任的态度与人接触是对领导的要求。要营造谈私事,甚至心照不宣的气氛。人们并不想和领导平起平坐:他们要的是,他们迫切需要的是领导比他们高明。而这种高明要让下属了解,必须讲究方式方法,否则就会得罪人。
她突然感到恐惧:明天早上发言的时候,很可能会惊慌失措(她发言的题目是“美国教育中人文科学的未来”),她被安排在9:30发言,她是明天第一个发言的人,而且是本次会议第一个真正的发言人。很可能惊慌失措的弱点又要卷土重来,又要重演那种幼稚的完全无助感……
她坐起来,把灯打开,重温讲稿。讲稿是手写而不是打印的。她叫秘书不必费事打印出来。有时候连她本人也认不出自己的手迹。
喝一杯也许有好处。但要走到召开会议的兰喀斯特酒店去,她吃不消。那里有个酒吧,而她的房间里什么也没有。一般情况下她难得喝酒。她从不独自饮酒……然而,如果喝一杯有助于睡眠,有助于把犹如野马奔腾的思绪收拢的话,她倒是想喝一杯。
玩偶屋是她的生日礼物。许多年前。她记不得究竟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还有那些玩偶,她的玩偶小家庭,她已经一辈子不想这些东西了。她感到一阵失落,一阵亲切……
佛罗伦丝?帕常常失眠。不过,当然没人知道。
佛罗伦丝?帕右边的乳房因为长瘤子被切除了,实际上是个囊肿,是无害的,绝对无害,三十岁生日刚过不多久切除的。但查布林的人没有一个知道。连她的秘书都不知道。那块难看的东西是良性的,绝对无害。所以好在没人知道。
有时候,有人说佛罗伦丝?帕遥不可及,甚至对人有戒心。还有人宣称她是不能接近的。但人们提到她也常常说她十分热情、直率、真诚,没有半点阴谋诡计。是个受欢迎的校长。她有教职员工的支持。也许有个别嫉妒她的人,特别是副校长和系主任,但总的说来人人都支持她,而她也知道,对他们心存感激,并着意把这种关系保持下去。
只是思想在活动,直到深夜还在活动。奔腾。停不下来。
她该顺从这阵冲动,迅速穿好衣裳回到那幢房子去吗?用不了十分钟。很可能楼下的灯已经灭了,住在里面的人已经睡了。她可以从街上望见那幢屋子,完全不成问题,她只是开车经过,就免了鲁莽从事。
如果这样做,后果将会……
如果不这样做……
她不是一个冲动的人。也不赏识所谓“自发”犯冲动的人:她认为这些人不成熟,而且常常好出风头。往往这些人物对自己所谓的自发行为了如指掌……
有人指责她说她好算计,过分小心,她也要予以反驳。她生来就是个注重实效的人,对所担当的工作怀着极大的兴趣,全神贯注,一件接着一件、一年复一年、一月复一月地干。别的事统统靠边站。例如她从来没有结过婚。假若佛罗伦丝?帕结了婚,结婚本身并不令人惊讶,令人惊讶的是她居然有时间培养以结婚告终的关系。我并不反对结婚,有一次她并非故意装出天真的样子说。但要认识一个男人,和他约会、谈话花的时间太多……在查布林学院,人人都喜欢她,互相交谈有关她的闲情逸事,据说她还年轻的时候对男人就很健忘,甚至连帅哥都不放在心上,有个年轻的语言学家,在崴德那图书馆有个研究室,就在她的研究室隔壁,几年过后,她居然认不出他来了,尽管那个年轻人宣称天天和她打招呼,偶尔也请她出去喝咖啡(她总是拒绝说太忙了)。当那个年轻人结了婚,回到查布林学院的时候,他已经出了一本广为接受的语言学理论专著,成了人文科学系的副教授。佛罗伦丝非但没认出他,而且把他忘得一干二净,尽管他对她还记忆犹新。把那年冬天佛罗伦丝的各种穿着对她一一道来,连她的毛线袜子是什么颜色都说得一清二楚,使聚集在周围的人兴趣盎然。佛罗伦丝十分尴尬,但也洋洋得意,十分开心。毕竟这证明了佛罗伦丝?帕永远是佛罗伦丝?帕。
过后,她有点儿心酸,这一段逸事不是证明了她对男人真的不感兴趣吗。她成了老处女并非因为没有男人选择她,也不是因为她挑得过于苛刻,而只是因为她对男人全然不感兴趣。男人们摆在她的眼前,她居然“视”而不见。这是可悲的,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她这个苦行僧并非所愿,而是性情使然。
想到此处她推开讲稿。心像少女般怦怦地跳起来。她别无选择,她必须满足对那幢房子的好奇感,如果她想睡觉,如果她想保持头脑清醒的话。
玩偶屋作为礼物,是童年时代的大事,那么访问费恩莱特东路那幢房子就成了成年时代的一大事件:尽管事后佛罗伦丝?帕再也不许自己想起它。
这是个温和宁静的夜,芬芳之夜,一点儿也不令人害怕。佛罗伦丝开车驶向林荫道,驶向那幢屋子。这一带灯火通明,使她感到慰藉:当然时间还不算晚,她的所作所为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楼下还亮着灯。住在里面的人不知是谁还没就寝,在起居室里。等着她。
了不起,她的心情了不起地平静。犹豫了这么多个小时,真傻。
她登上通往走廊的阶梯,阶梯在她的重压下,微微晃动。摁门铃。过了一两分钟,外面有盏灯亮了:她觉得自己暴露无遗:开始紧张地笑起来。一个笑面人。一个就要了解来龙去脉的人。没有退路。
她看见门廊里的柳条家具。两把摇椅,一张有靠背的长椅。一度漆成白色,现已饱经风吹雨打。没有坐垫。
一条狗气愤地吠叫起来。
佛罗伦丝?帕,佛罗伦丝?帕。她知道她是谁,但是没有必要告诉他。不管透过暗黑的彩色玻璃瞧着她的是谁,是个老头,是个谁扔在这里不管的祖父。在这个城区拥有一幢这样的房子,仍然意味着财富和地位:你也许对这些东西嗤之以鼻,但这些东西的确是个标志。哪怕要付财产税,教育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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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16:38
门开了。一个男人站在面前,半笑不笑、怪里怪气地盯着她。他不是她想象中的男人,他年纪不大,但看不出有多大岁数,或许比她还年轻。“什么事?喂?我能为你……?”他说。
她听见了他的声音。宏亮而平静。事先排练好的问题。几个问题。面带歉意使她坚定了信心。“……今天早些时候开车经过附近,和朋友聚会……只是对关于我们两家旧日的关联感到好奇……或者我家与建造这幢屋子的人有什么瓜葛……”
显然他对她的来访感到吃惊,不太明白她所提的问题。她说得太快,只得又重复一遍。
他请她进去。彬彬有礼。她觉得这是一种下意识的礼貌,并非矫揉造作。他非常有礼貌。感到莫名其妙,但并不怀疑。没有不友好的表示。对于这幢房子——这么古老、破旧但十分豪华的房子——他或许显得太年轻。她出现在门口的梯级上,她鲁莽的问题,她咧开嘴唇露出绷紧的笑容一定使他感到困惑,但他不觉得她古怪:他尊重她,不盘根究底。和善、单纯。自然让人松了一口气。他也许还有点儿头脑简单。思维迟钝。他肯定和……无关,与她周围的人和事没有任何瓜葛,在世上这个地方。他不会对任何人说三道四。
“……从没来过这座城市?……来和朋友聚会?”
“我只想问问:你对姓帕的是否有所知?”
一条狗在吠,现在变成狂吠了。但仍然保持着距离。
佛罗伦丝被引进起居室,显然这是楼下唯一亮着灯的房间。她注意到陈旧的楼梯仍然十分雅致,但壁板被他们搞得很难看,漆成了石蓝色。地板不再是大理石的,而是廉价的漆布砖仿制品……
“枝形吊灯,”她脱口而出地说。
那个男人转脸朝她微笑,笑得十分古怪,虽然和蔼可亲,但显得十分疲惫。
“有问题……?”
“很引人注目,”她说。“一定是古董。”
在起居室桔黄色舒适的灯光下,她看见他的头发是沙红色的,有点儿谢顶,但卷曲的头发却像男孩子一样分披在两侧。他也许快四十岁了,但面孔还是一副娃娃脸,一个肩膀比另一个肩膀略为高一点儿,似乎十分疲倦。她又开始道歉说不该打扰他。不该占用他的时间向他询问由于一时冲动好奇而提出,或许又问不出所以然来的问题。
“没事,”他说,“我常常过了大半夜才睡。”
佛罗伦丝发现自己坐在沙发的一端,这张沙发填得十分充实。她仍然紧张地笑着,但却是满面笑容。她的脸开始变得热辣辣的。或许他不会注意到她脸红了。
“……失眠?”
“是的。有时候。”
“我也……有时候。”
他身穿一件绿蓝色相间的格子衬衫,格子里还有细细的红色条纹。是法兰绒的。袖子卷到手肘上。裤子像工作裤。粗斜纹布的。或许是园丁的装束。她搜索枯肠,极力找话说,听见自己问的是花园啦、草坪啦。这么多美丽的郁金香。绝大多数是红色的。有悬铃木,还有几株榆树……
他面对着她,身体微微往前倾,手肘搁在膝盖上。面孔晒得微微发红。红头发人的肤色,有几粒雀斑。
他坐的那张椅子看上去不熟悉。棕色,很难看,是拉丝天鹅绒的仿制品。佛罗伦丝心里纳闷,不知道是谁买的:或许是个年轻的蠢婆娘。
“……帕家?”
“是兰喀斯特的?”
“噢,不是。是马塞诸塞州,卡敏顿的。我们在那里住了好几代人了。”
他皱眉看着地板,好像在思考这个姓氏。
“……确实有点儿熟悉……”
“噢,是吗?我曾希望……”
那条狗走过来,不叫了。摇着尾巴。尾巴拂过沙发边,扫着了一张老式台桌的腿,差点把一盏灯掀翻。那人对狗打了一个响指,狗不再往前走;它在颤抖,发出又像咆哮又像叹息的声音。它把嘴放在爪子上,伸出皮包骨的尾巴,躺在离佛罗伦丝几英尺开外的地方。她想安抚它,和它做朋友。但这畜生太难看——身上的毛脱了一半。白色的腮须十分肮脏,光溜溜的肚皮耷拉下来。
“如果这条狗烦扰了你……”
“噢,不,不,一点儿也不烦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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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16:39
“它只是想表示友好。”
“看得出来,”佛罗伦丝像小姑娘似的笑着说,“……它很帅。”
“听见了?”那个男人说着又打了一个响指,“这位女士说你很帅!你就不能不瞎起哄吗,你就不懂一点儿礼貌?”
“我没养宠物。但是我爱动物。”
她开始感到十分舒适了。起居室并不像她所料想的那样,但却不太差。她坐的沙发很矮,填得太充实,沙发坐垫是用银白色、银灰色的料子做的,发出羽毛般的光彩,胀鼓鼓,很大,像牲口的肚腹。是一件庞大的旧家具,但这样的家具没人愿意把它卖掉:因为它一定是先辈传下来的。想必是本世纪初的家具。有一张维多利亚时代的桌子,桌腿按照保守的式样装饰得十分华丽。带流苏的桌布,特大号的台灯:如果摆在古董店里,佛罗伦丝会觉得十分可笑,而在这里却显得那么入情入理。既然自己毫不掩饰地盯着这张桌子看,就该给一番评论。
“……是古董吧?欧式的?”
“我想是的,是。”那个男人说。
“雕刻的是果还是树?还是……”
球根状,肉色,桃色。没有光泽的黄铜架子。一个绣着蓝色花边,因尘垢而颜色暗淡,以前一定很好看的金黄色灯罩。
他们谈论古董。谈论旧家具。家族。
有股特殊的气味。并不难闻,确实不难闻。
“你想喝点东西吗?”
“唔,是的,我——”
“对不起,我去去就来。”
房里只剩下她一人的时候,她不知道该不该巡视这个起居室。但起居室又长又窄,一头的灯光很暗,实际上根本没有照亮。隐约看见有家具,一架小型的立式钢琴,几张摆得乱七八糟的椅子,一扇凸窗,想必是朝向花园。她很想仔细看看壁炉上方悬挂着的那张画像。但如果她一走动,或许狗会叫,或者变得亢奋起来。
狗爬得离她的脚更近了,高兴地抖动着身体。
那个红头发男人,微微弯着腰,端来一杯什么饮料。一只手拿着他自己的,另一只手拿着她的。
“尝尝。说说你觉得如何。”
“看起来很浓……”
巧克力饮料。又黑又苦。又浓。
“实在本应该喝热的。”那个男人说。
“里面有利口酒吗?”
“你觉得太浓了?”
“噢,不。不浓。一点儿也不浓。”
佛罗伦丝从来没尝过比这更苦的东西。她差点儿吐出来。
但过了一会儿就好了:她强迫自己吞下第二口,第三口。口里的刺痛感渐渐消失了。
那个红头发男人没有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而是笑眯眯地站在她面前。在另一个房间里,他匆匆忙忙地处理了一下头发,用手把头发往后梳了一下。他高高的额头上有一层薄薄的汗珠闪闪发亮。
“你独自一人住在这里吗?”
“屋子的确显得太大了,是吗?——一个人独自住在里面。”
“当然,还有你的狗。”
“你现在也是独自一人生活吗?”
佛罗伦丝把那杯巧克力饮料放下。这杯巧克力饮料使她突然记起一件事:与他父亲多年前的生意有关的一件事。父亲从俄罗斯归来,带回一箱巧克力饮料。那个小女孩猛地喝了一口,没料到这么苦,大为沮丧。
她把黑糊糊的东西吐到手上。人人都眼睁睁地看着她。
红头发男人似乎看出她的心思,动了动下巴,右肩膀急速地抽了几下。可他仍然微笑如初。佛罗伦丝没觉得受到打扰。实际上,她热烈地谈论起居室的家具,反复赞美跟这幢房子类似的豪宅。那人频频点头,似乎等着她说更多的赞美话。
“……一家姓巴特贺洛缪的?当然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巴特贺洛缪?他们住在这一带吗?”
“唔是的我想是的。这就是我在这里停留的真正原因。我曾经认识一个小女孩她——”
“巴特贺洛缪,巴特贺洛缪,”那人皱着眉头缓慢地念道。他的脸起了皱褶,一个嘴角也由于集中精力思索而走了样:他的右肩膀又急速地抽动起来。佛罗伦丝担心他会把巧克力饮料洒了。
显然他患有某种神经质的毛病。但她不能打听。他喃喃自语地念着巴特贺洛缪,表情严肃,甚至有点儿暴躁。佛罗伦丝但愿没有提这个问题,因为这毕竟是个谎言。她难得撒谎。可就顺嘴说了出来,毫无遮拦地从嘴里滑了出来。
她内疚地微微一笑,低下头,又喝了一口巧克力饮料。
那条狗不知不觉地一寸寸挨过来,现在已经把它的大脑袋搁在她的脚上了。湿漉漉的棕色眼睛朝上望着她。眼神里流露出怪异的爱。婴儿的眼睛。是的,它流着口水,实际上,口水流到了她的脚踝上,但当然它没法使口水不流……接着,她注意到地毯给它尿湿了。离她只有几英尺。一片黑印子,一个小水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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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16:39
“……巴特贺洛缪,你说他们住在这一带?”
“是的。”
“什么时候?”
“唔,我不确切知道……那时我还很小……”
他怪异地注视着她,几乎有点儿粗鲁。他的嘴角更难看了。他身体动了一下,猛然放下杯子,动作像木偶一样机械。但目光一直停留在她的身上。佛罗伦丝知道人们常常因为被她那双过分大的黑眼睛注视而感到不安:但她无可奈何。她感觉不到她的表情显示出来的冲动和责难。所以她试图用笑容缓冲。但有时候她的笑容不起作用,根本骗不了谁。
主人既然收敛了笑容,就可以看出他实在是满脸嘲讽。讽刺地扬起了沙色的眉毛。
“你刚才说你从来没到过这座城市,现在又说来过……”
“可那是很久以前,我那时只是……”
他伸直腰。他个子不高,也不壮实。实际上,对男人而言,他的腰很细——穿的裤子也很怪,在大腿上绷得紧紧的,没有拉链,没有摁扣,裤头不开叉,裤裆很紧,光滑,没有线缝。相对躯干和手臂而言,两条腿太短。
他开始对着佛罗伦丝笑。是狡猾的谴责的笑。他机械地朝地板点头示意。试图用下巴指点,其动作十分笨拙。
“你把那边的地板搞脏了。地毯上有恶心的东西。”
佛罗伦丝喘了一口气,她连忙躲开狗,连忙否认,“我没有——不是——”
“就在那边的地毯上。人人都看得见。臭哄哄的。”
“肯定不是我,”佛罗伦丝说,气得涨红了脸,“你很清楚是——”
“有人得把地毯搞干净,而这人可不是我。”那个男人咧嘴笑着说。
但他的眼睛仍然闪射着愤怒的光芒。
他根本不喜欢她:她看得出来。这次来访是个错误,可她怎样走得开,怎样逃得出去,那条狗又爬了过来,用鼻子擦她,狗的口水又流到她的脚踝骨上,那个原先看起来那么友好的红头发男人,现在正俯身对着她,双手放在他瘦削的屁股上,粗野地笑着。
似乎要吓唬她,像吓唬动物或者吓唬小孩子一样,他把双手用力一拍。声音一响,佛罗伦丝眨了眨眼。接着他把身体朝前探,双手又拍了一下,这一下正好对着她的脸。她大声喝叫他走开,眼睛被泪水弄得生涩。她身体后仰,贴在靠垫上,尽量把头躲开。接着他又双手一拍,重重地打在了她涨得通红的脸颊上,一阵热辣辣的感觉穿透全身,从脸上传到喉咙,再传到腹部,传到肚脐眼,从肚脐眼回升到胸膛,口腔,甚至又往下传到了僵直的腿上。她尖声喊叫那个红头发男人住手,在沙发上痉挛地扭来扭去躲避。
“撒谎!坏丫头!脏丫头!”
她戴上一副专门用来阅读的新眼镜,镜框是塑料的,很引人注目。身穿一套时髦的春装,花绸上衣,足蹬一双虽然有点儿紧、但式样新颖的皮鞋。
她的听众满怀尊敬,全神贯注,看不见她搁在讲台后面颤抖的双手,也看不见有点儿发抖的膝盖。如果他们知道当天早晨她吃不下早点,——一定会感到震惊——尽管头天夜里大约两点钟左右的时候,她终于睡着了,一夜无梦,她仍然神情沮丧,提不起精神。
她连续清了几次嗓门,这是她试探别人反应的习惯做法。
渐渐地,她又恢复了精力。早晨的阳光这么灿烂,这么纯净。毕竟这些都是她的同侪和朋友:他们肯定希望她不出事,看来对她所论述的人文科学的未来真感兴趣。或许帕博士知道他们所不知道的东西,或许她会与他们共享自己的职业秘密……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佛罗伦丝听见自己的声音越来越浑厚,越来越坚定,恢复了惯常的节奏。她开始放松。呼吸也越来越均匀。她在进入常轨,阐明以前在类似的会议上,对查布林学院的系主任和首席教授们,对别的教育家无数次论述过的观点。当她谈到私立学院不明智地互相竞争的危险性的时候,许多人鼓起掌来;当她阐明另一个观点,强调处在巨型大学的时代,私立学院仍然不可或缺,听众又一次鼓起掌来。不言而喻,这些言论谁都说得出来,实在没有什么新奇之处。然而,她的听众就喜欢听这些话从她的嘴巴里说出来。他们确实赏识佛罗伦丝?帕——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她摘下眼镜,不看讲稿,微笑着说下去。这个部分是从她担任院长之日起,在查布林学院发起的一个试验项目的总结——比较特别,比较有趣——自然她能倒背如流。
夜里,她常常遇到麻烦。昨天夜晚就是如此,至少,开始是这样。她的思绪奔腾,无法控制。那阵阵火烧火燎的惊慌,失眠。无计可施。无法自拔。她读着讲稿,读着、读着就睡着了,猛然惊醒,一颗心怦怦乱跳,身上大汗淋漓——她躺着,试图扭曲着倚在床头板上,脖颈僵硬,疼痛,左腿麻木。她刚才一直在做梦,梦见她驱车外出,去看她的玩偶屋;可她当然没去,她一直待在旅馆的房间里。她根本没有离开过旅馆的房间。
她根本没有离开过旅馆的房间,但她睡着了,做了一个梦。她有梦,但她不愿意把梦召回来,不召回那个梦,也不召回别的梦。事实上,拿不准究竟做了梦没有。过后她彻底忘了。佛罗伦丝?帕是一个那样的人,那样的人一醒过来,马上就清醒了。就迫切地等待白天到来。
佛罗伦丝发言完毕,人人都热烈鼓掌。以前她多次作过这样的发言,担惊受怕实在可笑。
祝贺,握手。给她端来咖啡。
佛罗伦丝轻松愉快,脸上泛起红晕,祝福的人们把她团团围住。这是她的世界,这些人是她的同侪,他们了解她,赏识她。有什么可担忧的!佛罗伦丝想道,朝这些友好的面孔微笑着和更多的人握手。这些都是好人,一丝不苟的职业人士,她很爱他们。
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细弱的声音揶揄地叫道骗子!脏丫头!但佛罗伦丝真实听到的是一个颇为年轻的人机敏的谈吐,此人是瓦萨学院文学系新任系主任。新鲜的热咖啡多么可口呀。她从递过来的银托盘里拿了一块杏仁蛋卷。
头天夜里所受的侮辱和不快渐渐减弱。玩偶屋的景象越来越模糊,终于消失了。她不愿意召回这些记忆。她再也不存一念。朋友——熟人——祝愿的人集结在她的周围,她知道自己像少女一样红光满面,眼睛炯炯发亮,充满希望;处在这样的环境,受到在场人们的支持,犹如掌声的浪潮把你托起,你忘了年龄,忘了孤独——那束缚你灵魂的桎梏。
白天才是唯一现实的东西。她一贯知道。
尽管会议开得很成功,家里的同事听说她的发言特别受欢迎,可不到几个星期佛罗伦丝就把这次会议忘了。这么多会议!这么多热烈的掌声!佛罗伦丝是个职业妇女,并非故作姿态,而是天生招人喜欢,无论男女都喜欢她。她不闹对立,她“激起讨论”。现在她正忙着准备第一次由她主持、九月份即将在伦敦召开的大会议。会议的主题是:“21世纪人文科学的作用”。不错,她感到不安——她对朋友们说——“但这是货真价实的挑战”。
当一张500美元的支票寄来给她的时候——那是在宾夕法尼亚州兰喀斯特市会议上发言的酬金——起初佛罗伦丝感到莫名其妙,她已经不记得那次的发言,也不记得当时的情景。多么古怪!她从来没到过那里,到过吗?之后,仿佛召回一场梦,在一定程度上她记起来了:宾夕法尼亚州美丽的景色,春花怒放。祝愿的人们围着她握手。佛罗伦丝感到纳闷,怎么会为发言而感到忐忑不安呢?——作为公众的自我?像个敏锐精确的钟表机械,活的人体模特,她一贯做得好:如果你听她发言,你也会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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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16:41
宾果老板
宾果老板乔?派,突然出现了,晚到了大约十到十五分钟,宾果厅里除了露丝?马洛?奥登,人人都欢呼雀跃,向他致意,至少笑容满面表示他的到来多么受欢迎,他迟到了,多么健忘——“瞧瞧,他今天穿的是什么!”坐在露丝对面的年轻胖妈妈高声说道,漂亮的脸蛋上泛起一对孩童似的酒窝。“他真是个人物,”那个女人喃喃说道,和露丝不屑一顾的目光相遇。
宾果老板乔?派。乔?派,托非特街谈巷议的人物——或者说托非特某些地区街谈巷议的人物——他买下了位于坡雷恩街盖费德旅馆旁边的老牌哈乐奎恩娱乐廊(露丝正打算把这条街拓宽,或者夷为平地,还在策划中,这事就来了)。他把宾果厅经营得红红火火,就连露丝父亲平时少言寡语的老朋友也在教堂里或者俱乐部谈论起他来。托非特市议会去年春天企图封闭乔?派宾果厅,一来厅内的人太多,有火灾隐患;二来因为他拒不付卫生局这样那样的罚款(或者不如说,露丝?马洛心存敌意地猜测,没有行贿)。卫生局的检察官员为洗手间的状况、为点心店出售的一英尺长的热狗和奶油香肠比萨的质量感到“震惊和恶心”。有两三个教堂嫉妒乔?派宾果厅的利润,害怕乔?派侵占他们的生意(因为星期四晚上赌宾果是托非特市某些教堂的主要收入,感谢上帝,奥登一家人做礼拜的圣马特修斯教堂不在其内),在造声势,至少要迫使乔?派和那些“成人”书店以及X级电影场馆一样搬到市外。报纸上的社论、来信有的赞成,有的反对,莫衷一是。虽然露丝?马洛不齿于过问当地的政事,对她自己的家乡发生的事情大多一无所知——她父亲和姨妈说她的心思放在别处——出于找乐子,也曾经参与“乔?派的论战”。宾果厅得到允许,继续开下去,使她感到快乐,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这个结局使她那个街区的人惶惶不安。该街区在范?杜森大道上,靠近高尔夫球场和公园。如果有人建议露丝来大厅看看,露丝会轻蔑地哈哈大笑,挥手做出不以为然的手势,姨妈说这种手势是“不合身份的”。更不消说像今天夜晚一样置身于讨厌的明亮灯光下,坐在铺着油布、令人沮丧的长桌边,混在互相认识、欢声笑语的人群中。虽然此时才七点半,而且这些人显然事先吃过饭,却仍然兴高采烈地大嚼点心。——露丝?马洛闹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见到白痴乔?派会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就这样,露丝?马洛?奥登到乔?派的宾果厅来了,实际上她到得很早。她两手交叉放在胸膛下方,注视着神话寓言般的宾果老板本人。当然,还有别的工作人员——服务员——与中学生年龄相当的姑娘。她们把漂白了的头发盘在头上,戴穿刺耳环,巧妙地化了妆,甚至还有一两个年岁较大、身穿粉红色工作服的妇女,她们的衣领上用蜘蛛网似的藤蔓花纹写着乔?派两个字。门口站着一个彬彬有礼、肤色像巧克力加牛奶、穿三件套服装的年轻男子。露丝猜他的职责是专门迎接来赌宾果的客人并负责把不三不四的人,无论白人黑人,统统挡在门外,因为宾果厅所在的位置是城里臭名昭著的那个地区。但乔?派却是人们注意的中心,乔?派就是一切。
他对着麦克风大喊大叫地说了一大堆亲密的话。有一次露丝为了找乐子,不停地转换频道,无意中听到了音乐节目主持人的独白。乔?派说话的音高、速度以及其狂乱和无聊的程度跟那个节目主持人的独白一个样,听到一半就不知所云了。但人人都如饥似渴地听着,甚至不等他搞笑完毕就咯咯地笑起来。
宾果老板长得很帅,露丝一眼就看出来了。不得不承认:尽管他的山羊胡子看起来像是用从廉价商店购买的墨水染的,全黑的眉毛也是如法炮制的,他的皮肤光滑得似石头而非石头,晒得跟广告牌上手指里夹着香烟、眯细眼睛看太阳的人一样黑。尽管他的嘴唇太鲜红,上嘴唇皮向内缩,看上去像生气,他的服装(——怎么说呢?——那个可怜的家伙头上缠着白得耀眼的头巾,穿一件银线和粉红线条纹的束腰外衣,裤腿很宽,像睡裤,睡裤的料子如丝绸一般贴身,黑玉色。)使露丝想朝天翻白眼,一走了之。他确实长得好。甚至可说长得美——如果你有称男人长得美的习惯——但露丝没有。他深陷的眼睛闪着热情的光芒,这是假装不出来的;或者不如说,不能完全假装出来。他的服装尽管有点儿荒唐,但穿在他的身上倒也恰到好处,突出了他匀称的肩膀,细瘦的腰、臀。他的牙齿洁白、平整,笑起来闪闪发亮。他常常露出牙齿,而且露得过于频繁。露丝?马洛的牙齿本有望长成这样,可她甚至还在只有十二岁的时候就知道,又疼痛又难看的牙托和更难看的“咀嚼”,哪怕戴上牙箍也不能使她的牙齿比现状更好看——而她的牙齿本来就不太好看。牙齿给她的印象很深,激起她的嫉妒,使她愤愤不平。更令人气愤的是,乔?派常开笑口,热情地搓着手,凝视那些笑呵呵、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听众。
自然,在乔?派不忙着表示“热情”的时候,他的声音是甜蜜而亲切的。露丝心想如果乔?派说的是另一种语言——如果露丝不必听他说讨好的话,诸如:“可爱的女士们”、“累积奖金”、“几张神秘的牌”、“买七送十”(条件复杂,露丝闹不明白)——露丝也许会发觉他的声音富有吸引力。如果露丝下一番功夫,就会发觉他有魅力。但是,他的胡言乱语降低了他的诱惑力,使得露丝心烦意乱地把钱交给一个穿粉红色工作服的女孩,换了一张肮脏到了极点的宾果牌,她的脸气得通红。当然,这一天只是试着玩玩而已,并非认真。没人送她来,是她自己坐巴士来的。她穿着长统袜,高跟鞋,涂了口红,洒了香水,不像平时故意打扮得土头土脑。她到闹市来,为的是扔掉处女的帽子,或者不如更确切地说,不再自我陶醉,来寻找爱人?……
不,露丝?马洛?奥登不想找爱人。她不需要男人。根本不需要。可她认为必须找一个男人来对付她想完成的典礼。
一个鬈发是胡萝卜色、一脸绛红、笑容满面的女郎摇转铁线篮子,篮子里和乒乓球大小相等、显然重量也相当的白色小球欢快地滚动起来。乔?派大声说道:“现在,女士们先生们,如果你们已经准备好了,如果大家都准备就绪了,我就要开始了。我从心底里祝愿你们每个人,祝愿你们大家行大运,走红运。请记住,每一轮游戏都不止一个赢家。每天夜晚要有好几十人胜出。事实上,乔?派铁定的法则是没人空手而归。现在,让我们来看,现在,第一个数字是——
露丝?马洛手里拿着一颗玉米粒,咬着下嘴唇皮,不由自主地俯在四四方方、十分肮脏的宾果板上。第一个数字是——
那是在她三十九岁生日的前夕,差不多两个月前,露丝?马洛?奥登有了外出扔掉处女帽子的念头。
或许那不是她自己的念头,不完全是。那时她正在信手写信,她的信总是虚张声势(她知道这些信总是使她的朋友们怀念她——她们喜欢说:露丝不是很喜欢打打闹闹的吗,她不是很勇敢吗),这一次她给第二次离婚后回到纽约的乔治娜?威斯科特写信。乔治娜?威斯科离婚前刚刚在哥伦比亚找了一份复杂、好听、但(露丝猜想)工资不高的工作,而且和纽约一家颇有声望的出版社签了合同,即将出版一本关于现代妇女艺术家的文集。亲爱的乔治娜,露丝写道,托非特的生活和平常一样有趣,爸爸、姑姑奥利维亚和我本人花了很多钱去那个我告诉过你的糟糕的医务所看我们的好朋友。托非特妇女俱乐部流有一个特大丑闻,说某个修女俱乐部出租房屋,(我猜他们是唯左是好的人物,你和汉姆和卡洛林如不幸住在此定是他们一伙)吸收了两三个或更多黑人作为会员,虽未违反会章,却有损该俱乐部的精神。再有,露丝写道,这时夜已深,露丝的姑姑奥利维亚早已就寝,连跟露丝一样以失眠闻名的父亲也去睡觉了,我再跟你谈谈在这里召开的NSWPP会议情况……在假日饭店……(我猜,你和杰科来访时尚未建成)……是从州际高速公路来的吧?……
不管怎的:(恐怕我已经告诉过你,还是卡洛林,还是两个都告诉了)会议全都安排妥当,订了房和宴会厅,托非特环球时报某爱盘根究底的年轻记者发现(此人此后去了“北方”的诺福克找到一份工资较高的工作)NSWPP代表“全国白人社会党”,是美国的纳粹党!(我毫不夸张,乔治娜,尽管我可以看见你对露丝?马洛又胡思乱想不以为然地皱起鼻子“为什么她不跟曾经做过的一样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胡编乱造写成故事,或者象征派诗歌,如此一来,她就有东西炫耀,不但可以为她不通音讯和她的狡猾,而且可以为她背井离乡开脱”。我可以听见你嘟嘟囔馕地说,而你说得百分之百正确。)跟(你准备好了吗???)如出一辙。没错。就是。爸爸乖僻地说这一带有这种与三K党交叉的党,也有热心社会公益的组织。尽管他想说得更明确,也许因为考虑到他的老处女女儿太专注,太不轻信。不管怎的,纳粹分子终于被拒用假日饭店。报纸的社论敢于公开大力谴责,给你留下深刻印象。我听说——也许纯属谣言——纳粹分子不仅暗地佩戴反万字的臂章,而且在翻领的背面佩戴领针,当然是反万字领针……接下来她换了话题,谈朋友,朋友的丈夫、朋友的妻子,朋友的前夫、前妻的新闻,谈熟人的近况、丑闻及其他。(因为这些天资非凡十分活跃的一群人,非正式地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集中过一次,现在几乎二十年过去了,这些人当中只有露丝?马洛一个人真正热衷于写信——她是唯一一个通过信件把大家联系在一起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哪怕一两年收不到一封回信也要把信一封一封高高兴兴地写下去的人)。她还洋洋自得地在又及中写道她三十九岁的生日快要到了,她有意去掉老处女这顶讨厌的帽子,作为给自己的生日礼物。由于我具有讽刺意味的木板身材闻名遐迩,比以前更受吹捧,去年春天那一场例行公事的流感后我的乳房变得跟冰激凌纸杯一样大,还有讨厌的支气管炎复发,你可以想象,对我而言,这是多么困难的挑战。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7 16:41
当然,这只不过是笑话而已。这是露丝自我揶揄的玩笑之一,又写及的时候她的眼皮开始累得直往下垂。然而……然而当她写到我有意去掉老处女这顶讨厌的帽子并把信封起来的时候,她觉得这个项目非执行不可。她必须把这个项目进行到底,要进行到底。如同过去,多年前她是她那个圈内最有希望的年轻作家。赠款、奖学金纷至沓来,她被迫完成数不清的项目,单只因为这些项目有挑战性,使她痛苦(尽管她从科学的立场蔑视奥登一家清教徒谈快乐而色变的态度,她却相信痛苦的经历甚至痛苦本身通常有利于健康)。
于是,第二天夜晚她就立即外出活动了。那天是星期四,她对父亲和姑姑奥利维亚说她要到市中心的图书馆。他们警觉地问,她知道他们会问,为什么在这个时间去,露丝小女孩似的愠怒地答道那是她的事。可图书馆在这么古怪的时间开过吗,奥利维亚姑姑追问。图书馆星期四开放到九点钟,露丝回答道。
第一个星期四露丝打算到她听说过的单身吧去,这个单身吧在一座新盖好的大楼的一楼里;可一开始她费了好大的劲寻找地点。她穿着不太合脚的高跟鞋在这个玻璃加水泥的高楼里转圈,嘴里喃喃说道哪怕这次的体验是痛苦的,花这么大的力气也不值(她当然是个贞节的年轻女子,关于性的一般感觉跟上小学的时候没有什么不同,那时候那些粗鄙、大胆、比她懂得多的孩子对她说的一些话会使可怜的露丝?马洛?奥登用手把耳朵捂住)。后来她发现了那个单身吧——发现一队年轻人的长蛇阵沿暗黑的水泥阶梯而上,拐进一条便道,沿着这条便道再往前几百米,显然就是“雄鸡”单身吧。她不但对来该吧熙熙攘攘的人群感到惊讶不已,人群的年轻也使她感到惊异:没有一个是二十五岁以上的,没有一个穿得跟她一个样(她穿得跟上教堂似的,这样的穿着她也不喜欢,可是,人还能怎样穿着?)。于是她退出了,到底还是去了市中心的图书馆,图书馆的馆员个个都认识她,敬重地询问她的“工作”(尽管她几年前就明确告诉他们她不“工作”了——因为母亲生病需要她照顾,接着父亲的身体时好时坏,当然还有她的气管炎病史和失眠症和动不动就骨折,这一切都使她不能集中精力工作)。有一天夜晚,她摆脱对她热切期望的老太太,不听她们絮絮叨叨,充分利用剩余的时间——阅读《俄瑞斯忒斯》的译文版,这个译本是她以前没有读过的,和往常一样,随手做了笔记,十分激动,浮想联翩,想要写点文章、故事、或者诗歌之类的东西,可到头来总是把纸揉皱,扔了。可那天夜晚并没有完全白费功夫。
第二个星期四,她去了帕克林荫道大酒店,那是托非特最好的酒店,本打算在黑暗的鸡尾酒厅自樽自饮,等着好事降临。可刚踏进大厅就给巴巴拉?普斯利叫住了;结果以跟巴巴拉和她的丈夫吃饭告终。这对夫妇来托非特玩几天,看望巴巴拉的双亲。露丝一直很喜欢巴巴拉的父母。虽然她和巴巴拉十五年没有见过面,实际上在这十五年当中一次也没有想过巴巴拉(只记得巴巴拉的一个好朋友在六年级的时候给露丝起过一个相当准确的绰号“鸵鸟”),但那天夜晚她确实过得很愉快。任何一个看见坐在帕克林荫道大酒店镶橡木地板的拱形餐厅里这一桌的人如果知道内情,都会感到震惊。尤其是那个瘦高个子,常常神经质地露出牙齿哈哈大笑,不停地用手拍头发(她的头发跟小女孩的头发一样漂亮,淡棕色,根本没有发式,但却不难看),不是摆弄衣领就是摆弄耳环的女人(年龄看不出:她那一双“温和”富于表情的眼睛可能属于十六岁的笨女孩,也可能属于五十岁的老太婆),这天夜晚其实是来找男人的,如果他们知道这个内情,更会大跌眼镜。
第三个星期四(因为星期四已经成了惯例:姑姑只是略为反对,父亲则拿本书让她到图书馆去还),她去看电影。她十三四岁的时候和朋友珍妮特?白洛门去看过电影,那时在电影院里遇到……或者不如说差点遇到……想遇到的人,“十七八岁的大男孩子”(大块头男孩,农场来的男孩,到托非特来游逛为的是找女孩子玩的男孩。可哪怕坐在来尔多黑暗的放映厅里,不论露丝还是珍妮特都不像这些男孩要找的女孩)。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那天的电影是一场令人难为情的喜剧,演的是曼哈顿一对情人通奸的故事。露丝看得厌烦,电影演到一半就退场坐公共汽车回家了,正好赶上跟父亲和姑姑一道吃冰激凌、饼干。“你好像感冒了,”露丝的父亲说,“眼睛水汪汪的。”露丝说没患感冒。可就在第二天露丝却真的感冒了。
第三个星期四,露丝去的就是这一家电影院。
一个星期四又一晃而过,再下个星期四又冒风险外出。对着卧室的镜子,她瞧见自己只有一副愤世嫉俗的模样,无情爱可言(这面镜子看上去一碰就碎,褪了色——镜子也会老吗,露丝感到纳闷),由此判断:是的,她可说长得漂亮,有一双鸵鸟似的大眼,鸵鸟似的高度,呆板的尊严,如果灯光昏暗得恰到好处,男人朝她的方向斜眼望过来,一定会这样评价。她知道,到目前为止这个项目都是以失败告终,重返帕克林荫道大酒店给她一种愤愤然的满足,正如她最近在一封信中所说的那样(这封信写给那个在拉德克利夫读研究生的室友,从前是个姑娘,现在是个女人,那时候她同露丝一样是个处女,可能比露丝还要害怕和男人接触——可现在珀林娜离了婚,有两个孩子,和一个爱尔兰诗人以及他的孩子一同居住在斯利格的一座城堡里,这座城堡跟叶兹的差不离),去帕克大酒店见鬼。
那天晚上开了个好头。露丝纯属无意,信步走到“进化之友第二届年会”的会场。舞厅里挤满了人,露丝在后排坐下。台上宣读论文的是位高贵的绅士。他戴夹鼻眼镜,衣扣上插一支红色康乃馨,人长得很魁梧。露丝听他宣读论文,随大家热烈鼓掌。(论文内容露丝不太听得明白,大概是关于宇宙通讯——或者这种通讯已经成为事实,但FBI和“大学教授们”联手抵制?)宣读另一篇论文的是位女士,年龄和露丝相仿,拄拐杖。她似乎对宇宙中——“在外太空”——有上帝存在提出异议。论文宣读完毕,掌声更加热烈,虽然露丝只是出于礼貌稍稍鼓了一下掌,因为多年来她一直在思考巴勒斯坦地区北部古城拿撒勒的耶稣——思考这些问题——终于,有一天她秘密地去了蒙特亚鲁医院找心理大夫,痛哭流涕地承认她知道得十分清楚——这一切——都是胡说八道,全是无聊的胡说八道,但——尽管如此——她有时候还是心甘情愿地“相信”;她是不是患有临床神经病?她声音里的感染力,眼睛向上翻的滑稽动作想必提醒了那个男大夫使他注意到露丝?马洛?奥登很像他本人——她是在北方上的学,是不是?——他就是用诸如此类的问题使她消除忧虑,并且告诉她,这一切当然是胡说八道,但对家人的忠诚有时候会使人觉得烦恼。不错,人常常同家人争吵,有时候还讲很不中听的话,但对家人的忠诚没变。如果她失眠,就给她开个处方,服点巴比妥酸盐,做个检查不好吗?——因为她看上去(他本意是好的,可却伤透了她的心)憔悴极了。露丝没有告诉他,自己刚刚做过每隔六个月就要做一次的检查,她的身体好得很:肺部没问题,贫血症控制住了。在谈话快要结束的时候,大夫记起来露丝是谁了。“啊,你在这一带颇有名气,你不是曾经发表过一本小说,尽人皆知、引起过巨大的轰动吗?”——露丝已经恢复镇定,硬邦邦地答道在阿拉巴玛没有名人,把原来的话题忘得一干二净。而此时拿撒勒的耶稣又浮现在太空……要不就是围绕某个月球旋转……再么他就是的确坐在太空飞行器里(太空飞行器这个词会上用得十分频繁),等着地球来客造访?有一个七十多岁的白头发老先生对露丝表示好感,他越过两三张折叠椅子在露丝的身边坐下,甚至还有个年轻点的,或许五十多岁吧,头发犹如猪鬃,梳得油光水滑,说话有点儿结巴,胸前佩带的会章上写着H?斯彼德维尔,犹太人,佛罗里达。他主动提出会后给露丝买杯咖啡。露丝心中一动——是什么感觉?——好笑,有趣,绝望?露丝只得把手指放到嘴唇上,做一个小学生禁止说话的动作,因为右边的老先生和左边的H?斯彼德维尔都起劲地说话,似乎要用他们看见不明飞行物的经历给她深刻印象,而第三个发言人就要开始发言了。
第三个人的题目是“进化的下一个阶段和最后阶段”。发言的人是肯塔基州斯通希德宗教研究所新荷兰德学院的牧师杰科?格洛姆维尔。露丝正襟危坐,双手交叉放在腿上,双膝拘谨地并拢(想必出于偶然,斯彼德维尔先生的右膝紧紧挨着她),装着注意倾听。她头脑里一片恐慌,就像鸡窝里进了一条狗,她简直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感觉,直到心猿意马渐渐平息。在九月的一个星期四夜晚,鬼使神差她进了帕克林荫道大酒店的里根希舞厅,听一个看上去有点儿像个小猪的人宣读论文,这个人穿一套绷得紧紧的灰红格子花呢西装,系一条鲜红的领带。她注意到许多与会者都是残疾人——有的拄单拐,有的拄双拐,甚至还有坐轮椅的(有一个坐轮椅的人,是一个年轻人,他长着一张鹰脸,想必跟露丝一样的年纪,看上去却至多十二岁,得心应手地驾驭轮椅。轮椅上有块按钮板,他显然能够利用这块按钮板随心所欲地做他想做的事情。几年前,露丝背部的神经痛得使她直不起腰来,也曾经租用过轮椅。而她那张轮椅却是一张很普通的轮椅)——而且大多数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也有和她年纪相仿的男人,可这些男人都不是有出息的人。而身上发出一股不太浓烈、有点儿像木薯的怪味的斯彼德维尔先生也非崭露头角之人。出于礼貌,出于善意,露丝又坐了几分钟才道歉离开。
此时露丝?马洛?奥登坐在乔?派宾果厅的长桌旁边,她刚喝过橘子汁,肚子有点儿不舒服,一张有希望赢的牌——很有希望的牌——摆在她面前。她感到纳闷,不知道她越来越感兴趣是否合理,是否与喝下去的橘子汽水有关;还是害怕能赢——因为她理所当然不打算赢。她甚至不能想象自己用大家听得见的声音叫“宾果”!时间已经是夜晚10:30以后,已经有几个人博了头彩,出了几个第二名,许多人欣喜若狂地尖声叫喊宾果,有几个人怒吼着叫宾果,有一两个不可思议地喘着粗气。这时她真的本该回到家了(剩下的已经不到十一二人)。看来穿着浮华、用金别针把白得耀眼的头巾别起来的乔?派,声音甜得跟蜜似的乔?派,肩膀优美的乔?派并没有注意到她。不知道是惰性还是好奇使她继续留了下来。见鬼,露丝想道。她把玉米粒在用了许久的厚纸板上推来推去,肯定还有比跟托非特的人混熟更糟糕的法子打发星期四吧?……她要给哈米顿?富莱和卡洛林写信,虽说他们还该着她的回信,她要给他们详细描述自己当晚新交的朋友(坐在她对面那个肥胖的年轻女子满头大汗、脾气很好,她名叫洛白丽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露丝上手很快,玩得顺利。刚要开始,洛白丽亚心血来潮要和露丝换牌。——“你把你的牌给我,我把我的牌给你,露丝!”她笑容满面地说,十分娇媚,露丝当然不得不立即答应,可她却犯了一个错误)。大厅里耀眼的灯光照得人难受,在乔?派的办公桌前悬挂着一面特大的美国国旗。还有那些古怪、陌生、伤心、心急火燎、专心致志的玩家。有些是特别年迈的老人,面容干枯,双手颤抖,有些是瘸子,或者特别矮小的人,或者不可否认地总有点儿不正常,还有几个很小的孩子(实际上是件丑事,小孩子这么晚还没睡觉,跟在妈妈身边玩宾果,常常要两三张牌,而他们的妈妈则贪婪地要四张牌,而最高只能要四张)。录音带放出刺耳的音乐,不休不懈地伴随着乔?派不知疲倦的嗓门。乔?派,宾果厅的老板,热情地笑得露出牙齿,当然是针对大厅里每一个人,但在当晚早些时候他显然把目光投向了露丝这个新顾客——除非是露丝的眼力不好,在灯光照射下看走了眼,凭空想象出来的(一切焦虑,不仅限于在宾果厅滋生的焦虑,都是愚蠢的。难道没有这样的感觉吗?)。生活中失败的人永远是失败者,哪怕他们能赢(因为一个吹风机,或者100美元现金,或者户外烧烤架,或者带铁轨的电动火车,或者一大本仿皮面有插图的《圣经》,对这些人而言能派多大用场?)。她将记录下某些人喊“宾果!”时那一片失望的叹息和一脸倦容的女服务员宣布中奖号码,证明号码合法有效时人们的嘀咕。获胜者热泪直流,热烈握手;乔?派频频亲吻,似乎每个赢家对他而言都很亲,都是老朋友,急忙上前迎接;明黄色的芥末溅到一英尺长的热狗和小圆面包上,不巧的是,紧挨着的就是婴儿们换尿布的长凳。洛白丽亚迷信,用手摸挂在脖子上的小金质十字架,筋疲力尽的小女孩睡在地板上,头下枕着一个玩具熊,想必这个玩具熊是她家的人几个小时以前赢来的;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