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噹
发表于 2007-3-28 19:16
可是现在德国已经没有永居了啊,就是5年的长居
zqiwei
发表于 2007-3-28 19:34
$支持$ $支持$
chinatime
发表于 2007-3-28 20:06
写得好!
俺也够条件了,就是不敢去申请
粉红蔷薇kitty1
发表于 2007-3-28 20:16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7-3-28 22:38
不是吧,每分钟2个字的打字速度也太夸张了吧。
就算是没学过的人用全拼,也不至于啊。
睡不醒的猫
发表于 2007-3-29 00:30
原帖由 叮噹 于 2007-3-28 20: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是现在德国已经没有永居了啊,就是5年的长居
有永居啊,Niederlassungserlaubnis就是啊。
paranoia
发表于 2007-3-29 07:46
向楼主这样的智慧型女宁致以崇高的敬意。
事业家庭两不误,对女人太难了。
德国政府对不会说德语的土人大妈和难民敞开居留的大门,对楼主一家这样的社会精英却反复刁难,真是TMD的太愚蠢了。哎,德国这样好不了。
ich_bin_dankbar
发表于 2007-3-29 08:22
写地很好,不过,如果你在德国找不到工作,永居有意义吗?
hasecui
发表于 2007-3-29 08:44
no, Niederlassungserlaubnis不如以前的好了。从前的永久居留是Aufenthaltsberechtigung,拿到这个就永远不会被赶走了,哪怕犯法坐牢。
就是后来反恐搞的,把这个取消了。
原帖由 睡不醒的猫 于 2007-3-29 01: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永居啊,Niederlassungserlaubnis就是啊。
envy2007_girl
发表于 2007-3-29 09:11
3。 事先打听一下哪一个外国人局比较松,之后把家搬到那里 (我也不知道怎么打听)。律师说我所在的外国人局比较苛刻。
搬家容易,但居住地和工作地不在一起怎么行?这点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