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 发表于 2007-3-28 22:40

签证上的ungültig

我的丈夫是德国人,结婚已经一年,今天换第二年的签证时,在我上一年的居留签证上,盖个ungültig的章.因为我去年在中国超过半年,但由于是丈夫回国工作的原因,所以得到外管局的一张证明,说明我的居留不作废.但今天的这个章是什么意思呢?大家以前的签证上都会注明这个章吗?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3-28 22:52

你不是有了新的签证了吗,当然旧的就作废了。你不明白为什么当时签证的时候不问呢。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3-28 22:54

这和你丈夫是不是德国人没有关系

月饼 发表于 2007-3-28 22:56

当时就看了新的签证,两年的.然后就走了.回家后才看到在原来的签证上盖了个这个章.不太明白什么意思,就问问大家.是旧的签证作废了,正常的盖个这个章,还是因为我回国超过半年了,所以不看什么原因,把我这一年给砍下去了.不明白啊.:(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3-28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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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就看了新的签证,两年的.然后就走了.回家后才看到在原来的签证上盖了个这个章.不太明白什么意思,就问问大家.是旧的签证作废了,正常的盖个这个章,还是因为我回国超过半年了,所以不看什么原因,把我这一年给砍下 ...
你是需要这一年好尽早拿到长居吗?还早着呢。

月饼 发表于 2007-3-28 23:06

回复 #5 rosamagnolia 的帖子

说实话,早一年当然好,难道不是吗?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3-28 23:09

原帖由 月饼 于 2007-3-28 23: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实话,早一年当然好,难道不是吗?
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着急也没用。

杉杉来迟 发表于 2007-3-28 23:10

月饼 发表于 2007-3-28 23:11

回复 #7 rosamagnolia 的帖子

话是没错,我只是尽人力,顺天意而已.

月饼 发表于 2007-3-28 23:13

回复 #8 杉杉来迟 的帖子

你拿新的签证了.第一年的当然作废,偶以前还是一年一签呢.到三年才换长居.
请问,你每年换新的时候,旧的都盖这个章吗?

杉杉来迟 发表于 2007-3-28 23:14

杉杉来迟 发表于 2007-3-28 23:15

月饼 发表于 2007-3-28 23:18

那半年,外管局就说,由于我丈夫去中国工作,我的居留有效,到几月几号必须回来.既然说有效,怎么又不算了呢?不是说特殊原因超过6个月的也算吗?

月饼 发表于 2007-3-28 23:22

回复 #12 杉杉来迟 的帖子

是啊.每年都给旧的盖作废.
那就无所谓了,只是我认识的一个姐妹没有盖这个章,所以有点紧张而已.
忘了以前有的帖子说的,特殊原因的,只要夫妻在一起,在国外超过半年的外管局可以把超过的时间算在内.找不到那个帖了.:(

杉杉来迟 发表于 2007-3-28 23:25

月饼 发表于 2007-3-28 23:38

我的外管局说,在中国的时间不算,但是只要我在德国呆两年,就拿永久,但是如果去别的国家超过半年,还是不算,必须在德国再呆两年才可以.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算?$郁闷$

Lilia 发表于 2007-3-29 00:38

拿了新的不就行了嘛...$考虑$旧的本来就作废的, 每个人的旧的上都应该有个作废的章, 没有的, 就是人家不注意, 忘了敲了... 一回事...
另外晚个半年拿长居, 没什么关系吧, 又不影响什么... 本来也是一回事... 除非你想自己开公司? 或者拿个GEWERBESCHEIN自己干?$考虑$

睡不醒的猫 发表于 2007-3-29 01:34

昏倒,每次去延签证的时候前面一张签证就自动作废,就会盖上一个Ungültig的章。
$汗$ 天下本无事,.......

hasecui 发表于 2007-3-29 10:23

月饼 发表于 2007-3-29 10:42

回复 #17 Lilia 的帖子

另外晚个半年拿长居, 没什么关系吧, 又不影响什么... 本来也是一回事...
关键问题不是晚半年,而是一到两年,只要在国外的时间,没有什么通融的机会,都不算.不能为了个签证,闹个夫妻两地分居那么久啊.可是晚那么久拿永久,心里又不舒服,所以来此,希望大家出出主意,也许可以两全其美.试试而已.$汗$

Lilia 发表于 2007-3-29 16:40

原帖由 月饼 于 2007-3-29 10: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另外晚个半年拿长居, 没什么关系吧, 又不影响什么... 本来也是一回事...
关键问题不是晚半年,而是一到两年,只要在国外的时间,没有什么通融的机会,都不算.不能为了个签证,闹个夫妻两地分居那么久啊.可是晚那么 ...
拿了永久我都不知道干嘛...$汗$没觉得很以前比有什么好处, 也没觉得心里有什么更舒服的... 真的...$郁闷$ 说了, 除非你想自己干? 或者有别的工作上的压力... 我是不想, 所以觉得实在是一回事...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7-3-29 16:54

楼主没必要这么急吧

家庭美满幸福,工作顺心是最重要的!

拿不拿永久居留只是早晚的事!

出什么事,有你德国老公顶着呢;)

anise 发表于 2007-3-29 18:53

nach §28 AusR muss Du doch 3 Jahre Aufenhaltserlaubnis besitzen, warum 2 jahre?

月饼 发表于 2007-3-29 21:52

回复 #23 anise 的帖子

WARUM?我也想知道!所以说没办法理解外管局的做法.
所以请大家帮忙,反反外管局!
我和老公出于家庭生活在一起,而陪老公出国工作,为什么就把这时间砍了呢$怒吼$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3-30 13:57

原帖由 月饼 于 2007-3-29 21: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WARUM?我也想知道!所以说没办法理解外管局的做法.
所以请大家帮忙,反反外管局!
我和老公出于家庭生活在一起,而陪老公出国工作,为什么就把这时间砍了呢$怒吼$
因为你要申请的是德国的长期居留。如果你不在德国生活和居住的话,就没有必要给你在德国的长期居留权。

hasecui 发表于 2007-3-3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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