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 发表于 2007-4-4 19:42

一个泰国女人的离婚案.

她是我的邻居,前夫为德国人并在她之前结过两次婚了,4个孩子.经人介绍,娶了这个泰国女人.女人带个儿子.来德国3年,不受前夫孩子的尊重.丈夫又经常外出工作.丈夫眼中只有孩子,她一点地位都没有.最后闹离婚了.正在分居,丈夫不去工作了,把她赶出了家,她带儿子住在一个大城市里,住在一个小公寓,得到丈夫500欧的赡养费.可是丈夫的律师说,丈夫已经不去工作了,所以没有经济来源,5个月后就停止负赡养费.而且丈夫说他没有义务负泰国女人的儿子钱.这样的情况算不算他推卸责任?他应该负多久的赡养费呢?

丈夫有一个房子,车,摩托车,泰国女人知道财产平分,可是丈夫说这是他们结婚前他买的,而且他有4个孩子,所以没有她的份.德国不是财产平分吗?他们又没有签定任何婚姻合同.难道泰国女人不能得到一半吗?和他的4个孩子有什么关系?

现在泰国女人半天打工,半天学德语.经济拮据.跟我说政府会帮她.挺惨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们帮帮这位亚洲友人.

DLIII 发表于 2007-4-4 20:02

她想要什么? $frage$ 一半房产是肯定拿不到的。

[ 本帖最后由 DLIII 于 2007-4-4 21:09 编辑 ]

月饼 发表于 2007-4-4 20:18

回复 #2 DLIII 的帖子

为什么呢?好象德国也是夫妻财产共有制啊.怎么一点都分不到呢?
她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只付5个月的赡养费?德国离婚应该付多久啊?

jochenkan 发表于 2007-4-4 20:21

原帖由 月饼 于 2007-4-4 19: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是我的邻居,前夫为德国人并在她之前结过两次婚了,4个孩子.经人介绍,娶了这个泰国女人.女人带个儿子.来德国3年,不受前夫孩子的尊重.丈夫又经常外出工作.丈夫眼中只有孩子,她一点地位都没有.最后闹离婚了.正在分 ...
付赡养费的前提是有经济收入,付得起。别人现在没有收入,自己都顾不上了,怎么还能要她付钱,于法于理都讲不通,就是闹上法庭,也不管用。在德国一般孩子都由亲生父母亲付抚养费。
不是所有的财产平分,而是结婚后共同赢得财产才平分。离婚时的财产减去结婚时的财产才是可以平分的财产。他强调他有4个孩子,说明他的负担也不轻,要博得别人的同情。

okle 发表于 2007-4-4 21:53

$bs$ $bs$ $bs$ 德国人

hshkoeln 发表于 2007-4-4 22:08

hallo

www.rechtkurz.de

猫尾拂人 发表于 2007-4-4 22:18

月饼 发表于 2007-4-4 22:55

回复 #7 猫尾拂人 的帖子

她对那个家贡献可大啦,丈夫周一到周五都在外,头两年,她一个人带4个丈夫的孩子,还有她自己一个孩子.不仅没有得到丈夫的孩子们的认同,反而一点尊重都没有受到.周末好不容易老公回家了,还要和孩子门乐意熔融,没她份.对,还有一条大黑狗.
老公的一个女儿,把冰箱里的吃的都标上名字,不允许她吃......一个例子而已.
结果,老公也不教育女儿,只说,她是我女儿!
反而对她说,你必须学会家庭第一!!!你只是第二.......$怒吼$

mausreis 发表于 2007-4-5 06:40

前妻的4个孩子都跟着这个老公住,这老公光靠孩子没个月收入就不少。其中不光是政府给的孩子钱,还有前妻付的孩子的抚养费。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4-5 08:58

婚前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离婚了是不能被平分的。
如果泰国女人的孩子没有过继给她的老公,她老公是不用付抚养费的。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一个泰国女人的离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