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1 17:06

第一百一十一章 落雪无痕

    在场的所有人都震骇了,他们面面相觑,虽不言语,但是此刻,他们所有人的表情都已经表达了他们的心情。上千年气数的红毛僵尸,在长风和任天行两人的联手下,变成了一堆白骨。他们两人的联手,比榴弹抢,火箭炮等这些热武器更加有效。

    在这种高科技时代,在这种崇尚热武器的时代,如果没有亲眼看到,又有谁敢相信呢?

    这个世界上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神秘力量,西方的巫师,驱魔人,东方的道士,法师,他们都各自掌握着开启这种力量的方式。

    国际上最神秘的Supper组织,就是专项研究这方面组织,具有上百年的研究历史,但是他们到现在为止,仍然没有破获这些力量的开启方式。

    二次世界大战有,人类的某种精神文明,在战争中逐渐消逝,西方的驱魔人,巫师,也只是略懂皮毛,南洋的邪术,源自于中国的云南苗疆一代。

    如此综述,对这种力量的开启方式,最全面的,就在中国。

    但是,单凭Supper组织这样一个上百年的研究机构,就想破解中华上下五千年的道家,佛家最精髓的秘密,这无疑是大海捞针。中国的传统文化之深,就让他们望而却步。单是各个民族的正规语言,就足以让这些鬼佬学上一辈子,更不用上一些民族自有的几种语言,衍生方言,等等等等。

    这种力量,不是常人能接受。这种力量,被他们称为“异力量”。能拥有这类力量的人和能支配、控制这种力量的人,被统称为“第五种人”。

    悦月作为Supper的一个队员,早就接受了异力量存在的,也接触过无数次这类的人,但是第一次遇到长风,他身上的那种力量,让她达到了一个新的认识。在有了这么多年的心里准备之后,依然让她震撼不已。

    悦月心里升起了一起奇异的感觉,她从任天行身上看到了一种气魄,一种只有真正男人才有的气魄,这种气魄,就像关云长当年一个人单枪匹马,直闯千军的那种气魄,那种胆色。

    这种气魄,让她芳心怦怦的乱跳,脸颊发红。长风是一个儒者,温文尔雅,潇洒自如,却又充满了神秘,这样的人,遥不可及。但是任天行不一样,他绝对是一个狂者,一个全身充满了力量,随时随地都让人沸腾的男人。

    这种男人,是实实在在的男人,而悦月,也是一个试实实在在的女人。

    而王婷婷,这个疯丫头一样的人物,自小她家的人就通过各种关系,请了一些高人,教她习武。她父亲是一个药业的总裁,她二叔是公安厅的头,凭这两个人的名头,职业以及做出给社稷的贡献,那些高人才会传授武艺给她。

    她的一身胆色和身手,在这些高人十几年的锻炼下,早就挤入了当今一流身手的地位。在大学的时候,听到一个跆拳道社团的人自称跆拳道是最厉害的武功,而他是里面最出色的成员,这个所谓的他,在她的一脚之下,躺在医院足足一个月,才能进食。

    在新加坡留学的时候,因为看不惯日本人在当地对华人的歧视,一个人在一天之内踢了七个跆拳道道馆,四个空手道道馆。

    如此身手,如此胆色,居然在一个深夜,她完全改观了。她发现,她的身手在一些神秘的东西面前,毫无用处。

    因此,她缠上了长风,她是个好强好胜的人,她发现,这个长风是这些东西的克星。所以,要想学,她想挖掘这些神秘的事情,她想知道这个长风是什么人。

    渐渐的,她发现,这个以“长风”为名的男人,并不是姓长,他复姓完颜,名长风。最要命的是,她没有挖掘出长风的秘密,却挖掘出了这个男人的魅力,那种玩世不恭却又正直无私,大义凛然的魅力,那种带有神秘色彩的魅力。

    王婷婷是个疯丫头,所以她不会考虑是否遥不可及,她考虑的是,只要认定了的事情,她就不会改变,这就是为什么叫疯丫头的原因。

    红毛僵尸变成白骨,看起来是任天行和长风两个人的联手,但是悦月和王婷婷也知道,能制服这个红毛僵尸,最大的关键一定是在长风那里。

    大石头也是,当他看到长风用不可思议的方式对付这僵尸,他就知道这个人非常的不简单,但是,他对任天行更加钦佩。

    刀锋组织虽然是属于神秘的武装组织,是特种部队的秘密武器,但是毕竟还是军人。任天行作为这个组织的头,不管是领导魅力还是身手,都是首屈一指。

    红毛僵尸在热武器的轰炸下,不伤分毫,他居然敢凭着人力去跟这僵尸对决,这份胆色,见地,足以让他为傲。

    这就是他的老大,这就是刀锋的头,一个军警两届的传奇式人物。

    可是,长风心里却震撼无比,因为任天行。

    从他来到湘西,他就知道任天行一定遇到了一些不一般的事情。因为任天行原本阳刚之气,变成了一种阴柔之气,这种气势,不是一般人能看的出来的。

    这种阴柔之气,非同一般,它是纯阴之中的霸者。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1 17:07

就连他用自己精血喂养的叽咕,也变得了异常的强大,大得超乎想象。长风心里作了一个比喻,如果此时要收服叽咕,就算他和古晶联手,也不一定能收服得了。但是这个叽咕,变得这么强大,任天行依然能驾驭它。

    这个千年僵尸,普通的道法对它根本没有用,道家的驱魔道法,风雷地动令,掌心雷,各种咒语,都像给它挠痒痒一样,而以无上佛家真诀的六字大明咒,密宗的般若咒,甚至是九字真言咒,都对它无可奈何。

    任天行却能凭着他的拳脚,一拳把它给打飞。能把热兵器都对它无可奈何的红毛僵尸打得嗷嗷叫,这绝对不是人能做到的。不是人,是什么?

    而在任天行出的每一拳中,长风甚至感受到了来自大地的阴柔之力,汇聚在他的身上,他的两颗金牙,放着异样的光彩。

    长风上下打量着任天行,他试图去读懂这一切。任天行缓缓的转过身来的时候,脸上带着一股得意之色,这股得意之色的掩饰下,却有这一分迷惘。

    与长风眼光相遇,任天行心里颤抖了一下,这是一股几乎能看穿人的内心的力量,他心里涌起了一股胆怯,这种心情,就像潮起潮落一样,来的快,去的也快。是啊,我怕什么?他对自己问了一句。

    能解释这一切的,就只有这个完颜长风,如果他真能看出什么,岂不是解了自己多时的疑惑。

    这两个男人,遥遥相视,让身边的两个女人目瞪口呆,她们无法想象,男人跟男人居然也能相视得这么的久。

    “是你们把它给杀了?”一个女人冷漠的声音,打破了这种气氛。

    没有人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来的,连脚步声都没有,对于她的到来,除了惊讶,更多的是震撼。

    任天行脸色惊喜,叫道:“雪儿!”不知为何,悦月听到这一声叫声,心里居然一痛。

    看到来人并非是救过她的雪儿,任天行脸色渐渐的沉了下来,问道:“你不是雪儿,你是谁!”

    这女的跟雪儿的装束几乎一样,全身的白色,这种衣服装束非常怪异,像是大袍裹住了娇躯,然后在身上披上了一件白色的披风,腰上和肩膀缠着一条长长的绸带。如果不是这个时候遇到她,还真以为是有人在这里拍古装片。

    这女的一脸冷冰冰的,继续问道:“是不是你们杀了他?”

    大石头右手悄悄的放在腰部的手枪那里,他知道这个人的不简单,凭着自己多年的经验,居然不知道有人来到身边,挡在悦月和王婷婷的前面:“你们先走!”

    “小心!”悦月低声的嘱咐了一下,这王婷婷身上有伤,可不能马虎。王婷婷极端的不愿意走,不过她却不想因为自己的伤拖累众人,深情的看了长风一眼,轻声的说:“你们小心。”

    “杨落雪!”长风失声的惊呼了起来,心里怦怦的跳,再次遇到杨落雪,心里的那种很熟悉的感觉又升了起来。

    杨落雪秀目透出一股光,落在长风的身上,问道:“是你们杀了他?”

    “没错!”任天行应了一声,心里呼道:原来她叫杨落雪,她跟长风认识,只不知她跟那雪儿有什么关系。

    杨落雪脸上露出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这是千年僵尸,沉睡在地下上千年,根本不可能有人能杀死他。

    但是看到长风一身血迹,而他身边的这个男人一脸刚毅,不像是说谎。

    “就凭你们俩,能对付上千年的不死僵尸?哈哈哈哈!哈哈哈!”铃声般的笑声,张狂的响起,带有一种不屑和鄙夷,像是在讽刺任天行和长风他们说大话。

    “哈哈哈!不就一个千年僵尸,有什么大不起的。”任天行哈哈大笑。

    杨落雪脸色一冷,就像一块冰一样,冷冷道:“好,我就看看你们俩有什么本事,能制服千年僵尸,哼。”

    只见她手臂一甩,呼呼的风声朝着任天行和长风卷了过来。她这一下,没有任何预兆,风非但不大,但是非常柔和,包围在他们俩的四周,但是这柔和的风一接触他们俩,就变得异常的奇怪。

    那怪异的风接触长风的脸庞的时候,变成了一层冰冷的霜,自己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瞬间结成了冰。每一个细胞,每一个毛细血管,在这一刻,都被凝结起来,就连空气里的水份,也发出寒意。

    也就这一下,长风居然动不了,从头到脚,变得僵硬无比,然后,他眼睛渐渐的模糊,眼膜上的水份,结成了透明的冰,原本清晰的世界,变得朦朦胧胧。

    这股冰冷的感觉在瞬间传遍了全身。不到三秒的时间,他成了一个冰雕。

    不只是他,任天行也一样,就在任天行发现有问题的时候,抬腿想躲,人就冻在那里了。

    两个冰雕,惟妙惟肖的站在那里。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1 17:07

第一百一十二章 家族迷雾

    杨落雪不齿的冷笑:“就凭你们这三脚猫的功夫,也能制僵尸,大言不惭。”

    长风全身僵硬,他只感到冰毒不断侵入自己的心脏,而这个时候,胸口的那颗玉玲珑忽然起了作用,一股暖流冲进了心房。

    “咯吱!”清脆的一声响,穿入杨落雪的耳里,让她大吃一惊。

    冰块破裂的声音不断传来,几乎是在同一时刻,长风和任天行突破冰雕的限制,从中跃出。

    任天行紧紧的握住拳头,全身发出一股让人窒息的味道。

    “果然有点门道,看看你们有多大本事!”杨落雪不怒反而变得喜悦,似乎这就是她想看到的。

    她手如兰花,随手一弹,“飕飕”的两声,两颗亮晶晶的东西如龙吟一般的声音飞疾而来。

    “任天行,小心!”长风惊骇无比,这个叫杨落雪的居然能随意把空气中的水份瞬间拧成一颗冰,用来做暗器。

    他脚尖一点,整个身子都凌空浮了起来,躲过了打向他的这一击,等他落下之后,一股如巨浪一样的力道已经涌到自己身上。

    长风喉咙轱辘一响,只觉得自己像调进了漩涡一样,昏眩无比,之后心里一虚,整个身子被甩到五十多米处的地方。

    任天行更惨,他用近乎闪电的速度,躲开那颗冰块,只是后面的那股力道,却无声无息的到了自己身上,把自己甩得更远。

    “不错,有点意思!只可惜你们这点能耐,还不够。”杨落雪轻轻一笑,冰冷的面容居然在这一笑之下,显得更加妩媚。

    “再来!”她娇叫了一声,手臂一横,身上的一条绸带如灵蛇一般飞疾而去。

    长风和任天行两人相视的点头了一下,知道她没有恶意,不然两人早在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横尸了。

    她就像把任天行和长风当成取乐的工具一般,这一下让他们俩极为恼怒。

    长风对任天行做了一个暗示之后,两人几乎同时出手。

    “般若波若蜜!赐!”长风喝令了一声,一个印诀已经捏在手上,对着飞来的绸带遥遥打去,而任天行,掏出了那把枪,对着她扣动了扳机。

    枪里射出了一股幽幽的蓝光,阴冷冷的拧成一个弧线,打向杨落雪。

    绸带婉转而来,一上一下的飘动,忽然化成了两段,一段迎上了长风的印诀,一段迎上了任天行射出的那股力量。

    绸带隐隐发出一股祥和的光,一种神秘的力量把长风的印诀给化的毫无踪迹,任天行手上的枪微微一震,叽咕惊讶的声音从心底传出。

    那断了绸带傲然的飞疾着,速度不快不慢,让他们心里沉重无比。长风嘴里喃喃的念着咒语,手上不停的换着各种各样的手印,只是每一个手印打出去,都像石沉大海一样。这种怪事根本从来没有遇到过。

    渐渐的,那绸带已经到了他们身边,长风额头布满了虚汗,他对这女人居然有一种恐慌。

    任天行也好不到哪里去,叽咕已经做出了反应,力量从小变大,但是这种力量对她没有起到一丝作用。

    “滋滋!”两声,两段绸缎在他们身前变长,急速的绕着他们,把他们缠起来。

    长风心里一闪,盘膝而坐,不再理会这条绸带,他集中了精神,把自己的念力提到最高,用无上的念力,念出了《静心经》。

    这种静心经,是和尚最入门的经书,大致的意思,是点化和尚,人世间万事万物,犹如尘土,不可贪恋,不可痴迷。而六道,九戒的含义,尽在其中。

    说白了,就是让一个人的精神,处于一种忘我的境界,沉醉在空灵之中。

    长风能集道家和佛家所长,悟性相当的高,各种咒法都对那女人不管用,他已经隐隐感觉到其原因了。

    这个原因,让他恐慌,让他激动,让他大骇。他毅然的盘膝静坐。

    说来也奇怪,他这么一坐之后,身体力有一种神秘的气渐渐散开,衣服被那股气顶得高高的,原本缠着他的那段绸带,居然不能缠进分毫,隔空悬挂着。

    任天行恰好相反,他一手抓住了那绸带的一头,眼睛赤红,整个身子就像被烧起来一样,只是他紧紧的闭着嘴,因为他不想让这女人看到自己的秘密。

    绸带的另一头,被一个漂浮在空中的小家伙给拉着,它瞪着大大的眼睛,用尽吃奶的力气,和任天行把这绸带扯成了一个长条。

    叽咕一张涨红的小脸上,挂着两滴汗水,汗水在夜色中,一闪一闪的,就像萤火虫一样。

    “咿!回来!”杨落雪手轻微一收,两段绸带忽然间松驰了,化成了一条,回到杨落雪的身上。

    有意无意的看着任天行身边的那个叽咕和那把枪,问道:“你姓任?”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1 17:08

“我叫任天行!”任天行挺起胸膛,冷冷的报上了自己的大名,上下打量着她,暗自警惕了一下,不知道她还有什么鬼主意。

    她点了点头,嗯的一声,然后向长风看去:“那么,你就是姓完颜了。”

    长风惊讶的抬头,她怎么也知道我姓完颜!之前遇到的那个雪儿,魅惑之术当世一绝,交手之后,她对长风的身世非常的了解,而这个杨落雪,一口就道出他的姓氏。

    杨落雪点了点头,虽然长风没有亲口说,但是他的表情已经承认了。

    “原来是这样,你们又在一起了,哈哈,你们又在一起了!老怪物,老天惩罚你的时候到了!”杨落雪仰头大笑,嘴里喃喃不停的说。

    长风和任天行一头迷糊,不知道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正想问她,她已经在百米开外。

    “杨落雪!”长风追着她而去,而任天行在后面对着杨落雪吼道:“站住!”

    任天行的速度非常的快,他的身影就像闪电一样,能赶得上长风的凌虚步。

    在他们的视野里,那杨落雪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无影无踪。一句话回荡在山谷中: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长风,她是什么人?”

    “不知道?”长风摇了摇头,自言自语的说:“她怎么知道我复姓完颜!”

    两人面面相觑,这杨落雪说的那句话,似乎另有深意。

    “那么,你就是姓完颜了。”

    这句话在两人心里不停的徘徊,貌似有姓任的地方,理所当然就有姓完颜的。

    任家和完颜家,有什么关系?

    而她说的老怪物又是谁?

    长风把自己在凤凰山山顶上遇到杨落雪的事情,简单的跟任天行说了一遍,又把遇到雪儿的事情也简述了一遍。

    任天行诧异的是,这个叫雪儿的女人,肯定就是从木牌里出来的女人。这个木牌,怎么会在县医院太平间的地下基地里呢?而那些僵尸,又怎么会听她的指挥?

    按照长风所说的,他找到僵尸的时候,这个女人似乎在指使僵尸做些什么?而这三十四具僵尸苏醒的那天夜晚,看守玄阳寺的士兵们说,有一个白影闪过。

    任天行眼睛一亮,终于想通了一件事,他严肃的说道:“这个雪儿,就是唤醒那些僵尸的元凶!”

    “老刘说,这个跟你有关系!”

    长风接过任天行递来的木牌,仔细一看,脸上充满了惊讶之色,他把从小就带在身上的木牌给掏了出来,两个木牌几乎完全一样。

    木牌上面写满了梵文,棕红色的木质发出一股淡淡的香味。

    长风狐疑的看了任天行,一脸不解,他怎么会有这东西。

    “这就是我们在九菊派基地里面找到的,我的血染在上面之后,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当时任天行和黄风两人在九菊派的秘密基地里面,被僵尸所伤,鲜血染红了那个木牌之后,一个白影从木牌里面飘了出来,那个白影,就是雪儿。

    后来,任天行和战神雷滕第一次跟五行人交手,差点命丧于他们手下的时候,雪儿亲自救了他们。

    天蒙蒙的亮了,这样的天,居然下起了细雨。

    一层浓雾,给湘西大地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浓雾细雨中,依稀可以看到两个健步的人影,沿着公路一步一步的走,他们似乎不在乎身上的那点雨水。

    任天行把在湘西上遇到的事情,详细的跟长风说了一遍。这一番话,足足花了他近两个小时的时间。

    种种看起来神秘而巧合的事情,任天行再重头述说的时候,他们有了新的发现:太过巧合的事情,绝对不是巧合。

    癞痢刚给任天行的消息,是第一手消息,就算是国际刑警组织得到的情报,也没有癞痢刚的更快,更准。

    任天行带着黄风,大石头来凤凰县,是一个高度机密,除了韦军长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而刚刚进入凤凰县,他们三个人就中了瘴气之毒而晕倒,最后在凤凰县的医院醒来。

    偏偏凤凰县的太平间里内有乾坤,下面居然是九菊派的一个基地。

    “天行,这里面有问题,而且,这绝对是个棘手的问题。”

    “我知道!”任天行缓缓的点了点头,他明白长风这话的意思。如果说不是巧合,唯一能解释的是,自己的行踪被暴露了。

    能暴露自己行踪的。有一股暗藏的力量,时时刻刻的在注视着自己,这股力量,从来都没有显露过,他们是这么的高明。

    这股力量很有可能,跟韦军长有关。如果自己要来凤凰县的消息,是从韦军长那边泄露的,那这股力量是在太可怕了,因为这股力量已经渗透了军界。

    他们有什么目的?他们要做什么?根据他们对自己所做过的事情,很肯定,这股力量跟九菊派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甚至有可能是操控“活祭计划”的关键人物。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1 17:08

第一百一十三章 凤凰县之遇

    他们是谁?

    任天行心里不寒而栗,背后虚汗直冒,他在担心韦军长,这位带大自己的养父,这股力量隐藏在韦军长身边,不是一时半刻的事情。

    韦军长,正处在魔爪之下,随时随刻都会有生命危险。

    长风略有所思,说道:“你放心,他们目前,还不敢乱来。咱们这次要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动作要比他们快,我倒是想看看,他们倒地是何方神圣。”

    长风话,无疑就是他的定心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长风这个人居然成了他的一种依赖,甚至是精神寄托,任天行他从来没有怀疑过长风的话。

    也许,是因为长风太神秘,他让自己第一次见到了世界上的另一面,他让自己接触了科学也解释不了的事情,他更让自己见识了各种灵异的事情,甚至是古中国最神秘的阵法。

    这些只有认为是传说的古代文明遗产,一次一次应验了。不过,有长风在,自己的自信几乎是成倍的增长。

    “行踪暴露了之后,你昏迷了整整十五天。十五天,能做很多事情。”

    “而且,最让你迷惑的是,你那个最真实的梦!”

    “对,没错!那是一个恐怖而真实的梦,就像是跟真的一样!”提到那个梦,任天行如今还头皮发毛。

    不知道是因为清晨的凉气还是因为细雨的冷,又或者是梦中惊悚镜头,让他全身一抖,打了一个冷颤。

    长风徐徐的说:“遇到了小菡,茶馆的老板,神秘的黑屋,三十四具僵尸,军区的团长江国华,泗水村,义庄。”

    任天行不明白长风把这些点出来,有什么作用,一脸狐疑的看着长风。

    “你觉得,你醒来之后遇到的这些事情,都应验了你的梦境?”

    点了点头,这些确实是应验了,如果一个人的梦,能把所有你以后即将遇到的事情给展现出来,那这就不是梦,这是预言。

    “也许,你刻意的逃避,不敢遵循这个梦的提示走下去,会错过一些东西。那些东西,就是关键所在。”

    “梦,是一种非常神秘的现象,用现代科学去解释一个梦,太肤浅。这只是那些所谓的专家,在他们的知识范围内做出的一些借口罢了。”

    任天行对长风的这番话似懂非懂,他细细的品味着,眼睛一亮,说道:“对,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只要我们亲自去应验这个梦,就知道这个梦的含义。”

    任天行梦里提到的泗水村,长风不禁想起了泗水村的那件事,简单的跟任天行说了泗水村之遇。

    这是六十多年前的一件怪事,没想到,在梦境里,自己跑到泗水村的时候,遇到的那棵大榕树和看到有人半夜吃活鸡,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梦境里泗水村的秘密,就这么解开了。有长风在,其他梦到的事情,相信会一一解开。

    只是他想到了自己的事情,脸色暗淡,沉默了许久。

    “只是……,只是……!”

    “我发现,我变了!”任天行几乎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勇气,说出了这句话。

    “我知道!”

    任天行想到自己在愤怒的时候,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嘴里冒出两颗金灿灿的牙齿的人,这牙齿,跟那些僵尸的很相似。

    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的说道:“我还是不是我?”

    “你认为你会是什么?”

    任天行面色暗淡,他看着长风,吐出了一句话:“你告诉我,我是不是僵尸?”

    长风目视着任天行,最后淡淡的说道:“所谓的人争一口气,是指人活着的时候,但是如果人死了,还有争一口气,那么,就会变成僵尸。”

    “尸者,僵也!尸体因为有一口气,不管是怨气,怒气还是冤气,总之,死后其尸体一定不会腐化,经过尸变,就成了僵尸。”

    长风有意无意的看着任天行,然后继续说道:“由于关节硬化,僵尸的各关节弯曲的幅度不大,所以僵尸的行走方式,一般都是跳跃而行。僵尸,只能在夜晚活动,因为他们怕阳光。他们嗜血,对血有一种很强烈的追求。这么多,你有哪一点适合这些条件。”

    任天行摇了摇头,是啊,他就跟正常人一样,一样需要吃,一样需要喝,一样需要……拉!

    他还能在阳光下晒太阳,唯一不同的是,他愤怒的时候,多了两颗牙齿。

    但是,他还是迷惘,因为他发现,他真的与众不同。每次受重伤的时候,都会瞬间就好。还有,他的能力似乎异常的强大,他的速度,他的力量。这些能力,全部都是愤怒所赐予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1 17:09

“但是,我……,我的牙齿,还有……”

    “只有你自己才能找出答案!其实我也很想知道,你是怎么变成这样的!”长风拍了拍他肩膀,笑道:“别想得这么糟糕,说不定因祸得福,有这样的能力,未尝不是好事。龙牙的人,不都是这样吗?”

    “嗯!”任天行缓缓的点了点头,两个人昂首挺胸,在雨中沿着大路往凤凰县去。

    要想知道任天行为什么会拥有这种能力,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一点一点的分析他的经过,从中找到突破点。

    长风一点都不放过,每抓到一个疑点,就算不能马上证实,心里也会有的底。只是任天行说的经过,疑点实在太多了。

    任天行一边说,一边回忆着自己的经过,从进入湘西,就中了瘴气之毒,从而昏迷了十五天,这十五天里面,倒地发生了什么事,谁也不知道。

    自己无意中躲入中医馆的时候,老中医曾经跟他说,如果是瘴气之毒,最多一个星期就能痊愈,但是,如果是昏迷,顶多也就两天,但是他却昏迷了半个月。

    而且,老中医曾经给他做过检查,额头处,心脏部位,有四个针孔,而且背部的脊骨从脖子到腰部,都有针孔印,似乎被扎了很多针。

    这些孔都是被刻意掩饰了的,要不是老中医经验丰富,用放大镜看,看出长出的肉跟其他地方的不一样,肉眼一定看不出来。

    说到这里,任天行不禁打了个寒颤,他心里有了一个很恐怖的看法,那就是,自己的身体,在那段时间里,被九菊派的人拿来做实验。

    活人实验!

    他脸色一青,想到在一个实验基地里看到那些被装在液体罐里的实验品,满身插着各种试管,自己难不成也是其中的一个?

    这一点,让完颜长风给直接否了。

    “如果你是一个实验品,一定是一个成功的实验品,那也就代表着,会有更多的实验品。九菊派视我们为眼中钉,你认为他们会这么轻易让你活着?”

    这也就是说,这种可能性并不大,如果自己真的是实验品,应该会有更多的实验品,但是目前还没有遇到。

    “如果咱们从医院开始,也许会有意外的收获,你身上的那些针孔,会得到解释。”长风淡淡的说。

    排除了这个,任天行和黄风,在县医院的太平间,发现了一个地下基地,这个基地是九菊派秘密建设的,在里面,发现了那个木牌之后,遇到了一个僵尸,而且他被那僵尸打成重伤,背后划出了四道很长的口子,皮开肉裂,深可见骨。

    “你是说,你被那僵尸抓伤?”

    任天行说道:“当时伤的很重。”

    “然后呢?”

    “然后,我就去了中医馆,那个老中医给我弄了几下,伤就几乎痊愈了,然后换了一身衣服。”

    长风听闻任天行所说,非常诧异,一脸惊讶,失声说:“深可见骨的皮肉伤,给那中医弄了几下就几乎痊愈?”

    任天行点了点头,如果按照常理来说,这一定不可能。

    伤口虽然是皮肉伤,但是皮开肉裂,深可见骨,除非是灵丹妙药,不然怎么会这么快能痊愈,而且这么大的伤口,也不用缝针,这是什么道理。

    “你确定伤你的是僵尸?”

    “对,是僵尸!绝对没有看错!”

    两人对这个事情,沉默了好久,最后,跳过这一环,任天行又说了下一个事。

    这件事关乎着王婷婷,他和王婷婷在追杀双子他们的时候,有三个五行人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任天行说:“这些五行人非常厉害,我和雷滕两人居然敌不过他们其中一个,这五行人,很有可能就是他们的成功实验品。”

    “雷滕?战神雷滕?”任天行没想到这个长风,居然也知道这个人,对他点了点头。

    “这些五行人,估计是他们的成功实验品,按照我们的估计,他们这个“活祭”计划,是想知道超级武器。”

    “生化武器?”

    “不,比生化武器更恐怖。”任天行沉沉的说:“如果每个军人都跟五行人一样……”

    任天行只是简单的这么一句话,就让长风脸色大变。

    这是一个非常疯狂的计划,绝对是本世纪最疯狂的计划。如果一个军队,每个人都像五行人一样,没有感觉,不会痛,之会听命行事,而且力大无比,再给他们匹配现代化装备,这难道不是比生化武器更恐怖?

    “他们还没有成功!起码,现在没有成功!”长风果然是聪明人,综合了最近发生的事情,他看出了关键的地方。

    如果成功的话,这五行人就不会只有五个。也许,很多人里面,只有一个成功了。那些仓库一号,仓库二号等,很有可能,就是下一批五行人。

    “王丫头受伤,就是因为遇到了他们?”长风冷冷的说,一丝怒色从眼睛里闪过。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1 17:10

第一百一十四章 千年孽缘

    任天行说起这个事情的时候,心里一阵感激,这王丫头说起来还算是他的救命恩人,当时他差点死在那五行人的手下,是王丫头不顾性命去救他,从而被一人在背后偷袭。

    “我们俩都受了重伤,我昏了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就看到丫头倒在一边。然后……”任天行回忆起当时的清醒,身临其境,脸上显得有点苍白,当时王婷婷伤得十分重,几乎是到了休克的状态。

    长风知道王婷婷之所以不死,是因为遇到了古晶,如果没有续命大法,估计王婷婷也撑不了这么久。

    “他们为何不杀了你们?我不认为他们是心慈手软吧。除非……,在你们昏迷之后,有人救了你们。”

    “你再仔细想想!”

    任天行看了一下长风,徐徐的说道:“我似乎听到了一丝的叹息声!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一个能在在五行人的手下救走他们两的女人!

    两人相视大悟,他们同时想到了两个人,一个是雪儿,一个是杨落雪。

    除了这两个人,他们实在想不到,还有能有这个能耐?

    这三件事,是最有可能让任天行变成这样的原因。

    但是,长风却没有找到确切的答案。任天行甚至把梦境中,遇到德川之后,先被飞僵重伤,然后被拉下地底的事情。

    但是,这是梦境,不是真实存在的。

    “如果医院是你变化的原因,那么,你在基地遇到的那个僵尸,根本没法伤到你。”

    基地下面的那个僵尸,是一个穿着古代长袍的僵尸,这个僵尸,只是一个普通的僵尸。一个普通的僵尸都把任天行伤成那样,那么在那之前,任天行还是一个正常人。

    任天行被僵尸抓伤了之后,到了中医馆居然没事,这让长风非常惊讶,因此,他决定,先去中医馆,探访一下这个老中医。

    被僵尸所伤,必定在伤处感染尸毒,如果不能及时救治,尸毒会在三天内传遍全身,让人浑身僵硬,把人给同化,这是古书记载的。

    这个老中医倒地是什么人,能把任天行这么重的伤给治好。

    “天行,你再想想,你跟丫头去追击双子他们,连五行人你都对付不了,这表示什么?”

    任天行一愣,对啊,当时自己毫无还手之力,也就是说,在追击双子他们之前,自己还算正常。

    “你的意思是,我会变成这样,是雪儿的原因?”任天行确定那个女人是雪儿,那是因为那个雪儿曾经救过他一次,而杨落雪,在之前素不相识,她没理由救自己。

    “还不能确定,不过一定有很大的关系。”长风沉思了一下,说了一句让任天行一直都没有注意的事情:“九菊派基地下面有僵尸,这个僵尸是从哪来的?难道有人养尸?”

    如果说养尸,也不无可能。相对于养尸来说,九菊派更惨无人道的事情都坐了,那就是养鬼仔。

    这养鬼仔是灵界的忌讳,天理不容。每一个养鬼仔在养成之前,必须是找刚刚出生21天的婴儿,用墨线先把孩子给吊死,然后放在阳光下曝晒三天,使得皮肤变烂,再放在醋坛里面浸泡,然后把那些刚刚死去不到半年的尸体给挖出来,提取尸体分泌出来的尸水,一起放在醋坛里。中间不断的把人血,猪血,泼在醋坛上。

    用这种方法养鬼仔,可以控制这个小鬼为所欲为。这是灵界所不齿的。而且,必遭天谴。鬼仔一旦被破,养的人必定暴毙而亡,死后入十八层地狱,受尽磨难。

    在别墅死去的那个印度啊三,就是最好的证明。

    到了中医馆,老中医说的一句话,让他们两面面相觑,似乎不敢相信。

    老中医给他们倒茶之后,听到长风问询关于任天行受伤的事情,他不禁愕然了一下。

    “任小哥,是老头子这辈子见到最奇怪的一个人。”老中医回忆道:“当时还有一个年轻人扶着他一起来,我看他满身是血,知道他受了重伤。伤口处塞着的布条,都被血染红了,但是,把那布条拿出来之后,他的伤口处,只留下一道淡淡的痕迹,根本没有受伤的迹象。”

    “我第一次给他检查的时候,他身上绝对没有那个痕迹。这真实奇迹!”

    “爷爷,雪莲枸杞怎么配!”一稚嫩清脆声音,从后堂传来,老中医起身笑道:“你们先坐,我去去就来。”

    这老中医这么一应证,他们两人顿时陷入了迷雾中。任天行突然拔出了随身带的虎牙小刀,往自己手臂上一划,一道红色的血迹冒了出来。

    鲜艳的鲜血在皮肤上化成了几道血迹,往下面流,只是刚刚流出一点点,它们就凝结住了,血液即刻结疤。

    任天行用手一抹,血疤掉落,露出一道淡淡的红色印记。

    这种奇迹般的现象,在他身上再一次得到验证,这老中医没有说假话。

    长风眼露惑色,他不明白,这任天行怎么会这样。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1 17:10

但是,他们俩心里已经明白了一件事,就是,之前推断说跟雪儿有关,如今已经不成立。在没有跟王婷婷去追击双子之前,自己就已经是这样。

    但是,如果跟雪儿没有关系,那为什么在那之后,自己就像变成了一个人。在那山谷中,亲手毙了那五行人,对付仓库一号,然后,就是那些僵尸……

    这几件事,不但没有找到线索,反而让他们掉进更加深的迷雾中。

    “天行,别担心,现在这样也未尝不好,对你现在也有帮助。”长风安慰了一下。

    任天行想想也是,这也没什么大不了了,这事情可以慢慢查,急也急不来。

    轻快的脚步声,从里面传来,一个头发披肩的小女孩,从内堂探头出来,瞪着两只大眼睛,看着他们两。

    “阿不?过来!”任天行见到是这可爱的小女孩,心情放松了许多。

    阿不一步一步的走近任天行,但是眼睛一直放在长风的身上。

    任天行以为她怕生,逗道:“长风,你看你丑的把小女孩都吓着了,等会叫老先生给你开几副中药,让你改变一下。”说完了还不忘摸摸自己的帅气的脸,一脸臭屁。

    只是他这玩笑没开出来,阿不靠近任天行的时候,连连后退了几步。

    长风也看着这小女孩,他有一种感觉,但是这种感觉模模糊糊的,忽然想起来,但是又想不起来,怪异之极。

    “阿不,你怕他?”任天行看出了个究竟,起身抱着阿不,低声哄道:“这位长风哥哥人很好的,不是坏人。你不用怕他。”

    没想到阿不瞪大双眼,惊恐的看着长风之后,吞吞吐吐的说了一句话:“他情孽太重!”

    “情孽!?”任天行和长风异口同声的叫了一句,这小丫头怎么突然间冒出这句话。

    放下这丫头,任天行在长风耳边低声乐道:“这丫头很有意思,我第一次来,她跟我说我有心病,是感情的问题,哈哈哈哈。”

    长风微笑着看着阿不,轻声道:“为什么说我情孽太重。”

    阿不低着头,不敢正视长风,她却低声的说了一句:“一代一代欠下来的,越积越多。”

    她突然间抬起头,对长风叫了一句:“你们一族,之所以人丁不旺,就是因为你们情孽太重!”说完拔腿就往后堂跑去。

    我们一族?长风心里震了一下,他的父亲完颜渡劫在他出生的时候,离他而去,而到他懂事的时候,他才第一次见到他的父亲。父亲出现之后,母亲不久便离开了这个世界。

    完颜渡劫带着他到了西藏布达拉宫,把长风交付给活佛之后,便一去不回。活佛当时告诉他,他父亲去还债去了。

    小时候本以为,父亲是欠了人家的钱,去还债了,但是,等懂事之后,才知道,那个债,是情债。

    任天行没看出长风的不妥,这小丫头就会胡闹,哈哈笑道:“这小丫头是不是很有意思!”

    “嗯,很有意思!”长风微笑着点头,心里想着,这小丫头不只是有意思这么简单。

    雪莲枸杞人参汤,清凉爽口,没有一丝药味,还透着一股清香,但是让两人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每人只有一小碗。

    “老先生,你这碗汤可不简单!内含乾坤!”长风赞了一句。

    这老中医眼睛一亮,惊讶道:“小哥品出点什么没有!”

    “如果我聊得没错,你这汤里面的雪莲,枸杞,人参,是按照五阳合和之数所配,以观音水和龙颜泪各煲两个小时,最难得是,里面多了一样东西,把这几样药材的味道和药效,完全融为一体。”

    任天行一听,顿时傻了眼了,这汤感觉也就清香一点罢了,有这么名堂?他不禁纳闷的问:“什么是观音水和龙颜泪?”

    “观音水就是雨水,龙颜泪就是泉水!”

    “哦,原来如此,我还以为是什么贵重药材呢,这名字取得真是够玄!”

    长风一脸莫测,徐徐说道:“这雨水可不是普通的雨水,这泉水也不是普通的泉水。”

    能称为观音水,自然不是一般雨水能比,这观音水,一年二十四节气中,惊蛰之期的第一,第二天零晨,到东海蓬莱的观音水最高之处,以银器接的雨水,这才能叫观音水。每年入冬之后,长白山天池周围的植物上积着一点点的冰霜,那就是龙颜泪。

    任天行堂口结舌,这次算是长见识了,万一这惊蛰之期不下雨,这岂不是要再等上一年?而且长白山天池这么远,有谁会专程去那里采冰霜呢?

    老中医颔首点头,赞赏的看着长风,说道:“不错!不错!”探头看了外面,说道:“天色已亮,清晨雾气较大,老头子我要出去采药,不耽误两位贵人时间。”

    主人下了逐客令,他们俩也不好多少,婉谢之后,离开了中医馆。

    看着他们离去,阿不从里面跑了出来。

    “爷爷,他们走了?”

    “走了!”

    “乖孩子,我们等的人已经出现了,不白费我们等这么久,走,去收拾一下。”

    “我们等的人,就是他们两人吗?”小女孩拉着老爷爷的手,天真的问。

    那老头点了点头,徐徐叹道:“完颜世家和任家的后人,又见面了!看来,我们也应该为他们做点事情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1 17:11

第一百一十五章 天眼小红僵

    “灭虫行动”在短短的一个晚上里面,获得了空前的成功,虽然没有100%的完成任务,但是能做到这一步,实属不易。

    毕竟用人力和去对付僵尸,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那些普通的僵尸,在热兵器的攻击下,已经被彻底解决。参与这次行动的湘南、湘西军区一共派遣了将近两万人,绝大多数的人,他们的任务就是配合,无条件配合。

    但是,真正参与战斗的,只是那十二个分队的成员。这些成员,都是江国华和任天行从军区数据库里调出来的精兵,平均的军龄在五年以上。

    这些兵虽然比不了特种部队那么强悍,但是唯一的好处就是:忠诚,胆大,果断。

    事实证明,任天行用人十分高明,经过了一个晚上的硝烟,牺牲了将近一个分队的人手,这些活下来的人,没有一个人跟其他人提起这次的战争。

    这些人就像哑巴一样,就算是他的顶头上司问询,他们也不会泄露秘密,毕竟,一旦让其他人知道这次的行动是对付僵尸,这将引起社会动荡。

    在昨天晚上,“灭虫行动”的“军事演习”十分成功,韦军长对外的解释,就是实验新式轻武器,包括火箭筒,榴弹抢,火焰喷射器,手雷等强爆炸性武器的效果,并组成了以这些强爆裂性武器为基本装备的特殊反恐小组。

    但是他们知道,三十四具僵尸,还有四具没有找到。

    老刘翻着一叠文件,沉沉的说:“我们核对了所有尸体的记录,在挖掘出来的这些尸体里面,还没有找到的尸体,分别是公元前116年的一将军,汉代大将军卫青的后裔卫红林,公元前110,卫府左护卫,公元1200年左右,小孩尸体。公元1450年前后,女姓,长发,初步断定是一富贵人家的小姐。这是一个族群墓穴。”

    老刘说到族群墓穴的时候,显得特别激动,声音不由得提高了,说:“这个古墓群,完全可以见证整个华夏的千年历史,特别是对研究汉代文化,起到很大的作用。汉代大将军卫青的后裔――卫红林,就是一个证明。”

    “你们知道吗,石棺上面写着:卫府红林,征战十二年,杀敌二千余人,被赐予“勇猛大将军”之名号,光宗耀祖,不辱我卫家军之威名。落款写着仲卿二字。这是卫青将军的亲笔提名。”老刘一边看着记录,一边惋惜,这可惜这样的绝世宝贝,居然……

    众人面面相觑,没想到这个古墓群居然这么大的来历。

    任天行和长发到现在还没有回来,周芷慧只能先行处理。在何博士强烈的要求下,她在天亮之后,派人收拾昨晚的战场,特别是对僵尸的尸首,要现场拍照取证之后,立即焚烧,就连焚烧成的灰,也要用隔离袋全部运回军区消毒。

    受伤的兄弟全部隔离,对于那些牺牲的兄弟,先用黑糯米塞在他们嘴巴里面,然后尽快运回军区。

    王婷婷如今在急救病房输血,她体质好得让那些医生堂口结舌,失了这么多的血,除了身子弱一点,脸色差一点,其他的没有大恙。

    古晶和TOM被送到何博士的一个专用房间,何博士不让任何人进入,而郭心妍和何俊泰,正带着一群人在实验室里面忙碌着。

    “老刘,这四具尸体的详细报告,能否给我看一下。”何博士倒是不在乎这四具尸体有什么价值,但是他担心的是,这四具僵尸到底去了哪里。

    “这个……这个,咳!”老刘有意无意的看了一下周芷慧,这些报告,是考古队把棺材打开之后,连夜进行研究的结果,这可是机密档案。何博士不是内部人员,他自然没不敢做主。

    周芷慧向老刘点了点头,这何博士是古晶请来的帮手,这何俊泰,又是他安排的卧底,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都不算是外人,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资料,对外界的人,自然是机密文件,但是何博士都已经知道发生的事情,甚至是参与了这个事情,把档案给他,有百利而无一害。

    等到周芷慧点头,何博士接过档案一看,脸刷的一下就白了。老刘没有见过那些僵尸的厉害,周芷慧又奉命看守出土文物,江国华在总部指挥,他们都没有直接的参与这个任务。但是,他们都听过何博士之前说的关于僵尸分类的事情。

    千年石棺,内有尸体一具,尸身完好,身穿金缕战衣,尸体长毛,呈五颜六色,身长……玉佩,金银器具等若干陪葬品。初步认定为公元前2000多年文物,经初步研究,确定为汉代卫家军重要人氏。

    眼睛来回的盯着这几行字,最后喃喃道:“身穿金缕战衣,尸体长毛,呈五颜六色!”他反复念了这一句,抬头向众人吞出了一句话:“五彩斑斓尸!”

    众人目瞪口呆,他们不只是听到这五个字而口呆,更重要的是,何博士的表情。

    这“五彩斑斓尸”让何博士脸色一会白一会青,阴晴不定,而且,面部抽蓄,万分惊骇。这比闻声色变还有夸张的表情,让周围的气氛顿时变得肃然、诡异。

    “老刘,你们考古队真是厉害,连五彩斑斓尸都让你们出土了,真行,真行!”不知道这句是夸还是贬,何博士带着讽刺的口气,冷冷的说。

    除了五彩斑斓尸,其他三具尸体的描述,就算是古晶看了都大皱眉头,噤若寒蝉。

    不是吗,两具长着绿帽的尸体,一男尸一女尸,这还不算什么,充其量也就比白毛僵尸高一等级,但是,还有一句小娃尸体,全体通红,头发和眉毛却程白色,最离奇的是,眉心之处长了一个拇指大的黑块,远看就像是一个黑洞一样。

    何博士看着抖擞的说:“你们知道那个黑块表示着什么吗?”

    “那是天眼!一但僵尸打开天眼,我可以直接告诉你们,没有任何人能收服它,就算是钟馗、张天师联手,嘿嘿……”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1 17:12

虽然没有明说,但是都知道,就算是两个得道的捉鬼大师联手都未必能收服它。

    钟馗,是中国民间传说中驱鬼逐邪之神,号称“驱魔大神”,而张天师,其本名是张陵,东汉时五斗米道的创始人,自称“太清玄元”,为人治病,画符念咒除灾,以驱鬼辟邪成名于天下。

    一个开了天眼的红毛僵尸,难道真的比他们两联手还厉害?何博士是危言耸听?

    悦月亲眼见过红毛僵尸的厉害,此时她冷不防的冒出了一句:“长风就差点死与红毛僵尸之手。”

    “啪达”一声,老刘被这一句吓得把手上的老花镜给折断,何博士的手暗中不禁抖擞。长风这个人,对于老刘和何博士两人来说,实在太震撼。老刘从在大学里认识他到现在,就差没把他当作怪物来看待,在他眼里,长风几乎无所不能,当年你学校的“阴变”事件,老刘是亲眼所见,长风居然能穿墙而过。甚至……

    而何博士,虽然开始没见过长风,但是古晶曾经跟他说过,这是一个深得佛道两家精髓的人,天下无出其右。

    这个人,居然差点死在红毛僵尸之下。如果,这个红毛僵尸开了天眼,或者遇到了五彩斑斓尸,那还有谁能制服得。

    “大约在公元1200年左右,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何博士在这个时候说这个事,让大家不禁愕然,难到这个事跟红毛僵尸有关?这一猜想,引起了大家心中的好奇。

    “那个时候,成吉思汗东征西伐,铁骑过处,无人可挡。”

    “在西伐归来之后,,史书上记载,成吉思汗出的六千精兵,损兵三千,而在野史上有记载,其实以乘成吉思汗他们当时的精兵和威名,损兵一千出头,在归东的时候,为了避免与金国大军相遇,绕道而行,途经一座大山的时候,在山上驻营。”

    “蒙古人骁勇善战,喜好打猎,入夜之后,他们到山上打猎,五百人前骑兵进入深山。最后,惨叫声不绝,成吉思汗以为遇到猛虎,就派当时一武功高强的军官去查探。那军官领兵五百,最后一去不回。”

    “天亮之后,1000精兵不见一人归来,众人感到奇怪,成吉思汗领着剩余的四千余人追寻,在一山谷看到残肢断臂,到处都是尸体。”

    悦月瞪着大眼睛,好奇的问:“地上的尸体,都是那些去打猎的?”

    “尸体几乎遍布整个山头,一千人,一个不剩,而且死相极惨。”何博士接过悦月的话,继续说道:“成吉思汗心里知道,这山头一定有不平常的东西,要是那些虎豹之类,凭他1000士兵,根本不足为惧。他们虽然惊骇,但是还是把这些尸骸全部入土,趁着天黑之前,赶紧离开这座山。这一千尸体,全部入土之后,天即将黑。”

    “之后呢?”众人隐隐感到,后面还有更惨烈的事情发生。

    果然,后面的事情简直是闻所未闻。

    “野史记载,成吉思汗连夜马不停蹄离开这种山头,入夜之后,忽闻有破风之声尾随而来,仔细一看,一红色人影一蹦一跳的追随着众人,那种速度,比起马匹,有过之而无不及。”

    众人心想:看来这红色人影,一定就是红毛僵尸。

    “士兵们留下一小队人,用弓箭,强弩等对付他们,但是那人影毫不畏惧,最后惨死于那红影之下。”

    何博士沉沉道:“那就是红毛僵尸,野史记载,这僵尸追着众人一夜,尽杀精兵近千人,所向披靡,众官兵根本无法抵抗,而且刀枪不入。这僵尸,就是开了天眼的红毛僵尸。”

    “成吉思汗回去之后,大怒,西征杀敌过万,损兵一千,攻克城池十余座,没想到回来被一红毛僵尸损了自己两千精兵。因此,对天下称,悬赏黄金万两,取其人头。当时宋朝能人众多,只是经过一年,那些人都是有去无回。而金国有一绝世高人,也参与其中,后来据说,那高人和那僵尸,从此没有任何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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