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4 21:45
食物热气腾腾,君初的眼光也是热气腾腾,看她吃东西特别香。
“君初。”曼丽吃饱了,喝下一口茶,试探地叫道。
“嗯,什么事?”君初递了纸给她擦嘴。
“没什么事,就是看看这样叫好不好听。”曼丽低头道。
在上海市所有的馄饨店里,果记并不是最有名的,在君初与曼丽心里,却是最美味的地方,恋爱中的男人女人,吃的是心情。
到了曼丽的小屋,君初捉她的手,吻她,仍然是额头,叫她赶紧睡,照例是等她睡着了才走。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君初在心中默念古训。
曼丽红色的睡衣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一角,足以让君初把所有的古训抛之脑后。
“我睡不着,君初,我今天的心里很放松,君初,你说吴美娜还会来找我吗?”曼丽问。
“不会了,有我保护你。”君初看着她,卸妆后的曼丽宛如清水芙蓉般,“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这轻轻的一句,曼丽的头赶紧缩到被子里,不敢伸出来。怎么办?怎么办?答应还是不答应,如果轻易答应,他不会觉得可贵;如果不答应,他会觉得她不喜欢他。当女人真是麻烦,单身想被人爱,被人爱了又想只爱她一人。
“曼丽。”君初推了推她,“我是认真的,这几天晚上我都在失眠。我喜欢你的鼻子你的眼睛你的一切的一切,我想我是不是疯了。你觉得呢?”
“我想你是疯了。”曼丽觉得被子里的空气让人窒息,心脏在扑通狂跳,“你不觉得我们开始得太快了?”
“太快?”君初道,“我恨不得马上把你带回家,见我的母亲,告诉她你就是我的女朋友。我想告诉全世界的人,我找到了可爱的你。”
“你还真是肉麻。”曼丽抖了抖被子,“凡事开始得快,结束得也快。”
君初锲而不舍,“哪条法律规定不许一见钟情?哪条法律又规定爱情必须是要慢慢地发现,不能一触即发?你一定要答应我,徐曼丽小姐,否则……”
曼丽睁大眼睛,“否则你会怎样?”
“否则我今天晚上就赖到你答应为止。”君初有点坏坏的笑。
“天气这么冷,你就在这坐一个晚上吧,我睡了。”曼丽转过身去,背对着君初,露出白皙的脖子。她没有想到君初会把她的身体扳过来吻她,这次不是教堂式的圣洁的吻,这个吻是充满欲望的,直奔她的唇和颈。
曼丽推开他,却又无力。
君初充满了力量,那些吻是温柔的,却有着霸道的气息。他的陌生的柔软的舌伸进了曼丽的嘴,然后是脖子,呼吸有些急促。
曼丽急了,脚从被子里伸出来,膝盖一蹬,不知哪来这么大的力气,君初也是始料未及,咚的一声坐在地上,屁股生疼。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君初从地上爬起来,屁股上并没沾太多灰尘,曼丽很注意地板清洁。
“冲动是魔鬼,你走吧。”曼丽拿被子蒙住头,他咬了她的脖子,虽然很轻,仍然有点痛。
“请你原谅我。”君初根本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平时彬彬有礼的家伙现在却像个色狼,也觉得留在这里有点尴尬,走到门口道,“不管怎样,我是真心喜欢你,你的身体和你的灵魂。”
屋子里静静的,曼丽的眼角流下一滴眼泪,她想君初真的很可恨,竟然没有经过她允许就吻她,OH, MY GOD! 我的初吻就这样没了。
想起他这么高大却被踹在地上的样子,又觉得好笑了。曼丽忘记了吴美娜的冤魂还会不会来索命,也许之前那次被鬼吓得夺门而逃,潜意识里只是希望依靠这件事情作为一个导火索,点燃自己跟君初之间的火花。
而现在反而不怕了,女人,真是有情饮水饱,恋爱大过天。
所以,不但没有做噩梦,反而做了春梦。梦见被个男人抱得紧紧的,再看那个男人的脸,似曾相识,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是君初。
曼丽早上回味的时候心里还是怪怪的。
张少廷心里也是怪怪的,怎么电台播音员生得这般别致。以前也认识一个,年纪大,皮肤也是黑黄黑黄的,可惜了一把好嗓子。
早上对父亲张定邦道,“我要你给我警察局户籍科长的电话。”
“你这次又要调谁的资料?”
“一个播音员的。”
张定邦讽刺道,“怎么,不捧电影明星,改了兴趣了?”
“你要想我乖乖上那鬼军校步你的后尘,麻烦你帮我这个忙。”张少廷看了父亲一眼,在上海,张定邦也算是个风云人物,市长见了他也得客客气气,在家里,在老婆面前,偏偏是只绵羊。张定邦连姨太太都不敢娶,对外面的野花,也是过花丛不折花一朵,只能远远地欣赏,远远地感叹。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4 21:46
戴碧珠看了看张定邦,插了句话,“儿子要什么就给,别说话绵里藏针的,身上哪里不舒服跟我说,给你修理修理。”
戴碧珠是极其溺爱这独子张少廷的,但凡他开口,尽量满足他。
“少廷,这次是怎样的一个女孩?”戴碧珠喝着咖啡,透着大窗户看着窗外的太阳,袍子是兔毛,戴碧珠并不喜欢紫貂皮,觉得俗。衣柜里不少衣服是张定邦去法国带回来的,还有那些花花绿绿的帽子,各式各样的都有,所以出席各项宴会时,总是焦点人物。
“妈咪,等我追到手了再带给你看不迟。”张少廷胸有成竹道,把面包中间涂抹了花生酱递到母亲手里,算是对她刚才那番话的回报。
“妈咪相信在上海没有你追不到的女孩子。不过儿子啊,要小心点,人心难测,要穿好雨衣呢。”戴碧珠用暗语提醒张少廷。
“今天学校不是有军训吗,这么晚了小心迟到。”张定邦的声音明显比刚才小了很多。
“张定邦,儿子一个星期回来一次陪我吃个早餐你话那么多干什么?你吃完了你自己去忙你那摊子事去!”戴碧珠说话清脆有力,其实倒是有去电台播时事新闻的天分,举手投足之间就是一个字,酷。
其实一个女人混到戴碧珠这个地步也算是成功了,要什么有什么,老公长得标致又听话,事业一帆风顺,儿子上了军校,模样继承了父母的全部优点,除了有点霸道有点花心有点爱骂人有点爱耍赖有点爱撒谎外,其他都是完美的。尤其是眼睛,简直让戴碧珠最喜欢,简直跟自己的一模一样。戴碧珠的父亲是上海斧头帮的老大戴士魁,虽然年事已高,却是德高望重。下一任斧头帮帮主已经内定了,是戴碧珠的哥哥戴玉龙,是个混世魔王的坯子,无恶不作,危害四方——但这八个字却是黑社会的标志。
戴碧珠小时候很霸道,这是遗传。
张定邦走到门口,张少廷突然想起了什么,放下手中喝了一半的牛奶,对父亲道,“爸,咱们今天换个车开,你开轿车,我开军车。”
“为什么?”张定邦有种不好的预感。
“其实没什么,就是开车的时候被个傻司机给撞了一下,车灯有点破。”张少廷说这话的时候明显底气不足,明明是他自己的错,全部推到了司机身上。
“啊,你这个混小子,我的新车啊!”张定邦心里发毛,真后悔把车借给了这个家伙。
“换嘛,我觉得开军车让我感到自己有种军人的自豪感,这不正是你要求我的吗?”张少廷把钥匙塞到父亲手里。
“你这个败家子啊!”张定邦大吼一声,实在忍不住了,“车是随便乱开的吗?出了事情怎么办?”
“以后我会小心的,我以委员长的名义发誓。”张少廷举起右手,眼神却无助地看着母亲,对他无限溺爱的母亲。
戴碧珠噗哧笑了,哪里有这样的发誓!随口说道,“唉,我说张军统,我看你也不是小器的人。”
“好吧,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月内不准逃课,开车要慢速。”张定邦把钥匙拿出来,郁闷不已,今天要开重要会议,听说是有机密事件宣布,开个破了车灯的车出席,实在是一件没面子的事情。
张定邦对这母子俩,只是无奈,只得乖乖就范。
张定邦一走,张少廷高兴得跟猴子似的,跳到戴碧珠面前鞠躬,“谢谢年轻貌美高贵大方雍容华贵贤良淑德艳惊四方青春永驻的戴碧珠小姐!”
正说得开心,一个爆栗磕上了他的脑袋,张少廷躲闪不及,哎哟了一声,戴碧珠道,“以后开车再这样鲁莽,仔细我扒了你的皮!你要是出了什么事,你爷爷会拿我问罪的。”
“明白了,我会小心。我该走了,姆妈保重。”张少廷吻了吻戴碧珠的额头,一出门就看见停在大院子里积雪旁边的军车,心里别提有多舒服了,打开门跳进去开走了。
黄埔军校里都是些意气风发年轻气盛的家伙,可别小看任何人,也许随便一个军官将来都是抗日战场上的精英。
一个星期,曼丽都没打电话给君初,君初也未到电台来找过她。曼丽心里觉得有点失望,是不是那一脚踹得太重了,伤了他的自尊心?一看见那束马蹄莲,花茎很短了,花蔫着,说不出的丧气,顺手拿出来扔在垃圾桶里。曼丽心里有点难过,他难道就这样放弃了吗?
其实自己心里是喜欢君初的,只是恨他太着急。没有性经历的女子总是以为是君子的男人就得克制自己的欲望,忍耐着。果子没熟就急着摘,吃到嘴里的不高兴,果子自己也不高兴,迟早是你的,急什么!
其实忍耐对于君初来说有些困难,那截人肉香肠根本不听自己大脑的指挥,非但不听,还经常妄图反过来指挥大脑。那天晚上强吻的过程就是肉体战胜意志的过程,那东西谁的话都不听,想起来就起来。谁解男人苦,右手最清楚。当然,左撇子是例外。君初那天晚上回家洗澡的时间特别长,嘴里发出嗯嗯的声音,有点像便秘的叫喊,其实是在呻吟。喷薄而出的那一瞬间,思维定格在曼丽与自己交欢的瞬间,姿势是传统式,可见君初是传统的男人。
君初这个星期深刻反省,也给曼丽点时间考虑。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偶尔会约老杜喝酒,也仅是喝个半醉。君初请教老杜,“女人是不是只有在寒冷寂寞恐惧的情况下才需要男人?”
老杜做无可奈何状,用越来越熟练的汉语回答君初,“我的女人跟你的女人是不同类型的书,我的女人是一本教科书,你的女人是一本小说。”
“WHAT DOES THAT MEAN? ”(此话怎讲?)君初将酒杯里的威士忌晃来晃去,并不好喝,但这间酒吧不卖老白干与花雕,只能选择这个。
老杜解释道,“哲学家说过,每个女人都是一本书。我的妻子比我大,经常教育我为人处事的道理以及怎样才能彻底地把包皮里的污垢清洗干净,所以我认为她是教科书。”老杜喝一口威士忌又接下去说,“你的女人是一本小说,小说自然是跌宕起伏情节曲折的。如果一开始就知道了结局,谁还愿意读下去?好的小说就是让你一口气想看到底,却又猜不到下一页是什么的小说。”
君初瘪瘪嘴,“我不知道,也不明白。”
老杜看了看时间,“老弟,我要回去读教科书去了。你也走吧,我开车送你一程。”
“小说?女人?哲学家?”君初摇摇晃晃站起来,结了账。
有的女人就是一本黄书。黄书人人都爱读,会深刻记得里面的情节。读的时候大多遮遮掩掩,假如说起那个女人就一脸鄙夷,嘁,那种贱货。其实恨不得自己钻进去读,仔细领略其中滋味。
那么,你是一本什么书?你爱读什么书?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4 21:47
十六、
吴美娜的法事请了十多个和尚,彻夜念经。伊玲这几天来去自如。徐伟良没有想到身边的这个女佣兼奶妈就是造鬼的人,只是觉得她去那边帮忙能够减轻自己的负罪感。
米雯不抽鸦片,脸色也渐渐好了起来,打扮一下是个漂亮的孕妇,头发短短的,摸上去有点扎手,她是为了孩子才牺牲自己的头发。徐伟良也懒得出去花,店里忙碌,进货出货什么都得自己经手。忽然希望曼丽找个男人,条件好不好没关系,最重要的是人品可靠,将来自己的生意也可以有个人可以接手。生意人,满脑子记挂的就是自己的生意。
伊玲有时候觉得好笑,笑自己,笑别人,笑活着的,也笑死去的。生亦何欢,死又何哀,伊玲最遗憾的是没有找到丈夫的尸体,那可爱的孩子连爸爸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徐伟良不再去灵堂,他下跪的时候不敢面对吴美娜。
我们人人心里都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心中有鬼,忙碌的时候会遗忘它的存在,夜晚在床上反复回忆,它们便如失控的水龙头一样流得到处都是。被往事和回忆折磨着,漫长的人生就如漫长黑夜,到了尽头,我们又成了别人心里的鬼。
廖金兰发现最近君初非常之听话,但却变得非常之不爱说话。也不再像前些日子喜欢听收音机,只是拿块绒布盖着。有一回蓉妈在吃饭的时候不小心打开,君初第一次对蓉妈大声说话,“关掉,关掉!吵死人了!”
半个月过去了,吴美娜的鬼魂不来,君初也不来。
他大概是放弃了,想不到对我这么好的沈君初竟然就这样放弃了,说到底就是要我的身体,见我态度强硬觉得碰了钉子大约觉得没面子吧?曼丽胡思乱想着。天气依旧是寒冷,但不下雪也不下雨,就是干干的冷。鼻子上了火,睡觉的时候觉得自己是条喷火龙,上节目也是无精打采,话少了些,多半是放歌给听众欣赏,然后用手掌托着下巴看着外面的车灯发呆。
老张最喜欢的饭后甜点也取消了,不敢多要求,只是希望那位沈先生快来,因为他来的时候曼丽的眼睛变得格外明亮,身体里似乎藏匿着扑翅的快乐小鸟,身体轻盈,插上翅膀就能飞起来的那种。
过年前,曼丽到好好百货公司买了大包小包的糖果、礼饼,准备回郊区看望父母,顺便休息一段时间。房租是可以不交的,房子空在那。“爵士风情”节目过年停播,取而代之的是早就录好的拜年音乐,每天一个小时,唱戏,喜洋洋的梆子,也有黄梅戏,给老人家准备的。
新电影海报已经出来了,不是《姊妹花》,是一出喜剧电影《十字街头》,一大家子人印在海报上,分不清楚谁是主演谁是配角,一律挂着招牌式的笑容,一律拱手恭贺新禧,好像他们祝你万事如意就真的事事顺利。
打扫房间的时候,君初的卡片掉了出来。卡片放在衣服的口袋里——出了太阳,想中午的时候把衣服晒晒,倒过来晾在阳台上。
要打电话给他吗?曼丽问自己。
廖金兰与蓉妈爱上了逛年货街,因为君初说了,过年电影厂的同事要到家里来聚餐,要蓉妈早早准备。
腊月初七晚上,君初半夜起床,亲自熬粥给家里的老人喝。这是准备很久的,也是孝敬的具体体现。淘米,泡果,剥皮,去核,到后半夜开始煮,要用微火炖到第二天清晨,这腊八粥才算熬好。跟别家腊八粥有所不同,君初家里的除了糯米、桂圆、糖、莲子、银耳、红枣、百合、山药、绿豆、红豆,其他像胡桃仁、松子仁、芡实也是分成一堆一堆,花生要磨成粉,并不是一颗一颗,这样更容易消化。
到了天亮,蓉妈按照地址送了一些给君初在上海的亲戚朋友,然后全家人一起品尝。味道跟去年的一样美,老太太提着女朋友的事情,希望快点抱上孙子。
电话响了,是老杜,说年底要回国一趟,走之前想跟君初见面吃饭。廖金兰在电话旁边听得清楚,叫他快去快回。
曼丽路过邮局,打算告诉君初她过年要去父母家,租的房子那边没人,叫他不要去找她,但又觉得这个借口太荒唐——君初并未来房子找过她,否则会像上次那样留下纸条。
后面排队打电话的人嘀咕了声,打不打?
曼丽在心里也在问自己,打不打?
好吧,打过去,顺便也有个交代。他是吻过她,但现在曼丽想跟他说清楚自己心里的想法,积极的那种,想告诉君初其实自己这几天一直都在想念他。
拨通电话的时候,君初正去银行的路上,一点预感也没有。
接电话的是廖金兰,“沈宅,找哪位?”
曼丽之前听君初说她的母亲也在家里住,所以礼貌道,“伯母,请问沈先生在家吗?”
“哦,君初啊,刚出去,请问您是哪位?”廖金兰听出她的声音,就是电台里的那个女声。
“哦,不在。我是沈先生的一个朋友。”曼丽说道。
廖金兰说:“你要留下口信吗?”
“不用了,谢谢您。”曼丽挂了电话。
曼丽一阵失望。无法用语言表达。
君初也觉得这样就过去了,毕竟相处时间不长,想着曼丽心里并没有他。晚上回来的时候问老太太,“有人打电话找我吗?”
廖金兰说有一个女的。
曼丽,是曼丽!
“她说什么了吗?”君初急切地问。
“就说找你,我说不在,她就挂了。”廖金兰很少看见君初这样的表情,君初从来都是波澜不惊。
“我出去一下!”君初也顾不上解释,朝曼丽房子走去。
从楼下看,没有灯,君初上去敲门,无人。会不会在睡觉?又咚咚咚敲了三声,仍然没有声音。
她会去哪里?她是不是又因为害怕逃出去了?这么一担心,君初良心不安起来,责怪自己当初太冲动,这几天碍于面子也没去电台找她,只能失望而归,到走廊灰暗的灯光下留了纸条在门上。回来时坐在车上在行人中寻找曼丽,连个相似的背影都没有。
徐伟良见曼丽带着一大堆东西回来,心情好了些,毕竟是女儿贴心。曼丽说吴美娜的魂也没再出现过了,米雯也松了一口气,但还是拉不下面子跟曼丽说话。
倒是曼丽大度,不计前嫌——如果不是米雯将事情抖出来,吴美娜怎能甘心入土为安?现在这样,至少可以给她家人一些补偿,于是问候,“姨娘的肚子还好吧?”
米雯不说话,挺着越来越大的肚子。
徐伟良轻轻咳嗽了一声,米雯这才懒洋洋道,“托大小姐的福,好得很呢。”
曼丽碰了个钉子,吃了晚饭就回房了。不用上班,忽然心里空空的,也不知道君初现在怎样,大约忘记我了吧?曼丽想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4 21:48
十七、
各自的年过得热闹,内心却又落寞。那漫天飞舞的雪花也只是片片凋零。
君初想起小时候融化的雪人,觉得自己傻,越喜欢的东西总是消失得越快。心不在焉地陪着老太太逛遍上海,逛好好百货公司的时候想起曼丽,乘蓉妈跟老太太买东西的空当,到楼顶电台打听曼丽的消息,说要等过年以后才上班。
曼丽这边也去过几次外滩,站在当初跟君初一起散步的位置,心中自然是感慨万千。徐伟良怕米雯受不了风大,找人拍了张全家福就回去了。
风的确是大,把君初留的字条吹落了,在空中盘旋了几秒钟,不知所踪。
曼丽回来的时候,门口空荡荡的,这个年过的,一点变化都没有。叹息一声,开始搞卫生,晒被子,忽然瞥见窗外树枝的芽,春天已经来了。
上班,不知道是谁发明了上班。曼丽进入电梯时,给了电梯小姐一个红包。
一进去播音室,曼丽惊呆了,整个播音室都是百合,金色、白色、黄色,花的世界,芬芳的。
君初。
曼丽看到一个人影。心里扑通扑通的乱跳,他果然还是舍不得我离开。
张少廷坏坏地笑,“曼丽小姐,新年快乐。”
怎么是你?曼丽眼中的光芒黯淡下去。
“下班请你吃饭?”张少廷今天开学第一天就逃课。
“不用了。”曼丽看见他的表情,想起自己小时候邻居家调皮的小孩,心里一阵漠然。
张少廷走近,“我来接你下班?”
警卫做了个请的动作。
曼丽看也不看他,到播音室坐了,戴上耳机,向听众致以新年问候。
张少廷开着车在路上狂奔,这个女人怎么这么不识趣!她不知道我是谁吗?我要的东西从来都没有得不到的!
君初在路上漫无目的地逛着,一辆军车呼啸而过。路边成衣店没什么生意,人很少,收音机里忽然传来曼丽的声音,“跟大家分别很久了,我是你熟悉的陌生人,在电波另一端被你聆听。在这个热闹的新年后是否记得去年的朋友?如果是值得珍惜的,请不要轻言放弃。送大家一首歌,不管是新年还是旧年,曼丽陪你走过,送大家一首《鱼儿哪里来》,愿你记得那些美好的片段。”
君初的眼睛有点湿,是对自己说的么?梦醒一般,走到花店包了一束马蹄莲到电台,开电梯的小姐仍然是那一位,看着自己微笑。
警卫去年的胡茬在今年仍然留着。
曼丽在播音,没有看见君初来。那些百合散发着幽香,朵朵娇艳无比,数额庞大,让人眼花。
清洁工蒋高娟看见他,便道,“你也是来追曼丽小姐的吧?”
君初回头看了看她,个子小小的,眉宇之间透露些痴气,便随口问道,“这些花是给曼丽小姐的?”
“是啊,一个男的,曼丽小姐还没上班就吩咐花店的人来布置了,奇怪得很,他竟然知道曼丽小姐最喜欢的是百合花。”蒋高娟叽叽咕咕的很快地说话,也不管别人是否听懂了。
“啊。”君初看看手中的马蹄莲,觉得顿失颜色,连那纯净的白都散发着腐败枯萎的意味,仔细看,有点黄,花瓣有些皱。
走到好好百货公司的门口,一个长着脓疮的乞丐伸出手来,君初把花丢给他。那个乞丐拿着那束花换了二十块钱。
有时候满心期待的东西,得到的是相反的结果。我们还是要继续期待。不期待,又能如何?
曼丽趴在化妆台上写今年的新计划,台长说要在一个星期内上交,反正都要写,早写早完事。不小心抬头看了看镜子,花团锦簇中是自己年轻漂亮的脸,看自己的瞳孔,越看越入神,猛的出现一个骷髅头,只有嘴唇上沾了少许皮肉。曼丽出了一身冷汗——原来只是打盹的时候做了个噩梦。
曼丽对清洁工蒋高娟道,“把这些花都拆下来扔了吧。”
“扔了?多可惜。曼丽小姐您在节目中不是说你最喜欢的是百合吗?”蒋高娟抓起一朵做深呼吸状。
“我最喜欢的是马蹄莲。”曼丽走进台长办公室。
蒋高娟瘪瘪嘴,开始扯那些挂在墙上的一朵朵的花。
如果有爱情,花是芬芳使者,倘若没有,那只是用钱换来的植物的生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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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1:49
曼丽下班的时候在好好百货公司门口转了一圈,发现君初终究没有来。看看自己磨花了的绒线衫,决定到里面逛逛。
服装柜摆着几件奢侈品,价格都接近四位数。店员并不殷勤,冷冷地看着观望的顾客,一边提醒着,光看别摸,君子动口不动手。
曼丽喜欢的,就是第一眼看上去心动的,无论是衣服还是男人。
那件带些湖水绿色的外套,上面别着羽毛形状水钻胸针,穿在模特身上,灯光照射下,衣服仿佛是活着的,对自己招手,“来买啊,来啊,你动动钱包,我就是你的。”
曼丽的心里在说,“你不属于我,我只能欣赏你。”
衣服道,“你现在不下狠心,以后我就要穿在别人身上了。”
曼丽的身体微微摇晃着,对衣服道,“我很喜欢,但也许你不适合我。”
衣服道,“不尝试怎么知道合适不合适,相信自己的感觉!”
店员打量着曼丽,清秀五官透露些活泼,虽然不是珠光宝气,却也气质不俗。如果劝说劝说,这件衣服兴许就能卖出去。这个月的奖金也就有了着落。
“小姐,这个衣服很适合你,试衣间在这边。”店员马上走过来,不由分说地把衣服从模特身上剥下来。
曼丽拿着那件衣服,在试衣间的镜子前犹豫,终于忍不住穿上了,从里面出来时,女店员觉得这件衣服找到了主人。
她像个天使,虽然没人知道天使长什么样子。
“这件衣服是巴黎进口的,全上海仅此一件,小姐真有眼光。”店员帮曼丽整理着衣服的下摆,“它天生就是属于你的,不大也不小。”
“哦,谢谢。”曼丽瞥了瞥价格,七百八十,刚好一个月的工资,“不用了。”
曼丽工作后从来没有问家里要过钱,如果买了这件衣服……
曼丽在穿衣镜前转了几个身,不是自己的,在自己身上多停留一阵子也好。
“刚才这位先生已经帮您付过钱了。”店员将曼丽的旧衣服包好放在袋里交给她。
曼丽一阵诧异,君初却已经站在眼前。刚才看见曼丽在门口焦虑等待的样子,君初恨不得想冲过去拥抱他,告诉她,他有多么想念她。
店员又说道,“这胸针是送给你的,配这件衣服是锦上添花。”
曼丽刚想说不要这件衣服,手已经被君初拉住往外走。
“你还来找我干什么?”曼丽甩开他的手,赌气说道。周围的景色,全都慢慢变得可爱起来,四周的法国梧桐,枯枝上点缀嫩绿。
君初又牵着曼丽,“我们去喝咖啡?”
“不去,不去。”曼丽把头扭一边去,“谁要喝你的臭咖啡。”
君初拉过曼丽的身体,用力地拉过来,两个人的鼻子几乎要碰到一起,“去不去?”
马上有人围观,看这对鸳鸯在闹什么别扭。中国人都喜欢看热闹,尤其喜欢看的是男女吵架和跳楼自杀。如果吵架的不够激烈,没有耳光没有哭闹,跳楼的没有血光四溅,没有一声闷响,就不过瘾。朋友说约着见面时,大家都很忙;幸灾乐祸时,人人都是时间的富翁。
曼丽不想被人看热闹,只有点头答应了。
因为那件新衣服的缘故,自己也很喜欢自己,路过橱窗的透明玻璃,总是忍不住看看,看自己走路的姿势是否优雅。身边的那个影子,就对着自己笑,抱歉的温柔的笑。
咖啡是苦的,犹如这磨难的人生。偶尔遇见自己真心喜爱的男子或女子,他们就是咖啡伴侣,融合在一起,苦是苦,回味起来有幽香。
曼丽搅拌着咖啡,问君初,“后来怎么消失了?”
“我还问你呢!连个电话都舍不得打,真的这么恨我么?”君初握住曼丽的双手,“我气得好几个晚上睡不着。”
“我也是。”曼丽的手这次没有甩开,“我觉得你讨厌我,所以远离我,我打过电话给你,你却不在家,在过年前那一天。”
“我知道,后来我去找你还给你留了字条,你也没有给我回电话。”君初皱眉头,“我回家就变得很准时,总是守在电话旁边,也不敢听收音机,怕想你想到疯掉。”
曼丽嗯了一声,原来他留了纸条的。
误会解释清楚,还得到了自己喜欢的衣服,这个男人也不算太坏,想起那天晚上亲热的一幕,又说道,“那你以后还对我坏不坏?”
“不敢了。”君初见她语气缓和,心里踏实了些,故意埋怨道,“你看,上次踢了我的屁股,到现在还痛。”
曼丽咯咯笑了起来,因为屁股这个字眼从斯文扫地的君初嘴里说出来特别有趣。
“你说你哪里痛啊?”曼丽歪头问。
“屁股啊,怎么了。”君初一脸疑惑。
“哈哈哈哈。”曼丽乐不可支,女人即是如此,没来由的笑,没来由的悲。
看她笑得那么开心,君初心里升起一种莫名的愉快。曼丽一笑,君初听到花瓣舒展的声音,也许是春天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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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1:49
十八、
张少廷一回家脾气大得很。咚的一脚,皮鞋甩得飞起来,一只在门角落,一只站立在门口。
佣人赶紧收拾,看样子少爷今天不顺心。
戴碧珠过来抱了抱他,“儿子怎么了?谁惹我宝贝生气了?”
二十岁,意气风发的年龄。张少廷在家谁也不怕,在外更是如此。换了几个女朋友,口味刁钻,脾气也不好。再坏的孩子在妈妈眼睛里都是完美的。
张少廷推开戴碧珠,委屈道,“怪我爸,找的什么资料!人家根本不喜欢什么百合花,全被清洁工扫掉了!”
张少廷后来又去了一次电台,蒋高娟认识他,因为帮忙摆花,张少廷还给过她一百块辛苦费。蒋高娟道,“多可惜哦,就这样扔掉了,我都舍不得呢,拿了几枝插在厕所里,喷香的。”
张少廷哭笑不得,随口问道,“她不是喜欢百合吗?”
“哪里,我问过了,说是喜欢马蹄莲。这些小姐啊,其实花有什么好的,又不能吃,不如喜欢菜啊,你最喜欢吃什么菜?”
张少廷看了看她,想了想,“我喜欢吃牛肉。”
“哦哦,牛排,我懂了,我从来没吃过的,在画报上看见过一次,没有饭吃的,光吃肉。”蒋高娟挥舞着拖把,在地上画着8字。
“你能帮我个忙吗?”张少廷觉得她不傻。
“好啊,我愿意啊。”蒋高娟停下来,看四周无人,老张在盯着机器,一个男播音员表情严肃认真地向各位听众播报远方传来战火的消息。
蒋高娟不关心这些,现在打仗是打仗,还没到上海来,她也是有一部收音机的,放在家里,她知道上海是大城市,日本人不敢炸。直到后来漫天飞舞着太阳旗标志的零式飞机,蒋高娟才如梦初醒,原来时事评论员就相当于占卜师,有时候准,有时候失误。
张少廷掏出一张钱,“把曼丽小姐这个月的排班表给我。”
蒋高娟眨巴眨巴眼睛,“好啊好啊。”
当张少廷接过蒋高娟从曼丽化妆桌上拿过来的那张主播排班表时,君初也接过曼丽从包里拿出来的主播排班表。
曼丽说道,“给,以后就知道我是在哪里了,不在电台就在去电台的路上,不在去电台的路上就在家里,不在家里就在回家的路上,不在回家的路上就在电台。”
君初做头晕状,“顺口溜。”
这间咖啡厅也兼做一些糕点、西餐。曼丽没有吃晚饭,就顺便一起吃了。君初点了牛排,曼丽吃羊排,一个罗宋汤,一份餐包,一份水果色拉。
灯光朦胧,在这朦胧中,曼丽觉得新的生活在向自己招手。
此时,蒋高娟也正在向张少廷招手,“再见啊张先生,你真是好人呢。”
两百块,真是个好人,如果自己再漂亮点就好了,算了,一个清洁工,一个神经病。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4 21:51
十九、
春天来得有些迟,但终于还是来了,花花草草伸懒腰,纷纷打起精神,像是憋了一个冬天,现在就要拿出看家的本事来讨好公园里的路人。
君初牵着曼丽的手,慢慢地散步,一边拿面包屑喂那些大嘴鲤鱼。
君初忽然捧着曼丽的脸,“曼丽,跟我回家好吗?”
“回家,去哪里?”曼丽其实已经明白几分。
廖金兰准备在清明时回去扫坟,而且知道君初找了一个女朋友,虽然没有明白地表示出来,但听他接电话时的表情与时常浮现的莫名其妙的笑容就明白了一切。
问了蓉妈,蓉妈也表示赞成。
廖金兰对蓉妈说,“君初这孩子年轻时光顾着学习、创业,现在也快三十了,也没正儿八经地谈个朋友,说来也让人担心。现在有了女朋友,也让人担心,是个怎样的女子?会不会对君初好?漂亮不漂亮?丰满不丰满?能不能生养?家庭条件好不好?人品怎么样?书读得多不多?会不会做饭?有没有节约的好习惯?爱不爱打扮?脾气好不好?喜欢不喜欢小孩?孝敬不孝敬老人?有没有工作?多少钱一个月?……”
张少廷发完脾气后,对这个女人也失去了兴趣。军校旁边新开了一家舞厅,专门供军官们休公假的时候消遣之用。
因为最近张定邦管得比较严,几乎每天都要去询问儿子有没有按时上课按时就寝,所以张少廷没有太多的时间去顾及曼丽。晚上溜到舞厅喝酒跳舞,十二点前准时就寝,点名的时候醉醺醺地喊到,也好过不到。
张少廷逛舞厅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女子,名丁丁,丰乳肥臀细腰,一沾上就脱不了身。张少廷二十岁,丁丁十九岁。
丁丁的床上功夫却是让张少廷咋舌,她的下体可以自如收缩。而且双手灵巧,尤其是小拇指,身体一边在张少廷脸上摩擦,手指却绕到腰后,顺着缝隙缓缓插入,轻如鸿毛,由浅及深。这种激情是少廷有时候一天要泄五六次。
在附近的小旅馆,少廷抽烟,冷笑着看美艳的丁丁吞吞吐吐,看她兴奋地抬头。
丁丁是个暗娼。
她觉得自己很喜欢张少廷,英俊,挺拔。
张少廷每个星期回家倒头就是睡觉,戴碧珠从他身上闻到一股精液的味道。以前偶尔有过,是张少廷从洗手间待很久才出来时闻到的,他自渎很正常。可是刚从军校回来就不正常。戴碧珠敏感,但也只是问道,“是不是最近很累?”
张少廷顶着黑眼圈,“什么鬼军官精英速成训练计划,你儿子我现在都快受不了了,都快崩溃了!”
所谓军官精英速成计划是黄埔军校借鉴美国西点军校的做法,选出最优秀的军官——当然家世更要显赫,这样可以保证血统纯正——用残酷、严厉的训练手段,锻炼出一群优秀的指挥官。其实张少廷这样说自己倒是对不起教官汪海洋。汪海洋跟张定邦以前是战友,同在一个部队,只是张定邦有黑社会撑腰,自己又懂得看上级脸色行事,爬得更高罢了。级别不一样,交情还是在。对待别的学员,汪海洋都是严厉加严厉,对待张少廷自然不一样,手段温和了很多。比如做俯卧撑,如果别的学员在训练时做不到一百个,汪海洋一定对准后背狠狠踩下去,一边教训道,“是不是在床上俯卧撑做多了,到我面前就成蔫货了?”
轮到张少廷时,汪海洋语气缓和很多,“做得了多少算多少,晚上要注意早些就寝。”
但张少廷一次比一次做得少,训练时险些晕倒,遭人耻笑,但没人敢笑。
汪海洋有一次提前半个小时去宿舍清点人数,到了张少廷宿舍时并未有人在,顺便问道,“你们谁看见张少廷了?”
这下炸开了锅,有的说在舞厅跟丁丁在跳舞,有的说跟丁丁在旅馆逍遥,有的说回家了。等到十二点,张少廷摇晃着回来。
“去哪了?”
“报告教官,我出去买了些用品。”
“用品呢?”
“用完了。”
汪海洋无奈,却也多了心眼,经常看见张少廷跟个年轻妖娆女子混在一起,走在路上假装是不认识,但却不约而同走入旅馆大门。
晚上张定邦回来,问了问张少廷,戴碧珠担心道,儿子最近回来好像很累,你们那个军官什么速成班是不是把人往死里训?
张定邦一边换睡衣一边回答道,“谁还敢把你的宝贝儿子往死里训啊?教官是汪海洋,打了招呼了,这么多年的老关系,他不知道轻重?”
戴碧珠躺在床上,推了推几乎要睡着的张定邦,“我说你,就知道睡!一点也不关心儿子!”
张定邦强打精神,“我怎么不关心,隔三岔五的打电话过去问每天有没有参加训练,有没有回来睡觉,一切正常啊。”
戴碧珠想了想最近张少廷的异常举动,拨通了汪海洋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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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1:52
“你好。汪宅。”汪海洋正准备洗澡,手里拿了条大毛巾,他平时是住在军校的,周末回去跟老婆、孩子聚一聚。
“是我,戴碧珠。”
汪海洋的手抖了一下,“嫂子,你好你好。”
戴碧珠问道,“你老实说,少廷最近的情况怎样?我要听实话——如果你是为了他好。”
汪海洋知道戴碧珠的来头,丝毫不敢怠慢,一五一十地把自己看到的、传言的、自己想象的说了出来。
戴碧珠一边听一边叹气,继而变得愤怒,汪海洋最后说了句,“嫂子别生气,年轻人可能没什么自制力。”
张定邦已经睡熟了,他不喜欢管儿子,管松了是错,管严了也是错。其实传闻他也听过一些,男人嘛,二十岁的年纪,是下面指挥上面的年纪。当然,很多人到了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都差不多,只是有些人懂得动物与人类的差别,交媾与做爱的差别,有些人不懂或者不想懂得太多罢了。
尽管张定邦已经睡熟,台灯被电话砸中的声音仍然让他在梦中不寒而栗。戴碧珠很久没有发脾气了,她发起脾气来,是要死人的。
张少廷睡到中午才懒洋洋地下来,戴碧珠佯装不知,“上次你说那个喜欢百合花的女孩怎样了?”
“她?”张少廷想了想,“不错的,一起吃饭,买了些礼物送给她。”
戴碧珠冷笑了声,叫他坐下吃饭。
“下午陪妈妈去一趟外公家,大伯也很久没见你了。晚上赶回去来得及的。”戴碧珠不经意地拿起杯子喝茶,是透明的玻璃杯,可以看到张少廷一瞬间转动眼珠的慌张。
“哦,不过下午我们要训练的,我不去爸爸会不高兴。”张少廷撒谎,鼻尖上冒着汗珠。
“那好吧,我会告诉你大伯你也很想他。”戴碧珠笑了笑,喝下一口茶,太浓了些,对佣人道,“换杯淡的来,昨天晚上没睡好,还尽给我泡这些鬼东西。”
张少廷觉得戴碧珠有点奇怪,一看果然面色憔悴,赶紧讨好地走过来,“母亲大人,睡眠很重要,要注意休息。”
要是平时,戴碧珠早就笑他贫嘴了。但今天,戴碧珠破例没有笑,也没理他,只是吃饭,慢慢地咀嚼,眼神冷漠。
张少廷回到座位上,不敢说话,默默地吃,想着丁丁说周末下午给你个礼物,就很想知道礼物是什么。
张少廷上楼换衣服。那件装了曼丽排班表的西装,放在衣柜的最里层。
男人较之女人总是更健忘,所以大多男人比女人过得潇洒,不快乐是因为有好记性。
张少廷出门前吻吻戴碧珠的额头,“妈,我回学校去了,你要记得睡回笼觉。”
戴碧珠心里一阵暖意,但马上硬起心肠来。这小子,还想用美男计过关,没门!
戴士魁下午喜欢打麻将,几个小帮派头子争着给他放炮让老爷子开心。不一会儿,筹码满了桌。另外一个屋子,戴玉龙在给几个人开例会,表情十分严肃。现在斧头帮基本上已经控制整个上海黑社会的主要阵营,赌场、夜总会与马会。
有人在门口报,大小姐到。
戴碧珠一进来,老爷子赶紧让位,“来来来,我手气正红着呢。”
戴士魁知道戴碧珠这个时候出现肯定是来找牌局的,女儿嫁给军官也算是强强联手,又生了个外孙,也算是顺心如意。
戴碧珠见许多人在场,有些话又说不出口,下一任准帮主戴玉龙带着分堂的在里面开会,也不好叫,只得先坐在牌桌上。
戴碧珠越打越烦闷,想起汪海洋说的“已经跟我借第三回钱了,说是不敢问家里要”、“跟那女孩没进旅馆门就搂抱了”、“据说不是正经的”……
上家打牌喜欢喊,打出个牌说了句,“一只鸡!”其实就是一条,外号幺鸡,他习惯叫成一只鸡。
当的一声响,戴碧珠抓起桌上的牌一扔。
然后大家都愣在那里。
戴士魁颇为不解,“发生什么事了?”然后对里面开会的几个道,“别商量了,出来下。”
老头子虽然接近退休,但这一声熟悉的喊,曾经掀起过很多次腥风血雨。
戴玉龙见妹妹过来,叫其他人散了去,一家人坐一起,听着戴碧珠的描述。戴玉龙劝慰道,“男人嘛,总是有些放纵的。”
戴碧珠一下站起来,“你们就知道帮他说话!都是你们,少廷现在才堕落成这样子!”
也不知道平时是谁溺爱他,还好意思说别人。戴玉龙与父亲在心里同时想到这个,但不敢发作。
“好啊,你们不管是不是?我自己去找!”
戴碧珠拿起包准备走,被戴玉龙劝住了,“我还能不管你的事?我想说的是,其实少廷是个好孩子,只是因为年纪小,被人诱惑了嘛。”
戴碧珠觉得有道理,又坐下来听。
戴玉龙继续道,“给他点教训就行了。”
戴碧珠道,“可不许打他,我从小都没动这小子一根手指头。”
戴玉龙对身后的三个男人说了帮规第七十条。
戴碧珠这才把绷紧的脸放松了。
从豪门赌场里出来三个男人,一个女人。女人是戴碧珠,三个男人都是戴玉龙手下,裤腰里,有锋利的小斧头,镀了一层薄薄的黄金,是帮里执行帮规的三个。
丁丁等了很久,张少廷才到旅馆来。澡也顾不得洗,扑到床上就摸。
“干什么嘛?”丁丁躲闪着,这么些日子以来,张少廷不停地给她钱,只想她不用去找别的男人。他知道她没有父母却有弟弟妹妹,她走这条路实在是无可奈何。丁丁喜欢张少廷对她的迷恋,除了用肉体回报,还能怎样?
“我的礼物呢,礼物呢?”张少廷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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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1:52
“你上次不是说要换一个地方弄吗?”丁丁翻过身体趴在床上,给张少廷的手上抹凡士林。
张少廷高兴极了,因为还从没尝试过那个神秘之处。而且她乐于接受,真是太好不过了。以前跟电影演员玩可没这么开心,那些女孩忸怩作态。
丁丁虽然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但是很真实,很投入。张少廷固执地就喜欢了。以前不认识,认识后就很喜欢。现在是喜欢,以后呢?不知道。管他呢!
不戴无边女帽好不好?张少廷不喜欢穿袜子洗脚的那种隔离感。
不好。丁丁翻过来认真地说道,会有小孩。
张少廷不以为然地又把她翻过去,有小孩生下来,偷偷养着玩。
张少廷先是仔细翻开看着,觉得挺好玩,像一朵半明媚半忧伤的菊花,举起自己的小香肠以四十五度角进入。
有了凡士林,做爱更开心。
张少廷对于那种奇妙的快感一下子不适应,忍不住喊了一声,“哎呀,我的妈妈呀,真舒服!”
门被为首的斧头帮打手一斧子劈开。
说妈妈,妈妈真在眼前。
戴碧珠气得眼睛都发绿了,儿子光着屁股趴在一个女人身上,果然是精英,果然是速成训练,都训到床上了!
丁丁赶紧抓起床单裹着身体。
张少廷来不及把湿漉漉的弟弟用东西遮盖住,就被戴碧珠看见了。
让人尴尬的是,上面沾了少许暗黄色的东西。
戴碧珠扬起巴掌,张少廷赶紧闭上眼睛,在那一瞬间想,妈的,这一下会不会痛死。
丁丁狠狠挨了一耳光。
戴碧珠笑着对张少廷道,“周末妈妈等你回家吃饭。”
她四十岁,他二十岁,她的心碎了。
张少廷跪在地上拖着戴碧珠的腿,“求你,我下次不敢了,你放过她,你放过她!”
戴碧珠摇摇头,虚掩上门。
那些斧头小又锋利,一下一下砍在丁丁的身体上,三个人,一个负责剁脚,一个负责跺手,一个负责砍大腿。
丁丁喊不出来什么,只是看见自己眼前一片血红,喷的姿势太磅礴,自己看着自己的两只脚没了,然后是手,然后是大腿。
丁丁永远不知道自己的脸砍成了什么样子,张少廷却呆了。他知道斧头帮,但不知道是这样锋利的斧,那三个男人三斧头就把脸砍得皮开肉绽,横着那一斧头速度过快,一颗眼珠子从眼眶弹出来掉在白色床单上,很大,圆滚滚的一颗。丁丁是属于张少廷喜欢的大眼睛女孩,现在证明果然很大。
有个男人拿出枪,对准头砰了一声,半个脑袋飞到墙角,剩下的半个腾腾冒着热气。
而没有头的身体像块猪肉,床是砧板,头发是葱,指甲是蒜,爱是毒药。
张少廷跪在地上哭,她太可怜的,连喊痛的权力都没有。
丁丁脖子喷出的血几乎溅满了整张墙。他的头发向下滴血,眼睛都睁不开,他不敢再看那个半个小时前还鲜活的女孩。
三个男人砍完了没有什么表情,对于他们而言,这是工作。就如曼丽在播音室播音,君初在电影厂拍镜头,徐伟良在药店卖药,蒋高娟在电台扫垃圾一样。工作,专注,认真,斧头帮的这三个杀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砍完后掉头就走,也不忘记到楼下丢给目瞪口呆的旅馆老板一叠钞票叫他把房间里那个女的找个地方埋了。
其实他们中间有个人很想拍拍张少廷的肩膀告诉他要玩就要小心点,但还是作罢了——他并不想变成床上这个碎得像烂泥一样的女人。
死一般的静,血喷得差不多了,那些破碎的肢体开始变得暗淡,那种尸体的黄开始显露。它们渐渐失去了弹性,在拼命往外咕咕的冒着最后的红色液体。那些砍下来的大腿一抽一抽,到处都是红色。丁丁以前说最喜欢的颜色就是红色,现在如愿以偿。
突然听到张少廷一声绝望的呐喊,又是死一般的静。没有什么好喊的,喊破嗓子,死去的也不会再活过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张少廷回过神,跌跌撞撞爬起来穿上裤子到洗手间洗脸,镜子照着丁丁的残破躯体,太阳下山了,窗外有游行的爱国学生走过,“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抵制日货,从我做起”之类的声音不绝于耳。
他们真是快乐,有着自己的信仰。
有一缕夕阳透过窗户照在床上,温暖的照着冰冷的。
她不是什么好人,她只想赚钱,她年轻,贪玩,想赚钱的同时想找个靠山,找个势力大的少年军官。丁丁一度觉得自己很幸运,遇见张少廷。
她曾经躺在他的肩膀上问过,如果你妈妈就站在我们面前怎么办?
张少廷当时说,“你猜。”
丁丁假装害怕地说,“会把我跺成肉酱的吧?”
张少廷把丁丁抱得紧紧的,“不会,我妈说只要我喜欢的,她都会喜欢。”
看来女人的话不可全信。
只要我喜欢的,她都会喜欢。
回忆至此,泪流满面,那缕会拐弯的阳光也渐渐远离,尸体渐渐冷下去。去尝试忘记,就当从来没发生;去尝试远离,就当从未遇见你。
夜深了,旅馆楼下的司机打着哈欠,终于等到了张少廷。张少廷胸口血迹斑斑,他闭上眼睛抱了那冰冷的躯体。
丁丁悲伤地站在半空中,她越来越淡,淡到虚无,甘心地离去,张少廷抱了她,足矣。
旅馆的床上,那颗眼珠却流不出眼泪。
“妈妈,我错了。”张少廷跪在父母床头到天明。
“你可以后悔,但却改变不了现实。”戴碧珠对于这件事情做出这样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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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1:55
二十、
春天。
曼丽终于挑好礼物准备去拜访君初的母亲,顺便也给蓉妈带了。有点担心地问君初,“我头发乱了没有?”
君初怜惜道,“别担心,没有那么可怕,我母亲很好的。”
“你确定?”曼丽还是有点担心。
君初用吻做了回答。
这段时间君初几乎每天都接曼丽下班。有一次兴致来了,曼丽下班早,君初带她去电影厂看拍电影,在一个影棚竟然遇见当年的主考官丹萍。
丹萍夸奖道,“曼丽小姐越来越漂亮,不当电影明星真是可惜。”
君初在旁边说道,“其实用声音让人愉悦是一样的。”
丹萍这才注意到二人是一起的,夸奖君初有眼光。
曼丽有点小得意,君初说,“其实曼丽的眼光更好。”
又跟老杜见了面。在酒吧喝酒,老杜第一次见到曼丽便对君初笑道,“你把你的小说带来了?”
曼丽不解,“什么小说?在哪里?好看不好看?”
君初把食指放在嘴边,神秘一笑。
老杜听过曼丽的节目,聊起来甚是投机。
朋友都见得差不多了,曼丽越来越喜欢君初,每次他一脸骄傲地介绍说这是我女朋友曼丽时,她都觉得很开心。判断一段感情是否是真的,有个标准,就看是否能够堂堂正正暴露于阳光下。
心情好的时候,百毒不侵,曼丽在春季流感季节,成功躲过一场大病。君初却是不停地咳嗽,曼丽每天熬梨子枇杷膏给他喝,君初感动不已。
是的,就是她。
廖金兰在动身之前终于答应见见曼丽,一来也算了却心事,儿子可以进行交接了,长这么大了,养得不容易,一下子要给出去,心里还是有点舍不得。二来看儿子眼中的完美女人到底是什么模样。
蓉妈是见过曼丽的,印象很好。自从帮她抓鬼以来,曼丽总是托君初买些好吃的过来。蓉妈的胃口没有廖金兰这么挑剔。
曼丽正想着心事,君初已经开始叫门。
曼丽今天穿得中规中矩,到膝盖的格子裙上面配着黑色绒衣,短短的呢子小领西装外套显得人精神焕发。
见到蓉妈,真是亲切,赶紧叫了。
到客厅,廖老太太正襟危坐,君初介绍道,“妈,这是曼丽,我女朋友。”
廖金兰心里一抽,脑子里忽然想起一句俗语,有了老婆忘了娘。
曼丽赶紧叫道,“伯母好。”拿起手中的礼盒,“这是小小的心意。”
君初的家很大,但装饰朴素,帘子被太阳晒得有些褪色,桌布刺绣的图案很是别致。
蓉妈过去接了,去厨房准备晚餐,因为是周末,两人都休息,晚上可以去看场电影。君初最近特别喜欢看电影,因为曼丽在身边,好像回到当初第一次遇见的时候。
曼丽有时候问,“假如问你要票的是别人,给不给票?”
“给。”君初说道。
曼丽问,“如果是男人呢?”
“不给。”
“如果坐你旁边的是别人会不会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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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1:56
“没有如果。”
万丈红尘,没有如果,只有可是。
廖金兰观察曼丽吃菜的样子,喝水的样子,笑的样子与不笑的样子。曼丽始终彬彬有礼,跟君初的温文尔雅也算相称。
问到父母与工作,曼丽说,父亲是中药商人,母亲过世了,自己在电台当播音员,自己租房子住。
这一切,无可厚非。
廖金兰满意地笑笑,这一笑,君初的心头大石落下了。夹的菜在老太太碗里堆成小山,大多是辣的。
又问道,“你吃辣吗?”
如果懂得辣椒的滋味,那就是完美了。
曼丽吐吐舌头,“我怕辣。但偶尔也吃点。”
蓉妈打圆场,“老太太,你不记得了,他们上海人最怕吃辣椒的。”
曼丽有点不好意思,岔开话题,“伯母,这桌布的刺绣是哪里的?很漂亮。”
桌布是湘绣芙蓉花,花上的两只蝴蝶振翅欲飞,栩栩如生,蝴蝶的触须与花纹是一绝,颜色逼真。
廖金兰夹了片腊肉在嘴里,一边道,“这个是老家表叔绣房的姑娘三三送的。还记得吗君初,五年前你回去帮我拿那件衣服时还被困在河西呢。”
君初想了想,“哦,对,你那件衣服害得我差点回不了家。好大的雪。”
出门的时候并未下雪,坐船到表舅开的绣房去取衣服,却发现工人们都在忙着收拾,打包袱回家。君初在门口试探地问,“请问……我来取衣服。”
店员们都忙碌,不愿理睬这个客人,只有三三一个人回答,“是沈太太那一件吗?”
君初连忙点头。
三三打量着君初问:“您是君初少爷吧,老板临走时跟我提起过你可能要来取衣服的。但您能等会儿吗?廖老太太前天才拿来,还差一些。”
君初只有无可奈何地在店内坐下,三三瞥了他一眼,飞快走进店后的工厂。
当时店铺大门关上了一大半,女工们背起行囊,兴奋交谈着陆续离去。还有个店员快手快脚,在门外贴上春联“天增岁月人增寿……”
忙忙碌碌,最后店里一片空荡,只剩下君初一个人。君初觉得无聊,径自走入工厂,见三三一个人低着头,又拆又缝。
君初问道,“所有人都走啦,你呢?年三十呀。”
三三,“老家没人,回去也没用……您再等会儿。就好了。”
君初说,“不急。雪下得太大,可能水路封了,渡船的也回去吃年夜饭,今天怕是回不了。”
三三惊讶道,“那你不也得在外头过除夕?”
君初靠着墙壁,笑得爽朗,轻松地说,“我工作四处奔波,本来就很少在家过年,习惯了。”
后来跟那个绣女三三在路边小店凑合了一顿年夜饭,菜不丰盛,但在记忆里自己是饿极了的,风卷残云,吃了个片甲不留。
廖老太太的问话打断了君初的回忆,“曼丽小姐,你会绣花吗?”
“不会。”曼丽看着那些芙蓉花发愣,为什么自己就不懂这些。
“小时候没学过?不会吧,你们应该懂得苏绣,就是双面绣,我正学着呢,你指点一下。”廖金兰放下筷子把之前绣的那块双面葡萄递了过来。
曼丽很尴尬,“我母亲去世得早,没来得及教我——这个葡萄,绣得挺不错的。”曼丽夸奖着。
廖金兰眼睛里闪过一丝失望,继续招呼大家吃饭,心里却想起另外一个人。
收拾碗筷的时候君初使了个眼色,曼丽赶紧去厨房帮忙,客厅里只剩下母子二人。
“怎样,怎样,她是不是很好啊?”君初非常想知道答案,他也知道曼丽在厨房里的耳朵竖得肯定比兔子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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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1:56
“你觉得好就好,我没意见啊。”廖金兰不讨厌曼丽,没那个必要。看起来这妹子也算模样周正。随口又问了句,“属什么的?”
“虎。”君初答道。
廖金兰念叨着,“属虎,二十岁,你属马,二十九。她几月的?什么时候出生的?把生辰八字写一下,我有空去找人算算去。”
君初走到母亲背后帮着捶背,“妈,蓉半仙不就在身边嘛,还用得着找别人吗?”
“她?行了,半途而废的修行,别误了你的终身大事了!我回长沙去庙里找人算!”廖金兰继续道,“八字没问题,你们就早点定了。我看了日子,后天我就回长沙。”
君初嘀咕着,“我还以为后天订婚呢。”
“你说什么?我耳朵背,你说话这么细声我哪里听得到!”
“我说您多住几天,叫曼丽陪您转转,也好买些特产回去。”君初听到母亲要回老家,极力挽留。
“你做好事喽,让我买特产!上次带回去的还没送完!”廖金兰想着清明节将至,老头子坟上也该填填土修修碑了。
去电影院坐着的时候曼丽心不在焉,君初问怎么了。
曼丽偷偷地在他耳边说,“你妈妈对我印象怎么样?”
“挺好的。”君初握着她的手说道。此时银幕上的男女主人公也是这样做着,恍惚间,有种现实与虚幻的混合。
“嗯。”曼丽答应着。
君初就是自己喜欢的男子,面目可亲,衣着有品位,个子高高的,家庭条件优越,工作稳定高尚,报酬丰厚,为人正直不妥协,热情又幽默,更可喜的是,自己喜欢的人也恰好喜欢自己。这几率,比到马路上被车撞飞的可能性还小。
电影散场时,君初送曼丽回屋子,一路上讨论着电影里的情节。君初更感兴趣的是电影的拍摄手法跟剪接技术,他目前正拍的这场电影,不知道是否比今天看的这部更受大众欢迎。
廖金兰收拾东西的时候君初从外面回来,看到沙发上堆了些自己的衣服,问道,“这么晚了,把我的衣服找出来干什么?”
廖金兰抬头看了看他,说道,“把你的脏衣服洗洗,乘着这几天太阳大,冬天的拿出来晒,夏天的翻出来你要准备穿了。”
君初感动一番。
蓉妈准备了宵夜,是桂花汤圆,甜腻腻的,咬开后满嘴的桂花清香。家里有女人在总是好的。
君初送廖金兰上火车的时候,曼丽正在播音室,因为调班了,没有办法去送她,只是在前一天晚上嘱咐君初买了礼物让老太太带回老家。廖金兰的衣兜里装着曼丽的生辰八字。丈夫去世以后,唯一的依靠就是儿子。他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择偶,选择怎样的女子,一定要慎重。就如买股票一样,有些看起来牛的,也许以后会跌到停板。过来人的眼光,基本上不会错的,除非对方有精明的伪装技术。
君初有些舍不得,拉着母亲的手叮咛半天,注意身体按时吃药等等。廖金兰一到春天容易犯气喘,心脏也不是特别好。
列车员喊道,“要开车了,送行的下车!”
君初从车上下来,隔着玻璃与廖金兰对视着。蓉妈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君初的鼻子酸酸的,什么时候母亲愿意长久地在上海住下去,就不用来回奔波让人惦记了。
曼丽中途休息时接了个电话。很意外,是米雯打的,说父亲今天生日请全家在外面吃饭,地点定在上海宾馆三楼中餐厅。
曼丽问道,“还请了些什么人?”
“都是些你认识的,还有生意场上的老朋友,你放心好了。”米雯对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徐伟良眨眼睛。
提到上海宾馆,曼丽又想起君初,见鬼的那天晚上,君初冒着大雪出来见面,在房间里帮她烤鞋子上的湿气。
“就这样说定了。下班后我顺道坐汽车来接你。”米雯挂了电话。
曼丽忘记了父亲的生日,真是……节目也播得差不多了,曼丽想提前一会儿去百货公司买些礼物,台长应允。
贺礼是一副字画,徐伟良向来反对生日收俗物,字画是花开锦绣图,也许他会挂在店里的大厅中央,曼丽想着。
汽车过来了,曼丽上车。米雯的肚子出奇的大,脸和脚也肿了起来,头发比以前长了些,好看了些,穿的是大号的孕妇装,上面披件袍子,还有蝴蝶结,看起来也可爱。
“爸爸呢?”曼丽关好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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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1:57
“他应该先到了,让我来接你。”米雯看了看曼丽手里的礼物,问,“大小姐送什么礼物?”
“字画,但愿他喜欢。”曼丽决定明年徐伟良过生日时一定提前预备贺礼,因为谈了恋爱的缘故,连着父亲的生日都忘记了。真是有了男人忘了爹。
曼丽内疚了一阵子,上海宾馆到了。看见这熟悉的地点,曼丽有些踌躇,但愿前台的小姐已经不认识她了。
三楼已经早早摆好筵席。因为不算正生,所以并未包场,只是在靠窗的位置摆了三桌,大多是些供货商、分销商,也有米雯家里的一大摊子亲戚,也有从农村老家赶过来吃酒的。米雯嫁给徐伟良,许多老家亲戚都受益,比如安排人员去店里站柜台之类。
戴碧珠今天本来不愿意来的,而且更不愿意做戏。但自从丁丁事件过后,儿子张少廷见了自己就像见了鬼一样,即使回来也不愿意跟从前那般撒娇亲热,只是冷冷地看她一眼,然后回自己房间,吃饭的时候也是有一句没一句的。
张定邦知道这件事情的始末,脑门子冒了冷汗——为了自己的命,还是彻底打消娶小老婆的念头。至于出去玩,也不敢在上海本地——到处都是斧头帮的人,万一真的被戴碧珠知道了,下一个肉酱人就是自己了。
张定邦寒了一下。但儿子是自己的,戴碧珠也是在跟自己商量这事,最终还是决定找一个正正式式的女朋友来安定他的心。
找谁呢?
张定邦打开抽屉,一抽屉的女子照片,后面写着谁谁谁家的千金。戴碧珠问道,“是给儿子相亲还是给自己选小老婆啊?”
张定邦赶紧解释,“夫人,我有你一个人够了。这些照片都是这一年来存着的,当时你不是说少廷太小,又在念书,不适合恋爱么?所以我就暂时放在这里了,都是些大家闺秀,家门都是不错的,而且相貌都尚可。”张定邦随便拿起一张,“你看这个,父亲是报社总编,母亲在交通部门。”
戴碧珠瞅了瞅那些照片,一张张认真地挑起来。
戴碧珠是不喜欢那些过于美艳的,怕儿子将来管不住。太呆的透着一股傻气,又怕张少廷不乐意。
选照片的两个人像是车间的流水线作业工,一张张照片从张定邦的手中传到戴碧珠手中,然后扔到地上,算是淘汰,稍微好一点的就放在旁边。经过了一番海选,一百进二十,二十进十,十进五之后,终于选定了前三甲。
第一个是叫小玉的,父亲是张定邦手下一个副官的朋友。职业是个小学教师。
第二个的名字唤做杨云儿,父母都不在了,舅舅是做服装生意的。云儿是个护士。
第三个就是徐曼丽。
“护士不错。”张定邦盯着那女孩的胸部看了看,“护士体贴。”
戴碧珠想了想,直接PASS掉了,原因是护士动不动就会让男人脱裤子。要不得。
“那老师不错。”张定邦觉得有点困,最近总是开会开到很晚,睡眠不足,现在半夜里还要陪老婆给儿子挑对象,真是麻烦。
“老师也不行。”戴碧珠说,“老师的习惯语气就是,做得不好,重做一次。”
张定邦坏坏地笑了笑。其实张少廷在笑的时候100%跟父亲张定邦是一个模子浇出来的。
“笑什么笑,嬉皮笑脸的东西!”戴碧珠拿着曼丽的照片看了看,“我看这姑娘不错,又是做播音员的,不必抛头露面,而且模样也挺讨我的喜欢,就是不知道真人怎么样?”
“想知道怎么样改天约见一下不就得了。”张定邦打了个大到可以看见咽喉深处的大哈欠,把照片拿过来翻了翻背面,接着道,“哦,是徐伟良家的千金啊。”
“是不是中药店的徐老板?”戴碧珠是有印象的,有几次派了佣人买些调理肠胃的中药,对方也是执意不肯收钱,而且还磨了上等的珍珠粉送来给自己当面膜。
“对啊,家里有个姨太太。”张定邦瞌睡深了,随口就说出来。
“很羡慕吗?”
“不敢不敢。”张定邦忍住了一个哈欠,眼泪都快溢出来,“我看这姑娘行,要不我明天给徐老板打个电话约个时间?”
“好啊,这件事你去操办。跟人家约个时间。”
张定邦像得到特赦令一样如释重负:终于可以睡觉了。明天又是开会。
不一会儿,张定邦睡死过去。戴碧珠还在想张少廷女朋友的事情,如果儿子中意就好了,儿子也不会再记恨自己了。说实在的,丁丁的事自己的确是下狠手了,但想起只不过是个暗娼罢了,也就心安理得地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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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1:57
张定邦再忙也不敢把老婆交代的事情落下,开完会回到办公室马上给徐伟良挂电话,是米雯接的,一听到是张定邦,高兴坏了,刚好过两日是徐伟良的四十二岁生日,顺势邀请张定邦一家过来赴宴,这件相亲的事情算是有了眉目。这年头,钱是假的,一打仗就不值钱了,但权是真的,张定邦在南京有人,万一要是真打仗了,自己家里肯定也能得到第一消息。何况战争物资的采购,上海那么多中药供应商,哪里轮得到徐伟良!如果跟张家攀上亲戚,还愁什么呢?
徐伟良从药店知道这个消息也是激动不已,还是米雯替自己打算得周到,一心策划起自己的生日宴来。
曼丽一进门就看见父亲跟张定邦与戴碧珠在交谈,过去递了礼物。徐伟良介绍道,“这是张军统,这是张太太。”
戴碧珠这才知道真人比相片漂亮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曼丽特意回家换了套裙子,鹅黄色的披肩衬托得五官更加白皙,淡淡的妆,眉眼之间尽是活泼与俏丽。
气质跟我年轻的时候差不多,但相貌,我比她还要好看,戴碧珠暗暗比较了下。
张定邦也是赞许地对戴碧珠点点头。便一起坐下。
徐伟良向米雯介绍张家夫妇。
寒暄一阵,米雯问道,“贵公子还未到?”
戴碧珠看了看表,“是啊,估计快了,明天他不上课,已经通知他来了。”
宾客陆续到齐,大家纷纷举杯祝寿。
张少廷自从丁丁事件后,人有些迷糊,母亲吩咐做什么只管做就是,不惹她,再也不敢惹她。平时对他那么宠爱,却当他的面将自己喜欢的女人砍死——即使是个暗娼,也不至于这么心狠手辣。
这次又叫自己参加什么老家伙的生日宴会,有什么好玩的?真是见鬼!尽管如此,也不敢违抗,开着车慢慢悠悠地赶过来,希望只是凑个尾声,随便吃两口走人。
“张少廷?”曼丽脑子里想起的是那些百合花,突然看见他,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他来这里干什么?
曼丽?是曼丽吗?张少廷定了定神,不会这么巧吧?张少廷赶紧凑到桌前。
一场皆大欢喜的寿宴,最高兴的不是张少廷与戴碧珠,而是米雯。她看见张少廷见曼丽时的痴迷眼神就知道,这个男人已经喜欢上了曼丽。
这么久了,张少廷又一次恢复了对戴碧珠的昵称——妈咪。
当然不大高兴的是曼丽,父亲跟米雯请了张少廷事先却没说,不过也没有太大理由发脾气,谁生日谁说了算,过生日的人最大。
君初第二天接曼丽下班时,曼丽问廖金兰是否已经回去了。
“是的,现在家里没人,去我家吃饭吧,我亲自下厨,让你知道我的厉害。”君初带些炫耀的口气,就像小孩子急于秀出他的跳绳手艺,能绕多少圈花样一般。
曼丽在黄包车上点点头,说道,“我看是不是要先买点胃药,避免食物中毒。”
君初气了一下,吻她的脸,在耳边咻咻的呼吸,偷偷耳语,“昨天想念你了,告诉我昨天你干什么去了,也不给我打电话。”
曼丽心里一阵酸麻,推开他又舍不得,“昨天我父亲生日,去吃了晚宴,这不晚上回去太晚了,就没回屋子,直接在那边歇息了,打电话不方便。”
回去后,徐伟良心情大好,对曼丽的礼物也是非常喜欢,扬言要挂到中药店的厅子中间,曼丽一阵得意。米雯不停在提张少廷,多英俊啊,多有前途,多有男人味之类。
曼丽一句话就打击了她的积极性,“你这么喜欢怎么不自己拿去。”
徐伟良瞪了曼丽一眼说,“你怎么这样对姨娘说话!你年纪也不小了,遇见合适的为什么不相处一下?”
曼丽觉得张少廷比自己小,而且大家又不熟。
米雯说道,“每个人都是从不熟到熟的,”然后指指自己的肚子说道,“你看我跟你父亲熟的。”
曼丽不大在意她说的这些,只是下决心要把君初什么时候带回家,让他们看看自己喜欢的男子是多么优秀的一个人。
君初的家空了很多,但比起上次到这里,曼丽更为轻松,笑着要参观君初的房间。君初的卧室收拾得十分干净整齐。君初去过很多地方,所以屋子里摆了各地的照片跟摄影方面的书籍。曼丽被君初温暖的胳膊拥抱着,头埋在他的肩膀,呼吸着熟悉的气息。吻是温柔的,爱惜的吻。
四片嘴唇分开时,两人都有些情不自禁。君初想起上次欲火焚身的后果,便压抑着想把曼丽扔在床上扒个精光欣赏个够的念头,说道,“你自己在这里慢慢转,我去厨房做饭。”
曼丽点点头,到客厅,拧开收音机,调了音乐台,咿咿呀呀的唱,这样的生活就如一本浪漫的言情小说,男女主角生活在梦幻里——女人都喜欢这样。曼丽哼着歌上楼,房间布置设计都很别致,顶楼还有个阁楼,曼丽爬了上去。
阁楼的窗帘很厚,一拉起来就如黑夜一般,君初有时候会把这儿当成暗房用来冲洗照片。上面还有张小小的床,抬头见星光,真是浪漫的男人。曼丽由衷地感到幸运,翻了桌上的杂志看,翻了一会儿,趴在桌上瞌睡着,直到饭菜的香气从楼下飘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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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1:58
君初在喊,“沈太太,吃饭啦!”
你这个好命的女人,怎么有这么好的福气。曼丽看着那些饭菜美美地想。饭是香米,白灿灿的。菜是三菜一汤,翠绿的莴笋炒了猪肉;还有一道是红绿菜椒,这种菜椒是肉肉的,一点辛辣味道都无;另外一道是素炒鸭米,就是把鸭子剁得碎碎的,连骨头一起碎掉。汤是白菜豆腐汤,君初说是翡翠白玉汤。
好名字的菜。曼丽夹了一块豆腐在嘴里,滑滑嫩嫩,很好的味道。
“你知道翡翠白玉汤的故事吗?”君初提问。
曼丽摇头,“你说给我听。”
君初夹了块肉在她碗里,开始娓娓道来,“朱元璋小的时候,由于家贫,被迫当了乞丐。有一天,他的运气实在是太差,跑了一天的路,竟然连口粥也没喝上。晚上,他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到了他和他的乞丐朋友们居住的破庙里。这时候,有一个乞丐用他那双脏兮兮的手端出一碗讨来吃剩下的——白里带绿,既像是粥又像是汤的食物。朱元璋如获至宝,狼吞虎咽就下了肚。吃完这顿饭,朱元璋感到这是他有生以来从未吃到过的美味。于是就问这位乞丐朋友刚才给他吃的是什么美味佳肴?乞丐随口而答‘翡翠白玉汤。’”
曼丽听得入神,托着下巴认真地盯着君初的嘴,君初继续说道,“后来,朱元璋做了皇帝,他总是感到御厨房给他做的饭菜不可口。御厨们也想尽了办法,献出了自己最好的手艺,却仍不能满足他的口味。有一天,他突然想起做乞丐时吃翡翠白玉汤的事,那‘美味’至今仍记忆犹新。于是,他召来最得力的大臣,命他一个月内找到给他做过翡翠白玉汤的乞丐。这位大臣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找到那人,他也仍然在当乞丐。朱元璋命他再给他做一碗翡翠白玉汤,如果做得好,以后就留在御厨房里。”
“后来呢?”曼丽咂咂嘴巴。
“朱元璋也跟这位乞丐到了御厨房,他要亲自看一看乞丐怎样做出翡翠白玉汤来。乞丐在御厨房里转了一圈,然后让御厨们弄来一些豆腐和青菜,再要了一些剩菜剩饭。他把这些东西放在一个盆儿里面一搅拌,然后对朱元璋说,这就是翡翠白玉汤。朱元璋吃了,却没有之前的味道了。”君初笑着把故事说完了。
“哦,原来如此,这下子我觉得这个菜更好吃了。”曼丽喝了一口汤,贴心暖胃的感觉一下子升腾起来。
人总是会陷入回忆中难以自拔。但是,回忆毕竟只是一段回放完的电影。尽管如此,每当我们陷入回忆,还是会有些温暖。
“你喜欢吃就给你做一辈子。”君初有点傻气地说道。
洗碗是曼丽要求的。既要分工也要合作,君初靠在厨房门口,终于忍不住从后面抱住曼丽的细腰,“爱你,知道么?你这个让人牵挂的小东西。”
“你为什么爱我?”曼丽回头就是君初的下巴,光洁的,带着男人的味道。
“不知道,第一眼看见心就怦怦跳,好像要飞出去。”君初认真地看着曼丽的眼睛,“上天让我遇见你,一定是有他的安排,他不会平白无故这么做的。”
曼丽觉得安慰,只是希望能名正言顺地将自己交给他,身体和灵魂,除了今生,还有来世。这样的感受,只有经历过爱情的人才能明白其中滋味。
这边张少廷回家后就急忙问戴碧珠怎么回事。戴碧珠只是说,帮她挑了个女朋友,看是否称心,如果不喜欢再换。
“喜欢,喜欢得要命。我之前追求过曼丽小姐,碰了钉子,就没有再继续了,然后就参加了那个军官速成班,没有太多时间出来找她。”张少廷忽然想起衣袋里还有曼丽的排班表,不过似乎已经过期了,他拍了拍脑门子。
戴碧珠放了心,之前还专门派人去曼丽念的学校去调查,的确没有男朋友,而且品行端正,学习优秀。看见儿子这么高兴,总算是回到了从前。
“我不管,我就是要她。妈咪你要帮我。”张少廷又嬉皮笑脸跑过来撒娇来了,嘴巴有点点鼓,眼神竟是无辜。
戴碧珠笑了,搂过儿子的肩膀,“那你自己也要努力哦,以后不要惹妈咪生气了。”
张少廷想起丁丁,遗憾顿生。她是一个多么好的床上对象啊!将来即使跟曼丽结婚,永远也不会忘记像丁丁一样什么都肯为自己做的女人,自言自语道,“妈咪一生气,后果很严重。”
张定邦皱了皱眉,“我看你该回学校了。”
戴碧珠道,“急什么急,这不还没到晚上十二点吗,你自己出去吧,儿子在家陪我吃饭。”
再看那小兔崽子得意的样子,原来的嚣张又回来了,张定邦无奈地笑笑。人生真是变幻莫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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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1:58
二十一、
廖金兰回到老家长沙才好像找到了吃饭的感觉,中午买了不少菜,怕等下菜多了吃不完,打电话把自己的表弟廖运和也叫了过来。廖运和在河西,要坐船,店里留下个伙计,把绣女三三也带上了,是老太太特意吩咐的。
三三二十三岁,头发是老式的盘髻,簪子是母亲改嫁前留给她的,红色的玛瑙簪子,正经地插在脑后,脸稍微有点圆,说话声音轻而慢。
到了廖家,三三赶紧过去给廖金兰请安,然后就到厨房帮蓉妈做菜了。长沙的春天一点也不暖和,水是冰冷的,三三抢过蓉妈手里的盆,叫蓉妈去客厅休息,自己来摘菜、洗菜,连做菜都包了。
蓉妈笑嘻嘻地回到客厅,廖老太太问道,“三儿在里面忙乎,你可以腾时间出来跟我们聊天了,看来叫她来是对的。”
廖运和嘿嘿笑着说,“三三是我们绣纺的能干婆,文能绣花,武能炒菜,连纳的鞋底子都是一流的。”
蓉妈赞不绝口,“是啊,这孩子心眼好,勤快,哪个男子找到她了才是福气!”
廖运和问候着君初的工作和这次去上海的经历。
廖老太太说,“咱们家君初倒是不肯去银行里头上班,他要在电影里头搞拍摄,我也由得他,反正每年银行的分红也少不了他的份。那些上海菜我又不喜欢吃,辣椒不辣,随便炒个菜都是一把白糖,有时候我不放糖也甜,你猜怎么了——那锅浸了糖味在里面了!”
说得廖运和直笑,“是啊,炒菜放糖就不好吃了。”一边对在厨房忙乎的绣女三三道,“三妹子,今天的菜加辣啊!”
三三爽快地在里面应了一声,“晓得喽!”
廖金兰简直胃口大开,赞不绝口,再看三三的手,冻得跟胡萝卜似的。
廖运和问君初是否有女朋友。
三三抬头,睫毛淡淡的,不似曼丽般长睫毛,浓眉毛。曼丽有什么事情写在脸上,三三有什么想法藏在心里。
就胸部来说,两人不相上下。就屁股的形状而言,三三更适合生养。而且三三是湖南女孩,而且是少数脾气好的湖南女孩。结婚前老实,结婚后会更顾家顾老公。那个曼丽太娇气了,父亲还把姨太太扶了正,这是让廖金兰有些心惊的,仿佛戳到了她多年的痛楚。
廖金兰说道,“没有女朋友,没有。”
蓉妈奇怪地看了看老太太,心想,怎么会没有?上次明明带回来的。想起老太太可能另有打算,也就作罢了。
饭后,三三提醒廖老太太,“您今天吃得有点油腻,有点辣,明天去抓点山楂回来冲水喝,是顺气健脾胃的。”
廖运和跟廖金兰约了本月十五去麓山寺烧香祈福。麓山寺正好在河西,家里房间又多,就留表弟与三三在家中歇息了。
晚上廖运和出去拜访绣庄在河东的老客户。蓉妈洗碗收拾。灯光下,廖金兰坐在一边,三三一边刺绣,一边认真地讲解,“您看,关键是针脚、针法。您现在用的是直针,是完全用垂直线绣成的,只有一种颜色,没有和色。”
廖金兰问道,“那针脚太长的地方怎么办?”
三三手把手地用旧线钉住,变成铺针加刻的针法。廖金兰看得入神了。三三的手上下翻飞,熟练地绣着。
其实廖金兰的湘绣算是精通,所以特别想学苏绣。
夜很深了,三三跟廖金兰还在兴致勃勃地绣着。其实苏绣讲究花线的粗细,一根花线的1/2粗称“一绒”,1/12粗称“一丝”。“劈丝”即将一根花线分为若干份。三三这个活做得特别快,因为只有花线劈丝粗细合度,才能充分表现物体形象的质感。如绣金鱼鱼尾,用线要细,排针要虚,才能表现轻薄、透明感。绣鱼身线条就要略粗,排针密,才能表现浑厚感。又如绣石头、老树梗等,线粗,排针不必过于均匀。再比如绣猫,根据对象毛丝变化规律掌握丝理,绣出来的猫毛茸茸的,形象逼真生动。三三总是善于总结经验,独辟蹊径,继发绣、双面绣之后,还懂得双面异色绣、双面异色异样绣等新潮手法,让廖金兰羡慕不已。其实民间有“苏猫湘虎”之说,湘绣狮虎毛纹刚健直竖,眼球有神,几可乱真。比起苏绣来,湘绣针法更加多变,以掺针为主,并根据表现不同物象、不同部位自然纹理的不同要求,通过刺绣工艺,增添了真实性和立体感,起到了一般绘画所不及的艺术效果。以致湘绣独成一派,到清末“湘绣盛行,超越苏绣,已不沿顾绣之名。法在改蓝本、染色丝,非复故步矣”。
蓉妈提醒着,“老太太时候不早了,歇着吧。”
廖金兰这才恋恋不舍地放下绣花绷子,对三三道,“我自己绣了些东西放在上海那边,有一幅是葡萄,我自己倒是觉得不错,有空给你看看吧。”
三三帮老太太铺床,“您别客气了。”
“我这床宽,三三你今天就陪我这个老太婆睡好了,暖暖脚。”廖金兰准备洗脚。
晚上,三三听廖金兰说起大上海,说起沈君初,一脸的向往。大上海真的那么繁华吗?沈君初,恐怕早就忘记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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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2:01
二十二、
廖金兰晚上睡得晚,早上又赶早起,爬山的时候气喘吁吁。山上小草已经青翠,春雨贵如油,却仍然带些早春的料峭寒冷,比起冬天却又好些。
廖运和在前面走着,三三跟着廖金兰,一路走一路聊。话题涉及君初,三三就特别感兴趣,问这个问那个。
到了寺庙门口,蓉妈买了香,放在篮子里。廖金兰吃的是花素,就是初一、十五吃素。岳麓山是道教、佛教合一,因此拜完了菩萨还得拜道爷。不知不觉已经是中午,忽然想起曼丽的八字与君初的还没去算,吃饭的时候也心不在焉。廖金兰让廖运和跟三三等自己一会儿,自己放下筷子又返回寺庙。
几番周折,终于进入了“香客免入”的寺庙禁地,找到了管香油捐送的慧明师父。慧明师父正打坐呢,见廖老太过来便起身行礼。廖老太太这几年香火钱捐了不少,去年还花了重金捐了千手观音的一只手。麓山寺的住持向来反对寺里的和尚去帮人算命谋求私利,而且这对修行是个大忌讳,却还是有人跃跃欲试。
慧明是知道这些的,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为世间痴男信女指点迷津,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他从来不收取任何钱财。如果别人执意要给,也会奉劝香客捐给寺庙。
廖金兰把生辰八字往慧明眼前一送,慧明大惊失色,“天煞配!”
廖金兰只听过天仙配。
“所谓的天煞配就是只要是结合,必然有一方要死。”慧明问道,“他们还没有同住吧?”
廖金兰点点头。
“这些孽缘是前世就种下的。”慧明摇头叹息。
廖金兰几乎要下跪了,“没有什么解救的办法吗?”
慧明及时阻止,“施主不必如此。逃不了的劫难终究是注定,除非不看,不想,不听,不念,不见,不怨。可找阴年阳月阴日阳时的女子与之相配,每年在当地的佛堂居士楼吃斋念经三个月,兴许可以消除孽缘。”
我们怎么可以做到不看也不想,不听也不念,不见也不怨?除非不爱。如果是爱,必然是做一辈子的纠缠。说分开,就分开,似乎容易,实际很难,难得要死去。等分开后回头来看又很简单,你看,不就是分开了么?有什么难的。飞向灯光的蛾子,它们如此奋不顾身,不悔还是悔,无从追忆起。
曼丽在廖金兰离开的这段时间经常出入沈宅,下班后有人陪着逛街,看电影,吃东西。君初就像别的男朋友对待女朋友一样正常地对待曼丽,有好吃的总是分她一半,风吹过来的时候帮她用手指将乱乱的头发梳好,夜晚散步时如果周围没有人会吻她。慢慢地也试着跟曼丽分享些琐碎的事情,比如电影厂里今天什么戏杀青了,最近体重又增加了几磅等等,甚至曼丽播音时的小小变化都能注意到,帮她纠正。
曼丽觉得很满足,这一生,就让这个男子保护着好了。在君初的心中,她徐曼丽是这么重要。曼丽也会耍小性子,君初总是宽容一笑,好像不这样就不够完美似的。
而张少廷同学为了兑现母亲帮自己撮合徐曼丽的诺言,在军校里以异常惊人的毅力参加训练,精英军官速成班很快就要完结了,烈日下曝晒的军训张少廷挺过去了。还有每天对着枯燥无味的沙盘讲解,以及按时作息,张少廷做到了。
戴碧珠再打电话过问时,汪海洋的评价是虎父无犬子。
米雯的产期将近,曼丽回来几次,见米雯的肚子一次比一次大,腿也是肿得越来越大,于是极力建议徐伟良将米雯的产房移到医院,这样更安全。
徐伟良考虑许久,终于答应了。
生产前,米雯的每声叫唤都让人担心,说是肚子越来越痛了。家里很忙,曼丽也就暂时打消将君初介绍给家人的念头,心想等米雯生下孩子再说吧。
张少廷精英班毕业的那天,戴碧珠与张定邦一起参加了典礼,脸上觉得有光彩,因为张少廷的实操与理论都是全班第一,看来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
“这下你们总可以放心了。”张少廷开着车对后面坐着的父母说道,“这次学校给我们十五天的假期,我可要好好休息。”
戴碧珠也是春风满面,打开车窗,嗅着初夏迷人的花香,“儿子真不错。今天我们到外头吃饭怎么样?”
张定邦也寻思着一家人很久没聚会了,也是投了赞成票。实际上他投不投都是戴碧珠说了算。
“把外公、舅舅全部叫过来算了。”戴碧珠对张少廷说道。
旋转餐厅的风光的确不错,张少廷叉着腰,有点意气风发的样子。
曼丽走在路上却有些不得志,本来今天是约了君初一起吃饭的,今天是认识两百天的纪念日,在旋转餐厅把位置都订好了。当初怕人太多订不到靠窗的位置,特意两天前就把菜点了,钱也提前交了。谁知道出门前君初接了个加急电报,跑到火车站接老太太去了。
早不来,迟不来,偏我约会的时候来。曼丽无聊地踢着马路上的一块橘子皮,唉了一声又想,算了,将来这个老太太有可能是自己的婆婆呢,如果不是她辛苦养育,哪里有现在的君初?也罢也罢,自己吃就自己吃,吃个够,一个人吃两份,赚了。
到了餐厅,刚一坐下,戴碧珠喊道,“曼丽小姐你怎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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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2:01
曼丽觉得很巧合,“是的,今天约了一个朋友吃饭,结果他临时有事去了,所以我一个人过来,位置订好了的。”
“咱们真是有缘啊,坐过来一起吃吧!”戴碧珠招呼着。
从洗手间出来的张少廷一看到曼丽愣了,我的老天,我的妈真的神通广大啊,给我这么大个惊喜。
张少廷一边跟曼丽打招呼,一边庆幸着,幸好今天毕业典礼后没回去换衣服。这身军装看起来很帅,应该能稍微弱化之前在曼丽心里的花花少爷纨绔子弟的负面形象。
“你好,张先生。”曼丽笑着打招呼,心想,看不出来他穿军装还是挺正派的。
“请叫我少廷好吗?”张少廷说起话的语气也跟平时不同,爱情的魔力?戴碧珠有点不敢相信,他平时说话有这么正经吗?
一会儿,斧头帮的现任帮主、内定准帮主来了,身后的随从自然不上桌,在门口等着。曼丽一一见过。
戴士魁对曼丽十分欣赏,因为他是挺喜欢听收音机的,觉得播音员这个职业很不错,戴玉龙自然是附和着老爷子的意见。曼丽自己这边的菜撤了,定金以及菜钱全部退回,餐厅的老板看见斧头帮的人来了,腿都有点发软。
举杯庆祝张少廷顺利从军官班毕业,曼丽有种错觉,怎么自己像是这一家的成员似的?也许是多喝了点酒吧?
张少廷坐在曼丽旁边偷偷地说,“你知道吗,都是为了你。”
“为了我?”曼丽小声地问。
“是啊,本来我是最讨厌什么训练啊考试什么的,但我母亲说了,只要我念完这个班,就帮我约你出来吃饭,想不到她这么讲信用。”张少廷对母亲举杯感谢,戴碧珠觉得今天简直太完美了。
“还有啊,跑步测试的时候我就想着你就在终点等我,奇怪了,我跑得比猎狗还快。”张少廷说这番话时颇有感触,不仅要跑完,还要跑得快,跑完了那五公里,人的身体跟灵魂简直抽脱了去。
曼丽呵呵笑了,“人怎么能跟猎狗比。”
吃完饭,一家人又叫了许多甜点来佐餐,曼丽吃着冰冻西瓜,听他们谈话,内容大多是张少廷要继续努力,将来成为国家栋梁之类。曼丽好奇地看看张少廷,一股孩子气。
暮色已浓,张少廷执意要送曼丽回去,曼丽也不好意思推辞,就上了他的车。车的底盘高高的,坐上去也挺有安全感。
张少廷问曼丽的电话号码,曼丽说屋子里没有装电话,电台的电话接起来不方便。其实在电台,只有君初打电话过来。
曼丽似乎觉得有点内疚,又笑着道,“我发现你穿着军装真是很英武的样子,女孩大多喜欢这样的。”
“这样啊?”张少廷的笑忍都忍不住。说到电话,心里又急了,“那我怎么找你?每次都要我母亲约着,还是等着老天安排?那我岂不是每次要找你的时候在大上海像只没头苍蝇一样嗡嗡转?”张少廷有些不满,好不容易逮到这次机会。
“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曼丽笑笑。
张少廷急了,开车也变得很快,突然又慢下来,坏笑道,“哼哼,我知道怎么做了。”
曼丽想,你还能给我在租的公寓装部电话不成?
到了楼下,张少廷抬头看看在灯光下的那些万国旗,心里一阵感慨,便道,“曼丽小姐你就住在这里啊?”
“是啊,”曼丽回答道,“住这里很方便啊,上班近,交通又方便。”
“能上去看看吗?”张少廷试探地问。
“下次吧。谢谢你今天丰盛的晚餐。”曼丽下车向他招手致谢。
这边廖金兰带着三三正下火车,火车晚点了三个小时。许多跟君初一样的人翘首盼望,也有人手里拿着纸牌,上面写着接XX。有小贩在那里卖炒炉饼和发糕等食物,卖汽水和茶的在车站候车室一旁的角落安静待着,也不大声喊,不知道是否有人愿意光顾。
坐在君初身边的一个衣着考究的胖男人打开自己从外面买的油淋鸡腿,报纸上都是油,有几滴滴在裤子上,也不管,只管放开喉咙吧唧吧唧吃着,那声音仿佛在告诉众人这一定是从未吃过的美味。香气拼命地往周围人的鼻孔里钻,不少人受不了这样的诱惑,纷纷掏钱出来购买。
君初的肚子顿时咕咕的叫起来,这该死的火车。先买一张炒炉饼来垫底了。曼丽肯定是在旋转餐厅吃饭了,她吃的可好?那天还预订了一只龙虾。她应该会生气,不不,应该会理解我,毕竟是我的母亲,跟她结婚后还要过一辈子,而跟年迈多病的母亲相处时间却是短暂的。炒炉饼送过来,一阵失望,原来仅仅是饼,中间没有什么内容,撕了一角在嘴里嚼,味道估计还不如扔在地上的那张油腻腻的报纸。
君初买了份报纸在手头上,连缝隙里的广告都看完了,母亲还没到。君初干脆坐在凳子上发呆,一心一意琢磨曼丽这个人,结果是越想越喜欢,越喜欢就越想,恨不得马上就要见面,这样,时间就过得更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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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2:02
晚上九点多,火车终于懒洋洋地到站了,那一声呜的鸣笛都显得有气无力。君初赶紧到出站口,这情景自己仿佛很熟悉,是的,去年母亲也是这样来的,被自己等候着,接到家里。不知道这次会不会又是辣椒、姜葱蒜一大堆运过来,在火车上别人一定以为她是菜贩子吧。想到这里,君初自顾着笑了。
看到了,蓉妈,廖金兰,后面还跟着一个女子,似乎有点眼熟。
三三这次来上海是想来找事情做,老家绣庄本来不肯放人,可因为三三带出来的几个徒弟都出了师,廖运和只得答应,临走时还说道,“想回来随时就回来吧,上海那地方……”
廖金兰见他不舍,只说自己会当她是女儿看待,会给她找个好工作。
年轻人,到外面见见世面也好。廖运和也就放了手,送他们到火车站登上火车。
三三抬头看君初,是的,就是他。五年前的大年三十,就是跟这个男人度过的,当时自己在绣花,不小心扎了自己的手,君初还曾经借过手帕给自己。还打趣说,手绢算什么呢,你这双手,可是你的金山银矿呢。
三三的思绪一下子回到那个下雪的除夕,家家户户亮着温暖的灯。屋里都传来热闹的喧哗声。因为没有办法找船摆渡,只得在河西吃年夜饭。有家饭店,虚掩着门,便一起进去了。只是点了三碟小菜,一碟子牛肉,简单素雅。
三三看着他发呆,便试探问道,“想太太了?”
君初回答道,“我还没结婚,我是在想我妈,平时总是东奔西跑,这次好不容易回来过年,又不在她身边,唉。要不是我迷路浪费了时间,现在早就回去了。”
三三轻轻喔了一声。又细声道,“别担心——我用心干活儿,绣得漂亮些,补偿她老人家。”
君初苦笑,从衣兜里掏出小酒壶。
两人碰杯,互道新年好。君初仰脖的一瞬间,三三偷偷看着他,要是能嫁给这样一个男人多好,他看起来那么温和。
雪下得大。饭店的人告诉他在街尽头左拐的地方有个烤烧饼的摊子,如果价格出得高,也许摊主会用船送客人去对岸。
君初感激地道谢,举着油纸伞,和三三并排走着。这个时候大家都在家里吃年夜饭,路上并无半个行人,三三走在他后面抱着做好的衣服,担心地问:“真要走?这么大雪——”
君初笑笑,“好不容易找到船。”
到了码头,君初把伞还给三三,拿着衣服笑笑,伸出手,把三三肩头的雪花扫落。
三三一动不动,呆了似的。
君初跳上那只简陋的木头船,船家摇橹,驶船离岸。鹅毛大雪落入江中,不留一丝痕迹,举目望去,四周一片苍白。
“谢谢你的团圆饭。”君初在雪中的声音分外干净。
再见面,却是五年后的上海,三三心里澎湃不已。
君初接过行李,问母亲,“这位姑娘是?”
三三在火车上一路设想的激烈的见面场景被现实的火焰烧得片甲不留。原来他真的彻底忘记自己了。自己又不是什么人物,也没发生什么,不记得也是应该的,这样想着,也算是坦然。
廖金兰一边上汽车一边说,“你不记得了?有一年你回家过年,自己迷路了,在河西吃了顿饭,是三三姑娘招待的。”
君初朝三三看了一眼,“哦,怪不得挺眼熟的。”也不说太多,只是一心想快点安顿好她们,晚上去找曼丽赔礼道歉。
曼丽在家中阳台上晾衣服,一边朝楼下看着。明明答应是要过来的,怎么到现在还不来,要不要挂个电话去问?又怕廖金兰在家。把她儿子叫出去,好像一分钟都舍不得分开似的。很多婆婆都讨厌这样的媳妇,而我徐曼丽是这样的媳妇么?肯定不是。曼丽愉快地哼着歌,等着君初的到来,她知道君初向来是守信用的。
到家,蓉妈赶紧做饭,老太太不肯在外面吃,说不合口味又贵。
“三三姑娘来上海是?”君初在家门口拿钥匙开门,顺口问道。
廖金兰帮忙回答,“先在这里住几天。三三是要教我绣花的,过几日我会带她去你表舅熟识的一个绣商那里去,在虹口,你到时候送我们过去。”
君初松了一口气,还好只是住几天。
这次廖金兰几乎把长沙老家的精华全部搬过来了,两口偌大的皮箱,还有四五个编织袋。君初真怀疑当初上火车之前是不是请了搬家公司来帮忙,这么多衣服、鞋子、用品还有一床被子,还有那些瓶瓶罐罐。各式各样的腊味、咸萝卜、泡菜,还有酱油、仔姜,黑漆漆的装在玻璃缸里,放在厨房,老太太每顿都要吃。尤其是早上就着粥,没这个简直是下不了口。依了,依了,一辈子操劳着,到儿子这里不想让她感到约束,让她随心所欲吧。君初心里想着事,手上也没闲着帮忙收拾整理。
本来家中就有一张小床,老太太屋子大,小床搭在廖金兰房里也不显得挤。既然她喜欢这个三三姑娘,就让她在这里住几天好了。君初摇摇头,看了看表,已经快十一点了,不知道曼丽睡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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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2:03
一切安顿好了,又吃了饭。廖金兰叫其他人回房休息,单独留君初在客厅里问话。
“跟那曼丽小姐发展得怎样?”廖金兰看着君初掩饰不住焦急的表情,刚收拾东西的时候就发现了,眼睛朝外看了无数次,看手腕上的表无数次,看墙上的挂钟无数次。
提到曼丽,君初的心仿佛被手紧紧地扯住,回答道,“妈,我想跟她订婚。”
廖金兰身体颤抖了下,慢慢道,“不行。”
君初疑心自己听错了,又问了一次,“您说什么?”
“不行。”廖金兰的嘴里吐出同样两个字。对于儿子,她是有一万个把握的,君初从小就孝顺无比,有一次得知廖金兰发烧三天不退,君初半夜从家里冲到火车站,请假都没来得及请,第二天就赶到廖金兰的床前伺候。那时候是蓉妈偷偷打的电话,怕廖金兰不行了,赶紧通知君初。结果大概因为君初陪着自己,精神愉快,病也很快痊愈了。从这个例子看,君初是不可能违背自己的意思的。
有些母亲得意于自己凌驾儿子之上的所谓神圣母爱,她们从未想到,让自己心疼的儿子去为难,去选择,去矛盾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很多时候他们站在自己这边而放弃了那些深爱他们的女人,是的,她们胜利了,因为儿子没得选择。
女人,碰见一个好丈夫不值得沾沾自喜,如果遇见一个好婆婆那才算你的运气,如两者兼得,恐怕是那女子祖坟上冒了烟,长了草。
当然,戴碧珠是绝对赞成张少廷去追求曼丽的,不仅因为曼丽优雅得体的举止和高而不傲的气质,而是曼丽能够让张少廷变乖。这段时间张少廷跟换了一个人似的,以前从没见他回来休息的时候也穿着军装,更不可能没事就在房里看书。以前是中午出去,第二天中午才回来,问去哪里也不说,其实就是去那些酒吧、欢场,有时候喝醉了就乱打乱砸,旁人也不敢惹他,谁叫他是斧头帮帮主的外孙。那次张少廷在外面喝酒,带着一帮朋友跟几个有名的交际花,觥筹交错之际,声音越发大得厉害,说到高兴的地方,张少廷喝多了,就站在凳子上唱起歌来。因为在露天,人特别多。旁边那桌就不乐意了,“你他妈的给我下来。”
叫喊的那男人也不是一般的人物,大名阎超,乃父也是在南京做官,这次跟上海青龙帮几个头目在联络感情。在上海混黑社会的几乎人人都认识戴士魁、戴玉龙,但因为张少廷也没正式出来混,平时出来得并不算太多,所以并不为人熟知。
张少廷正爽歪歪地唱《天涯歌女》,哪里管旁人叫喊,依旧唱着。说实在的,有点吵,因为喝醉了,听起来走调,让人有打他的冲动。
阎超一脚把凳子踢飞了,张少廷扎扎实实在地上摔了个仰八叉,周围的人一阵哄笑。张少廷酒立即醒了,爬起来操起酒瓶往桌上敲碎,准备扎阎超的脑袋。
旁边青龙帮外号叫鸡丁的赶紧夺过张少廷手中的半个酒瓶。瓶口都是锐利的玻璃,张少廷拼命扭手,结果鸡丁猛的一用力,旁边一个交际花躲闪不及,瓶子直接扎到她眼珠子里。张少廷生平最恨别人对女人下手,又拿起凳子砸向阎超。
这阎超可是青龙帮各头目预备巴结的对象,老爸还是个大官。一帮人赶紧把张少廷这一桌十几个人堵了。
张少廷的手被按在桌子上,骂道,“你他妈的有种就让我放一个兄弟出去,你敢吗?”
那阎超也是超级嚣张的一个阔少,“好啊,我看你有多大本事。”
那扎中眼球的交际花痛得在地上打滚,没人管,滚到众人视线之外,赶紧爬起来跑了,那白色长裙上血痕斑斑。
张少廷这边一个小弟跑到戴玉龙正玩的赌馆,上气不接下气地把事情一说。戴玉龙把桌子都打烂了,后来好长一段时间肩膀剧痛,那一下可真用力。不过也值,当时有几个不服他领导的,心都寒了,我靠,一掌拍碎一张桌子,跟功夫电影里似的。
那小弟只说了一句话,“青龙帮带人在打少廷少爷。”
阎超他们继续吃喝,张少廷的头被死死地按着,眼睛里满是桌上的油腻,脸上是火锅的底料。张少廷想,还好早就冷了,不然人间又将少一个绝世美少年。
到了这个时候张少廷还在玩自恋。一个字,服!
周围的人见风波平息,也就继续大吃大喝,划拳敬酒各得各的意。也有人转头嘲笑张少廷,指指点点的。
过了一会儿,远远的听到汽车的声音,戴玉龙先下来,接下来的二十台车里陆续下来带着斧头的男人,统一白色上衣,黑裤子,平头,个子都是一米八上下。
戴玉龙见这么多人,心想,还好今天多带了些手下,一声令下,“统统不许走。”
他把吃饭的也看成是青龙帮的。不管男女老少,一顿乱砍。能逃的都逃了,不能逃的在地上哭爹叫娘。把张少廷给乐坏了,抓着阎超的头发,“我就这么有种。”
后来上海这边高层出面摆平了这件事,两帮派的帮主也第一次正式会晤,处理结果是青龙帮不对,人家在凳子上唱歌是人家的自由,虽然难听了点但也不至于要打人家。嫌大排档吵可以去西餐厅弄个包间,绝对安静。先动手的理亏,于是青龙帮赔斧头帮十五箱金条,其中五箱是替斧头帮付给那些错砍了的吃饭及围观的无辜群众做医药费。还好没砍死人。这些打手都是有分寸的,上头没说砍死人,就不能砍死人。
张少廷后来经常得意洋洋地在外公和舅舅面前说,“看我,年纪轻轻就知道帮你们赚钱了,还赚了面子。对了,别告诉我妈啊,否则我会挨打的。”
这件事被戴碧珠知道了,发了火,扎扎实实把他揍了一顿,然后才送去军校读书。
看来张少廷认识曼丽以后性格大变。
戴碧珠忽然觉得带这个儿子很累,如果有个女孩来接手,自己就有更多时间去做别的事情了,比如出国买衣服、美容等。
这么一想,更觉得曼丽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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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2:03
“妈咪,在想什么呢?要不要我帮你捶背啊?”张少廷穿着军装的确很帅,如果不知道他的底细,肯定以为他是个好人。当然,他也不至于坏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因为生得好看,许多错误都可以得到原谅。
戴碧珠瞪了他一眼,“小兔崽子,有什么事快说,无事献什么殷勤。”
张少廷赶紧绕到母亲身后,声音又有点带撒娇的样子,“妈咪,我没钱了。”
“你要钱干什么?”
“最近在筹备一个计划,跟曼丽小姐有关的。资助点嘛,要不我问外公去。”张少廷知道夏天是徐曼丽的生日,这对于自己是个很好的机会。
“你真的那么喜欢她?”戴碧珠心里怪怪的。
“不会,我心里最喜欢的是妈咪,第二才是她,但我不能跟妈咪结婚对吧,因为如果这样张定邦长官会拿枪砰砰我的脑袋,呵呵。”张少廷的手殷勤地敲着戴碧珠的肩膀。
戴碧珠笑了,她一笑就好说话。她一边从包里拿支票一边说道,“唉,我说你,把泡妞的劲头拿到学习上就好了。”
“学习?我都是黄埔军校军官精英班的第一名了,你要我怎样?”张少廷鼓起腮帮,停了手。
“哦,对对对。”戴碧珠抱歉地看着他,“乖儿子,第一名,从小到大都是耍赖第一,撒谎第一,打架第一,这次弄了个考试第一,真是不错。捶啊,继续捶。”
张定邦因为这个骄傲了很久,逢人就说这件事,这事也为自己增光不少。张定邦晚上回来时很晚了,戴碧珠已经睡了,张少廷在沙发上等他,也问他要了一张支票。
廖金兰跟君初说到十二点,不外乎就是八字不合,天煞配之类。
君初起先还认真地敷衍着。当,当,当,墙壁上的挂钟敲了十二声,君初彻底绝望了,也不好反抗兴致勃勃的母亲,只得以后再说。晚了,就睡了。
曼丽搬了条凳子坐在阳台上等,她以为痴心地等,就能等到自己应该等到的人。到了深夜两点,月亮都打了哈欠,女人还是不肯相信现实,但还是抵抗不住现实,倒在床上睡了过去,自己都没发现眼角的那滴眼泪,枕头吸取了过去。曼丽在睡梦中喃喃自语,“也许他是有事,也许他忘记了,也许他不爱我,也许……”
君初白天在电影厂拍东西心不在焉,王颖跟他说话,几次都要等十秒钟左右他才反应过来。王颖休息的时候拍拍君初的肩膀,“你小子是不是闹相思病了?”
君初笑了笑,“没有,今天想早点回去。”
王颖以为他不舒服,便点头答应了,摄制组有两个摄影师,君初是一流的,但替补的那个也不错,这几天的戏份也不算那么重要,干脆放他三天假,让他调整下状态。女主角钟淑琴过来问候,君初说自己没什么毛病。
钟淑琴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不解,没什么毛病请什么假?八成是女朋友要吹了。突然觉得自己有了机会,钟淑琴拍哭戏的时候怎么都哭不出来,心里高兴啊。后来擦了点生姜在眼角,辣得要哭晕过去。
老张看见君初过来,做了个免打扰的手势。电梯口的警卫跟君初聊天,“今天早上曼丽小姐看起来精神不大好的样子,你们吵架了?”
君初想,这警卫还挺八卦的。只得应付道,“没有,没有。”
“怎么没有,今天曼丽小姐火气大着呢,把茶杯都摔碎了。”警卫指了指墙角那堆碎片。
其实那是早上曼丽洗手的时候有点滑,没拿稳。
许多自己不小心而为的事情,在别人看起来截然不同。
君初点点头,嗯,看来昨天自己真不该失约。对警卫道,“她大概还要一段时间才能下班吧?”
警卫说,“是啊,早着呢。”
君初到好好百货公司卖首饰的那层转了一圈,卖首饰的店员特别殷勤——一看他那时髦的打扮和挑选的眼光,八成是潜在客户——拿出一屉子的宝贝让君初挑选。
对于这些,张少廷似乎更在行,但君初没有几次恋爱经验,也是第一次给女人送这些东西,有些不好意思。
店员是个年轻女子,试探地问道,“是送给女朋友吗,先生?”
君初点点头,“她生气了,不知道送点什么好。”
“项链嘛!这里有新款的,白金链子配个菱形蓝宝石。”店员指着那条单独放在一边的项链,“她是瘦还是丰满?”
“有点瘦。”君初想起曼丽的脖子,嘴巴咂了咂。
“嗯,那这个最合适了,菱形的坠子配上她细致的锁骨,相得益彰,如果我是你女朋友,看见这条链子就没脾气了。”店员极力怂恿,因为她自己也很喜欢这条。
后来证明店员说的是对的,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君初站起来说要去洗手间。回来的时候曼丽背对着他,没有察觉后面有人站着。
君初把项链拿出来,手绕到曼丽的胸前,迅速地把项链给曼丽戴上,然后乘曼丽手足无措的时候诚恳道歉,“对不起,是我昨天失约了。火车晚点,回来的时候帮他们收拾东西,陪母亲说话已经十二点了,怕打搅你休息……送你一个礼物,表达我的歉意。”
曼丽低头看了看项链,又看了看君初,说道,“你真是够慷慨的,一道歉就送链子,下次失约了送什么?”
君初见她说话开起了玩笑,也就放心了,“下次?没下次了。”
“我倒是希望有下次,这样耳环也就有了。”曼丽忍不住笑了,又说道,“你不知道我昨天晚上有多伤心。”
厨师上了菜。这是一家俄罗斯餐厅,新开张的,干净的桌布,陈设十分具有异国情调。曼丽尝了尝伏特加,辣得直掉眼泪,“哎呀,简直比辣椒还辣。”
客人很多,餐厅老板叫来演员跳舞助兴。中间有块空地,几个穿着俄罗斯蓬蓬裙的女孩出来跳舞。乐队是现场演奏的,手风琴欢快地拉着。不一会儿,几个俄罗斯小伙子也出场了。其中一个拉着曼丽的手要一起跳,曼丽愣了一下,君初笑着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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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2:04
舞曲是康康舞的调子,曼丽以前读的学校是女校,有舞蹈兴趣班,刚好也跳过这个舞,曼丽穿的是白色裙子,下摆很宽松,在欢快的节奏里,旋转起舞。回头时对着君初笑,君初呆了,相机还在身上,赶紧拿出来,咔嚓咔嚓,将这舞姿和笑容统统装到那个小匣子里。
吃完饭,下午两人都有空,曼丽提议去爬山玩。君初答应着,一路上在车上说笑,到了山顶时发现,山顶上的人并不多。
“我给你拍几张照片怎么样?”君初拿起相机晃晃,“我可是上海最优秀的摄影师,错过可惜哦。”
曼丽打着他的背,“吹牛不打草稿的。”
“信不信等洗出来了再说。”君初一脸不服气。
春天的阳光,还有空中飞翔的鸟,啾啾地叫着,更显得山涧宁静。绿色叶子舒展,发出植物的清香,肾蕨虽然是陪衬,也还努力地在石头缝隙里坚强地抬起头。几只黑黑的山蚂蚁辛勤地搬运着死去的蝗虫的尸体,它们可没时间来当看客,吃饭重要。犹如黄浦江畔的挑夫,从来不会停下脚步,放下肩上的重担,去感慨外滩多么美丽,夜景多么辉煌。
倒是小松鼠们不知忧虑,从树洞里探出个小脑袋,蓬松的尾巴向上弓着,眼睛警惕地看看四周是否有威胁,发现没有,身体又出来一些,别可惜了今天的太阳。双手捧着去年冬天埋好的松子,拿利齿啃着,树下的一对男女尽收眼底。
拍了几张,曼丽坐下休息,看着前面高高低低的楼发呆,这张马上被君初拍了下来。看见山上的迎春花,君初放下相机,爬到上面摘了一大把下来。
“你在干什么?”曼丽回头看看一脸得意的君初。
“编花环啊。”君初招呼她过来帮忙,“你去找些韧性的草根,等下要扎好固定。”
绿色的小叶子,长的藤,黄色的花朵,再配些零星的杜鹃,曼丽戴上了,对着君初笑,转着圈。
君初拍到胶卷全无才作罢。
下山的时候起了乌云,雨说来就来。怪不得说春天的天,孩儿的脸,不时时发癫,仿佛就不能称之为春天。雨下得哗啦哗啦,君初把相机揣在怀里避免打湿。因为怕路滑,下山陡峭,一路上都是牵着曼丽的手。
曼丽想,要是也像小说里一样,山上有个山洞,两人进去烤衣服什么的,一定很有趣吧,可惜偷偷拿眼睛找了半天,一个山洞都没找到就已经下山了。
拦了车,曼丽靠在君初身上,头发湿漉漉的,身体发着抖。君初搂着她,“很快就到家了。”
曼丽打开门,自动的热水管子坏了,只能赶紧用大水壶烧热水。等待的功夫,两人相视而笑,君初的样子也是够狼狈的,鞋上都是泥,裤腿也是。
“可能是今天假扮什么春天使者得罪老天爷了。”曼丽拿自己的毛巾给君初擦头发,他头发上不停地滴水。
“呵呵,也许吧,还好没打雷呢。”君初甩了甩头发,一串水珠朝曼丽飞过去。
话音刚落,空中响起一声炸雷,君初的嘴唇成了O状。再看曼丽,已经笑得直不起腰,“哈哈,你还说还好没打雷。”
曼丽大笑的时候特别自然,君初赶紧拿起相机拍下这个珍贵的瞬间。
“不是说没胶卷了么?”曼丽的笑容凝固了。
“可以偷一两张的。”君初得意极了。
“你个坏蛋,我这么丑的样子你还拍。”曼丽过来抢相机。
君初一边把相机用手举得高高的一边看着曼丽。因为是白色的裙子,雨水一打湿就紧紧地贴着身体,唇也是湿的,是自己做梦都想得到的身体。
君初忍耐力再强也禁不住这样的诱惑,相机往桌上一放,两只手紧紧地抓住曼丽的手,吻就这样顺势爬上了曼丽的脖子。这次是直接吻了脖子,肉体的芬芳被雨水激荡,无从消散。
曼丽嗯了一声,全身的骨头似乎都被抽走,两腿倏的软了下来。
曼丽被君初温柔地抱上了床,顾不上其他的,只管把湿漉漉的衣服除掉。本来人就够白,胸更白,不大不小,胸口的两颗也像眼睛一样注视着君初。
天渐渐昏暗,在这昏暗的夜色里,君初摸索着曼丽的身体,那些凹陷与小突起,都是迷人之极。曼丽有些紧张,君初温柔的舌头给了她放松的答案,他耐心地,一点点地点燃曼丽原始的激情。从额头到脖子,从脖子到胸口,从胸口一直往下到嫩嫩的脚趾,一切都是那么美妙,好像是上天安排的,刚好被自己碰到的那种。
曼丽起初抱着他的背,然后是他的颈,然后只能触摸他的头发。他竟然愿意去吻那里,这个男人,这个让人害羞的男人。
曼丽的双腿之间终于潮湿,君初确定那里已经潮湿,是海水的味道,咸咸的液体。曼丽自己的嘴里也是咸的,是眼泪的味道。
真是一件简单而快乐的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剧痛,并没有已婚女同事说的那么激烈,君初只是缓缓地进入,有阻力,就后退几公分,在曼丽耳垂轻吻,“亲爱的,我一辈子都会爱你,爱你……”
曼丽觉得耳后一阵暖流,天黑下来,身体一阵撕裂的感觉。几秒钟后变得鼓胀,很期待敌人进攻的她终于放松。
君初这才稍微用了力,抚摸着曼丽敏感的肩,她颤抖着,像风雨中摇晃的蔷薇,惹人怜惜。床单上的血,混合着雨水,变成粉红,如果记忆有颜色,曼丽与君初的颜色就是粉红,纯洁,坦白又简单。
君初拿毛巾擦曼丽眼角的泪水,抱着她说着安慰的话语。
大水壶的水开了,曼丽要坐起来,君初起身去了。热腾腾的大木桶里,曼丽被君初放进去,像放生一条鱼。身体轻微的羞耻感折磨着她,但此时这个男人坚定的眼神仿佛在说,“别害怕,是我。”
“君初。”曼丽喊着。
“嗯?”君初帮她擦着后背,转过头来看她。
“君初,我爱你。”曼丽认真地说。
原来,只是占有她的心是不够的,还要得到她的身体,才能算是完完全全得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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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2:05
二十三、
廖金兰在家等着曼丽与君初到来。在路上,君初问曼丽,“你什么时候带我去你家让我拜见岳父啊?”
曼丽靠着他的肩膀,不管两边初夏美景,“我姨娘快生了,等她的小孩满月了我们就回家去见爸。”
君初掐了掐她的脸,“要等那么久?明年我们的小孩出生了,你姨娘的小孩只是比我们的小孩大一岁,我们的孩子却要叫她小孩舅舅阿姨之类,笑死了。”
曼丽想了想,说道,“是啊,我爸今年得个儿子,明年得个孙子,他得高兴坏了去。”
因为米雯天天在哼肚子痛,已经住进医院了,伊玲也跟着搬在邻床负责照顾饮食起居。病房是高等病房,三百元一天。徐伟良也很少在家里停留,一般都在店里转了转就到医院来看米雯,拉着她的手宽慰她,“不会很痛的,你放心。”
他希望得到一个儿子,让自己的香火得以延续。跟吴美娜偷情算是新潮的做法,但徐伟良骨子里是传统的。米雯这么多年来也不容易。徐伟良帮大肚子米雯盖好毯子,吩咐伊玲照顾好,自己径自走出了医院。
曼丽还是不放心,问君初,“你真的能说服你母亲吗?”
“当然能,她那么喜欢我,而我那么喜欢你。”君初自信地笑笑,“即使不能说服,我们还是要继续下去的,偷偷地。然后哄的一下搞个小孩出来,对着她喊奶奶,我看她认不认。”
“好办法哦。”曼丽像个孩子一样高兴地拍起手来。
可惜没有相机,否则配上身边迤逦的晚霞又是一张漂亮的照片。
这回廖金兰没有上次那么和气,一本正经地坐在客厅里,曼丽进去叫了声伯母好。君初坐在二人中间。
“曼丽你是个好女孩,但我不能答应你们在一起。”廖金兰狠狠心。慧明师父算得准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让廖金兰深信不疑的是,在若干年前,君初的父亲还带着姨太太们在上海风流时,自己带着他的生辰八字就算他的命,顺便把死期也算出来了。起初并不以为然,后来在沈啸言去世的当天才如梦初醒,一切原来都是注定的。当时就决定出重金到麓山寺捐赠菩萨金身。
“为什么?”曼丽心里一沉。君初和自己彼此深深相爱,为什么不可以?
“不为什么,因为这是孽缘。”廖金兰看也不看曼丽,“我儿子的婚事我说了算,你就接受吧。如果君初做了些什么对不起你的事,老太婆我现在在这里向你道歉了。”
三三去外面买了丝线回来,不知道里面的状况,用长沙话喊着,“埃叽(奶奶),我买嘎东西回来喽。”
曼丽朝门外看了看,一个身材匀称,梳着司晨头的年轻女子。
三三也跟曼丽对视着。这么漂亮,应该是君初少爷的未婚妻吧,真是好福气,可以嫁给君初少爷。
廖金兰脸上有了笑容,对三三道,“三妹子,你回房间先劈丝,我说些事情。”
三三看了看君初,进了屋子,却不老实,门开了一条缝隙,耳朵贴在上面偷偷地听。
曼丽求助地看着君初。
君初似乎酝酿了许久,“妈,我喜欢曼丽这样的女孩子。”
廖金兰的声音比他大十倍,“可是你们是不能在一起的,记得那个慧明师父吗?就是把你爸的死期都算到了的那个,说你们是天煞,不能相交,否则必死!”
荒谬,不喜欢我就不喜欢我,拿这些来诓我。曼丽心想。
君初极力辩驳,“这个是没有依据的,我想跟曼丽在一起,她会成为一个好媳妇的,妈,求你!”
真可怜,三三一边听一边想着。
曼丽站起来准备走。廖金兰说道,“徐小姐,为了你自己的性命与我家君初的性命,你们不要来往了。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可怜的君初,跪在地上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因为他知道解释也是无用,他知道母亲的脾气,但凡认准了一件事,不会改变主意。
曼丽没有回答廖金兰,她觉得今天不是个谈判的好日子,早知道是这样,今天就不用穿最贵的裙子出来了,也浪费了些头油。其实曼丽也可以学君初的姿势跪在地上求未来的婆婆改变注意,相信科学破除迷信。但君初是她儿子,跪下来是理所当然,自己姓徐,是徐家的女儿,随随便便就向别人下跪,去乞求她收回荒唐的借口,可笑。
曼丽知道君初晚上会来房间找她,没有吃晚餐,在路边随便吃了点东西就朝医院走去,看看米雯的孩子如何了。
生小孩是女人的一道鬼门关,一点没错。米雯已经快生了,见曼丽来探望她,却是痛得连一句谢谢也说不出来。
医生把产床推进了手术室,徐伟良、王妈、伊玲还有曼丽一起在外面守候着。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仍然没有出来。
徐伟良急了,恨不得冲进去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被护士拦住了。
腹内的胎儿终于露出一个头,医生心里咯噔了一下。等脚出来以后,提起血糊糊的小家伙,拍一拍屁股,哇的哭了一声,真是响亮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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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2:05
是个儿子,大家松了一口气。
忽然,倒提起的婴儿抽了抽脖子,哭声戛然而止。产房里的人都愣了,护士再看那个婴儿,脸上几乎全部是皱纹,说是婴儿,那张脸看起来跟老头一模一样。奇怪的相貌,奇怪的胎记。
已经没有了呼吸,这个小生命。
米雯的肚子还是那么大,她闭着眼睛,什么也不知道。
是个死婴,是个看起来像小怪老头的死婴。
徐伟良看见了,在玻璃瓶的液体里看见了自己的儿子。静静地在福尔马林药水里游泳,就像在米雯的羊水里泡着那样安详的表情。
婴儿的眼睛半睁着,没有笑,只是麻木,在药水里很好,真的很好,皮肤不会担心腐烂。他的脸,一生下来就是沧桑。医生劝说着,“走吧,大人已经醒来了。”
徐伟良机械地转头转身,跌跌撞撞地往病房里跑。王妈跟在他后面,唯恐他跌倒。
曼丽觉得悲哀,忽然觉得米雯是个可怜的女人,奋斗了一辈子,得到的是如此结局。问了身边的医生,“为什么会这样?”
医生叹了一口气,“产妇曾经有鸦片史,自己刻意隐瞒着。擅自服用所谓的戒烟药,直接导致胎儿的畸形。”
烟雾缭绕的家,笑嘻嘻的姨太太,佣人们打开收音机,米雯妖娆的手指在徐伟良肩膀上轻轻按摩,“老爷,我想帮你生个孩子,你喜欢儿子还是女儿。”
“我已经有个女儿,生个儿子是最好不过的。”徐伟良保养得很好,看着米雯露出年轻时勃发的欲望。
进了房间,那些荼蘼的气息,肉体的纠缠终究敌不过命运的决断,谁也不知道以后发生什么,如果知道了,许多男人跟女人宁愿不相遇也不会结合,伤了身,伤了心。希望破灭,宛如泡沫一样的希望,五颜六色地飘在空中,一个一个破灭,连先前那些漂亮的颜色都是借着太阳反射来的,底子是透明、虚空,不留痕迹,优美短暂。抬头看看天空,安静得似乎什么都没发生。
米雯醒来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抱孩子,哭喊着声嘶力竭,指着医生的鼻子大骂,“你们这些没有良心的东西,把我的孩子还给我,还给我啊!是你们害死了他!还给我!”
徐伟良抱着她,这个时候他是她的依靠。紧紧地抱着,帮她把乱了的头发整理好,“那是坏孩子,咱们不要了,不要了宝贝!”
米雯茫然地看了看徐伟良,“我要我的孩子啊!”
无论抱得多紧,米雯都无法平静下来,床上的被子踢到地上,枕头被咬开一条缝,里面的芦花到处都是。曼丽差点被热水瓶子砸到脚。
医生给她打了一针,米雯在昏睡过去之前听见医生对徐伟良说,“那婴儿存放在标本室了,以后给其他产妇留个案例。”
我们都是病人,伤痛时落泪,失去时发狂。那些伤口,记得在月光下好好端详。倘若治好,留下一道丑陋的疤,提醒着,看,这里流过血,受过伤。不肯愈合的,随它在空气中裸露,结成血痂,撕开,又是新的伤口。
睡在旁边的徐伟良今天累了,睡在自己床上的曼丽今天累了,王妈也睡得沉沉。米雯不累,她爬起来,光脚踩在地上,没有声音。她越过走廊,披着头发,像个正常的病人一样走着,下面缝了针,却已经感觉不到痛。
在看到那块标本室的牌子时,米雯欣喜若狂,仿佛听见里面孩子微弱的哭声。
“妈妈来救你了,别哭。”
门锁住了,米雯忍住眼泪绕到前面花园,假装在散步。有刺藤划破脚上的皮,丝毫不在意。
从阳台上艰难地爬上去,窗户竟然没有关,落地,摸索着墙上的灯。
灯光如白昼般刺眼,米雯的尖叫声顺着窗户往外蔓延,听到的人都皱着眉头,怎么会有这么惨的声音?米雯一声比一声凄厉。
她看见一屋子的死婴,全部装在玻璃瓶子里,有些婴儿的眼睛睁开着,对着自己笑。有双头的,有双身的,有半个脑子的……
她找不到。满屋子的死婴,哪个是自己的孩子?顺着日期一一辨认,颤抖的手抚摸着那些与自己阴阳相隔的小生命。
她看到了自己的孩子,皱纹满脸,手脚乌黑。他没有看妈妈,他只是看着前面,可前面又有什么东西可看?无非是白天与黑夜。
值班医生带着护士闻声到了标本室,徐伟良与曼丽也到了。米雯躺在地上,医生一检查,死了,怪老头婴儿的药水瓶被砸碎,房子里尽是刺鼻的味道。
米雯的手里抱着那个滑溜溜的孩子,头小小的,依偎在她胸口,衣服半敞开着,大概想喂他吃奶。
米雯手腕处往外流血,插着一块尖锐的三角形玻璃。
她是个勇敢的女人。
婴儿背朝天,小小的臀部上一块大胎记,等曼丽辨认出来的时候徐伟良已经摇摇欲坠。胎记很明显,上面一个口,下面一个天。合起来就是吴。
吴,吴,吴,吴美娜的吴,她还是不甘心,她要投胎到徐伟良身边,做个婴儿,让他从她小时候开始就不得不爱她,要的是那种天经地义明正言顺的爱。
吴美娜没有好运气,生来受苦,死亦壮烈,轮回中煎熬,来生也悲凉至此。
曼丽哭了,看着医生抬起米雯的尸体往殓房走。
如果人的记忆是筛子,曼丽愿意永远漏掉这一幕,惨痛,揪心。此时的窗外夏意浓浓,蜗牛知道要下雨,顺着花盆爬到叶子上仰望夜空,萤火虫也期待着夏天的到来,还有青蛙与蝴蝶。
曼丽觉得今天不算是个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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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2:06
二十四、
徐伟良收拾东西,伊玲也要回去了。曼丽到电台请了十天丧假。
徐伟良的中药店无心经营,卖了出去,钱存到银行,自己拿一部分回萧山乡下,那是他祖上的老家。其他的钱给了曼丽,房子也给了曼丽。
“不要走可以么,爸?”曼丽看着那些零碎的杂物,还有父亲的衣服。
徐伟良的头发一夜变白,看起来有六十岁,“我会来看你的,你也可以到乡下去探望我。钱应该够你用的了,自己要好好注意身体。如果有好男人,就带他来萧山看看。”
怎么能不走?住在这里,米雯就仿佛在屋子里。沙发上还有她没有打完的小孩的绒线衫。王妈收拾着,打着一个大包袱。
曼丽依赖着的熟悉的家现在没了。
其实让父亲一个人清静一下未尝不好。王妈照顾这个家也是熟手,让她跟着父亲去,自己也不是不放心。于是招呼父亲要经常写信。
火车快要开的时候,曼丽抱着徐伟良放声大哭,“爸,把身体养好了以后,还要来上海,还要住在家里,别扔下我一个人……”
徐伟良有些内疚,“这几年,委屈你了,大小姐的命,却一直过得都很累。”
曼丽擦擦眼泪,也说不出话来,只有挥手。徐伟良苍白的头发,还有憔悴的眼睛,从车窗伸出来向曼丽告别,风很大,吹乱他的白发。是父亲么?曼丽哽咽无语。
我们可以选择伴侣,但无法选择父母。
假若君初放弃我,我也能够理解,曼丽在回来的路上想着。曼丽雇了个搬家公司,准备把租的房里的东西搬到父亲那边去,远是远了些,但也无法,早晨起早些好了。
廖金兰以为说服了君初。君初这几天不是陪着自己买东西,就是一个人在阁楼弄胶片,也丝毫不提曼丽。
君初只是说,“我会听母亲的话。母亲总不会害我,母亲只是为我好。”
廖金兰满意地笑了,“不要再跟那个曼丽见面了。”
君初跟母亲一同出去,同行的还有三三。廖金兰今日要到玉佛寺里烧香,到了寺庙后君初要带三三去绣房里见工。
光绪时期普陀山慧根法师至缅甸开山取玉时雕琢了五尊玉佛,玉佛寺因而得名。玉佛寺在市区内,所以也不远,那些三皈居士,接踵而至。院内香烟弥漫,福烛高照。仿若都市风光中一朵安静的莲花,颇有大隐隐于市的别致韵味。
三三跟君初下山,下午一点,太阳隐约,阴霾的天气让人觉得呼吸沉重。三三很想跟君初说点什么,又提不起话题,只得低头走在他后面。
君初帮三三叫了一辆黄包车,给了三三一叠钱,“你就说到虹口绣房,下车找李老板。我有事不能同你去了,回来的时候就说到霞飞路沈宅。别人会知道的。不要跟我母亲多说半句,记住。”
三三点点头,茫然地上了那辆黄包车。
君初上了另外一辆车,发了疯的催人家,“快点啊!我赶时间,好好百货公司,快点快点!”
那司机很想发作,但看在钱的份上,忍着压低声音,“先生,我吃奶的力气都使上了。”
好好百货公司到了,君初按着电梯,没反应。抓紧时间!必须要在三三到家前回去,否则见曼丽的机会就更紧张了。
等了很久,电梯也没有下来,旁边一个人拍拍君初的肩膀,“先生,你看那块牌。”
君初差点晕过去,一块这么大的牌子竖立在旁边都没看见,上面写着“电梯检修,多有不便,请您见谅”,怪不得人们常说恋爱中的男女眼睛里只有对方。
打了电话上去,没有人接听,台长在召集播音员、记者、导播开会,外面走廊的那部电话零零零的响。
只有爬楼梯了,君初的眼都花了,终于念起那位电梯小姐的好处来,玉手一按,不一会儿就到了。
君初气喘吁吁地跑到楼顶,顾不上问人家借水喝,问着警卫,“徐……徐……曼丽……我……”
警卫说道,“哦,徐小姐啊,这几天休假,说是家里出了些事情。”
君初脑子一片空白,问道,“她家的地址你有吗?”
“没有,这要等台长他们开完会了再问问看别人谁知道。”警卫说道。
君初蹲在地上喘气,看着那个会议室,好几次有冲进去的冲动。等了许久,李万鼎跟着一帮人说说笑笑走出来。
君初说明来意,李万鼎看着他,似乎不像坏人,说起来又头头是道,地址抄在纸上给他拿了去。
君初感激地鞠了一躬,“谢谢你,李先生!”
转身疯了似的几乎要滚下楼梯去,胡茬警卫刚想叫住他说,电梯刚修好了,你不用走楼梯了。
曼丽的搬家工人终于把一切东西都弄妥当,小的对象由曼丽自己摆放。房子是大的,少了些东西,也多了些东西。
以前这个家总是热闹,米雯的话并不少,唠叨这个,抱怨那个。父亲徐伟良有些宠溺的意味,每次都附和着。但徐伟良正式发表意见的时候,米雯就会认真地听。
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曼丽叹息一声,忘不了米雯那惨状。顺带着想起吴美娜的事情是米雯抖出来的,现在两人在阴间应该又得争斗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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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2:07
而自己的母亲,早早的去世了,看不到这些争斗。
活着的人,还是要继续争斗,为了名利,为了让自己更快乐,可谁知道快乐到底是什么东西!爱情快乐么?如果快乐,为什么自己又要在这里独自发呆,去想一个没有多大希望的结局?曼丽在君初下跪的眼神里就看到了一丝犹豫,否则为什么自己往外走的时候君初不出来追呢?他就不怕自己永远一去不返回?
男人,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过于实际的动物,让人觉得残忍。
君初按着门铃,曼丽正对着镜子修眉毛,门铃的声音吓了他一跳,那根眉毛用力拔出来时带着白色的毛囊。
“谁呢?”曼丽嘟囔着,难道是搬家公司又回来要赏钱来了?
从猫眼往外看,君初。
曼丽开了门,君初带了一束黄玫瑰,“对不起。”
曼丽扑在他怀里,这几天的恐惧、思念、埋怨全部都扑过去。关上门,君初不由分说地吻着,“你这个小东西,搬家了电话也不给我打,我想你想得都要死掉了!”
曼丽叹息一声,“你母亲不是不能接受我们在一起吗?”
君初把玫瑰插到花瓶里,“我来这里就是要告诉你,不要着急,我们慢慢来,我们还年轻,相信我,我会一点点说服她,别生气了好吗?”
曼丽点点头,“这几天我家里也发生了很多事情。”
“对了,这里就你一个人住?”君初打量了下四周,有搬过家的痕迹,“伯父跟你姨娘呢?”
曼丽的眼圈又红了,“姨娘怀孕,生了个鬼胎,抱着那鬼胎自杀了。父亲觉得伤心,自己搬回去了。这里都是回忆,不停地提醒他以前发生过什么,他哪里还呆得下去。换了是我死了,你也是一样。”
君初拿手指堵住她的嘴,“不许你瞎说。”也陪着感慨了一番。
“你说我们私奔好不好?我不想待在上海了,真厌倦,我想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两个人开开心心地生活。”曼丽突然说道。
君初摇头,“不行的亲爱的,我们要努力说服我母亲,我们要在这里结婚生子孝敬老人,你是这么可爱,这么懂事,我相信你能懂得我的意思。”
曼丽点点头,见到君初,哀愁的情绪减淡了很多,拉着君初的手,看这看那,又翻出小时候的照片给君初看。
小时候的曼丽,扎着两个小辫,笑得灿烂,背景是灰色,雾蒙蒙的天气。然后慢慢长大。还有学生时代的那些合影,君初一眼就能认出曼丽,在他眼里,曼丽是如此与众不同。
曼丽坐在自己身边,真实的,这几天想念的情绪就在心中压抑着。沙发宽大柔软,曼丽与君初不再被衣服阻隔,衣服在沙发下无序地扔了一地。
比起第一次的紧张生涩,曼丽体会到了君初的力量,那些原始的冲动转换成一次又一次的冲撞。白天做爱,晚上失眠,不停怀念怀念,怀念现在,还没有失去,就已经舍不得。曼丽闭着眼睛回应着君初。
从进入那一刻起,君初已经决定非曼丽不娶,至于以后的事情,慢慢努力。自己心爱的女人,她的身体,她的灵魂,现在全部都属于自己,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美妙的?
但他得走了,来不及吃曼丽做的晚餐。
曼丽从洗手间里穿好衣服出来,君初已经穿戴整齐,抱了曼丽,“对不起,我得先走,老太太马上要回来了。”
曼丽点头,“我会等你。”
“我不会让你等太久。”君初吻了吻曼丽的额头。
三三诚惶诚恐地回到家,没过多久,君初就回来了。君初询问了去绣厂见工的事,三三说要下个月才能正式过去上班。她很想问你支开我是不是去曼丽那里了,还是忍住不说了。自己是什么身份?一个佣人都不是,只是他母亲寄人篱下的同乡。
“谢谢你,等下我母亲回来你就说我们是同去同归的。”君初的头很痛,去阁楼上休息,“你自己也休息会,别忙着做饭,说不准等下去外面吃。”
张少廷在休息期间也没闲着,戴碧珠很想知道他在搞什么名堂——张少廷打电话的时候总是躲开家里的人,偶尔能听见的就是什么冰块之类的词语,刚要凑过去听就挂了。
只要他别学坏,其他都无所谓,戴碧珠想着,也不去管他那么多。
廖金兰回来,三三赶紧起身迎接,说绣厂要下个月才能去。蓉妈说道,“那三三姑娘这个月就暂时在家里住着,帮忙看着屋子。君初少爷的假期也快结束了,老太太要去佛堂居士厅住一个月,吃斋拜佛。”
三三点点头,她挺喜欢上海的,坐在黄包车上,一路伸出头去看风景,那些穿着考究的太太小姐们,还有那些摆满漂亮衣服的橱窗,蓝色眼珠子的外国人,大片的法国梧桐,食物的香气,繁华的热闹,这在老家是没有的。
君初听到廖金兰要去玉佛寺住半个月,假装舍不得,其实心里高兴得要命。十五天,可以天天跟曼丽见面了。
廖金兰早就看穿了他的心思,慢条斯理道,“别想再跟徐曼丽见面了,你已经答应过我的,我不希望你反悔。”
三三忽然觉得很高兴。
君初嗯了一声,埋头吃饭,本来想在外头吃的,偏偏蓉妈又带了菜回来。
第二天廖金兰与蓉妈收拾日常衣物用品去寺庙,三三站在旁边被老太太叫过去,“帮我看着点,如果那个徐曼丽来了,帮我记着。”
蓉妈看得出来廖金兰想给三三与君初单独相处的机会,廖金兰打心眼里喜欢三三,希望她做自己的儿媳妇,生辰八字早拿去算过,慧明师父说是吉配,男旺女,女旺男。
君初一下班就直奔曼丽的住处,晚上也没有回来。
三三等到很晚。
第二天也是如此。
君初知道三三不敢说,凭他的直觉,这个丫头有点喜欢他,看他的神情都是痴痴的。他不知道三三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爱上他了,希望做他的妻子,给他洗衣做饭。那时候是幻想,而现在这个幻想正在一点点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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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2:08
二十五、
曼丽搂着君初的脖子,靠在他光滑的肩膀上,纤细的腿绕着君初的小腹,“真的是十五天么?我真的有些不敢相信。”
“我不会离开你,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君初吻她的头发,带着甜美的味道。
曼丽喜欢在激情过后跟君初聊天,“还记得我在戏院看到你的时候,你看起来感觉确实像条迷路的小狗。”
君初呵呵笑着,“那要谢谢你收容我啊,主人。”
曼丽也被逗笑了,“我会永远黏着你。”笑着笑着,曼丽突然停了下来,“真有永远这回事吗?我们现在虽然好,可是世间事啊,说变就变──”
君初抓住她的手,诚恳道,“世间事可以变,我一定不会变。”
曼丽歪头跟君初抬杠,“那是你大呢?还是世间事大呢?”
君初想了一下,叹息一声,“我沈君初很渺小,但两个人在一起,开心是一天,难过也是一天……又何必浪费时间想这些呢?”
曼丽挤出微笑,靠在君初的肩膀上熟睡了,真希望就这样睡过去不醒来。枕畔有自己所爱之人的呼吸声,是最好的安神曲。君初抚摸着曼丽的背,禁不住吻了吻她的肩胛骨。
这些日子是曼丽这一生中最快乐的片断。君初就是自己的丈夫一样,每天下班后就接自己下班,然后两人一起在外面吃饭。也有回来吃饭的时候,那是在两个人都不累的前提下,洗菜做饭,还包了一次饺子。两个人跟小孩子一样拿面粉涂抹着追逐着,结果饺子没吃成,倒是闹到床上去了。翻来滚去,曼丽找到了君初身上的痒穴,就是在后背脊梁的中间,挠得君初笑得眼泪掉下来。一个反击,把曼丽压在身下。
曼丽呆了,难道他又要做最好的室内运动?真不知道为什么男人这么容易冲动。有时候曼丽抱着君初,都能感觉到他性致勃勃。
“看我饶不了你。”君初突然玩兴大发,一只手抓住曼丽两只手,另外一只手猛挠曼丽的胳肢窝,嘴里一边发出噜噜噜噜的声音。
曼丽躲也躲不掉,满脸面粉。其实曼丽从小非常害怕被挠,求饶不成,只能笑得死去活来。君初也是笑,他第一次看见有人笑到眼泪都给笑了出来。
刚一放开曼丽,曼丽就拿枕头扑君初的脸。君初也拿起一个枕头反扑。床有些弹力,两人像孩子蹦蹦跳跳,然后摔在柔软的床垫上。
谁说上了床就一定要做爱?
闹腾累了,两个家伙头靠着头睡了,天色暗下来,月光照进来,睡得真舒服。
三三每天都是一个人吃饭,君初给了钱给她,让她这些日子在外面吃,然后附带说了声谢谢。有了曼丽,全世界的女人在君初面前都可以不复存在——当然,除了廖金兰。可廖金兰在玉佛寺,阿弥陀佛,菩萨保佑,保佑君初一生平安,身体健康,事业顺利。
廖金兰求了一串星月菩提佛珠,戴在手上,便觉得睡觉时清香扑鼻。佛云,若菩提子为数珠者,或用掐念,或但手持,数诵一遍,其福无量。
廖金兰也不惦记着君初,他是个乖孩子,答应自己的事情总是会一一做到,小时候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会这样。作为一个母亲,有这样一个儿子,还有什么好担忧的?
蓉妈没睡着,翻了个身,廖金兰低声问道,“你说三三这女孩怎样?”
“不错,就是人老实了点,容易吃亏。”蓉妈是实话实说。
廖金兰赶紧坐起来,“我说吃亏是福,在家是个宝,反正如果跟咱们君初结婚了又不出去,有什么吃亏不吃亏的。”
蓉妈劝解道,“年轻人的事情,让他们去……”
廖金兰打断道,“慧明师父连老头子的死期都算得清清楚楚,难道会算错生辰八字吗?我可不想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去冒这个险!现在他们是分开了,等时间久了,慢慢就不记得了。到时候你跟三三姑娘说说,我看她倒是乐意。她一见君初我就明白她的意思了。是碰见我这个老太婆懂事,不是什么恶婆婆。”
蓉妈无语了。
“好了,早点睡吧,明天要起来念经呢。”廖金兰躺下,塞了金银花在枕头里面,可以睡得踏实。山上有些凉意,扯了毯子盖在身上沉沉睡去。
现在他们是分开了?时间久了,慢慢就不记得了?
曼丽是在晚上十一点饿醒的,推了推君初,没什么反应。心中顿起恶作剧念头,谁叫你挠我这么使劲的,哼哼!
曼丽打开自己的化妆盒子,先帮君初描了粗粗的两道板斧眉,接着又抹了些大红胭脂。君初睡着的时候嘴唇略有些上翘,配桃红色唇膏是最好不过的。
曼丽小心地把君初的唇抹了,再看看君初的样子,自己差点笑得摔到地板上。曼丽把桌上那面镜子收了起来,那是家里唯一一面镜子,以前是有大的,之前米雯怀孕的时候说镜子多了摄取人的阳气,又统统撤了去。曼丽想到这里又有点伤感。
君初大概做梦梦见了好吃的,牙齿咯咯磨了一下。还舔了舔嘴唇,这下唇膏更均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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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2:08
曼丽把东西收拾好,赶紧钻进被子里搂住他。
过了一会儿,君初推了推曼丽,“亲爱的,我饿了。”
曼丽假装睡眼惺忪。天哪,那张可爱的脸,如果不是自己狠狠掐着大腿,早就笑晕过去了。便道,“我们出去吃东西吧,十二点以后附近的馄饨店全部都要关门了,宵禁不知道吗?”
君初看了看时间,马上穿鞋子,“那咱们得赶紧啊。”
曼丽嗯嗯嗯了几声,低头找鞋子,其实是已经忍不住笑出声音来了。
“你笑什么?”君初纳闷。
曼丽赶紧过来抱着君初,拿着手象征性的在君初脸上擦了擦,“鼻子上有点面粉,好了,现在没有了。”
君初温柔地看着他,桃红色的嘴唇一张一合,“谢谢你,你真是我的好老婆。”
曼丽的肺都要憋炸了,只能低头看脚尖,怕看见君初的眉毛要笑疯了去。
出门前,君初问道,“桌子上那面镜子呢?”
曼丽说,“不知道。不用照了,挺好看的。”
君初得意地扬扬眉毛,“算你眼光好。”
两人商量将馄饨和面条买回来吃,曼丽走在君初后面,走得有点慢。很晚了,路人不多,几个从君初身边走过的开始是惊诧,然后就是捧着肚子笑着走了。
“奇怪得很,今天的人都怎么了。”君初黑色的斧头眉在晚上显得更有精神了。
馄饨店正准备打烊,远远的见来了客人,赶紧招呼着,君初一抬头,老板笑得已经直不起腰了。
打了馄饨回家,一起吃,曼丽终于忍不住了,一口馄饨汤呛在鼻子里,君初赶紧拿毛巾,先在洗脸盆里搓搓,在水里这么一照,自己倒先笑起来了。
“好你个徐曼丽,看你往哪里跑!”君初先把自己的脸洗好了才出来。
曼丽总算大笑了一场,洗碗的时候对在一旁暗自郁闷的君初安慰道,“少爷,别气啦,反正晚上也没人认识你。以后睡觉不要那么沉好不好?”
“你个坏东西,等下我坏给你看!”君初看着曼丽洗碗的样子,幻想着曼丽不穿衣服与裙子在厨房洗碗的样子。结果你猜怎样?
君初得逞了。
只要心中有爱,处处都可做爱。
曼丽跟君初很想提结婚这件事,但又觉得提了将来是要吃亏的,万一结婚以后不开心,闹矛盾,君初肯定会说,“当初可是你嚷着求着要结的。”
自从廖金兰从寺庙回来后,君初便很少来这里过夜,真怀念前些时候那些天,曼丽现在没有君初反而睡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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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2:11
二十六、
不能打电话,不能见面,不能写信,只能是空想。曼丽在电台下班后时间特别空,她开始怀疑君初说的那些誓言,什么一辈子爱你,我们慢慢等机会,我一定说服我母亲。
君初发现廖金兰有个微妙的规律:凡是自己跟三三多说几句话,她就很高兴,她一高兴,就容易放松警惕。
“三三,我带你出去吃冰淇淋。”君初故意大声说着。
廖金兰自然是同意,“早点回来啊。”
晚霞中,三三拿着一大堆吃的坐在露天的咖啡座里,很多冰淇淋,草莓的,西瓜的,薄荷的……
君初跟曼丽在好好百货公司里逛,在路边荡秋千,但很短暂,一会儿就得回去。越是这样,曼丽越是紧张。
“不要走,君初,不要离开我。”
“别这样,曼丽,我必须回去,相信我,以后我们相处的日子还有很多。”
每个人都天真地以为我们的好日子还在后头,现在先忍耐,侥幸的、喜悦的心脏在胸腔里嘭嘭的跳。你对我很重要,是否有了爱情,所有事都可抛脑后?倒是羡慕那些及时享乐的人,至少得到了真正的快乐。
曼丽问君初,“那个是不是你家里的那个绣女?”
君初看了看有些傻里傻气的三三,点点头。
“你喜欢她的长相吗?”
“我喜欢你。”君初又一次吻她,在夜色里,轻轻松开曼丽的手。
“君初,明天我休息,你来陪我好吗?”曼丽看着他的背影又叫了他一声。
三三在前面木然地走着。
“不了,明天母亲要我陪她,我抽不开身,曼丽,对不起,你乖点。”君初实在不忍心看她,怕看了就要扑过去,如果这样,自己的努力就毁于一旦了。君初想通过时间渐渐化解母亲对曼丽的偏见,先听她的话,暂时少见面。
曼丽一转身就流泪了,明天我过生日啊,你都不来陪我。我二十二岁生日,竟然要一个人过。坐在车上,还在擦眼泪。
三三吃冰淇淋吃得很饱,她不多话,她知道多说多错的道理,她只要能经常看到他,就很满足了。
君初在想以后三三去绣厂上班了,自己怎样才能找借口出来?
仲夏,天气有些闷热,曼丽在床上睡不着,风扇吹的也尽是热风。头发又该剪了,长长的在脖子里得焐出痱子不可。这么大的房子,一个人总是怕。曼丽觉得米雯抱着那个死孩子在老屋里出现,要么是柜子,要么是厕所,要么是门角落,要么在窗户外面。有过上次见鬼的经验,曼丽胸有成竹地想。她原来那间房门紧紧闭着,曼丽根本不敢开,而天花板上总是发出莫名其妙的声音,比如弹珠落地的声音,搓麻将的声音和家具移动的声音。
楼上什么都没有,难道是……
王妈说过,如果人死得不甘心,就会变鬼,会经常在自己以前住的地方出没。
曼丽越想越怕,二十一岁的最后一天,男朋友也不在身边……唉,怕什么,怕个鬼!打开收音机,一片嗞嗞的干扰声,拍一拍,又清楚些。曼丽坐在徐伟良以前最喜欢的摇椅上发愣。
远处传来音乐。
欢乐的音乐,越来越近,再听,已经没有了。
曼丽叹息,关了收音机,享受一片死寂。其实她很想去米雯房间看她是否在里面,如果在,曼丽愿意为过去诅咒过她而道歉。
晚上十二点,家里的老挂钟敲响,当当当的声音显得特别阴森。
曼丽咬了咬下嘴唇。
“唉,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曼丽自言自语道,这二十一年来,曼丽自觉为人正派磊落。
咚咚,有敲门声。
曼丽的汗毛都竖起来,天哪,我的话音还没落就成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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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2:11
咚咚咚咚,曼丽赶紧躲在大桌子的桌布下面,万一鬼进门也不至于立马扑到自己身上来。
“曼丽。”
虚惊一场,原来是个人,是个男人,声音有些熟悉。于是在猫眼里往外看,看到一只大眼睛,那只眼睛也在往里看。
终于看清楚了是谁,曼丽穿了件外套开门。里面是一件白色丝绸睡裙,上面有花骨朵的图案,搞不清楚是什么花,大概是梅花与桃花之间的一种,绣花的人杜撰出来的。
外面很黑,曼丽见张少廷站在门口,觉得奇怪,这个人貌似很久没有出现了,而且穿得那么正式,西装领结,也有几分气质。
“曼丽,生日快乐!”张少廷认真道。
曼丽觉得意外,他怎么知道自己的生日?他怎么知道自己的住处?他怎么知道自己一个人?曼丽有点感动。一个不熟的朋友,深夜赶过来跟自己说生日快乐,自己的男朋友,却找借口使曼丽盼望的生日假期落了空。
“跟我上车。”张少廷指了指停在旁边的军车。
“不用了,很晚了。”曼丽谢绝了。
张少廷用很坚决,很诚恳的语气道,“我不是坏人,我只是给你准备了生日礼物,我几个晚上都没睡觉了。”
是的,张少廷的确几天晚上都没睡,但他白天睡得跟猪似的。
“明天再看好吗?”曼丽央求道,也许等会君初会来呢。
君初已经睡了,他在计划着怎样说服母亲让曼丽进门。三三已经睡了,她的梦里有君初,嘴角有笑容,能够在梦里相见,已经是自己的福气。廖金兰睡觉之前研究了下头发到底是剪短利索些还是烫卷显得时髦些,三三说是烫卷,说上海许多老太太都这样。
“好吧,我知道你不是坏人,我回去换件衣服。”曼丽转身进房间,二十二岁生日,刚过十二点就有人送上祝福,看来这一年一定过得不错,曼丽自我安慰着,换了宽肩带的裙子跟外套上了车。
“去哪里呢?”曼丽看着星星点点的黑暗街头。
“你别问,去了你就知道了。”张少廷神秘地笑了,车开得不快也不慢。
越过市区,曼丽在车上打瞌睡,张少廷偷偷望了一眼,真漂亮,这种漂亮不沾染丝毫的风尘气,让人欲与之亲近。
这是一片开阔的空地,地势却不矮,远方能看见有个小屋,在黑暗的笼罩中显得有些模糊。月亮像颗白色莲子,星星的光芒微弱地闪烁着,它们总是拒人千里。云薄薄的,白天是棉花糖,晚上有点灰。风也不大,静谧的夜晚,蛐蛐与纺织娘的叫声此起彼伏。
曼丽深呼吸一口带着浓浓夏天意味的空气,笑了笑,这里真安静。
张少廷坐在石头上,对曼丽道,“你闭上眼睛,许完了愿我数三声后再睁开。”
曼丽觉得肯定是恶作剧,但也照着做了,睁开眼睛后什么变化也没有,草归草,石归石。
“曼丽,生日快乐!”张少廷的手卷成喇叭状,大声喊着。
有回音,山谷里延续着,生日快乐,乐,乐……
曼丽笑了,但忽然停住了。草地亮起来了,先是慢慢地,然后是迅速地,从脚下一直蔓延到远方,什么颜色的都有,身边的树也接着亮起来,被灯光照耀,像过圣诞节时候的童话树。
张少廷牵着曼丽的手往前走。那些彩灯就像夜明珠一样发出温润的光芒,柔和地笼罩着曼丽有些惊讶的脸庞。
天,那座屋子是冰雕的,晶莹剔透。冰的里面也有彩灯,很大一间屋子,里面摆着生日蛋糕,二十二根蜡烛摇曳。更让曼丽觉得惊讶的是,冰屋子里面坐着一个冰人,曼丽知道那是自己,坐在电台前戴着耳机,对着话筒,太像了。
曼丽不可置信地看看张少廷,他的眼睛红红的。
这座透明的房子的确是用真冰做的,从哈尔滨运过来,请了最好的冰雕师对着曼丽的照片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做成了这些,然后藏在冷窖里。再用最快的时间搬到此处布置。
曼丽刚吹灭蜡烛,灯光变暗,小提琴手拉着幽雅的乐曲,张少廷邀请她跳舞。
抬头,可以看星星,明明是酷暑,却置身在冰块砌成的小屋,一切都是幻觉还是上天注定?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的心思曼丽已经明了。可毕竟出现晚了。爱情分先来后到,即使他更爱慕自己又能如何?自己已经属于沈君初。
想到这里,曼丽慌忙松开被张少廷握着的手,“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