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啊,请高人指点, 急!!!!!!!(25日有新的问题)
今年3月份的时候一个朋友来德国参加展览会.由于他们公司比较小,就跟另外一家公司合用一个展位.展会最后一天,便衣警察来搜查我朋友的展位,原来另外那家公司有些产品仿冒外国某公司的设计,被人给举报了. 警察没收了全部仿冒的产品,然后就有一份搜查记录要签字.当时我刚好在我朋友的展位上,而那个公司的人已经走掉了. 我跟警察说明我们都不认识那人,但是警察说现场只有我们在,非要我们签名.后来看我会说德语,就非要我签,还说只是像目击证人那样签个字而已. 并威胁我不签的话就拉我们去警察局.当时我一害怕,一糊涂就给签了.本以为没什么事,结果现在来了张法院的传票,要我作为被告出席一次审讯.:mad: :mad:
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吧 :( :( :( :( :( :(
4月25日
今天终于约到ASTA的律师,询问了关于这件事法律上的问题,那个律师叫我不用去参加明天那个审讯,说只要写一封信给对方(PS:要去的那个地方不是法院,而是警察局的一个部门),说明跟对方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就可以了. 而律师的理由是,如果去了警察局可能会发生其他的事,说不定其会更麻烦.如果下次法院真的再来信要传讯时,再去找他好了.
不过小弟有点担心,这样这发一封信过去解释真的就可以了吗?会不会造成更坏的后果?这里不是我不信任那个律师,因为当时我签完字之后就很后悔,所以第2个星期就找过这个ASTA的律师咨询过,当时他就说不会有事,结果恰恰相反,1个月后我就收到那个传讯的信了.但是我又有点担心他说的,如果去警察局会发生其他麻烦的事,毕竟这里的警察不是个个都好说话的.唉,现在真让我左右为难啊!!
再次请大家给点意见,我到底是亲自去解释好,还是按律师说的写封信解释好呢??:mad:
[ 本帖最后由 westlake 于 2007-4-25 17:04 编辑 ] 快请律师商量对策。 是啊!找律师吧。 你只能老老实实当替罪羊了.签字了就没的跑了. 后来看我会说德语,就非要我签,还说只是像目击证人那样签个字而已. 并威胁我不签的话就拉我们去警察局.当时我一害怕,一糊涂就给签了.
lz来德国多久了啊?这样也敢签字?$汗$ 不知道你怕什么,如果真如你所说,你都不是哪家公司的主人,和那家公司也无瓜葛,根本轮不到你签字,签了也无效,你可以说出真实的情况,搞警察一状,问题是,你到底和那家公司又没有关系。 原帖由 并非如此 于 2007-4-18 23: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道你怕什么,如果真如你所说,你都不是哪家公司的主人,和那家公司也无瓜葛,根本轮不到你签字,签了也无效,你可以说出真实的情况,搞警察一状,问题是,你到底和那家公司又没有关系。
完全没关系的呀, 他跟我朋友合用展位而已,所以事先根本就不认识的. 原帖由 4kleeBlaettern 于 2007-4-18 22: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后来看我会说德语,就非要我签,还说只是像目击证人那样签个字而已. 并威胁我不签的话就拉我们去警察局.当时我一害怕,一糊涂就给签了.
lz来德国多久了啊?这样也敢签字?$汗$
当时警察跟我说我是唯一的在场证人,非要我签不可. 其实后来自己想想就算他带我回警局我也不该签的. 只是在当时的环境和警察咄咄逼人的气势下,一时间脑子乱了.$郁闷$
其实觉得这几个警察特别不付责任.明明知道我只是来参观的学生,还偏要我签这完全无关的东西.$angry 是不是楼主当时没听明白啊?
警察要是做成那样也太失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