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niball 发表于 2007-4-24 18:53

请问住处证明是在哪盖章?

我自己用德语写了一分住处证明, 发给爸爸妈妈, 要他们打印出来再拿去盖章.
请问是拿给工作单位还是让公安局给盖章呢? 大使馆对这个有要求吗?
另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也可以自己用德语写吗?
先谢了!$ok$

人淡如菊 发表于 2007-4-24 23:06

派出所,或是居委会都可以。我们这派出所不给盖章,说是从没给这种个人证明盖过章,最后是在所住的小区物业管理盖的章$汗$

小草青青 发表于 2007-4-25 16:41

爸妈还需要出示这个$frage$

人淡如菊 发表于 2007-4-25 21:31

原帖由 小草青青 于 2007-4-25 16: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爸妈还需要出示这个$frage$

是的,使馆网上最新版有这项要求

小草青青 发表于 2007-4-25 22:20

住处证明不就是把户口簿拿去就行了吗

人淡如菊 发表于 2007-4-26 11:41

原帖由 小草青青 于 2007-4-25 22: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住处证明不就是把户口簿拿去就行了吗

不一定的,有的是户口本所在地和现住处不是同一地方。我父母就是这样,所以最后是把户口迁到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这不是唯一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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