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窗 发表于 2007-5-1 14:23

请问verpflichtungserklarung 和自己写的邀请信是不是都可以给父母办签证用?

我是学生,向邀请妈妈来,咨询了办过的同学,有人是自己写的介绍信,再附上护照签证复印件, 还有人去外国人管理局办的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

这两种方式是不是都可以办签证用呢?因为后一种要交25欧,前一种就不用了。$考虑$

人淡如菊 发表于 2007-5-1 20:11

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这一种是必需的。然后可以自己再写一封简短的邀请信

小金刚 发表于 2007-5-1 21:36

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是必需的材料,使馆的网页上没写要邀请信的。

polarlicht 发表于 2007-5-4 23:20

本人在Darmstadt,和LZ遇到同样的问题,之前在移民局一位年轻一点的mm说填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今天去交verpflichtungserklaerung,结果碰到一个极不nett的老女人$angry
她说学生没有收入不应该填这份表,要自己写邀请函在她那里盖章,邮回国内$angry $angry
还有没有个准拉$怒吼$ $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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