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证明一下当时包确实丢了就OK了这么简单的事情
当时一定还补办其他证件了 开个证明好了
唉。当时要是这么想就好了,丢了证件不管重要与否都要报失,就不会现在这么多事了。因为所在地方小,平时都不怎么用车票,偶尔出去才带上。车票是没有和钱包在一起。所以丢了以后想着只是个车票及没什么用的东西,就没有报失。
教训啊。。 我觉得A做的口供就是你把票给他的。否则法院不会起诉你的。 原帖由 hahaxixi 于 2007-5-3 18: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A做的口供就是你把票给他的。否则法院不会起诉你的。
如果这样的话,A也应该同罪吧?
问这里的法律专业人士一个问题:为什么德国的司法体系很重视口供(人证)的?如果只有认证而没有更强的物证的话,似乎不应轻易定罪才对吧?
回复 #9 stoneroyal 的帖子
更晕了!$郁闷$从文章中看你是有老婆了, 当然应是男的啦。A看似是女的。她怎能拿你得学生证去用?这A真是又傻又蠢的可爱! 原帖由 hahaxixi 于 2007-5-3 18: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A做的口供就是你把票给他的。否则法院不会起诉你的。
如果A真是这样做的口供,我倒也不怕,法庭上可以当面对质,但是现在是看信的方字,像是那女证人A不会出庭一样啊。。 原帖由 giantfish 于 2007-5-3 18: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更晕了!$郁闷$
从文章中看你是有老婆了, 当然应是男的啦。A看似是女的。她怎能拿你得学生证去用?这A真是又傻又蠢的可爱!
我是男的,可是我的学生证上没写这一点。她捡到去用才不会管我是男是女啊。 1。http://dejure.org/gesetze/StGB,自己看看吧
2。可以申请PKH的,可以让律师帮你申请
3。A应该会被邀请上庭的,如果她没有被邀请的话,你可以提出邀请的。如果你真的像你说的这样的话,你可以在庭上跟他对质。
4。应该是说A做为证人受到邀请。
5。不用紧张,律师只是你的委托人,如果你不同意他的做法,他也不能做什么的。
6。让你的律师提出申请肯定可以的。
7。你如果有新证据,就可以带去法庭的。 嗯。非常感谢jochenkan的帮助,现在对于5还有个问题:如果是让律师帮我申请PKH,那么现在请这个律师的费用是不是还要先给他,等PKH申请到了,他会再退给我费用。
但之前看到过说申请PKH有两点,一点是收入要够低,二是法官相信案子会胜诉。问题是现在我是被公诉人起诉的。。这样法院能申请到PKH吗。机率大吗 原帖由 stoneroyal 于 2007-5-3 19: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非常感谢jochenkan的帮助,现在对于5还有个问题:如果是让律师帮我申请PKH,那么现在请这个律师的费用是不是还要先给他,等PKH申请到了,他会再退给我费用。
但之前看到过说申请PKH有两点,一点是收入要 ...
你先申请,反正要法官批准的,如果法官认为你说的有理,就会同意给PKH的。你没钱,付什么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