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担心,这不犯法吧
我现在拿的是找工作的签证,但是大学里没有消注。延签证的时候,移民局也没管我要消注的证明。要是消注了,就没有学生票了。
现在心里又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犯法吗? $frage$
因为我现在在移民局和护照上就登记为非学生了
但是,在大学的档案里,我还是学生。
有谁知道这个事吗?谢谢 去延之前特地问的移民局,要不要EX的证明,他们说不要。
可是看网上大家说的,好像都是要的
我晕了 这样似乎不好吧?建议到相关部门(移民局和本地交通公司)咨询一下,一切按照合法的路线办理吧,不要想着省钱的事情了,万一出了问题哭都来不及。 原帖由 hooklee 于 2007-5-4 17: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样似乎不好吧?建议到相关部门(移民局和本地交通公司)咨询一下,一切按照合法的路线办理吧,不要想着省钱的事情了,万一出了问题哭都来不及。
问了移民局的,他们说不需要。
学校也问过了,让我再注册一学期的也是外办工作人员提议的,说可以用学生证坐车。
AOK的也问了,说只要拿到学生证,就管到这学期期末。
我就是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别人说要上交EX的证明
是因为城市不同吗?
[ 本帖最后由 douglas 于 2007-5-4 17:36 编辑 ] ;) 搂住只要你付过钱了,你就有权利享受服务。
另外semestertickiet上写的很清楚,并不是和学生证一起使用,而是你的护照或驾驶照。
你多虑了 其实我自己觉得应该没问题
因为是我问的他们要不要,是他们明确跟我说了,不需要注销
但是和别人不一样,胆小,就又担心了
不过也可能是地方差异
网上大家都说签证是按毕业证书上的时间算起的
但是我的签证就是按我去延签的那天算起的 原则上只要你还是学生就可以用 放心了,放心了$送花$ $送花$ 楼主多虑了,既然有关人员都建议你这么做,就应该没有问题啦。 貌似不是很严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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