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合同中有点不明白,请教大家
在我的合同中有句话:Eine Kündigung durch den Mieter ist frühestens nach 12 Monaten zulässig.
Ansonsten beträgt die Kündigungfrist 3 Monate
不明白这句话什么意思,请明白的前辈指教
我是4月开始入住的,想7月把房子k掉,不知道上面的话是不是不允许我这样做啊?
[ 本帖最后由 独自漂流 于 2007-5-6 16:51 编辑 ] 这是ordentliche Kundigung
而你要做的这种行为,属于ausserordentliche Kundigung必须附带重要原因, 行不行要看Vermieter同不同意,另外你要提前三个月通知 至少要住满一年才可以k合同, 另外要解约的话需要提前3个月通知他!!;) 你在签合同的时候放弃了一年之内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要7月搬出只能找Nachmieter,除非你有很特殊的原因。 我一个同事跟我说租房合同不能有必须租满多少时间的强制要求。从这个合同条款看,我同事的说法是错误的了。不知道各州的规定是不是不同?
我自己的租房合同倒是没有必须住满多久的条款,只有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退房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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