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5-8 16:47
莱茵
发表于 2007-5-8 16:53
无论支持lz斗争到底的,还是认为lz应该花钱买教训的,一切都应该依据Vertrag行事。
mia
发表于 2007-5-8 16:55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7-5-8 11: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另外, LZ你不要那么胆小怕事, 事情来了表现懦弱吃亏的是自己. 你没有做, 为什么要去买东西还给他们? 这不仅仅是金钱的问题, 是你人格和尊严的问题. 你一旦赔偿了局外人都会认为是你心虚的表现, 平白无故遭人鄙视 ...
你说的有道理,但我真不想把事情闹大,虽然我自己很清楚我没有在桌上切菜,我没有撞过凑油烟机,但是现在房东非要把这事赖在你头上,我没法证明不是我干的,所以我怕真打官司我也赢不了,还要赔上律师费。。。。。好像想的有点悲观。。。。
莱茵
发表于 2007-5-8 16:57
原帖由 mia 于 2007-5-8 17: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有道理,但我真不想把事情闹大,虽然我自己很清楚我没有在桌上切菜,我没有撞过凑油烟机,但是现在房东非要把这事赖在你头上,我没法证明不是我干的,所以我怕真打官司我也赢不了,还要赔上律师费。 ...
他们有什么证据又能证明是你做的呢?
按照你的说法,你们到底什么时候签的Vertrag?里面有没有房屋状况的list?
mia
发表于 2007-5-8 16:58
原帖由 feifeitimo 于 2007-5-8 11: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道你签署的是什么住房条款,是普通民房还是学生宿舍的不平等条约.
如果是普通民房,房东没有得到你的允许,是不可以随便出入你的房子的,是违法的.
私房,但我这个是wohung ,我就租了一个卧室,别的厨房和厕所是共享的,这期间,别的2 间都没有租出去。
mia
发表于 2007-5-8 17:02
原帖由 boese 于 2007-5-8 14: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亲爱的,好久没见啊,哈
你交押金啦吗
如果不存在押金问题,不理他
你是mia 的朋友吧?我是用的她的账号,她推荐我到这里来得
鱼网网
发表于 2007-5-8 17:06
鱼网网
发表于 2007-5-8 17:08
mia
发表于 2007-5-8 17:08
原帖由 rosenlilian 于 2007-5-8 17: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刚刚问我老公了,把LZ的情况讲了下,老公说责任在你自己,这钱要支付的.
首先而且我搬进来得时候根本就没检查过是否桌上本来就有痕迹,在这点上你就错了必须要仔细检查,如果有问题要书面记录,就好比去车行借车,借的 ...
谢谢,你的消息, 说实话,我每天回到家,都很晚了,根本就没注意到哪里出了啥问题,如果不是房东说,我哪会发现桌上出现痕迹,抽油烟机被撞得事。。。。。
这些真不是我干的,我也得花钱赔他们吗?$郁闷$ $郁闷$ $郁闷$
mia
发表于 2007-5-8 17:10
原帖由 小白. 于 2007-5-8 17: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们有什么证据又能证明是你做的呢?
按照你的说法,你们到底什么时候签的Vertrag?里面有没有房屋状况的list?
我的vertrag 是搬进去2周后才签的,里面没有房屋状况的li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