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tsee 发表于 2007-5-15 14:14

请教Verpflichtungserklärung的glaubhaft gemacht与nachgewiesen的区别!

如题!
今天去外管局办了Verpflichtungserklärung,在我出示了我的护照签证页,工作合同,工资单和住房合同后,很痛快的办了,可是只是在nachgewiesen这一栏打了个叉,而glaubhaft gemacht去没有,不知道这两个有什么区别?$郁闷$ 哪位大人知道,望指点下迷津,感谢!;)

adazhuy 发表于 2007-5-15 16:16

回复 #1 ostsee 的帖子

我老公说nachgewiesen说明外管局已经证实你有经济能力,比glaubhaft gemacht更具说服力。我老公上个礼拜帮我妈妈办的经济担保上也是nachgewiesen.
$送花$

ostsee 发表于 2007-5-16 08:22

明白了! 这下我就放心啦! 谢谢楼上的答复!;)

tweete 发表于 2007-5-20 12:41

原帖由 ostsee 于 2007-5-16 08: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明白了! 这下我就放心啦! 谢谢楼上的答复!;)

我怎么没有看见, Verpflichtungserklärung上什么地方写的啊

真水-无香 发表于 2007-5-21 12:58

原帖由 tweete 于 2007-5-20 13: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怎么没有看见, Verpflichtungserklärung上什么地方写的啊
背面下面签字的地方.

wey 发表于 2007-6-1 17:04

看外办的习惯。有的外办从来不给nachgewiesen. 因为严格要证明财务能力除了收入,还要看债务等。。那怎么说清,所以就glaubhaft gemacht.

雨田多 发表于 2007-6-6 13:58

还有这样的区别啊,我一直以为,都必须X才可以经济担保呢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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