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ren 发表于 2007-5-23 18:04

被法兰克福机场税关强征的税已经退回

今天法兰克福机场税关来信,被强征的数码相机的税已经退回.其过程如下:

1. 1月3日在法兰克福机场税关,被强征45欧元.相机是05年在日本买的.而且自我买相机到我开始在德国居住已经超过半年,按理不属于征税范围,我怎么解释,税关的人也不听.她告诉我5年之内,175欧元以上的电器产品都的交税.我教了税.但我让她把相关条文打印给我.
2. 回家后,我仔细研究,打印给我的条文,完全是两码事
3.因为我不会德语,让公司同事给我打电话给法兰克福机场税关,确认了购买后半年以上的商品,不属新品,不用交税.
4.写申诉信给法兰克福机场税关,寄去1月3日工作人员给我的法律条文,相机的维修保证书,和我的居住证明
5.法兰克福机场税关来信,措词很客气,同意根据我提供的相关文件,加以判断后给我答复.并让我追加工作合同的复印件
6.但一天后兰克福机场税关有来了一封信,感觉是部门的负责人写来的,措词非常不客气,认为我没有走红色通道,仅收我的税没有罚款已经是客气的了.并说了一大通法律条文.并说可能回让律师再写信给我.
7.公司同事建议我等下一封信来,或咨询公司律师后再决定下一步
8.法兰克福机场税关第一封信的作者又来信,让我追加材料
9.我追加材料后,今天收到来信,被告知钱退给我了.
有关法律条文的片段发给大家,以供参考

Warren 发表于 2007-5-23 18:06

条文片断2

条文片断2

Warren 发表于 2007-5-23 18:09

第二封回信

第二封回信 片断1

Warren 发表于 2007-5-23 18:14

第2封信的片段2

第2封信的片段2

Warren 发表于 2007-5-23 18:17

第二封信片段3

第二封信片段3

gast 发表于 2007-5-23 18:32

向你致敬!好样的,应该有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的胆识和勇气。

真水-无香 发表于 2007-5-23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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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 发表于 2007-5-23 19:45

据理力争,用法律保护自己。 $支持$$送花$

lchappy 发表于 2007-5-23 19:49

不错,贴出来,让大家都知道. 向lz$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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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通道是什么.

Warren 发表于 2007-5-23 20:08

红色通道是需申报通道

红色通道是需申报通道,我没有认为我有什么物品要申报,当然是走不申报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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