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忙!关于verpflichtungserklaerung的问题
今天去开经济担保,但是办理人员说我是学生,没有资格,就给我一张在nicht nachgewiesen 上打个叉,又在bemerkung里写gastgeber ist nicht solvent.我觉得这已经不能算verpflichtungserklaerung了。当然了我妈妈在国内也已经有了存款证明。我现在的疑问是,是否还要把这verpflichtungserklaerung寄回国?如果妈妈拿了自己的存款证明,再拿我这个证明会不会有麻烦?因为有的人说这份verpflichtungserklaerung相当于einladung。我也搞不清楚。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小妹不胜感激 办理人员说你没有什么资格?如果是没资格担保,这很正常,让妈妈自己担保就可以了。既然给你开了verpflichtungserklaerung,就说明你有邀请的资格。这个一定要寄回去的,签证必不可少。在nicht nachgewiesen 上打个叉也是正确的。
回复 #2 anniniu 的帖子
可是办公人员还给我做了备注》gastgeber ist nicht solvent,所以不知道自己这张证明还有用么 妹妹,我也是学生,也在办理邀请,期待你的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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