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两个人没有发生关系这点是肯定排除的!
问题一个是刑事犯罪,一个是道德意义上的犯罪!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那个刑事犯罪嫌疑人在道德上的肯定也是有问题的:D :D
原帖由 大飞 于 2007-5-28 19: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说没上成你就信啊。
先说那个女孩,如果跟他没有发生关系的话,取钱这样的行为就可以解释成入室盗窃了,那个女孩傻吗?大家想想如果是
自己看到了熟人的信用卡,而且能拿到手,密码也有,你们敢去取 ...
我估计是因为楼主在12楼说了句“更何况我和她什么关系都没发生过”造成大家误会。结合上下文语境,楼主想表达的也许只是,他们任何法律上的关系都没有,而不是说没有发生过肉体交易。
强贴留名。。。楼主没了
楼主开了个新贴,换了身衣服~
社会舆论不容许这样被利用。
大家看他的表现
标题:[其他] 私仇,如何快速跨州揭发?$bs$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514830&;extra=page%3D1
标题:[护照签证]私仇,如何跨州快速揭发?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514826&extra=page%3D1
[ 本帖最后由 nnsoya 于 2007-5-28 20:47 编辑 ]
楼主!!!!你要出来救我啊!!!!这是怎么回事???莫名其妙的!刚一上网发封贴子,就被骂了.
原帖由 德国小猪 于 2007-5-28 21: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你要出来救我啊!!!!这是怎么回事???莫名其妙的!刚一上网发封贴子,就被骂了.
除非你赶快写一个和此楼不一样的私仇故事来。。。。。。。。。。。。
我这也太莫名其妙了.怎么发帖跟这事儿撞上了.我不是那个银行卡的人.不常来萍聚,以为法律板块分的签证护照,其他,刑事案件是独立的板块,所以发了三封.后来才知道,原来都在大板里显示出来.
哎,但真不知道大家在这吵的这么热闹,我声明绝对不是信用卡的那楼主,当然我也不知道怎么证实.只能说很晕了.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5-28 21:49 发表 http://www.dolc.info/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除非你赶快写一个和此楼不一样的私仇故事来。。。。。。。。。。。。
在这样的敏感时刻,似乎只能如此,无法反对
$m22$ ?娰N留名
原帖由 MAVERICK 于 2007-5-28 21: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这样的敏感时刻,似乎只能如此,无法反对
而且符合 @对方行为恶劣,劣迹斑斑,肇事后逃至别州。@ 等特征
拖的时间越久可信度越低;)
这叫什么事?怎么撞到这枪口上了.
我知道自己这种行为不对,但是真的是忍无可忍,才打算揭发.
我不会因为要证实我不是信用卡的那个楼主,而满足大家私欲下的好奇心.
况且无论我现在说什么,大家都不会相信.都会说是信用卡楼主编的.
我的私仇不想说,是因为我自己已经伤痕累累,不想大家同情,也不想让大家有口舌之争.
没想到一上来,还这么巧的遇上信用卡这事.还脱不了身了.
$frage$ $frage$
原帖由 德国小猪 于 2007-5-28 22: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叫什么事?怎么撞到这枪口上了.
我知道自己这种行为不对,但是真的是忍无可忍,才打算揭发.
我不会因为要证实我不是信用卡的那个楼主,而满足大家私欲下的好奇心.
况且无论我现在说什么,大家都不会相信.都会说是信用卡楼主编的.
我的私仇不想说,是因为我自己已经伤痕累累,不想大家同情,也不想让大家有口舌之争.
没想到一上来,还这么巧的遇上信用卡这事.还脱不了身了.
那算lz倒霉了。 至于相不相信你................;) ;) ;)
留名! $汗$
原帖由 AB双子星 于 2007-5-28 17: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错了。LZ 100%国内有老婆。想想他吹出的大气——才来德国工作没几个月就能有能力替别人找工作,可见他在相关领域有相当的地位。这样的专家除非是“少年班”出身,不得至少有个30好几?你要是以为他读书读昏 ...
$支持$ $支持$ :D
我靠!剧情发展太快。。。$汗$
按个图钉,定下位。。。。:cool:
lz摆明国内有老婆孩子的,来德国尝鲜来了,被骗纯属活该!$bs$ $bs$
楼主可能在忙别的事情,或者又上哪里去上访了$考虑$ $考虑$ $考虑$
世上不分黑白的人太多!!!
坚决支持搂主!!对那些道德品质恶劣的人就应该穷追猛打!!
介都神马事儿努,男的控诉完了。
等那个女人上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控诉。
两个人对挖!$m12$
从道德角度上来说,两个都不是什么好鸟。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绝对要报警,lz说年底回国,以lz手上掌握的证据,这事警察用不了那么久。要钱回来会久些,lz就当那些钱花在巴黎,汉堡某地了;) ;)
楼里有些话说得不太爱听,什么大家都是同胞,不要赶尽杀绝,偷东西不是什么好事情吧,是rpwt吧,这和在哪里是没有关系的。
怀疑lz迟迟不报警是因为女方手里有什么东西吧$frage$ $frage$
冷血点来说,如果女方手里的东西只是牵涉到道德方面的,无所谓啦,取钱这个和别的一切都无关。
[ 本帖最后由 never_ever 于 2007-5-28 23:55 编辑 ]
´´你跟这婊子的麻烦,我看了,哥给你分析一下´´ ,厉害厉害! 这个大哥, 废一个人要多少钱, 您先开个数, 以后谁让我生气我直接找您!
这么多人,怎么没人建议找律师呢?
不管谁的错?找律师咨询,合法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律师基本上都会英语,会给你写专业的建议。
原帖由 funfuny 于 2007-5-27 17: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haha,女人的马甲,有可能。。。。。。。。$bs$
您很仇恨女人么?或者您认为女人都是仇恨男人的?
同是女人,无论从道德或者是法律,我都认为这个女人应该受到惩罚,上面的许多人都已经给出了中肯的意见,先报警,再通知用人单位,我想解雇一个员工(只是在校学生,并没有签订无限期正式合同),不用搂主费这么大心思想理由。报警是为了维护你的自身利益,通知朋友是为了对朋友负责。
楼主估计已经去和警察交涉了,希望有结果能过来报告一声,不然这么多人白操心了:) :)
感觉到最后LZ可能不会去报案的
原帖由 xiaoqi_e001 于 2007-5-29 11: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您很仇恨女人么?或者您认为女人都是仇恨男人的?
同是女人,无论从道德或者是法律,我都认为这个女人应该受到惩罚,上面的许多人都已经给出了中肯的意见,先报警,再通知用人单位,我想解雇一个员工(只是 ...
看来这位同学德语学的不错啊,有一种德语的思维在里面。感觉都成德语呆子了;) 。。。。。。。。
据我所知,中文是没有所谓定冠词的。名词所指往往根据上下文分析。实际上我在回帖中所说的女人并不是泛指的女人,而是有所指。。。。。。
看来女人就是敏感啊。。。。(这个女人就是泛指了)。。。
[ 本帖最后由 funfuny 于 2007-5-29 12:0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