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baotu 发表于 2007-6-6 12:13

梁家辉殴打司机 被判赔偿约四万元

中新网6月5日电   香港影帝梁家辉涉嫌于2002年醉酒期间殴打公交车司机,被对方索偿港币三百二十万元。“中央社”报道,香港高等法院5日裁定梁家辉向对方赔偿三万九千多元。

报道称,案情指出,梁家辉于零二年十一月驾驶汽车在红磡海底隧道九龙入口时,与一辆公交车及一辆汽车相撞,大家停车理论期间,梁家辉挥拳殴打公交车司机的面部,而警方测试梁家辉的酒精含量超出标准四倍。

公交车司机指梁家辉欧打他十多拳,但梁家辉只承认打了一拳,其后法院裁定梁家辉醉酒驾驶及普通袭击罪名成立,被判罚款一万三千元及停牌十八个月。

公交车司机其后向高等法院提出告诉,向梁家辉索偿三百二十万元。

司机在法庭表示,自从被梁家辉欧打后,一直背痛,最终被城巴公司辞退,自二零零五年开始失业至今。

法官则表示,司机夸大伤势,所以裁定梁家辉就司机表面伤势赔偿二万五千元,另外赔偿司机休养期间的收入损失一万四千九百多元,合共三万九千多元。

guaguaglueck 发表于 2007-6-6 22:54

一看索赔320万就知道司机不是好人~~~$bs$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梁家辉殴打司机 被判赔偿约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