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枣妮妮 发表于 2007-6-14 17:24

老公已经工作了,我还有1年找工作签证的限制吗?

老公5月份刚开始工作,我也正在写毕业论文。
请问,我毕业以后还有一年找工作的限制吗?如果改成家庭团聚签证(或者其他的叫法$考虑$ ),以后找工作会不会有影响?或者说根本不能找工作呢?

有达人知道的吗:)

红枣妮妮 发表于 2007-6-14 19:38

自己坐个沙发;)

fc200x 发表于 2007-6-14 19:51

只要你的居留目的不改那就有限制,而如果你改成团聚签证,就有可能在一起时期内不能找工作了

红枣妮妮 发表于 2007-6-14 20:51

真的吗,这么说居留目的不改有限制,改了以后连找工作机会都没了?:o

lanmeimei 发表于 2007-6-14 21:58

楼上的楼上严重错误!

根据新外国人法 §29-(5)
Unbeschadet des § 4 Abs. 2 Satz 3 berechtigt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zur Ausübung einer Erwerbstätigkeit, soweit der Ausländer, zu dem der Familiennachzug erfolgt, zur Ausübung einer Erwerbstätigkeit berechtigt ist oder wenn die eheliche Lebensgemeinschaft seit mindestens zwei Jahren rechtmäßig im Bundesgebiet bestanden hat.

老公获得工作许可(根据§18条发放的限制性/非限制性许可或者干脆是永久居留),老婆在转换居留目的为家庭团聚后(根据§29发放的居留许可),自动获得工作许可。其有效时间等同于老公的工作许可的有效时间。往往这个许可还是非限制性工作许可。

以上也得到我所在的城市外办确认。我在拜恩州,应当是相关细则最严厉的州之一。

红枣妮妮 发表于 2007-6-14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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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楼上严重错误!

根据新外国人法 §29-(5)
Unbeschadet des § 4 Abs. 2 Satz 3 berechtigt die Aufenthaltserlaubnis zur Ausübung einer Erwerbstätigkeit, soweit der Ausländer, zu de ...


LS的mm真是厉害,连法条都能找到$支持$

我在慕尼黑,mm也在这儿吗?

因为以前有认识的博士,把他们的老婆从国内接出来,她们连打工的许可都没有。难道这个是新外国人法的改进?
还有个问题,根据上面的法条,如果在德国结婚的话,是不是要满2年才能享受这个权利啊,我们是刚结婚的话,那岂不是不再范围之内?$考虑$

fc200x 发表于 2007-6-14 22:24

原帖由 红枣妮妮 于 2007-6-14 22: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S的mm真是厉害,连法条都能找到$支持$

我在慕尼黑,mm也在这儿吗?

因为以前有认识的博士,把他们的老婆从国内接出来,她们连打工的许可都没有。难道这个是新外国人法的改进?
还有个问题,根据 ...

是啊,尤其是楼主老公拿的还是有限制的工作许可吧

所以现在版里会呆板地拷贝法律条文的不少,会思考的不多

红枣妮妮 发表于 2007-6-14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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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尤其是楼主老公拿的还是有限制的工作许可吧

所以现在版里会呆板地拷贝法律条文的不少,会思考的不多


LS可不要这么说。

愿意花时间找相关法条已经很不容易了。有些法条读一下花半天呢。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07-6-15 09:08

团聚居留也是一样,以你的情况,是不能立刻拿到工作许可的,不过,团聚签证一样可以找工作,找到以后再申请工作许可,手续和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是一样的,只要劳工局,批给你工作许可,外管局一般会给你相应的签证,不会在签证问题上刁难你.

hasecui 发表于 2007-6-15 09:26

tadios 发表于 2007-6-15 09:28

原帖由 并非如此 于 2007-6-15 09:08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团聚居留也是一样,以你的情况,是不能立刻拿到工作许可的,不过,团聚签证一样可以找工作,找到以后再申请工作许可,手续和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是一样的,只要劳工局,批给你工作许可,外管局一般会给你相应的签证,不会在签 ...

对的。我就是这样的。我老婆拿的也是家庭团聚

tadios 发表于 2007-6-15 09:30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7-6-15 09:2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给出的条文里指出工作的一方要有Arbeitsberechtigung。可楼主的老公才找到工作,不可能有Berechtigung,只有 Erlaubnis。你再去查查如何获得这个,我查过,至少工作三年,才能获得不和任何公司绑定的自由的工作许可,但有点忘了,也可能是4年。
oder zwei Jahren arbeiten, wenn du 4 Jahre studiert hast

红枣妮妮 发表于 2007-6-15 09:51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7-6-15 09: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用的,我就是在慕尼黑。我们去换家庭团聚居留时,外管局的人说了,工作的一方的居留许可和确定的某公司绑定的话,团聚的一方就没有工作许可,要工作的话,必须得到外管局的同意,要么团聚的一方找到工作后也独 ...

哦,原来Arbeitserlaubnis和Arbeitsberechtigung是不同的。
但换句话说,只要我能找到工作,有公司愿意帮我办理工作许可,并且劳动局也同意的话,从家庭团聚换成独立签证还是有可能的。

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考虑$

红枣妮妮 发表于 2007-6-15 09:52

原帖由 tadios 于 2007-6-15 09: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oder zwei Jahren arbeiten, wenn du 4 Jahre studiert hast

能说的详细一点吗,我已经读了四年以上了,2年时间工作包Minijob么?

红枣妮妮 发表于 2007-6-15 10:03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7-6-15 09: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用的,我就是在慕尼黑。我们去换家庭团聚居留时,外管局的人说了,工作的一方的居留许可和确定的某公司绑定的话,团聚的一方就没有工作许可,要工作的话,必须得到外管局的同意,要么团聚的一方找到工作后也独 ...

再弱弱的问一下,你是去的外管局的哪个部门问的啊?

zukunft 发表于 2007-6-15 10:19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7-6-15 09: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用的,我就是在慕尼黑。我们去换家庭团聚居留时,外管局的人说了,工作的一方的居留许可和确定的某公司绑定的话,团聚的一方就没有工作许可,要工作的话,必须得到外管局的同意,要么团聚的一方找到工作后也独 ...

正解。
$支持$

我记得Arbeitsberechtigung是在获得长期居留后,才能获得。有同事去年获得长期居留同时获得Arbeitsberechtigung。

[ 本帖最后由 zukunft 于 2007-6-15 11:05 编辑 ]

flying4086 发表于 2007-6-15 11:06

原帖由 红枣妮妮 于 2007-6-15 09: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哦,原来Arbeitserlaubnis和Arbeitsberechtigung是不同的。
但换句话说,只要我能找到工作,有公司愿意帮我办理工作许可,并且劳动局也同意的话,从家庭团聚换成独立签证还是有可能的。

不知道我的理解 ...
那是不是要回国重新签证啊

hasecui 发表于 2007-6-15 11:34

hasecui 发表于 2007-6-15 11:36

hasecui 发表于 2007-6-15 11:38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07-6-15 13:54

当找到工作时(面试通过,拿着公司给的临时合同,递交到外管局,等外管局交到劳动局审查),这时家庭团聚签证跟毕业后1年内找工作签证一样吗?有没有什么Nachteil?

栩如 发表于 2007-6-15 14:09

想问如果老公不是工作签证,而是selbstaendige签证§21,老婆毕业后还是也得办家庭团聚么?

flying4086 发表于 2007-6-15 14:17

原帖由 beatrice2006 于 2007-6-15 13: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找到工作时(面试通过,拿着公司给的临时合同,递交到外管局,等外管局交到劳动局审查),这时家庭团聚签证跟毕业后1年内找工作签证一样吗?有没有什么Nachteil?
可能得回国重签?同问

hasecui 发表于 2007-6-15 14:28

红枣妮妮 发表于 2007-6-15 14:40

大家不要为难cui达人了,过几天有空我也去外管局问问.

对了,这儿是相关法律的链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了:

http://www.aufenthaltstitel.de/aufenthaltsg.html

tadios 发表于 2007-6-15 15:18

原帖由 flying4086 于 2007-6-15 14:17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能得回国重签?同问
braucht man nicht.
http://www.aufenthaltstitel.de/aufenthaltsg.html#16

§ 16
(2) Während des Aufenthalts nach Absatz 1 soll in der Regel keine Aufenthaltserlaubnis für einen anderen Aufenthaltszweck erteilt oder verlängert werden, sofern nicht ein gesetzlicher Anspruch besteht. § 9 findet keine Anwendung.

Verheiraten ist ein "gesetzlicher Anspruch"

tadios 发表于 2007-6-15 15:29

原帖由 beatrice2006 于 2007-6-15 13:54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找到工作时(面试通过,拿着公司给的临时合同,递交到外管局,等外管局交到劳动局审查),这时家庭团聚签证跟毕业后1年内找工作签证一样吗?有没有什么Nachteil?
如果工作的人失业的话,那两个人就都没有签证了

Benzin 发表于 2007-6-15 22:09

我们这里规定是换为家庭团聚签证后前两年不允许工作,第三年开始只要能拿到工作许可就可以。

lanmeimei 发表于 2007-6-18 20:06

真的是挺奇怪的,我这里的外管局人员,平常也是很喜欢刁难人的(erlangen),但是我们去换团聚签证的时候,我老公先去问了一下,手上还拿着法条作为备案跟他争论,谁知道那个家伙直接说,你老婆当然可以有工作许可,让她来直接来签就可以了。

我老公也是和公司绑定的限制性工作许可。我的只简单写着"erwerbstaetigkeit gestattet"

我想以上很多诸如2年之内不许工作,对应的都是旧外国人法的规矩,我周围也有很多人有这样的经验。但是新外国人法执行以后,还没有听说有外管局公然践踏过。包括慕尼黑,我也有朋友刚刚拿到。

lanmeimei 发表于 2007-6-18 20:11

忘了提一下,我之前跟着老公签过一年的团聚签证,不许工作的那种。但是我们的理解是,我老公当年是Uni的博士生,一般在操作细则里不被作为正常的工作许可对待,所以我自然没有工作许可。后来我老公一旦换成了正常的工作签证,我们马上就去外管局改了我的。

博士生的配偶几乎100%没有工作许可的,首先是因为他们的签证大多是根据外国人法16条,而不是18条发放的。即使是根据18条发放的(很少),也是作为没有工作许可来处理的,因为社会性工作(Uni 学习)是不许要工作许可的。

[ 本帖最后由 lanmeimei 于 2007-6-18 20: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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