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u 发表于 2007-6-24 12:01

中年人的想法和咱们可能不一样把,岁数大了,经不起离婚折腾

不死马 发表于 2007-6-24 14:01

我是GG,我也觉得不能原谅

upu 发表于 2007-6-24 14:16

大家都来谈谈意见
可能有孩子就不一样了把
不过,让我觉得婚姻很不可靠

扬扬洒洒 发表于 2007-6-24 15:42

原帖由 upu 于 2007-6-24 15: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都来谈谈意见
可能有孩子就不一样了把
不过,让我觉得婚姻很不可靠

你读了啥童话,告诉你婚姻很可靠?所有的都是相对的。

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吧,你们不是是不是出轨的问题,是你们之间感情出了问题。检讨别人检讨自己吧。

vivian88 发表于 2007-6-24 16:37

说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姨夫就是这样的,我阿姨当时就忍了
听我妈说现在叔叔老了就变乖了
所以还是别冲动分了
年纪大了..两个人也就图个互相依靠了

偶觉得上面很多意见都是处于年轻人的角度
如果是在恋爱之类的那肯定忧郁都不用忧郁就分手了事最好了
又不是找不到男人了
可是如果都结婚那么多年,孩子都那么大了
就不能就那么爽快了
考虑的东西实在很多了...

[ 本帖最后由 vivian88 于 2007-6-24 17:38 编辑 ]

栀子 发表于 2007-6-24 23:22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啊:cool:

recbio 发表于 2007-6-25 23:58

让他签这个:

以前贴过了,现在一看到lz的情况,就想起来了。
现在,新的中国的婚姻法已经认可这种协议了。这个协议是从小说“婚内赔偿协议书”摘的。lz自己再发挥发挥。
千万不要心软!

<<婚内赔偿协议>>
  协议地点:日本国东京XX区XX番XX丁目XX号
  协议人:甲方(男)乙方(女)
  戴海岩:男、中国国籍、 石雨:女、中国国籍、
  197X年X月X日出生 197X年X月X日出生
  以上双方于X年X月X日在中国驻日大使馆登记结婚,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女名为戴XX。现在夫妻双方就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议如下:
  一:由于甲方婚前婚后两次出轨,对乙方的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均做为甲方对乙方的精神赔偿。甲方只拥有私人物品的处分权。
  二:如果发现甲方第三次出轨,婚姻关系即刻解除,甲方净身出户,并赔偿50万人民币给乙方(鉴于甲方净身出户,此项赔偿金双方可以协商分期付款)。离婚后孩子由乙方抚养,抚养费用依然参照婚姻法相关条列施行。
  三:婚姻存续期间,乙方配合甲方出演称职正直的父亲角色,夫妻双方不得伤害孩子的心理健康。甲方所作所为,除非甲方第三次出轨,否则乙方不得告知孩子。
  四:XXXXXX••••••。
  五:XXXXXX••••••。
  六:XXXXXX••••••。
  七:XXXXXX••••••。
  八:乙方保留两次出轨的权利,但乙方享受完此项权利的同时,甲方的赔偿义务也即刻解除。但乙方出轨两次之前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仍归乙方个人所有。乙方两次出轨之后的共同财产,甲方依法享有一半所有权。
  九:XXXXXX••••••。
  十: 以上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即刻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婚姻关系即刻解除。
  协议人甲方: (签字,印章)
  乙方: (签字,印章)
  200X年X月X日

[ 本帖最后由 recbio 于 2007-6-26 14:08 编辑 ]

upu 发表于 2007-6-26 10:13

谢谢楼上的,嗬嗬,虽说不是我的问题,不过看到这个东东还是觉得很牛

Mendy 发表于 2007-6-28 20:53

很多事情可以原谅但不会被忘记。
我想,每个遇到这样的事的人,心里都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疙瘩吧!
如果我LG发现我出轨,我会自己离开。因为我想我会受不了他的眼神。可惜我还没有LG```! $汗$
看来在没有确定自己是否能为对方放弃自由之前,还是不要急着结婚哦```!

发表于 2007-7-1 17:14

关键看你自己要的是什么,还有你自己能承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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