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meng 发表于 2007-7-4 18:14

原帖由 future2812 于 2007-7-4 11: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起来好像是的.这么说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这是一个诈骗犯了,我不用理他.对吗.

$m7$ 恰恰相反骗人的是你,

一个Vertrag的前提是 zwei ubereinstimmende willenserklaerungen, Anhame und Angebot。 当时合同也签了尽管填写信息有错,但这并不影响这个Vertrag的成立

之后你一直有机会Anfechtung,你没有anfechtung,而是一味的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Leistung, 让本来能存在的wegen Irrtum Anfechtung的理由 Verjahrung掉。

现在你已经没有Anfechtung的理由了。欧实在想不出在法律上能让你不付这笔钱的理由……$NO$

xumeng 发表于 2007-7-4 18:19

原帖由 太有才了 于 2007-7-4 10: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rückerkolonne unterwegs

http://www.wartburgregion.de/news/last/2005.07.18-10369

ok,看了有才发言,你有一个wegen Trauschung anfechtung的理由了……

糖丸 发表于 2007-7-4 22:44

我来更新一下观点。我上次提议是鉴于如今的经济状况不能捐款。

今天和一个德国朋友讨论了你的案例,他就是普通人,虽然对法律不在行,但是也给了建议作为参考。他说你签的那个公司是属于那些无赖公司之一。一旦签了字后来不捐了,就立刻和律师合作,打官司逼人交钱。虽然不是人人都能被逼交钱的,但是总有不少就交了。

所以本质上和我以前认捐的那个协会ASB是不一样的,人家没有欺骗性质。捐款人随时可以停止捐助,没有强制性。

鉴于此,他建议你最好不要承认你和这种公司有协议或是合同。既然你的签字和你平时不一样,还是有些优势的。他说,你现在不要管,等到法院来信了,你在跳出来说,你没有签协议。

搂住区学校法律咨询的地方问问,这两种方案哪个好些。

future2812 发表于 2007-7-5 10:17

原帖由 糖丸 于 2007-7-4 23: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来更新一下观点。我上次提议是鉴于如今的经济状况不能捐款。

今天和一个德国朋友讨论了你的案例,他就是普通人,虽然对法律不在行,但是也给了建议作为参考。他说你签的那个公司是属于那些无赖公司之一。一 ...
谢谢你了,我现在先等等.看看情况,因为看了有才兄给我发的东西,这个公司先前承诺的可以用什么空中救援之类的,根本没有.而且这个公司根本就没有做为他们所说的保险公司注册过,也就是说他们不可能提供哪些服务.而且,我昨天有研究了一下律师信,第一他的署名不是写sehr geehrte Frau xxxx.而是写的Sehr geehrte Damen und Herrn. 再有就是那封律师信是复印的,签字也是.很明显.这就是说,这是一封群发信件.第二,律师信里说如果不在10天之内把钱回到律师的户头,就会增加罚款的数额.并没有说要上法庭或是什么. 所以我决定乖乖先等着,什么都不做.

[ 本帖最后由 future2812 于 2007-7-6 12:54 编辑 ]

future2812 发表于 2007-7-5 11:09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7-4 19: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ok,看了有才发言,你有一个wegen Trauschung anfechtung的理由了……
这位仁兄,我本来不想回你的帖子.但是有浏览了一下别的帖子,我不得不说一些话.到法律版来提问题的人,不管是犯了什么见不得人或是难以入你法眼的错误.到这里来都是为了寻求帮助.他们的心情是什么样的恐怕你无法理解吧.所以才会有那些话出来,如果您是法律高手在说完风凉话的同时,能帮忙拿出个解决的办法也好.可是我看了一下你在别的帖子的留言,不是说人家活该倒霉,就是说些风凉话.并没有真正帮人解决什么.每个人都有碰到事情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万一那个人是你,你看了别人给你写这些话,你会怎么想.当然像你这种高人是不可能碰到麻烦的, 对吧.我在这里衷心的谢谢有才和糖丸.谢谢你们的帮助. 还有一些别的XDJM,谢谢你们.法律版就是需要那些真心帮助同胞的人.就算不是专业的,对于我这样对法律不是很懂的人来说.能解决事情的最重要.我承认这个事情是我自己不对,犯下的错误. 但是如果你真正看清楚有才发言的话就该知道,这个机构是一个被警察Anzeige了的.虽然前面是我犯的错误, 但是这个机构实际上是有诈骗性质. 所以你勉强帮我找到的那条理由,跟有才说的理由根本就不一样.最后还是谢谢你的回帖.

xumeng 发表于 2007-7-5 14:10

看了你的发言决定把你纳入2007萍聚法律区牛人行列,记得不要删内容呀$ok$

future2812 发表于 2007-7-5 14:13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7-5 15: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了你的发言决定把你纳入2007萍聚法律区牛人行列,记得不要删内容呀$ok$
好,那我等着了.谢谢.你大概又要挑我发言里面的一些东西出来说我是多么不懂的法律了吧. 这个我承认, 不是这样我也不会在这里求助了.

[ 本帖最后由 future2812 于 2007-7-5 15:20 编辑 ]

xumeng 发表于 2007-7-5 14:26

$汗$ 既然你不反感,这列就罗列一下今年至今的牛人帮

1。我不是你的猫 MM 作假事发后需求第二条出路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498022

2。mexx同学 受狗惊吓后遂放警察鸽子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490414

3。steuerrecht MM 被德国恶邻欺负后选择了以暴制暴……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507336

4。jens1 MM 挑战德国教育制度,勇告教授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486609

………………

10 future2812 MM 的骗中骗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537459

future2812 发表于 2007-7-5 14:35

谢谢你给我定的性质,我会把它保留起来.也许今后有用.还是那句,谢谢你的回帖.

[ 本帖最后由 future2812 于 2007-7-5 15:41 编辑 ]

laodeguo 发表于 2007-7-5 16:25

这年头杨白老比黄屎人还牛.世风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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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各位高人帮我看看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