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2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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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aking Medicines 藥物
痛苦 -----
麻煩 ▼▼▼▼▼
死狀 ▼▽▽▽▽
牽連 ▼▽▽▽▽
衝擊 ▼▽▽▽▽
致死度 ▼▽▽▽▽
如果能成功的話,吃藥是最佳的自殺手段。不過自殺未遂的情況很多,及準備時間過度費時是一大問題,痛苦的程度因藥物不同而異。
桌上散放著紅、黃、藍等各種顏色漂亮的膠囊和藥片,或是一小堆雪白的粉末。當把這些吞服下去的時候會慢慢地睡著了,而且再也不會醒過來。這是在平靜睡眠延長線上的死亡,也是最理想的自殺手段,而且是只有透過藥物才有可能實現的手段。
某種藥物會控制頭腦。腦部是擔負人體之自我組織性的系統控制裝置。不論是呼吸功能或心臟跳動等,凡是維持系統用的功能全部都是由大腦控制的。在此要說明的是,透過藥物使這一控制裝置逐漸失去協調,而用來破壞整個「自我」體系的技術。這也可以說是一種自己動手進行的腦葉切除手術的方法。
不會致命的藥不算是藥
不論什麼藥物,基本上都有「會產生作用的量」和「中毒量」及「致死量」。也有專家說,「不會致死的藥不算是藥。」不管什麼藥都有致死的可能。只不過是作用量和致死量之間的差距較大,要達到致死量就必須吞服相當大的量,比較難掌握罷了。現在的藥物,這種差距都放寬了,換句話說是安全藥物。這裡要介紹的,是差距較小的。
不過,此問題就在於「致死量」。本書所述藥物服用量的標準,是各種文獻所載不同藥物的致死量,但也因文獻而各有不同,幅度相差也很大。同時,致死量又因個人的體質以及是否經常服藥而大有差異,因此,也有雖大大超量服用卻被救活,而服用少量的卻死亡的例子。
本來應決定生與死界限的「致死量」,卻有因劑量不同、幅度參差、因人而異而未能致死的情況。於是有的研究工作者就說,真的想死的話就服用致死量的三倍吧。這樣一來,致死量已經不是表示「致死的量」了。本書暫且將最少量與最大量之間作為「致死服用量」(未特別註明的均為成人服用量),這也只是大體的標準。這種致死量的含糊不清不但表明了生與死的模糊界限,也是使藥物自殺產生困難的最大原因。
不過,這裡還要再囉嗦幾句。僅僅把手腕割開一道口子是絕不會死去的,但這裡所舉出的藥物,服用了就真的會死去。如果只是想體驗一下自殺的滋味(這也並不是壞事),還是在手腕上割開一道口子較好。
[注意] 加強消化器官的吸收以避免反胃
最應該避免的是將服下的藥物吐出來。服用藥物而死,換句話說就是急性藥物中毒。只要設想一下喝酒的情景就行了。當然,酒精也不是不能致死。常常就有大學生因酒精中毒而死亡。可是,一般情況是當身體無法再承受時就會吐出來。這只是將酒精換成藥物而已。由於大幅地超量服用,嘔吐出來也是很自然的事。所以,掌握適量是非常困難的。
阻止嘔吐當然也有方法,只是加強消化器官的吸收,就像對症療法那樣。對因生理的拒絕反應而嘔吐出來的,則無方法對應。總之,只有朝「致死量」努力服用,哪怕只是再多吃一片。
服用安眠藥是不會死的
其他應注意的,就是瞭解「致死量」之後再服用藥物。可以致死的藥物有很。譬如,當今成為話題的安眠藥。睡意荓o快,服用後會喪失記憶力,所以看起來非常危險,但卻是很安全的藥。一位喝酒同時吞服了八十片的二十七歲女性,睡著後又像夢遊症患者似的爬了起來,向雙親說了句「到羅森去」就倒了下去。被送到醫院的第二天恢復知覺,經檢查的結果一切正常。僅僅看上去危險是不會死人的。
本書對不明瞭致死量的藥物一律不加以介紹。沒有計劃的行動,不但會失敗而且還要嘗到不必要的痛苦。一位吞服氰酸鉀的家庭主婦,整個晚上都抓撓胸,被發現時胸部一片血肉模糊。
順便提一下,有關藥物自殺的傳聞,有很多都是虛假不實的。常有人說,會對內臟或腦子留下終生不治的嚴重後遺症,但僅從本書所舉對神經系統產生作用的藥物來看,有的醫生說幾乎都是沒有這種副作用的。
也有「反自殺論者」宣揚說,健康保險不承擔自殺的治療費,所以要花費鉅大的金錢,但這也是不真實的。一位二十六歲的女子吞服了雖然我們不知道成分的劑量,但在「醫院裡也認為藥性最強的藥」的鎮靜劑二○片片劑和二十包粉末,而被送進醫院整整昏迷了兩天,但她卻使用保險卡支付了醫療費。所以,不被謊言所欺騙,也是需要注意的一點。
[準備] 靜脈注射
首先,防止嘔吐有各式各樣的對策。最簡便的方法是,將藥物放在鋁類的東西上用火烘烤使其融化,或用熱水溶解變成水溶液,然後用針筒向靜脈注射。這樣的話,當然不會嘔吐,而比腸胃吸收的作用更大,需要量也少得多。如果針筒內混入空氣,腦血管會發生空氣栓塞而死亡。還有因血管內混入血液以外的異物,引起休克而死亡的。由於異物的混入,血管會有相當程度的疼痛。多次注射的情況,疼痛得很厲害,可對手臂進行冷敷,總之,需要想些辦法。
注意最後的晚餐
不想注射而想服用藥物去死的人,就有必要事先調整一下胃的狀態了。為了更快地吸收藥物,有效地引起急性中毒,胃裏就不應留有食物。但如果過於空腹,會產生反應過敏而嘔吐,掌握它的分寸是很難的。
在決定自殺前的一小時左右應該喝杯紅茶吃一片吐司,服用一點防醉藥亦可。片劑應事前碾碎,放入粉碎機使其成粉末。膠囊則應去掉,留下粉末,或者放入熱水裡使其溶成液狀。
然後將藥物混在布丁或酸奶裡,加些蜂蜜,迅速吞服。但也有專家說,將藥物混在布丁或酸奶裡並不會加快吸收。或許將它認作是幫助吞服的一種方法較好。
同時喝點酒
同時喝點酒是必要的條件。據說,酒對中樞神經產生作用的藥物具有相輔相乘的效果,對任何藥物都可加速溶解速度,併用時的效果可提高百分之五十。飲料除了酒之外,最好再多準備一點。
再者就是一定要選擇別人找不到的地方,至少要保證八小時之內能單獨停留的地方,例如旅館就是最合適的。如果在數小時以內被人發現,就成為自殺未,要嘗到反覆灌腸的痛苦。一位二十五歲的女子因企圖自殺而被灌腸,她說「早知那麼痛苦的話就不自殺了。」(不過她還說了一句「或許會再自殺一。」)
準備工作完成後,就開始介紹自殺藥吧。
大眾藥
市面販賣的藥物,其毒性較低。專業書上寫說:「(市面販賣的藥物)單劑大量服用的話幾乎是不會致死的。」
這一敘述雖不能認為是正確的,不過,服用大眾藥去死亡確實是難的。如前所述,藥物有各種產生作用的量和引起中毒的量,所以,與中毒量保持一定的距離而以低毒性製造的就是大眾醫藥。因此,一般的藥房都有出售。
可是,自殺藥的基本點是「容易到手」和「服用即睡」。無法到手的話,即使介紹也無意義。有必要知道服用大眾醫藥物是難以致死的,但之前專業書籍卻寫道「幾乎是不會致死的」。也就是說,並不是百分之百地不可能,這裡就介紹這種例外。
(1)興奮劑(提神藥物)
利斯隆S
在戰後的五○~六○年代裡,出現過第二次安眠藥自殺熱。以二十多歲的年輕人為主,服用安眠藥自殺大大地超過上吊人數。溴戊酮尿素(Bromovaleryl)在當時以「布羅巴林」的商標名出售,是自殺熱的主要藥物。在一九二六年芥川龍之介服用安眠藥自殺而引起第一次自殺熱時,「布羅姆」以「卡爾摩汀」之名出售被廣泛使用。太宰治也用「卡爾摩汀」多次情死未遂。因此說「布羅姆」是日本的安眠藥自殺由來已久的藥品。
現在,「布羅巴林」被指定為「須經醫生指示使用藥」,沒有醫生的處方是買不到的。「利斯隆S」(佐藤製藥公司)在市面上出售的則與「布羅巴林」的成分和劑量相同。顯然這並不違法。因為,每片中的「布羅姆」的分量在五○○毫克以下是可以出售的。這是八毫米大小的片劑,白色味苦。
條件成熟後只要服用致死量,中樞神經系統被控制,(腦和脊髓神經的刺激作用失靈)迅速喪失意識,快的話一小時左右主要就會因呼吸停止而死亡。有人服用五○片「布羅巴林」而死掉的(案例 2),但還是服用二○○片為適當。二○○片是滿滿的兩隻手的量,如果是這些總量的話,也不必要混在酸乳酪那麼麻煩服用了(案例 1)。
此外,在一片藥品中含有一○○毫克「布羅姆」的藥物中有「姆爾蜜錠」(小林藥品工業)、「日夜」(大正製藥工業)等,「利斯隆S」是純由「布羅姆」製成的,但其他的卻都含有若干咖啡因等一些成分。由於含有多餘的成分,服用量就隨之增加,嘔吐的可能性也增大。
「姆爾蜜錠」之外,後述的「acetaminophen」也在一片中含有一五○毫克的「布羅姆」。服用相當於「布羅姆」致死量的一○○~二○○片的話,也達到「acetaminophen」的致死量區。這是雙倍致死量,更加危險。
如何購買
「利斯隆S」的說明書上寫著「對不安、緊張有鎮靜作用的藥品」,只要說明症狀即可買到,但最大的問題是怎樣能買到十~二○盒。多數藥房無貨,製藥公司批發給藥房的量也不多,一次是買不到多少的。有時也有因藥房的判斷而不予出售的情況。大車站附近的藥房一般都有供應,尋找五家左右,每半個月去買一次,兩個月就積下二十盒。這種藥,每日服用二~三片,盒內只有十二片,所以每隔十天去買一次也不足為奇。不過,為了防止濫用,藥房有時不出售,或者詢問症狀,或者建議前去醫院。某藥房工作人員說:「看上去不對勁的人不賣給他。」這種場合,你就解釋說「不想去看醫生。」、「要是讓同事(同學)知道精神不佳可不得了。」這對唯恐濫用藥物也是一樣的。當找不到出售的藥房時,可打電話給製藥公司,他們會告訴你那幾家有出售。
阿塔拉克斯
這種藥,一般藥房都有出售。買到六○~六○○個膠囊,即三~三十盒是很容易的。前面說過,「弄到手,服用即睡」是安眠自殺藥的條件,而這個「阿塔拉克斯P」(-製藥公司,通稱「阿陀P」)就是條件最好的藥品。致死量是體重每公斤需要二五~二五○毫克,幅度太大,而且又是含糊的推測,所以六十公斤體重的人可服用六○○片。
僅僅將六○○個綠色小膠囊放在面前,就會引起一種幻覺,但一個膠囊中含有的成分即使全部服用也不過是二十毫克。膠囊裡有黃色粉末,集中起來也只有小碗的四分之一,這點量是用不著混在酸乳酪裡也很容易服用的。
鹽酸羥胺具有抑制中樞神經,穩定自律神經的效果。大量服用時會出現睡覺、疲倦、頭暈,最後因呼吸停止而死亡。服用時一定要併用酒類。中樞神經抑制作用會增強,如在此時把身體弄涼的話效果則更好。
成分完全相同的藥物還有「吉斯隆P(P)」(帝國化學)、「波布斯爾(-)」(加藤翠松堂)等。「阿塔拉克斯P」有一○○片裝的。
不過,有一位服用了「阿陀P」一○○片並喝了一瓶啤酒和一杯威士忌的四○歲婦女,在十七小時後喪失知覺並嘔吐,被發現後送往醫院,兩天以後痊癒出院。總之,要再三考慮,並應服用多量。
(2) 止咳劑
巴布隆S、阿涅通顆粒
八○年代曾一度流行過「一口氣喝下止咳液後狂跳」的遊戲。因為止咳液裡含有作用於腦內咳中樞而鎮咳的「可待因(codeine)」,和擴張氣管的麻黃素(ephedrine)等麻藥性物質的緣故。可待因是鴉片成分,麻黃素的致死量雖不清楚但它是興奮劑的原料,所以很危險。理應禁用的,但不使用就止不了咳,因此,現在出售的止咳劑,大多都含有這兩方面的成分。
巴布隆S」(大正製藥)也是這類藥物之一。八○年代使用較多的是「布隆液」(SS製藥),但現在這種藥不含麻黃素,所以,這裡舉出與可待因的構造幾乎相同的磷酸二氫可待因(Dihydrocodeine)三○亳克和麻黃素的姊妹成分dl--鹽酸甲基麻黃鹼(Methylephedrine)的「巴布隆」。大量服用磷酸可待因會造成睡意,而麻黃素則有覺醒作用。整體看來,與其說是睡眠,無寧說興奮作用方面較強,導致心跳數的增加和呼吸加速因循環不全而死亡。此外,含有三○毫克二氫可待因(Dihydrocodeine)的止咳劑有「新德尼止咳液」。
「阿涅通顆粒」的dl--鹽酸甲基麻黃鹼的含有量為一○毫克。關於可待因《最終的出路》一書中列舉了具體的二‧四毫克這個數字,所以就相信它而服用一六○包以上吧。這樣就要服用二四○毫克的顆粒,從量來說只是一小碗罷了。某專家的意見是:「混在酸乳酪一類的東西」白色顆粒,味甜。
(3) 止吐劑
拉克摩亞
止吐劑,意外地含有很多危險成分。某位二十四歲的婦女為了墮胎而服用迪門希得里納德七‧五克後,出現嘔吐、目眩、抽搐,陷入昏睡狀態,九○分鐘以後因呼吸不全而死亡。「拉克摩亞」(藤澤藥品工業)除了迪門之外還含有鹽酸□哆醇七亳克,無水咖啡因一四毫克,比純迪門希得里納德的藥物容易弄到手。這是白、藍、白三層結構的大一點的少許片劑。含有迪門希得里納德五○毫克的藥物有「卡拉克斯」(共榮)、「迪門希得里納德」、「摩德」(摩德製藥)、「Drive
Soft」(長生堂)等好幾種,藥房也有出售。加上服用至少三○片就能死去的話,對自殺是再好不過的了。
服用這種藥物的問題在於是否能很好地睡覺。前面提到這種藥對中樞神經產生作用導致呼吸停止,副作用為有睡意、頭痛等,但由於不是精神藥物,也就不能迅速睡著了。要是一定要睡的話,可併用市面上賣的安眠藥。
不過,也有服用八○○毫克迪門希得里納德,雖產生了幻覺但未死去的二○歲和二十二歲的男子的事例。
旅行明尼亞()
「著名的『旅行明尼亞』也會死人嗎?」或許有人會產生疑問,「旅行明尼亞」的成分是磷羥基苯甲酸四○毫克,和二羥丙基茶鹼(Diprophylline)
二十六毫克。其餘的成分不多,危險成分磷羥基苯甲酸所占的比例最大。其他的,含有咖啡因等預防睡意成分的也很多。 「磷羥基苯甲酸」作為抗組胺劑(histamine)
而產生作用,中樞神經系統的抑制和興奮的症狀出現混合。產生劇烈的腦刺激和嚴重的知識喪失。可是,抗組胺劑具有催眠效果的作用,禁止在服用後駕駛車輛,如大量服用會睡著的。
仙巴亞
防吐防暈藥的優點,就在於人們認為「誰都不會用那種東西去自殺」。你去購買時可以說「因為要出遠門,想多買點預防暈車的藥。」,藥房也不會起疑心的。「仙巴亞」(大正製藥)一盒只有六片,要買二○○片只需要三十三盒,是不必擔心的。
溴化氫東茛菪鹼具有抑制副交感神經的作用,大量服用會抑制呼吸。副作用為有睡意,同時有錯亂、幻覺,吞嚥困難等,服用後是否立即睡著是有疑問的。
含有溴化氫東茛菪鹼的藥物以防止暈車船的較多,目前市面上供應的藥物中,「仙巴亞」東茛菪鹼的含量最多,而且不含其他多餘成分。直徑一公分的大片劑,要二○○片就需要弄碎,無苦味。
(4) 其他
大正東普庫、隆三寶膠囊A
「大正東普庫」(大正製藥)和「隆三寶膠囊A」(三寶製藥)含有 300 毫克的Acetaminophen
具有鎮靜作用和解熱作用。大量攝取可產生睡意、目眩、頭痛、噁心、嘔吐,陷於昏睡。最後危及肝臟而死亡,不能說是安眠藥。不過,「大正東普厙」的一包中含二○○毫克的Bromovaleryl尿素,所以容易睡著。藥品的注意事項也寫著「容易引起睡意」而禁止服用後駕駛汽車和操作機器等。白色小顆粒,味苦但服用到口內有清涼感。
鎮痛劑「諾信」等,在一袋中也含有 300 毫克的Acetaminophen
。其他配合物也很多,但這有「一下子可買很多」的優點。如果要列舉出含有Acetaminophen
的解毒鎮痛劑的話那就不勝枚舉了,市面上出售得很多,不妨到處採購可達致死量的藥量。
舉例來說,一個四十九歲的婦女服用了三○片雪德絲A(含Acetaminophen 80 毫克、Bromovaleryl尿素 100 毫克、
200 亳克、無水咖啡因 25 毫克)引起了肝、腎衰竭,經過了十六天的興奮和昏睡,因呼吸停止而死亡。只服用三○片(Acetaminophen 2.4 克)而死去的這個婦女是幸運的。這種「雪德絲A」的成分中產生最厲害的副作用的是Acetaminophen
。現在出售的「新雪德絲片」(鹽野義製藥)用尿素 30 毫克、咖啡因 40 毫克代替布羅姆,其他成分無變化。
耶斯塔隆摩卡片、阿斯匹靈
有人認為「經常在喝咖啡」而不太在乎咖啡因是不好的。咖啡因會刺激腦內的血管運動中樞和呼吸中樞,加強心臟的肌肉收縮力,是刺激性很強的藥劑。大量飲用可引起興奮、血壓上升、心室顫動(心臟下部的心室部分收縮的現象),心肺停止直至死亡。
阿斯匹靈刺激呼吸中樞等的中樞神經系統和代謝系統,導致呼吸過急、代謝異常、高熱,因呼吸衰竭或休克等死亡,對腎臟也會造成損傷。
兩者都具有興奮作用,服用絕對不會睡眠,但因容易到手和少量即可致死的原因加以介紹。對想安然死去的人是無緣的藥品。試舉一例,一個服用了五○○毫克的阿斯匹靈一○○片(五○克)的二十一歲女學生,經歷了倦怠感、噁心、興奮、呼吸加促、昏睡等各種症狀後,約十九小時後因呼吸停止而死亡。從上述例子來看,服用阿斯匹靈到死亡的時間是相當短的。
因「耶斯塔隆摩卡片」(SS製藥、咖啡色的片劑,味極苦)和「阿斯匹靈片」含的多餘成分最少而進行介紹的,咖啡因和阿斯匹靈大量地被商品化,咖啡因有防止打瞌睡的「咖啡軟片」、「咖啡涼錠」及其他以內服藥居多。阿斯匹靈有「格蘭德魯」(藤澤藥品工業)、「新格雷蘭」(武田藥品工業)等以阿斯匹靈為主要成分解熱鎮痛劑。
[ 案例研究 1 ] 向報紙投稿預告自殺的青年銷售員
一九五六年八月二日,晚間十時左右當目白一家電影院連續放映兩部影片,領位小姐發現一個青年還在睡覺,於是打算叫醒他,卻發現此人已經冰涼。他是喝著酒慢慢地吞服了二○○片
Brovarin 和三○片Adorm 。在立即被送往醫院後,整整昏睡了一天一夜,四日清晨死去。
他出生在東京,二十三歲。從水產大學中途退學,在製藥公司工作過四年半,主要從事打包和送貨工作。其兄也是製藥公司的藥劑師,估計從那裡得到了藥物的致死量和服用方法。
在前一個月的七月二十八日,因「私人原因」辭去了製藥公司的同一天,又開始某百貨公司「分期付款訂貨」的推銷。但是,他對該公司所規定的達不到目標業績,則全部佣金歸公司所有的辦法極為不滿,竟然在自殺前一天的八月一日向朝日新聞的投稿欄寄出了一封寫著「當我離開這個世間之時,大聲疾呼這個公司的不合法做法。」的一封信。也就是說,他以投稿方式預告自己的死亡。
他在給百貨公司的股長遺書中這樣寫道,「當我決意進行早已下了決心的事之前,只不過是很偶然地遇到了百貨公司這一段經歷。我並沒有把這個社會存在弱肉強食的責任,推給機構基層的頭上……」,這說明不是因指責公司不公而自殺的。
人很開朗,又有愛好哲學的一面,關在房間裡寫過偵探小說的這個年青人的自殺動機,至今不明。
[ 檢驗死因]
在這裡需要檢驗的,並不是他在死之前所採取的奇怪行為,而是他吞服了 200 片 Brovarin,30 片為 Adorm
(巴爾比士酸(barbituric)系列安眠藥)等大量安眠藥而居然沒有吐掉,完成了自殺。一般情況下,吞服這麼大量的片劑都會吐出來的,這也是服毒自殺的缺點之一,他恐怕是在電影上映的兩個多小時裡一點一點地吞服,以及證明了「一點一點吞服就不會吐出」的對應做法。
Brovarin 銷售時包裝就只有 100 毫克的,他吞服了 20 克,就是說足以達到了 10-30
克的致死量。據說,和這些安眠藥一起喝下酒的話,效果就會達到十倍,他大概是從其兄那裡聽來的。
[ 案例研究 2 ] 服用 Brovarin 50 片,留下「死亡記錄」的學生
一九七二年五月,一個二十歲的學生在房間裡從椅子上滑倒而死去。他房間裡的桌子上放著遺書,題為《最後時刻》的嶄新筆記本,開頭就寫道「我並不是受所謂厭世觀的影響而逃避這個社會的。我之所以要現在消失,是感到現在正是時機才決定自殺的。」
而且更奇怪的是,他把自己吞服藥物起到失去知覺為止的經過,詳細地寫在大學筆記本裡。
「現在是一九七二年五月十九日下午七時七分,我在兩三分鐘前吞服了 50 片
Brovarin。我不知道再過幾分鐘或幾小時後會睡著,並與這個社會告別,但我將觀察我本人的死到最後一刻。……十時十五分了,一點都不想睡。打開收音機聽了一會兒,又關上了。我想保持冷靜但還是興奮的,平常所愛好的音樂今天卻感到厭煩。我想仔細地回顧一下自己的人生……(關於雙親和友人有五張紙的記錄)……十一時三十分,從剛才起就一直在打呵欠,看來最後的時刻即將來臨了。但我要看著死的心情到最後一刻,所以不斷地告誡自己要堅持。我不知道自己的屍體將在什麼時候被發現,但我自己想看看自已的慾望不斷湧現上來。……12:05。」
筆記到此結束,大概就在這個時候他神志不清了。
[ 檢驗死因 ]
Brovarin 50 片相當於 5
克Bromovaleryl尿素,其量比致死量低得多,但我不認為該青年在撒謊,所以就可以知道吞服這麼多的量也會死去的。同時也知道了吞服五○片 Brovarin
就會慢慢地增加睡意,大約兩小時睡著以後就不會再醒過來了。而且到失去知覺為止完全沒有痛苦,神志也很清楚。當然,會因本人的體力和健康狀態而大為不同,如果馬上就倒下的話大概會在更短的時間裡睡著的。
他的自殺真的可說是「實驗」。關於留下記錄一事,他寫道:「什麼也不留下就死去,很容易被誤解為在我這個年齡常有的憂鬱結果。我無論如何也不想被誤解,因此,我在這裡很冷靜地留下我在仔細看看自己的證據。」可是,我們完全搞不清楚他自殺的動機,所以只有認為他是「為了試試死去時候的心情而死掉的」。
不管怎樣,到即將失去知覺為止一直握著筆桿寫出的記錄,是極其珍貴的。在最後的「五分鐘」之後,恐怕是應該接著寫「然後就該睡著了吧」的字句。
此外,作為服用Bromovaleryl尿素的例子,有一個吞服 50
片五種布羅姆系列的藥物的二十二歲女性,在服用後十二小時被發現並治療,在半睡狀態中延續了十天後,因心臟衰弱和併發腎臟炎而死去。
還有,分別吞服了 100 片 Brovarin 即 10 克的兩個十五歲女學生,走路時搖搖晃晃地被發現,用救護車送進醫院,五小時後恢復意識,現在已痊癒了。
限制醫藥品
對於有可能被濫用做為麻藥,或被用來自殺的藥物,厚生省將其規定為劇藥、毒藥、要指示藥、指定醫藥品等,不讓一般人取得。在此要介紹的就是這類的「限制醫藥品」。
不容易取得並不等於弄不到,或許有人已經有了處方亦未可知,所以加以介紹。
歇爾信、吉亞結巴姆、蘇奈孔。
近來,一些精神科醫生亂開處方。當你推開精神料的門扉,告訴醫生說「睡不著」、「焦躁不安」的,立即會開出「歇爾信」、「吉亞結巴姆」等抗焦慮劑的可能性很大。有時內科也會開出此處方的。在精神科拿到抗焦慮的處方後,你就說「沒作用」而要求調換藥物。因為,究竟哪一種對患者更適合,醫生也需要試試看。
然而,正因為醫生們首先會開出這類 Benzo Diazepam
系藥物,也說明它們的安全性很高。即使你很幸運拿到這類處方,但因作用少而與致死量的距離太大,為了弄到致死量就不得不經常跑醫院。所開的處方,一天至少也不過是十五毫克以內,所以至少要積存一個月的藥量。而且,醫生也曾擔心所開的藥物被累積而用於自殺。正因為容易到手所以不適合於自殺。有過估計吞服了四五○~五○○毫克的吉亞結巴姆的兩個患者,在四十八小時都先後恢復了健康的例子。
「雪雷那敏」「克拉西那」等商品名雖異,但都屬「吉亞結巴姆」的藥物。有時你不明白醫生開的是什麼藥的時候,可以參考「醫生所開藥物指南」一類書籍。
太妃拉尼爾、克利特敏、其他
「太妃拉尼爾」等抗憂鬱症劑,對那些抗焦慮劑不起作用的,極度的憂鬱、失眠等病是適合的。比抗焦慮劑難弄到手,但你可向醫生表明難以入睡、抗焦慮劑不起作用等,就可能得到處方。甚至可以說明想自殺。如果真的陷入憂鬱狀態的話,有時會開朗,有時活潑,一旦藥物中斷,即又回到了原狀。
這是所列出的抗憂鬱劑,其性質都相似,大量服用後會出現頭痛、目眩、想睡覺。有時也會引起精神錯亂、幻覺,一般很快進入睡鄉。但手足的痙攣則是常見的中毒作用。雖認為不會對內臟造成損害,但也有對肝臟造成障礙的例子。如同時併用中樞神經抑制劑和酒類,效果增強。
因斯敏
「因斯敏」雖不是抗焦慮劑和抗憂鬱劑,但作為安眠藥則較普遍被醫生處方的。當然,如大量服用會形成興奮狀態,但因抑制中樞神經,很快就會入睡,因呼吸停止而死亡。同樣地,如併用酒類和其他抑制中樞神經的藥物即可加大其作用。
Winterin、抗特敏
Winterin、抗特敏的作用效果非常大。一般人只要服用一片,不久就會感到強烈的睡意。一個二十一歲的大學生在聽課時服了一片「WINTERMIN」後竟然酣睡,當他醒過來時下一堂課已開始。就是說,他對周圍人的走動毫無察覺,足足睡了五個多小時。
「WINTERMIN」、「抗特敏」就是這種。這種藥是給症狀嚴重的,不是神經症而是精神分裂症患者使用的,所以更難弄到手,不過致死度很高。這種藥同樣抑制中樞神經,死因是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在睡意來臨前須吞服夠致死量的藥物。
不過,也有人吞服九‧七五克後獲救的例子。中毒症狀為:持續高熱、意識障礙、呼吸困難、循環虛脫、脫水症狀出現之後,結果因急性腎衰竭而死亡。
巴比妥(barbital)、伊蘇米塔爾、其他
這些是吸了會死人的。其作用量和致死量之間的幅度極小,據說服用一點點就會入睡而死亡。歐美安樂死協會也大力推薦該藥。不過,百分之百地弄不到手的。因為年份已經很久了,目前日本幾乎都不使用,即使得到處方,這也只給症狀極其嚴重的人使用。不過,在海外則有可能弄到,所以在此加以介紹。
這些都是屬於巴爾比士酸(Barbituric)系的安眠藥,大量服用即可使心臟和呼吸停止而死去的極端危險藥物。中毒症狀有頭痛、痙攣、精神錯亂等,如大量服用會一下子陷入昏迷。如果能弄到手,則是沒有比這更好的安樂自殺藥了。
打算在海外購買的話,因商品名不通用,所以應記住一般名稱。據說,荷蘭的規定是比較鬆的。
不過,也有下述的例子。一個五十一歲的醫生,估計吞服了 20 克的苯巴比妥普來即 phenobarbital
的粉末,整整四天陷於昏迷狀態,後來通過人工透析回復了知覺,繼續不斷出現妄想、幻想、興奮之後,經過一個月,精神上沒留下任何障礙的出院了。
對這類幾乎弄不到手的,又知道其致死量的藥物,在本章末列表供作參考。
麻藥
麻藥是最接近死亡的藥物。與其他的醫藥品相比,其致死量非常的少。但是,推薦麻藥做為自殺藥物卻多少有所顧忌。
本來我就不知道怎樣弄到手。即使有人告訴我說「外國人常去的俱樂部就有」,可是,一般還是無法知道是哪個俱樂部,又是誰會賣給我。
即使弄到手,但這又含有多少不純物。再說,這又是哪一種麻藥也完全不懂。
同時,也因為身體是否習慣,其中毒作用和致死量又大不相同。本來致死量就是因人而異的,麻藥的話,更為明顯。慢性中毒者是不適用一般的致死量的(有的記錄說是十倍),這種致死法,除大量攝取之外別無他法了。這就是說,麻藥是不適合有計劃性的自殺者使用的。
正因為如此,下面所介紹的是,只是給那些能弄到手或已經在手的,而且知道其成分的人看的。
(1) 興奮系列
興奮劑
曾經有個問題說:「是要停用興奮劑,還是要了結人生?」,正確的回答應該是「使用興奮劑了結人生。」
第二次大戰剛結束時,民間流通商品名叫「希羅朋」的掀起一場興奮劑熱的藥物,今天則稱做「夏布」、「斯皮德」,被流氓以至於俱樂部青年人廣泛使用,至今仍佔日本麻藥界的王者寶座的就是這種麻藥。安非他命( amphetamine )主要在歐美使用,而美他非他命( Methamphetamine )(希羅朋)的發明者是日本人,後來又在全世界廣為流傳成為代表日本的麻藥。不妨說一句,希羅朋在希臘文中是「愛好工作」的意思。
興奮劑刺激中樞神經系統,特別對大腦刺激較大,提高集中力和活動欲望。第一次在靜脈注射致死量的美他非他命的時候,在數秒至數十秒內心跳急劇,自律神經出現異常,出汗、呼吸深而加速、瞳孔放大,因循環器官衰竭而死亡。有時會引起腦出血。如飲用則效果降低,所以必須在靜脈裡注射。
不過,已經習慣了的人,即使一天攝取○‧五~一克也不會致死。一個二十七歲的女子服用了二克美他非他命後陷入昏迷,瞳孔放大、面部肌肉劇烈抽搐而住進醫院,十一天後痊癒出院了,可以認為她是很禁得起該藥物。相反地,也有僅一‧五毫克就死去的例子。
估計不會有人去嘗試的,但要避免和「歇爾信」或「WINTERMIN」併用,因為會降低作用的。
古柯鹼 (Cocaine)
據一九八四年美國婦女雜誌所作的調查,二十五歲以下的女性有三分之一使用過古柯鹼。這是現在人們的興趣還在上昇之中的美國麻藥。目前尚未有古柯鹼死亡的報告,致死量比其他麻藥高得多,較不適合自殺。
對中樞神經產生刺激作用,使呼吸深,其藥理作用被認為與興奮劑大致相同。一般都是從鼻子吸入粉末,但靜脈注射的效果大得多。據說一般急性中毒的話,使用之後三小時之內就會死亡。瀕死狀態的意識,與幻覺劑以外的麻藥相同,即使有些頭痛但神志清楚,會相當冷靜地思考「這不太好」、「不能這個樣子死去」。常用者每天攝取一‧五~二克也不至於死的。
古柯鹼是古柯樹樹葉的主要成分,如想在海外購入,則應在原產地的哥倫比亞購買。
(2) 抑制系列
鴉片、嗎啡、海洛因
一般這三種被認為是完全不相同的麻藥,事實上是同祖同宗的。
鴉片是從罌栗未成熟果皮所得乳液乾燥後製成粉末的,由可待因等二十多種植物鹽基組成。其中,含量最多的佔百分之四~二○成為主成分的嗎啡,再經化學處理而成強力的是海洛因。當然其烈性強度順序是海洛因、嗎啡、鴉片,海洛因的強度被認為是嗎啡的十倍。中毒作用大致相同,如果能弄到手,還是海洛因的致死最可靠。
這些興奮劑和古柯鹼相反,能抑制中樞神經,造成恍惚的快感,被稱為抑制系列禁藥。如過量地吸入或注射時,數十秒內就出現目眩、噁心想吐、血壓和體溫逐漸下降,呼吸被抑制,陷入昏迷滿六~十二小時就因呼吸停止而死亡。海洛因引起的腎衰竭是致命的。傳聞的邦克‧勞克、西杜‧比斯、約翰‧西蒙‧理查德等都是被海洛因奪去生命。
泰國、緬甸、寮國等都是大產地,當然也容易買得到。
(3) 混合劑(Cocktail)
快速球(Speed ball)
與其他麻藥混合使用會形成相乘效果,致死度更高,如安眠藥等,一般認為把抑制中樞神經的藥物混在一起服用,就比較容易致死,但在麻藥世界,把抑制系列的古柯鹼和興奮系列的海洛因混合後吸入或注射的通稱「快速球」,特別具有危險性。
使用這類混合劑,就會交叉出現中樞神經的刺激作用和抑制作用,剛出現心臟激烈跳動忽又感到心臟快要停止,這種現象數秒鐘內反覆呈現。死因是心臟停止,對自殺來說是絕妙的混合劑。
此外,刺激系列的興奮劑和可待因,興奮劑和LSD的混合劑,據說其刺激性是相當厲害的。
(4) 幻覺劑
LSD
這是以二○~二五○微克(百萬分之一克)的極微量就作用極快的麻藥,致死量少得無法比。在本書中所列舉的所有藥物中,致死量是最低的。
那麼是不是很快就能死呢?並非如此。平時市面上的LSD是把原來稀釋數百倍浸到紙裡,這就需要大量服下這種紙片。
一般來說,產生幻覺作用基本上都是刺激性的麻藥,大量使用會產生心悸亢進。同時,腦袋形成慌亂狀態,有時還會因此而跳出窗外致死。雖則如此,若是按一般的使用量使用,對人體的危害要比其他麻藥要少。
醫藥品以外
這裡介紹的是在你身邊到處都有的「毒」。
當然有不少人會有一種願望,哪怕不能安樂死,總之想馬上死掉。為了這些人,本書也介紹了絕不是安樂死法的「撞車自殺」和「自焚自殺」的方法。關於藥物也是同樣的,即使不是睡眠而死,只要經歷剎那間的痛苦就死也行。對於打算了結一生的你,去弄那些不易弄到手的藥物是太麻煩了。如果明天你打算去上班或上學的話,那就吞服本書所列這些藥物好了。
在這裡大體上也敘述了藥理作用,但某中毒專家卻認為「這類東西沒有任何藥理作用」。就是說,大部分人吞服後立即會「哇--」地作聲、喉嚨、胃發生潰爛,經由痛苦而死。
吞服方法,除例外地寫明含有量之外,並不一一說明。也不是一小時用餐,混在酸乳酪裡的一類的做法。
但是必須知道致死量。這類產品的有害成分含有量是各不相同的,雖不註明服用量但想知道各商品的成分量,可打電話詢問出售處。從致死量計算,不要吞服過少的量。
先舉出一些看上去可能致死,實際上毒性很差不宜自殺的,有乾燥劑矽膠(Silica
gel)、合成洗滌劑、洗髮乳、頭髮潤絲精、髮油(Pomade)、墨水、保鮮膜、蚊香、捕蟑墊、防臭劑、脫臭劑、對二氯苯(Para-dichloro-benzene)系列的防蟲劑等、家庭用的漂白劑、作為乾燥劑使用的生石灰。香豆素(Coumarin)系列、殺鼠劑等也都因毒性差是不能用的。此外,理所當然地口紅、牙膏、沐浴劑等有「由口入體」可能性的都是安全的。牙膏把一管全吞下去也是無害的,即使你有股衝動想自殺的時候也絕不可用。不論吞服多少,只不過感到難受罷了。
(1) 香菸
短支香菸HOPE、HI-LITE及其他
香菸中所含的尼古丁毒性比一般想像的要厲害得多。一個嬰兒,有時一兩支就可能致死。專業書籍寫道「與氰酸相匹敵的毒物」。
現在出售的香菸,短支HOPE含 1.6 毫克、HI-LITE含 1.6 毫克,短支PEACE含 2.7 毫克的尼古丁。比雪茄煙的含有量更多,不過,吸菸時因尼古丁燃燒而沒有效用。當然也可以把菸葉吃掉,但把菸葉浸在水中溶出尼古丁,吸收快而效果更好。
菸葉浸水後經一小時就會溶出 50-70% 的尼古丁。溶出 50%,打算攝取六十毫克的尼古丁時,可用短支PEACE四十四支浸在水裡,一小時後飲用溶液即可,放在鍋內煮沸,可溶出近七○~一○○%,時間亦短。而一百度的熱量是不會破壞尼古丁的,放在酒精裡溶出更快。香菸的溶液非常之苦,加些砂糖也不錯。
尼古丁在開始刺激中樞神經如運動神經時,使其興奮,隨後產生抑制作用。服用後喉嚨立即感到被灼燒似的疼痛、噁心、反胃、伴之以頭痛,不久知覺麻痺、神志不清。因為呼吸停止而死。在服用了致死量後,在沒有興奮狀態下出現麻痺,陷入虛脫狀態,剎那間就會斷氣。
最大問題是尼古丁具有強烈的噁心作用,最好與防止噁心的藥物一起服用。當然,若將這種溶液注射到靜脈內,則效果更強,而且不必擔心會嘔吐。
(2) 殺蟲劑、防蟲劑
Naphtalin、樟腦、殺蟑劑、殺蟲劑
能殺蟲的藥物當然對人體也會有害。□的話有「樟腦丸(Naphtalin
ball)(白元),「樟腦粉」(川北商會)等,作為□原末五○○克而出售。樟腦中的「藤澤樟腦」(藤澤藥品工業)為二五二克。中毒症狀有頭痛、嘔吐、錯亂、倦怠感等,嚴重時陷入昏睡。肝臟、腎臟也會受傷。
現在的防蟲劑以比較安全的對二氯苯(Para-dichlorobenzene)為主,□、樟腦漸漸沒了。從毒性來說□比樟腦要強。
殺蟑劑中「大地殺蟑硼酸球」、「蟑螂天蟲殺」等都含有害成分硼酸。硼酸抑制中樞神經,大量服用時會出現頭痛、嘔吐、無力、嗜睡、昏睡等症狀,因循環不全而死。對腎臟、肝臟也會引起障礙,擔心產生後遺症的要防止自殺未遂就應大量服用,還有漂白劑等也含有硼酸。
噴霧式殺蟲劑,因噴到空氣中就會變成液體,故可方便地飲用。
殺蟲劑中的「-」、「-」、「-」等商品很危險。這些商品所含有害成分「甲酚(Cresol)只有一~一○%,所以不服用相當的量是達不到致死量的,所含四○~七○%成分O-二氯苯(O-dichlorobenzene)的毒性很強,所以藥物本身的毒性是相當大的。
甲酚(Cresol)會引起粘膜腐蝕、血管收縮等,O-二氯苯(O-dichlorobenzene)有抑制中樞神經、刺激粘膜等作用。兩者均對肝、腎造成危害。服用後會導致上部消化器官疼痛、知覺障礙、血壓降低、循環不全而死亡。
(3) 有機溶劑
煤油、汽油、苯(Benzene)、稀釋劑(Thinner)
把煤油、汽油等澆在身上點上火也是可以的,但服用的話,可以少量而沒有多大痛苦即可死去。這兩種服用後都會刺激粘膜,抑制中樞神經。出現噁心、睡意、胸部灼熱感、錯亂等,最後會因呼吸停止而致死。有時也會有心室顫動而突然死亡的情況。不過,曾有喝了二五○毫升汽油而復原的例子。
苯可在藥房隨時買得到。最低致死量是十毫升,相當於玻璃杯的五分之一的量,但至少應該服用 100
亳升。但是這也不能算是很大的量。服用後中樞神經被抑制,全身成麻醉狀態。其症狀,首先是頭痛、目眩,及短時間地出現陶醉感並陷於昏睡,因呼吸衰竭或突然豐心室顫動而死亡。中毒症狀並不嚴重,最適合於自殺。
吸入苯的揮發成分比服用的毒性還大。但因還沒弄清吸入的致死量,所以不作介紹。
稀釋劑本來是「稀釋塗料的液體」,多半是甲苯(toluene)和甲醇(methyl
alcohol)的調合物。大多託別人弄到手,成分的含有量不固定,所以不適於有計劃的自殺,但毒性很大。服用後嘴巴、食道、胃有灼熱感,抑制中樞神經,損害造血機能,導致死亡。
稀釋劑的使用是以吸的方法容易死去。 1-3 ppm
就能立即陷於麻醉狀態。在洗面盆裡倒滿香蕉水,蓋上被子,就能失去知覺,缺氧而死。這是醫藥物以外的唯一安樂自殺方法。使用時應該使用純度極高的稀釋劑。當然,在利用其他方法自殺之前,為加快速度而先吸幾口也是不錯的開始。
(4) 家庭用品
除銹劑、碘酒、甲酚肥皂水
除銹劑「清潔銹」、「最佳清潔幫手」(Best clean)等商品含有約 40% 的濃度和 89% 的磷酸。除銹劑的致死量為 22.5
毫升。如服了如此多量,與其說是磷酸本身的毒性起作用不如說嘴巴、食道、胃等產生組織損壞導致急性死亡。
消毒劑的毒性大,在藥房亦可任意買到,是絕好的自殺藥。在醫藥物以外,恐怕沒有超過它的。有位藥劑師還說:「這種東西最能簡便地致死。因為能大口地喝下去」。
碘能腐蝕消化器官,引起頭痛、神精錯亂和休克,導致昏睡、死亡。甲酚,一般認為一個體重 60 公斤的成人推測致死量為 180
毫克,服用可使中樞神經興奮,之後顯示麻醉作用,導致知覺障礙和痙攣,從神志不清、呼吸麻痺到心跳停止。快則五分鐘內,遲則三十分鐘以內即可喪失知覺。對腎臟、肝臟有危害,攝取後的二十四小時是關鍵,喝了約八十毫克的甲酚陷入昏迷狀態的十四歲國中生,曾一度恢復了知覺,但肝臟、腎臟損壞,第三十六天引起了空氣滯留肺膜的「氣胸」,因心跳停止而死亡。
(5) 化粧品
指甲去光油、染髮劑、燙髮液
指甲去光油是化粧品中最危險的產品。含有丙酮(acetone)20%-25%,醋酸戊酯(Amylacetate)30%-50%,有麻醉性,大量服用會刺激粘膜,經歷頭痛、興奮狀態、疲勞後至昏迷。其含有量因產品而各有不同,以此表作參考而確認致死量。如自殺未遂,有可能損傷肝臟和腎臟。
指甲去光油(Nail lacquer)也含有丙酮 30%,醋酸戊酯 30%,喝上 500-750
毫克即可達致死量。有嚴重的噁心,但只要吸收就有頭痛、興奮狀態直至昏迷。由於毒性不算大,缺點是必須大量地飲用。
染髮劑的成分中的對苯二胺(P-phenylenediamine)使用於將頭髮染黑,毒性極大。「比根彩髮」,「漂王」(山發產業)、「維拉通」,化粧品等都含有約 2% 的對苯二胺。粉末的含有量更高,「漂王」粉末劑(一盒中六克)含有百分之六;只喝十四克就夠了。當然,在飲用的時候,先溶化在水中以提高其吸收率較好。
大量服用會引起急性肝障礙,從循環衰竭到呼吸困難直至死亡。燙髮液的第二液中和劑含有 2%-6%
的溴酸鉀(potassiumbromate)。溴酸鉀刺激中樞神經和胃的組織,有噁心、嘔吐和胃部灼熱感,陷於昏迷狀態。有時會造成聽覺障礙,被認為毒性很高。
不過,由於含有量較少,至少要八十克,為了萬無一失就必須喝上一公斤的燙髮液。因此我不打算推薦。
(6) 其他
除草劑、烏頭、食鹽
含有 paraquat 的除草劑,一般人雖然無法輕易買到,但農村仍在廣泛使用,所以還是可以弄到手。這是劇毒藥,目前仍不清楚解毒方法。
Paraquat
和吉克華特具有相似的結構和性質,兩者都與體內的酵素產生及使細胞膜的脂質變質。飲用後出現厲害的嘔吐、口、食道、消化器官腐爛危害肝臟、腎臟、循環器官、肺等終至死亡。特點是,內臟雖已損壞但知覺卻清楚,所以痛苦較大(案例3)。
除草劑的「葛拉莫奇松」含有「paraquat」 24% 普利葛羅克斯L、「麥節特」含有paraquat
百分之五,吉克華特 7%,「雷葛羅克絲」則含 30% 的「吉克華特」。「雷葛羅克絲」的致死量為 20-40
毫升。除此之外,含有兩成分的除草劑還有很多。
有案例是一名四十歲的婦女,喝下約一○毫升的 paraquat 卻自殺未遂。估計喝了「葛拉莫奇松」除草劑約 100
毫升的二十八歲的男子,在十四天後導致肺障礙而死亡。同樣,喝了 250
毫克「葛拉莫奇松」的五十歲婦女在三十小時後因血液循環衰竭而死亡。喝了「雷葛羅克絲」約一○○毫克的六十七歲男子,六小時後因呼吸停止而死去。
總之,想要早點死,就必須大量地喝下去。
數年前,因用於殺人事件而引起人們注意而且大為暢銷的烏頭所具有的烏頭鹼(Aconitine),在植物性毒中以毒性大而聞名的,根部的含有量特別多,刺激中樞神經系統和末梢神經、心臟等,尤其是破壞體髓使呼吸肌產生麻痺,約兩小時就能使呼吸機能停止。但是,普通花店所出售的是毒性較差的花烏頭。烏頭主要生長在日本本州的山林中,可採取。事實上,有人誤以為是野菜食用而引起中毒的。
恐怕沒有吃鹽去自殺的人吧。可是,鹽也是會致死的,因為很有意思,這裡就介紹一下。
打算用鹽自殺就必須喝下 300 克(一茶碗)不可。曾有喝下一升(約 1.8 公升)醬油而死掉的人,就是因為這些醬油中含有約百分之十四食鹽的緣故。
食鹽中毒的症狀,有目眩、錯亂、呼吸急促、發熱、無力等,大量攝取時循環系統、肝臟、腎臟等引起障礙,會成為致命傷。
看到這裡,你或許會感到納悶,為何沒有出現常聽到的氰酸鉀和河豚毒的名字。這是因為,目前的管理、廢棄的一系列規定極為嚴格,實在難以弄到手,因此即使列出來也是毫無意義就未列於此。
河豚的卵巢、肝臟含有劇毒,但因為魚體本身和季節差別,毒性也會有一定的差距,就算是弄到手也不一定適合於自殺。關於這些,作為將難以到手的醫藥物及致死量列於本章之末。如果能弄到手,倒是希望大家利用。
[ 案例研究 3 ] 喝下Paraquat八天後死亡的少年
一九八五年十月在群馬縣,外出回家的家屬發現中學二年級的少年(當時十四歲),在房間內捂著肚子亂打轉。那天早晨和平時一樣出了門,在偏離上學的山林裡喝了農藥
paraquat 約四○~五○毫升後又回到了家。在山林裡留下有上學用的自行車、書包之外,還有草草寫完的遺書、嘔吐的痕跡、藥瓶等。
被送往醫院時,他的嘴、喉已經潰爛,每當叫喊時口中就流血。之後雖然相當痛苦,仍在說「我想早點吃飯」、「我想看漫畫」、「爸爸、媽媽謝謝啦」等,過些日子開始說些產生幻想的話「我的巴士已開走啦」、「UFO來啦」等等。有時也會大吵大鬧,需四個大人制服,但八天後還是死了。
遺書中寫有同班的三個學生的名字和「到了天國我也一直恨你們」等字句。他是籃球隊的成員,大約從自殺的前三個月起,在練習中經常被其他人責罵說:「你在磨蹭什麼!」、「別偷懶!」等,並被毆打、腳踢了胸部和腹部,十月間退出後也在下課後在體育館後面被毆打,自殺的原因就是來自以上的欺負。
他是個電腦迷,研讀有關電腦的書籍,還喜歡動畫片,房間裡掛著高橋留美子原作的大幅劇照畫。
[ 檢驗死因 ]
在案物自殺項目中一直使用了「噁心」、「粘3膜腐蝕」、「錯亂」等字眼,事實上就是這樣的症狀。
Paraquat 致死量為十五毫克,該少年喝下的農藥究竟含有多少比例的 paraquat
不得而知,加上立即嘔吐,所以實際吸收到體內的量大概恰好達到致死量。他因為曾是運動員,具有相當好的體力所以維持了八天,但一般來說,服毒自殺的方式,在病床上過了好幾天之後才死去的例子並不少。
這一事例是由於被欺負而造成的少年自殺,像他所屬的嚴格訓練、集體競賽的運動,所以有幾個傢伙欺負人也可說是理所當然的。究竟施加到了什麼程度的暴力雖不得而知,但也是常見的事。事實上,不僅限於俱樂部的活動,這個世上就是這麼回事。
注:劇毒等記號是根據藥事法所規定的限制事項。(劇)表示劇烈藥物,(毒)表示毒藥;兩者都很劇烈而且毒性很強,處理時必須嚴加管理。(要)是必須有醫生指示的藥品,如果沒有醫生的處方箋就無法販賣。(指)是指定藥品,禁止藥劑師以外的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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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lita
发表于 2007-7-12 22:31
13弟,你凯旋归来啦!
上吊的话,舌头会掉出来很长,而且有些人在S后,BB还会跑出来
太不雅观了!
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2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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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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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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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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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Hanging 上吊
痛苦 ▼▽▽▽▽
麻煩 ▼▼▽▽▽
死狀 ▼▼▼▽▽
牽連 ▼▽▽▽▽
衝擊 ▼▼▽▽▽
致死度 ▼▼▼▼▼
確實、簡單、無痛苦三部曲,不分男女老少壓倒性的廣受喜愛,堪稱為「自殺之王」。
好像我是在說毫無依據的結論似的,但確實沒有比「上吊」更能安然地、可靠地而且簡便地進行自殺。完全沒有必要考慮其他任何方法。
可能你不大相信,但經過仔細調查還是沒找到比上吊更好的方法。下面還將詳細敘述上吊為何優於其他方法,甚至可以說上吊是人類所想出來的藝術品。正因為如此,日本每年的自殺者中一半都選擇了這種方法,而且不論古今中外都被廣泛採用。
上吊的最大優點就是「未遂率」極低。只要繩子不斷,套繩子的樹枝不折斷,而且在上吊後十幾分鐘內不被發現,可以說成功率是百分之百的。有那麼一個人,服毒後還剖了腹但沒死,在軌道上等電車也沒等到,沒法子了去跳崖也沒死成,最終在斷崖的樹上終於吊死了。
「想自殺就上吊」,打算自殺的人應該牢記這一點。
[ 準備 ] 簡便得只需一根繩子
準備的東西只需一根繩子就可以了。
電線、皮帶、繩子,只要能纏到脖子上,什麼都可以。不過,要儘量挑選柔軟而能貼在脖頸上的。如百貨公司包裝用的塑膠帶等,即使對一百多公斤的人來說也是很足夠的了。
如果使用鋼絲等一類具有切斷力的東西,就會發生割斷頭頸的情況。有人在橋欄杆上拴住了車輛牽引用的鋼繩一端,又把另一端打結套在脖子上,之後跳到河裡,結果頭部被割下流到河裡,成為「怪死事件」猛鬧了一陣子。也有同樣地將車輛牽引用鋼索栓在樹上,另一端套在脖子上後發動了車子,把頭割下來自殺的一位很有勇氣的公司職員。
坐著也可以
套繩子,只要不是容易折斷的細枝,那裡都可以。也有中學一年級的少年在書架上釘了一根五寸釘上吊的例子。但是,找不到合適的套繩子地方也是常有的,特別是醫院和看守所。
不過,上吊並不是非要把繩子套在比自己身長還要高的地方才能進行。雖然腳部或臀部碰到地板,也是能死的。在病床上上吊的人並不少,這從理論上也是可能的。
在說明這一理論之前,先說說勒頸的死因和吊頸的死因不同之處。前者是以氣管被堵塞造成的窒息為多,後者以輸往腦部的血液被堵斷所造成的腦內缺氧狀態而死的占大多數。
向腦部供血的動脈有兩種:頸動脈和在脊椎旁邊被骨頭保護著的椎動脈。勒脖子的方式,即使頸動脈被堵住,但被骨頭保護的椎骨動脈是堵不住的。但上吊的方式,脖子被斜上方吊起形成了角度,因此內外同時堵死,向腦部的供血剎那間就停止了(參照圖一)。兩者的差異從屍體上即可明瞭。勒頸的屍體由椎骨動脈向腦部的供血雖繼續不斷,但相反地由腦部輸送血液的頸動脈卻被堵塞了,因此變成紫色而瘀血;上吊的方式則不見瘀血。
現在弄清一些基本問題後,再回到上吊的高度問題。
上吊的時候,血壓在一七○毫米汞柱的人,那麼他的頸動脈用三‧五公斤,椎骨動脈用十六‧六公斤的力量即可堵塞。如果腳部著地而膝蓋彎曲的程度,有全身體重的百分之七○~九○,(膝蓋著地也有體重的百分之二○的重量)壓到脖子上。譬如說,當體重六十公斤的人膝蓋著地上吊的方式,壓在脖子上的力量為十二公斤,頸動脈也自然地被堵住了。此時,對椎骨動脈而言還沒達到完全堵塞的地步,所以有微量的血液流向腦部,但這也只不過是時間的問題,比單純地勒頸還要好上幾倍。喪失知覺可能稍為晚點,但不會有以未遂而告終的事。也就是說,壓在頸部的力量哪怕只有體重的百分之二○,只要頸部形成角度,不完全把身體吊起來也能簡便地死亡。
事實上還有臀部和背部著地的例子(參照圖三),也有人說只要有三十公分的高度就可以死的。在歐美,甚至有人說腳部著地的情況較多。打算在自己的房間死去的你,沒有必要覺得高度不夠而放棄。房門的把手也足夠了,利用樓梯斜面也是個辦法。
其他應注意的是,固然要找不易被人發現的地方,但不像採用煤氣或藥物的自殺需要數小時或數日不被發現的地方才行。僅僅在十來分鐘之內不被發現就救不活了,如果有幾十分鐘更是大功告成。
不想讓親屬和朋友們看到自己屍體的話,最好選擇離開自己家及平日上班、上學路途稍遠的地方。當身分被查明,雙親知道了的時候,你已經在醫院或警察局裡了。
[ 經過 ] 一瞬間喪失意識,沒有痛苦
脖子上套住繩子,踢掉腳凳子後懸在半空中時,你的知覺會是怎樣的呢?
據法醫學者的研究,一上吊知覺便朦朧,手腳想動也動彈不了,而且在此一過程中是完全沒有痛苦的,這在醫學界已經是常識了。
在東京,一個演員當著觀眾表演上吊,當他說「像這樣蹲下腰……」的瞬時便失去知覺,並死在觀眾眼前。有個法醫學者想體驗一下上吊的痛苦,把腳凳子放在隨時可站立上去的位置,並請同事們在場,雙腳剛離開腳凳子時便突然失神,幸虧被同事們救了下來,這種體驗的例子並不少。
一個用電線上吊而被救下的自殺未遂者說:「腦袋嗡地一下什麼都不知道,知覺也沒有了,甚至連無法呼吸而難過或者疼痛的感覺都沒有。」
並非只是痛苦,也有相當舒暢之說。例如,在柔道中被使了勒技而摔得不省人事的快感,在浴室裡用毛巾玩勒脖子遊戲的少年就這樣縊死的事例。
同時,如果一下子用力過猛吊住的話,頸關節會脫臼,立即導致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
提到上吊,許多人會認為是喉嚨被扼住,在痛苦中窒息而死。事實上在感到喘不過氣之前,已引起腦部缺氧而失去知覺,所以是沒有痛苦的。
假如懷疑這種說法,那你本人不妨用繩子套在脖子上吊吊看,是否真的在剎那間失去知覺。大概你剛套上繩子、壓上一點體重,就會因為覺得比想像中要緊張而害怕而立刻停止試驗吧!
十來分鐘心臟停止
也有學者進一步分成幾個階段而詳細進行研究。
首先是第一階段,開始是頭腦嗡地發熱,出現耳鳴。接著感到眼前有閃光,頭發熱、耳鳴、眼前閃光是剛上吊就立刻出現的,同時,知覺開始模糊起來。
進入失去知覺後的第二階段,全身引起痙攣。據說,手部作划水動作,腳部作走路的動作,然後雙手雙腳的肌肉開始抽筋後又全身挺直抽筋。但是對這種痙攣,現在認為那是全身小顫動。這一階段是一分到一分半鐘。令人不解的是,男性在此時性器會勃起,並射精。
第三階段,已經是假死狀態,大小便和精液溢出、眼球突起、呼吸停止。這期間約一分鐘,所以到達這種地步只需三分到三分半鐘。在此階段心臟仍在跳動,如被發現也有可能救下一命。此後,心臟會跳動約十分鐘,心臟一旦停止跳動就沒有獲救的希望了。
有一個美國雜技演員在觀眾面前模仿上吊,平日的安排是當知覺開始模糊時馬上給助手遞暗號。有一天大概突然失去知覺沒能及時遞出暗號,就在那裡吊了十三分鐘,送到醫院時已經回生乏術。
這就是說,在短短的十來分鐘裡,未被人發現的話,你的自殺就成功了而且沒有痛苦。大概沒有比此更適合的自殺方法!
[ 屍體狀況 ] 上吊的屍體是不潔的嗎?
人們常提到的上吊缺點,就是屍體的形象不好看。的確會有失禁和射精的情況。有人說,由於喉嚨被朝上扼住,舌頭會伸出,面部因淤血而發紫,眼球會突出等。不過,到這種地步的可怕例子是不多的。死後好幾天眼球才會突出,舌頭碰到牙齒也不會伸出的。就是說,屍體的情況只不過是這樣。
從上吊屍體的照片上看,大部分只不過是「聳拉」在那裡,和活的時候並沒有什麼不同。如前所述,由於供給頭部的血液很快被切斷,臉部一般都不會出現淤血。雖說看上去的形象不大好,但和跳樓、撞車的屍體相比,可以說是體面的屍體了。
要想防止失禁,事先可去趟洗手間,不想射精,那就先做手淫。為了追隨昭和天皇,在駕崩當天自殺的八十七歲老人,口啣紗布,再戴口罩,在橘子園裡上了吊。他或許是為了不想死得太難看吧!?
[ 注意 ] 勒頸很痛苦
前面已說過,上吊的優點在於因從斜上方拉住脖子的姿勢,造成勒住椎骨動脈。手扼脖子的場合,當然遮斷不了該動脈,因而腦部供血不可能一下子失去知覺。上吊的話如前述第一階段就失去知覺,扼脖子的場合在有知覺的情況下體驗第一、第二和第三階段,隨後才好不容易地失去知覺。結果是氣管被堵塞而變成窒息死亡,加上體驗抽筋,伴之而來的則是相當的痛苦。
雖則如此,自己扼住脖子窒息自殺倒是很多。我忍不住要向他表示同情心,為什麼不肯花點工夫製造三十公分的高度呢!?
四十二歲的大學副教授,用領帶一點一點地勒緊,最後口中流血而死。
參加過東京奧林匹克游泳比賽,以後就過著平庸的主婦生活的四十三歲婦女,充分利用了過人的肺活量,在嘴、鼻、頸上纏貼多層膠布窒息而死。
因殺死兒子被關起來的四十九歲家庭主婦,在看守所裡在胃和鼻子裡塞足了衛生紙而窒息死亡。
也有在警察局監護室內,吞下約一百克(一卷)衛生紙,後因支氣管閉塞而自殺的四十六歲建築工人。
當然,用這種窒息的辦法也是可以死的,但伴隨而來相當的痛苦,我是不願意推薦的。
關於上吊,還要提及的是:因腦內部形成缺氧狀態,細胞被破壞,所以自殺未遂的時候會留下嚴重的腦後遺症。腦細胞的特徵與其他細胞不同,被破壞了就不會再生的。因此,有必要做不被發現的周密安排。
[ 案例研究 4 ] 上吊未遂的悲劇‧法蘭克永井
一九八五年十月,歌手法蘭克永井氏(當時五十三歲)在晚上十點鐘左右演出結束回到家裡,和妻子喝了一點啤酒,十點半左右睡覺。可是到了半夜,走出臥室後長時間沒有回來,妻子出來尋找時,發現在一樓和二樓中間的螺旋樓梯的扶手上,套上四五根領帶上吊了,那是半夜三點鐘左右。
救護車趕到時,永井氏沒有了呼吸和脈搏,昏迷倒在那裡。送到醫院時已經瞳孔放大,處於「即將腦死」的狀態。
可是經過四五天後卻奇蹟般地恢復知覺。一個月後會說幾句話,給他看《戀君》曲名時,他還認得出「君」字。後來又恢復到會寫「永井」兩個字。
後來他又多次入院出院,現在已能做些散步,也能用卡拉OK唱熟悉的歌曲,顯示了進一步的恢復。儘管如此,他還不能辨認前去探病的妻子和朋友,有點近似老年痴呆症的狀態,一九八九年又成為禁治產者。
他把這次的體驗講給友人丹波哲郎氏時,是這樣說的:
「剛上吊就呼吸困難,視野瞬時變成紅色後又成為漆黑一團。看到在空中自己的臉歪了,逐漸聽見奇妙的聲音。聲音逐漸變大,消失在黑暗的隧道裡。自己忽然上升,浮遊著穿過牆壁和門,可以看到下界的情況。突然注意到自己站在平地上,從前面的花園聽到了優美的音樂,還聽到了已故的友人和親屬的聲音,被懷念和相會的心情所驅使向前走了過去。那裡有條三岔的河流,但一股不知什麼力量把我拉了回來。」
永井氏之所以企圖自殺,是因為從前的情人提出她所生的孩子是他們倆人的,要求撫養費而苦惱的緣故。
[ 檢驗本例 ]
極為轟動的上吊未遂案例,恐怕也僅此一例。即使被認為既遂率是百分之一百的上吊,要是很快就被人發現也就不會成功。
上述例子若從停止脈搏來看,可能已上吊了十分鐘以上。但有的專家認為「(從恢復到現在的地步來看)被發現的時間是剛剛上吊三至四分鐘,腳部和臀部應該是著地的。不過,即使性命得救,被損壞的腦神經,不會再恢復。」它將留下怎樣的後遺症,永井氏的情況已經說明。腦子的神經細胞,自血液不再循環之時的瞬間就開始損壞。這是非常可怕的,上吊未遂是可怕的!
據其本人所說,在剎那間(通常是水平的)失去知覺,視野通紅後又變成漆黑。以後的奇妙的體驗,可稱為「臨死體驗」,據說許多瀕臨死亡的人都經歷過。
[ 案例研究 5 ] 高度九十一公分的上吊‧聯合赤軍最高幹部森恆夫
一九七三年一月一日,在東京拘留所的森恆夫(當時二十八歲)於單人牢房裡上吊自殺了。其本人是作為一九七二年一月組成的武裝革命集團。他的「唯槍主義」提倡只有依靠武器革命才能成功,在群馬縣山岳地下司令部進行武裝訓練,一九七二年二月被捕。他供認了自己以十二名「赤軍戰士」、「行動不是革命的」為理由,而進行殺害的事實,九月被移送東京拘留所,等待開庭審理。這個私刑拷打殺害了十二個人的事件,比起逃亡的赤軍士兵占據淺間山莊事件更令人感到「閉塞集團中的瘋狂」,一時震驚了日本社會。
在第二年的元月一日,和平時一樣森恆夫把早飯和午飯都吃光了。下午一時三十八分,巡邏的看守還看見他坐在塌塌米上看書。但在十四分鐘後的一時五十二分,看守再次探視單人牢房時,他在高九十一公分的鐵欄杆上用六十公分長的毛巾打了結,把頭套進去上吊了。
醫生趕來打了強心針、做了人工呼吸,都無濟於事,約一小時後斷了氣。據說,他用身邊的衣衫綁住了雙腳伸在那裡,形成「」字型吊在那裡,也有人說死去時的形狀好像是「將要坐下來的樣子」。對這一自殺的分析是,當時自殺時「將綁住的雙腳用力向空中踢出,於是重力加到毛巾上勒住了脖子。」
發現時雖已失去知覺,但靜脈則與活的時候一樣沒有變化,也沒發現出血和失禁。
他留下了兩封遺書,據說內容是承認了唯武器主義的錯誤。又聽說他從自殺的前幾個月起就愛讀聖經,對基督教起了很大的興趣。
[ 檢驗死因 ]
他的臀部著地了沒有?
他是身高一六三公分,體重五十四公斤的小個子,使用的毛巾為六十公分,也很短。在欄杆打結套上脖子,那麼脖子就緊緊靠在欄杆上。事情的巧合是,他的腰部特長,加上毛巾收緊勒住脖子,他的臀部可能還不曾著地的。
就是說,一個體重五十四公斤的男子腳著地,背靠著牆上吊的方式,在十四分鐘內是不可能甦醒的,這是證明上吊的簡便和短時間可斷氣的有力證據。
話雖如此,為了革命而進行的不懈努力和磨難,最後都放棄堅持很久的信念,且又歸依了神明,然而畢竟沒能獲救而自殺,該是多麼可憐的事。
不過,雖說是在二十年前的事,相信也能引起革命本身就遠比對十二個同夥人私刑殺死的事要瘋狂得多。
[ 案例研究 6 ] 在精神病醫院上吊獲救的婦女
一九八二年五月十七日下午四時四十五分。在某精神病醫院,一個住院中的婦女陷入興奮狀態大喊「把我殺了吧!」於是被送進保護室。四十分鐘後的五時二十五分,爬上用好幾條被子疊上的窗格後用毛巾上吊了。發現時呼吸、心臟都已停止,被救了下來進行了人工呼吸,用了強心劑,五分鐘以後出現了自發性呼吸和微弱的脈搏。
儘管如此,整整兩天沒有知覺,第三天好不容易對刺激有了反應。第四天起恢復了知覺,一周後能進食流汁,第二周起進行了「恢復自我訓練」,再過兩周後能和其他病患一起過集體生活了。但記憶力卻減退,喪失了從前的積極性,總是躲在人後,對看護者的依賴也多了。
這個婦女在她二十六歲後,在這個醫院裡住了十三年,在此以前還在其他精神病醫院住過三次。一九七九年出院後到附近的綜合醫院工作,因與單位的男員工產生摩擦而放棄了工作,並與另外的男子同居,不久開始不吃東西,大喊「殺死我吧!」,過了兩年又住院了。上吊是在半年以後的事,這是第三次的自殺未遂。
她的經歷是,中學畢業在毛巾工廠工作六年,二十三歲結婚,第二年離婚,生了個男孩但不久小孩死去。
還有,她姊妹五人中包括她在內的四個人都分別有自殺未遂、企圖自殺的行為。
[ 檢驗本例 ]
就像護士們所說的:「是少數因發現的同時醫療人員迅速處置,起死回生的稀有例子」;也是雖然心臟一度停止,但未到死亡的極少見例子。從空白的四十分鐘中,減掉堆放被子的時間,大概是上吊十五分鐘後,心臟剛剛停止的時候被發現。
雖然有四十分鐘和足夠的高度但未能致死,這和森恆夫的例子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醫院或牢房因有監視所以及時被發現,自殺是困難的,尤其是醫院因急救設施齊全,更加困難了。
從這些未遂例來看,或許會想上吊也並非是那麼簡單的。但是,畢竟這些都是極稀有的例子。從每年有一萬多人死於上吊,而且既遂率幾乎是百分之百的效果來看,上吊仍舊是榮登自殺手段的寶座。
可是,這個人的後半生究竟是什麼呢?它已遠遠超越了不幸或倒霉。從旁看來這才是「活地獄」。從留下的後遺症來看,或許不去救她還來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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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口番
发表于 2007-7-12 22:32
原帖由 Nolita 于 2007-7-12 23: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7滴都是烤好滴啊!一跌都不弯的4
那估计你是碰到鸟水手师傅
那你觉得有什么好7
$frage$
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2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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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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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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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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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Leaping 跳樓
痛苦 ▼▽▽▽▽
麻煩 ▼▽▽▽▽
死狀 ▼▼▼▽▽
牽連 ▼▼▼▽▽
衝擊 ▼▼▼▼▽
致死度 ▼▼▼▼▽
驟然跳下毫無痛苦。致死度高,是最高級的自殺方法。
跳樓及跳崖自殺是不痛的。
沒有疼痛,沒有不安,更沒有恐怖。不僅如此,甚至還可以算很痛快。這並不是在打比方,事實上確實如此。聽上去有點胡說八道,但如果把那些「掉下來的」人們的話綜合起來,也只能這麼說了。
關於這一點,下面還要詳細敘述,不過,這樣一來,跳樓及跳崖自殺可以說是與上吊自殺相媲美的極佳手段。
跳樓及跳崖沒有像其他自殺手段所伴隨的陰影。
徹底改變了跳樓及跳崖自殺觀念的是一位叫做佐藤佳代的少女。距今九十年前的一九○三年,留下「萬物真相,一言以蔽之,日『不可解』」,而從華嚴瀑布縱身跳下的青年--藤村操,是他對自殺本身賦予了與以往不同的哲學高尚形象。就好像不斷出現的後繼者那樣,佐藤佳代也給予了墜落自殺某種神聖的形象,招致了一個又一個的追隨者,甚至還出現「她是掉下來的,是跳躍的」這種神話。佐藤佳代就是紅牌歌手岡田有希子的真名。
或許由於這個緣故,不管男女老幼採用跳樓或跳崖法的僅次於上吊法,特別是青年和少女樂於此法,而女性則更多。此法出現上升趨勢,現在包括十幾歲的女孩在內的女性自殺者中百分之五○是墜落自殺,遙遙領先其他自殺方法。
最早的跳樓者,據說是一九三五年某公司男職員從銀座松阪屋百貨大樓七樓屋頂向銀座大街跳下來的。從以往的華嚴瀑布或錦浦轉向高島平社區所代表的高層大廈,與都市化有著密切關係,也是都市現代化的現象之一。岡田有希子自殺後的第二天,即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一日,十八歲的女孩子拉著妹妹的手,留下「為了能領悟自己在前世的超能力」而從社區的屋頂跳下身亡。
[ 準備 ] 需要距地二十公尺的高度
從高樓往下跳的時候,事前應查看一下必要的高度和落下地點的狀況。自殺未遂者比較多,大都是因為未能確保必須的高度。
如果你真的想死,那就應該從地面二十公尺以上的高度,即從大約七至八層樓以上跳下。地面若是混凝土,那就無法得救了。從四樓往下跳,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五○左右。附帶告之,每增加一層就高出三公尺,不妨作為換算的依據。
查看落下地點也是非常重要的,樓下有小樹叢是不行的。從高約十八公尺的五層樓校舍屋頂跳到樓下樹叢的十六歲少女,也只落了個重傷。在美國,有人從二十八公尺高處落到花壇,也只是受到斷了一根肋骨和左手腕骨折的輕傷
樓下有樹木或路燈也是不行的。從三十五公尺高的十四樓太平梯跳下的十七歲女高中生,只受了住院治療六個月的重傷,結果是自殺未遂。樓下有塊綠化地且不說,在落下時穿在制服外面的風衣因空氣而鼓脹起了降落傘的作用,半空中又撞到了楓樹,因而免除了災禍。從新宿的出差旅館七樓跳下的某通信社記者,因在半空中碰到路燈而腳先著地,左肩和骨盆骨折沒有死掉。他當時沒有失去知覺,一面自言自語地在罵「他媽的、他媽的」,一面回答趕來的警察問話。
車輛有時也會起襯墊的作用。在名古屋市,一個由三十三公尺高的百貨大樓屋頂跳到馬路上的四十歲男子,以俯臥的姿勢掉到車輛的引擎蓋上,受到顏面挫傷和右肩骨折的三個月傷。
此外,下面是自行車停放處的鋅皮板屋頂也不行。為了家裡不准飼養撿回的小貓A緊抱著小貓從十一樓跳下的十四歲小女孩,使自行車停放處的鋅皮板屋頂破了一大塊,斷了三根肋骨,跌成重傷,但她和小貓卻都保住了性命。
這些雖是特殊的例子,但在美國的一次飛機事故中,有人從三七○公尺高處落到了一片雪地上,除腰和幾根肋骨折斷之外,性命卻保住了。所以,對積雪也應加以注意。
要尋找不顯眼的地方
為了不被很快發現而送往醫院,找個不顯眼的地方也是首要考慮。從丸之內大廈和毗鄰大廈中間跳下的大學女生,一年後才被發現,所謂不大顯眼是指要隔了一段時間之後才會被發現的地方。在上智大學七號館下的石牆旁邊,當收拾從屋頂跳下的學生屍體時,偶然又發現半年前就不知去向的學生跳樓屍體;當然這種例子是極少有的。
跳崖就選勝地
跳崖有時是不可靠的。兩個國中女學生從六十公尺高的崖上跳下自殺,一個死掉,另一個卻得救了。在同樣的條件下跳崖,其結局居然也有這麼大的差異。再者,不論怎樣陡的懸崖峭壁,落入海中就不一定會死。所以,這種情況下就選擇名勝吧。名勝其來有自,所以才成為名勝。如果選懸崖,有四國的足摺岬、熱海的錦浦,瀑布則有華嚴瀑布可供選擇等。
[ 經過 ] 無苦痛的死法!
最令人好奇的是,在落下的過程中是什麼感覺,落地時有無疼痛這個問題。
從大樓四樓跳下而得救的五十四歲男子說:「沒有害怕的感覺,很自然地整個身子越過了陽台欄杆,跌到地面時是否有疼痛的感覺就記不清了,但卻知道自己還跌倒在地上。」對正在半空中還在繼續往下落時的感覺,他說:「從跳下到地面的過程中,雖是理所當然的事,但還是想到頭先著地還是腳先落地的問題,大概是不想讓臉碰地吧,很自然地就用雙手捂住了臉。」
從高處跌落到冰河岸上而生還的男子說:「好像是坐在巨大的翅膀上慢慢地在下降,很平靜地想到自己,想到家屬的將來,許許多多的回憶像閃電般掠過了腦海。落到地上後呼吸不亂,在沒有任何痛苦的情況下失去了知覺。雖然,頭部和手、腳碰撞到崖石或冰塊,多處撞傷,但也沒感覺到。可以說,沒有比這一瞬間更痛快的時候了!」
這種因事故而摔下的事例是不勝枚舉的。這些體驗的共通點是,開始是緩慢地往下跌落知覺非常清楚,完全沒有不安和恐怖,簡直就像在做夢似的。在這時候,孩提時代的記憶常常會像走馬燈似地在腦海裡翻滾,有時還會看見神秘的光線,有時還會從上面往下看正在下落的自己。著地時在安穩的心情中喪失了知覺。
跳樓及跳崖自殺者,絕大部分不發出慘叫聲和大聲叫喊,大慨是由於這種緣故吧。某跌落者說:「真想強調從高處跌落死亡是最無苦痛的死法。」還有的跌落者甚至說:「那真是完美的死,什麼痛苦也沒有,比起來打針要痛得多。」因此,不妨說跳樓及跳崖自殺是沒有疼痛的。
叫喊著「痛!痛!」,哭泣而死去的少女
當然,也是有例外的。
「現在我要自殺啦,拜拜!」剛才還坐在學校四樓窗沿上的女高中生突然跳了下去。當她被抱起來的時候,小聲地一再說「痛死了,痛死了!」的哭泣著。她跌斷了頭頸,送到醫院後不久就死亡了。原因當然很清楚,在於四樓這個高度不夠高的。為了不留下疼痛的感覺,應選擇可以當場死亡或者至少能昏死過去的高度。
還有,從新宿的住友三角大廈的三十五樓,距地一四○公尺高處跳下的三十歲左右的女子,雙手伸向水平,以高空跳水姿勢落下,臉的半部和頭部摔成粉碎,當場死亡。這時,目擊者聽到「哇--」的尖叫聲。也有一面慘叫一面從十一樓跳下的十七歲女高中生。這兩個人大概跳樓時感到了恐怖亦未可知。
從物理學角度看,由二十公尺高度(約七層樓)跳下的時候,一秒鐘可降落四‧九公尺。這時的速度為時速三五‧五公里,約二秒鐘後即可著地。就在這短短的兩秒鐘裡,以各式各樣的姿勢翻滾著,著地時的時速約七十公里。不妨設想一下騎摩托車或乘車時,用這個速度撞到牆壁時,並不是所想像的那麼大的衝撞。不過,從更高的地方摔下,其著地時的衝擊是很大的。有一個令人難以相信的事例,例如從十一樓公寓屋頂跳了下來的女高中生,竟然在著地時把下水道鐵蓋撞成了兩半。
跳崖
從懸崖峭壁往下跳的時候,由於周圍自然環境的緣故,會出現各種不同的情況,雖然有點說不準,但還是以激烈碰撞死亡的較多。掉到海裡或瀑潭裡的中途,因碰撞岩石而死亡的例子不少。在熱海錦浦自殺的相聲演員中田治雄,在跌落中猛烈撞斷崖岩石,因而內臟破裂死亡。同樣在錦浦跳下的五十三歲男子,全身都是挫傷,當場死亡。當然,如果跌入海裡或湖裡,也有可能溺死的。
[ 屍體狀況 ] 到處有傷但並非慘不忍睹
如同五十四歲的男子在跳下以後所想的那樣,人究竟哪個部位會著地呢?
某醫學專家的研究認為,跳樓自殺時,腳先著地的情況好像最多。腳先著地的時候,百分之六十的人頭部負有外傷,百分之三十的人脊椎骨折,肝臟和肺的損傷分別為百分之二十,心臟破損為百分之二十五。
其次是頭朝地摔下,這時出現頭蓋骨骨折,腦損傷以及肋骨骨折等,手臂、脊椎的骨折和肺部損傷的情況較多見。再其次就是臀部著地和橫臥摔下。
所以,不論哪個部位先著地,多處都會受傷,從跳樓及跳崖自殺者來看,頭、腹、手和腳等三處以上受損傷的情況近百分之七十。總之,身體到處都會受傷,而以頭部和胸部受傷的情況最多,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致命傷都是由此引起的。心臟則因為人體落下時的慣性作用振動很大,大動脈發生斷裂的情況也多。於是,因頭蓋骨破裂、全身挫傷、內臟破裂,出血過多等原因死亡。
或許有不願被人看到那樣慘不忍睹的屍體,但一旦被發現時救護車迅速趕到,轉眼功夫就把屍體收拾了。從臀部著地的情況來看,有時屍體幾乎看不到任何受傷的痕跡(案例9)。所以,跳樓自殺並不是那麼難看的死法。
[ 注意 ] 當心行人!
著地的地方有人的話,會引起許多麻煩的問題。
因為落到行人身上而得救的例子也有好幾個,被壓在下面的傷患會索賠巨額賠償金。埼玉縣的通信學校高中生從百貨大樓屋頂跳樓時,落到停在下面的車子上,本人固然死了,但坐在車子裡的男子也折斷了頸骨引起了胸部以下的癱瘓,死者家屬賠償二億日元。
最近的一個例子是,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從公寓八樓跳下的男子落到正在下面與女友談話的高三學生身上,跳樓人不久死亡,而那學生也在四天以後死去。跳樓落到別人身上絕非好事,這一點也要注意。
有位五十一歲的公司理事想從公寓最高層跳樓,但看到下面有幾個孩子在玩耍,於是一面背著手拉住十四樓的走廊欄杆,一面大聲喊「躲開!躲開!」等到孩子們散開之後才跳了下來,圓滿地達成目的。既然是十四層樓的高度,叫喊的嗓門應該是相當大的。不想給自家人造成麻煩的話,請特別留意。
頭朝下
即使有相當的高度也會得救的,相反地即使高度相當低也會有死去的例子。有從六公尺高度跌落到河底因頭蓋骨跌死,也有從五公尺高的人行路橋摔到馬路上跌破了頭,一個半小時後死去的。不想失敗,就應該頭朝地。摔得巧的話,五公尺高度也會當場死亡。
還有,雖然跌撞的不是致命部位,但也會因特殊原因而死去。一位五十歲的婦女從公寓四樓陽台摔下,腰骨多處折斷,但因全身性的挫傷症而死亡。一位男子從宿舍三樓跳下,二十天後因肺部瘀血、急性肺栓塞而死掉。
[ 案例研究 8 ] 跳樓未遂大學生,從十五樓跳下過程中的感覺
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一歲的大學三年級學生從埼玉縣浦和市十五層公寓的最頂樓跳樓,隨著一聲「噗咚」的響聲,跌到了自行車棚的鐵質棚頂上。他立即被送往醫院,但除了左腳受點輕傷之外,無其他傷處。他跌倒的自行車棚頂卻留下了大字形的大破洞。
這個人很平淡地敘說在半空中的感覺:「一面往下落,一面卻感到鞋子和眼鏡慢慢地掉了。跌到棚頂後過會兒,忽然想到,啊!我還活著啊。」他多少留下了口吃這一語言障礙,擔心第二年就業面試可能通不過。
[ 檢驗本例 ]
這是從高處跳下的自殺未遂者所談的「在空中時的心境」,非常少見生還的事例。十五層樓約有四十公尺高,從這個高度跳下,會有緩慢而降的感覺,可能非常冷靜,一點都沒有恐怖感和著地時的痛苦。從十五樓墜落而幾乎沒有受傷,真是個奇蹟。所以,堅決跳樓自殺者自行車頂棚也應避開它。
他墜地時「噗咚」很大的聲音,那麼,自殺者掉下來時會出現什麼樣的聲音呢?不妨查證一下。
當然,這是依據從什麼樣的地方掉下來而各有不同的,如果地面是水泥地,前述從十五樓公寓屋頂墜落的女高中生發出了「噗咚」的聲音。從四樓公寓窗戶掉下的男子是「彷彿洩氣的氣球似的聲音」。前述從住友三角大廈跳下的女性則發出「噗啦」的響聲。如果落到別人身上時,就像前述橫濱高中生摔下來時發出一種「好像皮球在地上碰地一聲彈了一下的聲音」。岡田有希子從二十公尺樓頂掉下來時,據說發出了「咚咚」的一聲大響聲,可能是因為頭蓋骨激烈撞到水泥地的緣故吧。
[ 案例研究 9 ] 「活著反正也是無聊」的漫畫家山田花子
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漫畫家山田花子(當時二十四歲)從東京多摩市自宅附近的公寓十一樓跳樓自殺。因為腰部著地,屍體比較完整,出血也很少,連其父母都很吃驚「真的死了嗎?」
她讀小學時就內向,愛待在家裡,讀中學二年級時因被欺侮而曾企圖用煤氣自殺過。到了高中也一再受到欺侮,讀了一年就退學了。後來成為漫畫家,在《青年雜誌》上有作品連載,但畫壇未予以好評。不久,連載作品發表不了,最後在不支付稿酬的「」發表,單靠漫畫無法維持生活,於是她做茶藝館的侍者。但是她一下子記不住客人們很多的點菜單,加上做事不夠俐落,相繼被辭退,而且在工作場所也遭欺侮。好不容易持續工作了半年的飲食店最後也不行了,受到這一連串打擊以後精神有點失常,跑到這家深夜營業的飲食店哀求「再雇用我一次吧!」,並強行上班,每晚都到天明。
實在無法忍受的店方在半個月以後報了警,父母把她領回去了。在回家路上的出租汽車裡說:「大家都欺侮我」時好像在哭泣,事實上她是在笑,她患了精神分裂症。不久她進了精神病醫院,兩個月後出院了,但對未來喪失信心,就在出院的第二天從自家附近的公寓墜樓死亡了。
她在自殺前兩天的日記中寫道:「和別人相處不好。自己性格怪癖,一個朋友都沒有。……看不到將來,也找不到工作。(被人欺侮)……什麼也不想再幹了。一切都那麼吃力,沒有力氣,疲倦得很。」事實上這就是她留下的遺書。
[ 屍體狀況 ]
跳樓自殺的屍體是慘不忍睹的,尤其是頭部落地的情況。像前面那種腰部著地的例子,面部會是完整的。不過,腿部先落地時可能由於骨折而扭曲,確實不忍卒睹。
被「視線恐怖」所殺的漫畫家
在這裡我們應注意的是,山田花子到處受的「欺負」。不管到哪裡,被欺負的「傢伙」總是被欺負的,她本身證明了這個事實。還有,她描繪的「日記漫畫」絕大部分內容,都表現了她特別留意在學校或工作場所「別人是怎樣看待自己的」。從此亦可看出,她是天生就有一種叫做「視線恐怖症」的症狀。
她本人說自己有「對人恐懼症」,就像在外出時一定要戴上太陽眼鏡那樣,她的一生就是在永無休止的懼怕他人目光中度過。加上又遭欺負,最後終於患了精神分裂症而自殺。有誰能料到她的煩惱有多大嗎?那些性格不開朗、內向的、不能乾淨俐落處理事務的人,是不適合在像日本這樣的社會中生存下去的。十九世紀義大利的自殺研究家就說過:「自殺是在自然界的生存競爭中,讓身心不大健全的那些人自然淘汰的一種手段。」真是說得一點不錯,山田花子也是在平靜中「淘汰」了的一個。
她生前的自殺觀也是值得一提的。在其漫畫中曾引用了電影《天堂裡的快樂》下列這些句子--
「沒有任何長處又討人嫌的話還是去死吧!不說那些壞話/活著沒出息/與其混不如大肆渲染一番/活著反正是無聊的。」
此外,在其他雜誌還這樣寫道--「這個世界本來就是殘酷的。」
「殘疾者們,笑吧!喊叫吧!詛咒命運吧!你的人生就是這麼回事。感到討厭就去自殺吧。」
對束手無策的不幸發自肺腑的話,也只有在不幸的苦海中活過的她才能說出來的。這個世上確實有無法克服的不幸。她一語道破了這個事實,與本書的目的也是相通的。
[ 案例研究 10 ] 因被欺負而跳樓自殺的中學生
一九七九年九月九日,在埼玉縣福岡市的公寓庭院內,發現了中學一年級學生(當時十二歲)穿著空手道衣,摔成「大」字形死亡。他是當天上午八點多,從離家約兩公里的公寓十樓跳到二十公尺下面的水泥地。
自殺的原因是受欺負。在上小學時還相當開朗的這個學生,進了中學不久因小事情跟別人打架。身高只有一百四十二公分的他是班級內最矮小的,被同學們說成「人雖個子小,倒挺蠻橫的」而被排擠在外。沒有人可說話,天天沉默不語,結果被人起了「牆壁」這個綽號。經常被人嘲弄說:「你是牆壁,面壁就行了。」
同年六月十八日傍晚,該少年把遺書貼在書桌上就不見蹤影了。遺書上寫著「每日受欺負,不想上學了。也不想再活了。我要自殺。」
可是,這天晚上八點多,該少年滿身大汗地回到了家。後來聽說他本想從公寓頂樓跳下的,但感到害怕就跑了回來,滿身大汗就是因為跑得太快。
自殺未遂的消息走漏了出來,班級的那些專門欺負人的淘氣鬼們越發欺負得厲害了。他又有了一個新的綽號「自殺小子」,加上他父親曾是清潔車的駕駛員,被嘲為「髒得很」、「臭得很」、「像個乞丐的傢伙」,有時把他當成小偷,也曾被滿臉塗上蛋黃醬。
他實在無法忍受欺負,自殺前一天第一次曠課,第二天是星期日,他自殺了。這天穿的空手道衣,是自殺未遂後開始練習空手道穿的,這也是他第一天穿。
知道他自殺了的那些搗蛋孩子竟然喊了「萬歲」,至於他們欺負的理由,說是「無聊」、「好玩」。
[ 檢驗死因 ]
該少年第一次企圖自殺時,害怕得跑回家。一般來說,決定自殺的人即使站到高處心情也是平靜的,並不害怕,但也並不一定都是如此。一位二十四歲的女子想要自殺爬上一七一三公尺的高山,但快到山頂的懸崖處時害怕了,不敢跳了,又下不來,整整三天三夜在風雨中不吃不喝地伏在那裡等待救助。這是八月底發生的事,夜晚的氣溫降到六~七度,而她只穿了一件罩衫。看來當時下決心去死掉可能會舒服些。
被欺負的人不管做什麼總是被欺侮
山田花子的例子也是這樣的,只能說被人欺負是沒有辦法的。被欺負的傢伙不管做什麼總是會被欺負的。不管空手道也好,自殺未遂也好,不但沒有產生任何作用而且反而使事態惡化了。沒有共同目標而只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的班級裡,能夠做的也只有模仿戀愛的遊戲和欺負人了吧。
據說父親曾勸過中學一年級的兒子說:「還有兩年半,忍一忍吧。」,但沒有人能保證中學畢業以後就會有幸福,升入高中後並不一定就出現變化。而且想到還要再忍耐兩年半的時間,那麼他所做的選擇可以說是正確的。還不如第一次爬上公寓時就摔死要好得多。
早點自殺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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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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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utting the Wrist and Carotid割腕
割腕
痛苦 ▼▼▽▽▽
麻煩 ▼▽▽▽▽
死狀 ▼▽▽▽▽
牽連 ▼▼▽▽▽
衝擊 ▼▽▽▽▽
致死度 ▼▽▽▽▽
雖然是「刀子割破手腕」,但也可以致死。這是最平靜的死法之一;不過要有未遂的心理準備。
頸動脈
痛苦 ▼▼▽▽▽
麻煩 ▼▽▽▽▽
死狀 ▼▼▼▽▽
牽連 ▼▼▼▼▽
衝擊 ▼▼▼▼▽
致死度 ▼▼▽▽▽
想嘗試一次血噴天花板的感覺?但是太恐怖了,而且未遂的機率很大,所以不是好的方法。
切腹
痛苦 ▼▼▼▼▼
麻煩 ▼▼▽▽▽
死狀 ▼▼▼▼▽
牽連 ▼▼▼▼▽
衝擊 ▼▼▼▼▼
致死度 ▼▼▽▽▽
這種有百害無一利的手段也很新奇,但是為什麼不斷有人用這種方式自殺?真是不可思議。
割腕‧刎頸
在半夜,單獨一個人在房間裡拿把刀子放到手腕上比劃比劃。死也好,不死也好。如果你真的想到過死的話,恐怕至少有過一次這樣的經驗吧。假如把刀子橫在脖子上,也可體驗一下死亡的驚險了。
割手腕,是最簡便而又能當場體驗到自殺氣氛的方式。同時,既能用自己的身體和眼睛觀察,又可瞭解疼痛和死去的全部過程。六○年代曾被稱為「割腕綜合症」,而在美國極為流行的這種自殺方法,隨後又波及到歐洲,最後火花飛濺到了日本。最近,歌手中森明菜割腕後,在六本木一帶的迪斯科舞廳出現了年青女性相繼割腕的「明菜綜合症」,成為時下最時髦的自殺方法之一。
不過,對真正想自殺的人我是不大想推薦這種方法。因為,有一種意見認為割腕死亡率只有5%,方法雖受歡迎但未遂率卻較高。話雖這麼說,那種堅持「割手腕是絕對死不了的」說法也並不正確。假如相信前述的數據,每二十人就有一個人死於這種方法。某前檢察官也說:「僅僅割腕而因出血過多死亡的並不多。」這一章就是為了那些希望能夠成為5%的人所撰述的。
當然,一開始就沒打算去死而只是想體驗一下自殺情緒而割腕,是不要緊的。只要不對他人造成麻煩,也就沒有被責備的道理。
再者,如同割腕一樣,用帶刃的東西傷殘身體使其大量出血致死的方法,還有割頸動脈、刺胸,或切腹等。這些自殘行為的自殺也都是因為出血而死亡的,所以在本章一併加以介紹。
[ 準備 ]
(1) 手腕--割斷它!
不論割手腕還是割頸動脈,只要有鋒利的刀具就夠了。菜刀、剃頭刀、裁紙刀等,只要利就都可以。割腕的場合,最好先喝點酒,然後洗個澡,以使血液加速循環。還有,為了不使出血停止,割後應把手浸在溫水裡或放置在面盆裡,否則血液會凝固堵住傷口。
不過,手腕只要割斷動脈就會死的,這是醫生們的一致意見。有的專業醫生說:「只要割開動脈的一半以上或完全割斷就會死的,割了一大半就不會再堵塞了。」
事先確認好切割的位置也是很重要的。要想割手腕的人,應該把平日較不靈活使用的那隻手的手掌朝上,細看手腕。
手關節的內側有一根可摸到縱向的手動脈,就割這根手動脈。在手動脈和皮膚之間有斜向的兩根靜脈,恰好在手腕皺紋處與動脈交叉。為了更看清相互位置關係,不妨用力按住腋下使靜脈突起。單單割靜脈而不想點法子,血流約二○○至三○○c.c.就會自然地停止,不至於死去的。可是,就是這樣也流了相當大量的血,常常就會因這個景象而到此為止不想死了。
把目標瞄準在沒被靜脈遮蓋的皮膚下面的動脈,對準它橫向地割上一刀,也只不過割了靜脈罷了。動脈在皮膚下六至七毫米(參照圖一),比看上去還要深些。必須刺透動脈,而且還要割幾下。即使是這樣瞄準,當真正地去割也會割到旁邊的正中神經,是很痛的。沿著動脈縱向去割或許可避開,但因太近而有困難。自殺未遂,反正也可再接上,所以可忍受疼痛而把神經扣腱一起割開。在摸脈處反面也有同樣粗細的動脈,把它也一起割開較好。總之,如果沒有打算把手腕割下來的決心是不會死的。
還有,不妨考慮到萬一自殺未遂而留下傷疤,不妨確認手錶錶帶的位置。
(2) 頸動脈--刺透再拔出來
頸動脈,只要一割就會立即死亡,不必擔心未遂以後的事情。不過,這也是確確實實地割斷的情況。
切割頸動脈的時候,最容易割斷的是平日較靈活的手那側的耳朵下面的外頸動脈。不妨對照圖二、三來確認一下位置。頸動脈在頸部的高度處,分為內頸動脈和外頸動脈,靠近肩處的血管既粗也比較深。到耳朵下面裡邊深度達到三公分以上,四周粗厚的肌肉不少,割斷也有一定的難度。這種情況,也不要橫向割上一刀,而是狠心地刺透然後再拔出來才好。有時割得不順當,要割上好幾刀(案例11),可是也有當倒下去時砸碎了飯碗,碗片割斷了頸動脈一下子就死掉了的人。割頸動脈也非常地難,但上述事例也並不是沒有的。
(3) 其他的自殘--心臟位置比一般想像的還要靠近中央
刺扎心臟的方式,應在事前用手摸胸以確認位置。心臟比想像還要偏向中心,深度雖因人而異但也有九公分深。
東條英機向醫生請教了心臟的位置,經常撫摸胸部以確認位置,甚至還讓人畫了靶子用手槍擊穿,但實行時還是偏了,以自殺未遂告終(有人說因為他是獨裁者中難得的左撇子的緣故,他是用右手開槍的)。沒有刺中心臟而多次連續刺扎的例子也很多。
切腹的方式,刀刃至少要有十五公分長。如果不能刺穿到脊背,那就沒法進行切腹自殺。
[ 經過 ]
(1) 手腕--讓它流掉一公升血
「人這個東西,那怕是用足了勁也割不動」,說這話的是用薄小刀在手腕上割了長五公分,深四至五公厘的二十七歲的女子。不錯,肉和血管都比想像得難割,手動脈的邊上還有腱,更難割。
下了決心割開手腕,傷口張開很大看到血管和白肉,緊接著一股熱血湧了出來。即使只割開靜脈,敷上的毛巾也立即會染成血紅的。連動脈一起割開的話,將會以同樣粗細靜脈六倍的力量噴上兩三米高。但是,隨著血的流出血壓徐徐下降,流血會減少。
至於疼痛,只割了靜脈的二十二歲的女大學生的話是值得作參考的。她一面用毛巾捂著手一面這樣說:「看著流血在想,就這樣死掉嗎?還是重新生活下去?兩者必須選擇其一。大概你們不一定相信這是真的,一點都不痛。從前,在中學二年級的時候曾割過手腕,那時也沒感到痛,原來這樣做是能死去的。」
割到神經會感到相當疼痛是很自然的,如果是靜脈的話也不過是一般切傷程度的疼痛。
可是,割過以後的問題是,如果順當地割斷動脈,那麼體內的血液流出了三分之一,人就會死的。在人的體內,每公斤體重計算男性有約80毫升,女性有約60毫升的血液流動著。因此,如果你是位體重五十公斤的女性,體內就有三公升的血液,其中的三分之一(即一公升)流出後你就會死掉的。這只相當於捐血時所採取的四○○c.c.的二‧五倍而已。孩童和老人會以更以少量的出血而死去。用割腕的方法去死確實是困難的,但只要確實地割斷而且確實地流血的話,還是很簡單。
(2) 頸動脈--噴血十二秒鐘
完全割斷左右任何一根頸動脈的方式,會怎樣呢?血會迸發出來噴濺到天花板或壁面上,約過五秒就神智不清,腦的功能停止,十幾秒鐘後因流失大部份血液而死去(某項研究認為是十二秒)。有的人認為當割斷一面的頸動脈時,另一面的頸動脈還向腦部輸送血液,約有三分鐘的時間還是有意識的。但立即死亡的說法可靠性較大。
馬拉松長跑運動員圓谷幸吉用割斷頸動脈的方法自殺,是廣為人知的事情。他是躺在床上,用雙面安全刀片割斷又頸動脈的。
還有和手一樣,割斷位於比動脈淺的地方的頸動脈的方式,也會大量出血,隨著動脈流動順勢吸入空氣,因進入血管的空氣阻塞肺部而死亡。同樣地,空氣進入氣管就會窒息而死。不過,即使割了頸動脈,如手靜脈一樣因為出血停止而不至於斷氣的,也不在少數。
(3) 其他的自殘--膽小的切腹是死不掉的
切腹時,首先會割斷許多不足以致命的腹部細小血管,然後刀刃傷及小腸,大便溢出而引起腹膜炎死去。當然不會馬上死去的,據說要在三、四天以後才能嚥氣。職業摔跤運動員力道山的死,也是因為刺傷後的腹膜炎。當刀子插入腹部時會引起腹膜休克,一般情況下痛得不能再繼續下去。
可是,如深刺可達背部的話,那就割了背骨前面的大動脈,會大量出血當即死亡。不分男女老幼,用這種方法死亡的還真不少。這時,刀子不要一直插在裡面而應立即拔出。否則,刀子會起堵塞血管的作用。
刺穿心臟的場合,刺得準的話會當場死亡,但心臟的組織結構是相當堅韌的。用厚刃菜刀自殺的一個家庭主婦的心臟就有三個窟窿,這就是說,不是一下子就死了的。企圖用三根五寸釘子釘死心臟自殺的一個木匠,因釘子堵住了傷口而避免了大量出血,送到醫院後在手術中因出血而死掉。
不管哪種方式,一般來說靠出血自殺是有一定的難度的。
[ 屍體狀況 ] 「血海」只是形容詞
割斷頸動脈的場合,有些書籍形容為「周圍一片血海」,其實不過是有數公升的血流到地板,有時濺到天花板或牆壁上,至少是一灘血,但地板上全都是血的情況是沒有的,圓谷運動員的房間也沒成為一片血海。
切腹的場合,用刀橫向剖腹的話,會有一桶之多的腸子流出來,樣子極度的難看。
[ 注意 ] 割手靜脈是死不掉的
如果一定想割斷手靜脈而慢慢地愉快死去的話,最好喝些酒洗個澡,使血液循環暢通,在浴缸裡把手放在心臟以下的位置,注意不要讓血凝固,而坐等死神的來臨。稍為昏迷就有可能溺水,這時又恢復了知覺,這並不是什麼安樂死,反而嘗到嗆水窒息的痛苦。因此,要注意保持不要溺水的姿勢。還有,在割脖子的時候最好取側仰臥姿勢,使心臟的位置保持在上面。
當血液緩慢流出的場合,在此期間內與維持生命無直接關係的其他內臟會補充一些血液,是不流掉近百分之七十的血液就死不掉的情況。這就是說,靠割手靜脈死亡是不可能的。
萬一因割手靜脈而死亡的話,大都是靜脈吸入的空氣堵塞了腦或肺的血管,乃是因為空氣栓塞而死的。不過,這種情況極其少見。
自殺騙局的費用
原先就想到未遂的後果而去割腕時,擔心的就是傷疤。只割了靜脈時儘管很深,但只不過一道白痕,看上去和手腕皺紋差不多。但割斷動脈的話,也會割到下一層的腱和同一層的手腕中央的正中神經。雖然割斷了腱和神經,但做手術可接好的(案例12)。不過,這種情況,會留下縱向切開的痕跡,手術後的疤痕是顯眼的。整形外科手術會有幫助,但醫療費卻需數萬至十幾萬日元。
割斷手腕靜脈的縫合,需要的費用是負擔三成的醫療保險約需三萬日元。作為捨命遊戲的代價,還算是便宜的。
[ 案例研究 11 ] 割手動脈和神經的女高中生的感想
一九八五年,一個十六歲的女高中生用小刀割腕。傷口傷及動脈,出了一公升血,但以未遂告終。對當時的情況她是這樣說的:「動手割了到底是痛的,血流了不少,但一直是清醒的,所以又割了好幾下。真痛啊!割到粗血管時血就噴了出來,這時還有一種『嘶嘶』的聲音,我還以為就這樣會死的但還是不行,於是我又割了。這時好像割到神經似的,感到麻酥酥的。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時在想最好給我打針麻醉藥,因為,對疼痛已經反感了。」
她從中學二年級時起,在大家面前還是有說有笑的,但只剩下和朋友兩個人時卻沒有了話題,總感到自己不會說話而苦惱著。曾經想去神經科檢查,但始終沒能說出口。
當決定自殺時的狀況是這樣:「吃完晚飯,因有作業我就在想『不做不行,不做不行』的過程中忽然想到『死掉』的話不就沒有這樣的事嗎?在這種情況下逐為變為『不死不行,不死不行』的心情了。」
同時,她說:「想到動手是剎那間的事」後,繼續說:「好久以前就想過,真的死去痛苦就沒有了。雖也想應該活下去,但死掉了就不必做那些不願意做的事,不必想那些痛苦的事了。」
當知道死不掉時:「我在想是不是有人早點發現我啊!」
結果,她在精神科病房住了四個月,進行了身心的調養後終於出院了。
[ 檢驗案例 ]
看來她是割了手動脈和中樞神經,割到這種地步是非常痛的。她的「死去的話痛苦也就沒什麼了」的想法很有洞察力。
[ 案例研究 12 ] 割了肘內側的罕見自殺未遂者‧中森明菜
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一日下午四時半左右,走紅歌星近藤真彥回到公寓時,發現愛人,同樣是走紅歌星的中森明菜(當時二十四歲),用剃腋毛的剃刀割了左肘關節內側,倒在血泊裡。在她倒下的浴室流了約五大杯的血,其人神志模糊不清,看來她是在被發現前不久割腕的。
她立即被送往慈惠醫科大學醫院,傷口長達八公分,深兩公分,因割了靜脈和正中神經,縫合手術進行了六小時之久。手術施行全身麻醉,血壓一度降到六十左右,輸了六○○c.c.的血液。手術後為了不使靜脈和神經再度斷裂,胳膊用石膏繃紮了一段時間。
後來她在中伊豆的溫泉進行調養,現在完全恢復了。當初所擔心的手指不能彎曲及大姆指、食指、中指喪失知覺的後遺症未出現,傷疤也看不出來。
自殺未遂的動機,人們認為是與近藤之間的感情摩擦。
[ 檢驗本例 ]
這是割肘部內側血管的自殺未遂例子,很容易被認為是無聊的假自殺騙局。但八公分的長度是肘內側的一端到另一端的長度,而且深度有兩公分,是相當程度的重傷。這個傷口肯定張開得很大,如果割到動脈的話,絕對會危及生命的。
掌管手的運動和感覺的正中神經在皮膚下面約一公分之處(參照圖四),附近還有一根較粗的動脈也在皮膚下一公分處,對自殺來說是再好不過的地方。她未割到這一動脈可真算是個奇蹟,有的醫生說:「應該不是縱向割的?」
不過,一般卻認為,說是深兩公分也只是開口部分有兩公分,實際上沒有割到兩公分深處。兩公分,那就是可達到骨頭的深度。
[ 案例研究 13 ] 刀砍全身也未死的日商岩井島田常務
因道格位斯‧格魯曼難於判決的案件而榜上有名的商社--日商岩井的島田三敬常務(當時五十六歲)的屍體,於一九七九年二月的一個早晨,在島田任社長的該社子公司日商岩井大樓下面被發現。所謂道格拉斯‧格魯曼難於判決案件就是,當時和洛克希德事件一起把政界、財界捲了進去而成為話題的案件。
島田常務的屍體,在右頸和左手腕上有用刀子割過的痕跡,胸部有數處用錐子刺過的痕跡。死因是出血及外傷性腦機能障礙,腦機能障礙是因為從大樓七樓社長室跳下來時造成的。穿著襯衣和過膝襯褲,上罩西服外衣,襪子則只有右腳穿著。
他在前一天的晚上十時半左右,對留下加班的社員說了句「可以走啦」後,整理了房間,脫了衣服,用刀子割了頸部和手腕,又用錐子在胸部扎了幾處。可是都沒達成致命傷。經過數小時的痛苦之後,最後用足了勁爬上七十公分高的窗台,從七樓窗口跳了下去。左腳的襪子留在窗邊,大概是爬過窗台時因血而滑倒就脫落下來的。
距社長室五公尺之遙的洗手間裡也留下了血跡,這是由於大量出血所引起休克所造成的失禁狀態,才去了洗手間的。
島田與死神的搏鬥是極其淒慘的,因出血而幾次昏迷,每當恢復知覺時又在身上亂砍,如此重複多次,看來花費了很長時間。
房間內的地毯自然被血染紅了,剛打開的山得利威士忌的酒瓶和茶碗散放著,桌子上好像表明其生前性格似地整理得很乾淨,留下了九封遺書。在沙發中間整齊地放著褲子、外套、圍巾、襯衫等,這說明他對自殺作了周密的準備。
他被作為當時事件的重要證人,為後來被捕的海部八部前副社長的左右手,因此,無疑是與這次事件有關的自殺。自殺的前兩天,海部還舉行記者招待會。
留給社員的遺書寫著「公司的生命是永存的,為了永存我們應該奉獻。」
[ 檢驗本例 ]
這是生動地告訴人們靠自殘進行自殺是困難的例子。事實上,自殘自殺和服毒自殺一樣,未遂率特別高。這個人先割手腕,再割脖子,又改用錐子刺胸部,其實他一開始就選擇跳樓的話,就沒有必要吃那麼多不必要的苦頭。
有一點不應忽略的,就是當他用刀亂砍自己的身體而快要昏迷時,去了洗手間。在其他自殺手段中,常有因休克但神志還清楚時出現脫糞現象。既然能有整理房間、擺好遺書的周密準備,那麼也就應該先去趟洗手間。儘管是自殘,但也不該盲目地亂刺亂砍,這樣是死不掉的。但是,不願別人看到失禁的痕跡,而在自殺過程中去了洗手間,也真是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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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lita
发表于 2007-7-12 22:33
原帖由 口口番 于 2007-7-12 23: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估计你是碰到鸟水手师傅
那你觉得有什么好7
$frage$
LAOZI现在想7凉皮,还有油面筋$m13$
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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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Jumping 撞車
痛苦 ▼▼▼▽▽
麻煩 ▼▽▽▽▽
死狀 ▼▼▼▼▼
牽連 ▼▼▼▼▼
衝擊 ▼▼▼▼▽
致死度 ▼▼▼▼▼
屍體會撞的血肉模糊;電火車停駛會造成很大的妨礙。不過這個方法在決心想死的時候,確實可以死亡,所以越來越受歡迎。
拖著極端疲勞的身子離開公司或學校,只要想到明天,心情就格外沈重。這時你站到了月台上,聽到電車到站的廣播。不願再想以後的事了,真想在這裡做個輪下鬼把一切都結束掉……腦海中產生這樣想法的人該是不少。明明知道將把淒慘的屍體暴露在人們面前,但撞電車而死的人卻不斷出現,恐怕是這種方法對衝動的自殺慾望是再合適不過的緣故。
提到撞車自殺,最簡便的就是鐵路自殺,其次就是在馬路上撞卡車了,但據一九九一年警視廳的統計,在車站內自殺者為一七九人,鐵路臥軌為七八七人,馬路上的自殺者僅為四人。換句話說,除跳海、跳湖以外,百分之九十九以上不是撞一般車輛而是撞電車和火車。其中,不在車站而在鐵路上臥軌的居多。
鐵路臥軌要比一般撞車多,可能是因為這種方法的「致死率」高的緣故,與上吊、跳樓一樣是必死無疑的手段。要想撞車而死,那就毫不遲疑地去撞電車吧!
根據舊國鐵首都圈本部的統計,鐵路臥軌最多的月份是七月和八月,時間是傍晚的六點到七點,與其他自殺手段的統計略為不同。性別中男性占七成七。還有一點有趣的是,選陰天的自殺者較多。
[ 準備 ] 在快車經過的車站等候
在車站的月台跳下時,應選特快或直快車輛的「不停靠車站」。正在減速的電車,其致死率也會降低的,要是停靠站,那就應選月台的最遠端電車進站處。
突然冷不防的跳下會給周圍的人造成影響。雖然不壞,但時間掌握稍遲就會碰撞到車頭而被彈出,留下一條生命,跳的力量過大時,還有可能落到軌道另一邊。
沒有慌張的必要。駛入車站的電車,來到你面前一百多公尺時,即使急煞車也是來不及的。電車是一面煞車一面駛來的,所以緊急制動器起不了作用。慢慢地跳到軌道上橫臥在那裡時,不會有人來阻止的。一個四十二歲的公司職員從月台下到軌道,並俯臥在那裡等待電車的到來,最後電車輾過了他,造成頭部、右腿軋碎,當場死亡。
一輛山手線電車以時速五十七公里的速度駛入東京站,因三十公尺前方一個男子跳軌而緊急煞車,但由於慣性仍向前駛過了一百多公尺,男子渾身碾碎,後腦腦漿迸出,當場身亡。
這時應該記住,電車的警笛會特別地響,簡直要把耳朵震聾了。
選擇夜間行事
在離車站一段距離的軌道上臥軌的時候,要儘量選在駕駛員不易看到的轉彎處。事先乘坐電車,在車頭觀察駕駛員不大留意的地方也是個辦法。找到了合適的地方,可安心地臥在軌道上等待電車的到來。不過,電車迫近的時候會聽到隆隆的轟鳴聲,據說以一般的精神狀態是無法繼續留在那裡的,所以最好服用一點酒類、安眠藥、鎮靜劑等較好。可是也有面對時速二○○公里的「光」號列車,從靜岡站上行線月台跳到軌道佇立不動,被火車輾過的高中三年級女學生,真是令人甘拜下風的有膽量例子。
在一般路線上電車還更難停下來的。一輛以時速九十公里行駛的電車,當發現前方二○○公尺處有人影而緊急煞車,但電車停下來的地方卻是輾了那個人後又行駛了二○○公尺。據資料說,電車緊急煞車之後到停下來的距離是煞車時的速度。
從時間上說,絕對應選擇夜間。周圍的人也好,駕駛員也好,都不大容易發現。
進入路線區有困難時,或從平交道口迅速跑入,或從人行路橋上跳下亦可,從平交道口跳入的情況也不少,進入線路區的方法其實很多。(見案例16)
[ 經過 ] 確實立刻死亡
一開始就橫臥軌道的話,凡是橫在軌道上的頭、腹、胸、手腳某部分都會被輾斷,只要胸部和頭部被輾斷就會當場即死亡。如果衣服被車輛鉤住的話,會被拖上十多公尺,然後身體多次翻滾而各部分也被多次輾過,粉碎的屍體散見在數百公尺內。從月台跳下或從平交道口闖入時,多半會出現這種情況。
電車的動能極大,有時鞋子或皮包會碰到在月台上的人,該情況顯示人已死亡了。
一個男子飛身去撞時速八十五公里的電車,結果雙手、雙腿、軀體被壓得粉碎,分散在一百公尺範圍內,頭部更是不知去向了。
被新幹線火車壓斷的情況更慘,好像被攪拌機攪過似的。在相模平野附近,一個男子突然在時速二○○公里行駛的「光」號列車的三○○公尺前面,背對火車而蹲在路軌上,只見一陣塵土飛揚似地鮮血四濺,大體完整的肝臟、部分頭皮和頭髮、三十公分左右的連骨盆的脊椎、脖頸和下顎的一點皮、右手腕、三顆牙齒等散落在四五百公尺之內。其他部份則成為肉片和骨片飛散到遠處了。火車是在煞車以後又向前行駛了三、四公里才停了下來。
如雨般的驟下紅霧
前述那位站立在軌道上被「光」號列車撞死的少女,她的上半身撞到三十公尺外的月台牆壁後又彈回月台,接著衣服和太陽眼鏡也飛了過來,周圍呈現一片血霧。下行月台的販賣部說,只聽到轟隆一聲沉悶巨響,頓時眼前一片紅色。那麼,究竟是什麼力量使身體的碎片或物品被彈出去的呢?
碰撞到普通電車的前部,如果是行駛中就會被彈出五六公尺,這時因心臟瞬時停止而死亡的例子很多。這種情況下如果被彈出後仍落到路軌上,身體又會被壓斷,假使摔到路軌外面,不幸的是仍有可能保住生命。
[ 屍體情況 ] 血肉橫飛
在所有的自殺手段中這是最慘的一種,對此應有心理準備。不過,不在車站或平交道口撞車,屍體是不會被一般乘客和看熱鬧的人看到的。被撞飛出去的屍體,有時表面上也沒有什麼損傷。這種場合,內臟的破壞卻很厲害。
車站工作人員在十分鐘左右就處理好屍體,把周圍洗刷乾淨,但經過三十分鐘卻還找不到被壓斷的手或脖子。某自殺者的臉部貼到貨車上,從福島縣到北海道行駛九○○公里後才被發現。也有在山口縣撞上的女子手臂,經過九○○公里的距離到橫濱才被發現的例子。
雖然屍體運走了,電車也恢復行駛了,但零碎的東西散見各處,枕木和鋪路道上依然血跡斑斑,留下淒慘的痕跡。
在車站區以外的地方臥軌壓死的話,較不會留下被壓成兩、三段的屍體。
總之,對想完完整整死的人來說,這是絕對不適合的方法。
[ 注意 ] 軌道和屍體應成直角
有時運氣不好,手、腳都被壓斷但未達到致命,而靠義肢過後半生情況也是有的(案例15),所以一定要想法讓脖頸或胸部臥到軌道上。
有時身體會夾到軌道中間,奇蹟般地只擦傷了一點皮毛(案例14)。因此,使身體和鐵軌成直角交叉,是臥軌自殺的基本要領。
要做支付巨額賠償金的準備
鐵路自殺會帶來巨額的賠償費。據一九八五年舊國鐵的統計資料,電車的一次緊急煞車會造成六、○○○~八、○○○日元的電力損耗和約一萬日元的車輪磨損費。電車停一次,以乘客較多的東京山手線而言,每十五~三十分鐘就損失數十萬日元,如果是尖峰時間就會造成一○○~二○○萬日元的損失。新幹線的損失費用更大,耽誤一小時就是數千萬日元。此外還要加上死者收容費。也有連車撞上特快電車而被索取三千萬日元賠償費的例子,和同樣連車撞入東海道線而被索取一億四千萬日元賠償費的例子。瞭解內情的人流傳著說,因考慮到輿論而不索賠的。但日本鐵路公司也不是好說話的。雖然不提起公訴,但訴訟還是進行的。只是死者家屬的聯繫地址不清楚的情況較多,索賠不一定能成功。
這樣看來,臥軌自殺並不是划算的方法,不過如開頭所言,當你忽然想到自殺,眼前呈現的就是這個方法。今後的事情就讓它去吧,現在馬上想死,對上述這種人來說,當然是再好不過的手段了。
[ 案例研究 14 ] 在撞車中奇蹟般生還的OL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五點多鐘,一個二十四歲的女性從西船橋站前方五百公尺處的天橋,跳向武藏野線行駛中的電車企圖自殺。她是千葉市內某計算機公司工作的獨身OL,當時是在下班途中。天橋高七公尺,只要跌得巧就是沒有電車通過也會死亡的。她是在電車駛進至靠近自己十公尺左右處跳到路軌上,接著電車駛過,駕駛員也感到「這下可壓著了!」
電車緊急煞車後停了下來,她在倒數第六節車的車底下,但她的身體剛巧夾在兩根鐵軌中間,沒有受傷。經醫生診斷,頭部和腰部受了需治療一周的挫傷。
她之所以得救,是因為體格較小,背部未被車輛鉤住和電車進站前減速的緣故。否則的話,身體會被捲入而被壓死。
她雖不講自殺的動機,但據其友人說,最近與一個男人的不正常關係有關。
[ 檢驗本例 ]
又跳樓又撞車,這是同時利用兩種高度致死的手段,卻未死亡的稀有例子。本來從七公尺的高處跳下來也會受到相當嚴重摔傷,再加上電車又在上面通過,最後竟只有僅以輕度挫傷,這確實是個奇蹟。既不是預先把身體夾在鐵軌中間,但又偶然地落在鐵軌中間,這又是個奇蹟。不是也有被人稱做「肉彈」的女自殺者嗎?她同樣從天橋朝著電車跳下,結果把前車碰得粉碎再掉進駕駛室而致死。
有個值得令人思考的問題,那就是她決定自殺的日子和時間。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是星期日。工作應在前一天或前兩天結束的,為什麼她在公司裡留到傍晚五點多鐘?她在幹什麼呢?
不管怎樣,她是決心自殺的。不過,也因為有這種意外的情況,所以很難說這樣做了就肯定能自殺成功。
[ 案例研究 15 ] 輾斷單手雙足而活下來的鐵路自殺未遂女性
T於一九五五年二月企圖撞車自殺而失敗了,當時她是十六歲的高中二年級學生。晚上十點多鐘,她衝向從小田急線新宿車站剛發車的快速電車,由月台前端「像被鐵路吸引似地跳了下去」。
電車急速煞車後停下了。T的右腳踝、左腳膝下部分、左手肩部十五公分以下,右手的無名指和小拇指都撞斷了。剩下來的只有左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三個手指。當時T拼命叫喊:「熱啊,熱啊!」,不久即喪失知覺。被救護車送進醫院,昏迷了一個星期,等恢復意識並知道自己情況,則是事故發生後的第十天了。
T曾絕望的想:「只有再死一次」,後來相信了基督教牧師的話和聖經而決定生活下去。八月份出院,雙腿都裝了義肢。第二年與這位牧師結了婚,有了兩個孩子,現在她正從事宣揚生命可貴的講演活動。
[ 檢驗本例 ]
從站台的前端向剛起動不久的電車衝撞是她的失策,但脖頸、軀體等會造成致命傷的部位未被軋斷,恐怕也只是偶然現象。但從該例亦可知道電車速度應該是愈快愈好,但是,即使是剛發車的電車仍具有撞斷手腳的威力,這是告訴人們「鐵路自殺失敗的話就是這樣」的稀有例子。
[ 案例研究 16 ] 青函隧道中壓死的女性
一九九一年三月,在青函隧道內的吉岡海底車站附近發現了一具二十六歲女性屍體。雙手雙腿前額以上完全被切掉。可是,吉岡海底車站是青函隧道中兩個無人車站中靠近隧道一側的防災用車站,電車是不停靠的,不是一般人可隨意走進的地方,她怎麼會在這樣的地方死掉呢?
調查結果表明,這位女性自大前天起就去向不明,十八日決定回東京的家裡,事情發生於從札幌回到家裡的途中。她不久以前就有點神經衰弱,不知在什麼地方下了決心要死,乘上同日二十二時發車的快車,第二天三時五十分左右通過吉岡海底車站時,趁列車減速之際爬進了車掌室,打開窗子跳出,再臥到另一側的鐵軌上,被四時左右通過的貨車壓死。
十八日她給家裡打電話,告訴父親說:「就要回家了。」
[ 檢驗死因 ]
橫臥在鐵軌上等死,尤其在都會區域是非常困難的。但她所發明的「隧道自殺」,在都會區是可以採用的。到處去尋找都市的死角,也是為鐵路自殺作準備的樂趣,地下鐵看來也有許多不為人知的好地方。
要想走進行駛路線內,主要條件是周圍一定要黑暗。在都會區進入平交道口也不要讓人看到,晚上可能性就大些,駕駛員也難發現。事實上這個女性屍體,是一個半小時以後的五時四十分左右才發現的,也就是說駕駛員完全沒有意識到。
前額以上完全切斷也是重要的一點。可以想像到列車車輪所具有的巨大切割力。人們推測她是橫臥在路軌上,這是從屍體狀況得出的。如果飛身撞車的話,被輾得粉碎的情況較多,橫臥的話唰地一下就割成兩段了。對企圖在車站以外的地方臥軌自殺的人來說,這有很大的啟發。
在西村京太郎的推理小說中,也有假設吉岡海底車站發現女性屍體的情節,或許她看過這部小說也說不定。
話雖如此,在地面下一五○公尺深的海底,在刺骨寒冷黑暗中,能夠橫臥在路軌上面等待十來分鐘,令人難以想像,超過一般懼怕的極端恐怖經歷,對平常人來說是難以想像的。自殺前的心理,實在是難以捉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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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颗头
发表于 2007-7-12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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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Gas-Poisoning 瓦斯中毒
車內瓦斯中毒
痛苦 ▼▼▽▽▽
麻煩 ▼▼▼▼▼
死狀 ▼▽▽▽▽
牽連 ▼▽▽▽▽
衝擊 ▼▽▽▽▽
致死度 ▼▼▼▽▽
從汽車排氣口接一條管子通到車窗內,並將縫隙堵住,相當費時費事,不過可以死得輕鬆,死狀也不太難看。
為避免出差錯我要先講清楚的是,靠城市煤氣是不大可能那麼痛快地死去。在房間裡扭開煤氣開關,然後倒下,逐漸逐漸地昏迷……這已經是過時了。現在的城市煤氣,因煤氣公司已經將過去的煤氣變換為不含引起中毒的一氧化碳的天然氣,除部分地區外是不會發生中毒死亡的。液化氣也不含一氧化碳。即便是死,也不過是因缺氧窒息而死罷了。中毒死和缺氧死,感受到的痛苦是截然不同的。一般來說,中毒死還是比較舒服的死法。能在房間裡輕而易舉中毒自殺幸福的七○年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不過含有一氧化碳的汽車排放氣,還是具有致命力。實際上,現在的「煤氣自殺」大部分都被這種排放氣體所代替了。
如果想用煤氣或丙烷氣,那只有準備承受比死還難受的痛苦,採取用嘴吸住煤氣管,在狹小的室內放滿氣體,最終因缺氧而死的方法。運氣好的話,就像十七歲的女孩那樣,在管子打開的瞬間達到窒息死。話雖如此,有的家庭裝有安全裝置,大量排放數小時後自動停止排放,加上還有爆炸的危險性,因此,最好不要考慮在家裡進行煤氣自殺。
如你要想因缺氧而死的話,完全沒有必要在室內充滿氣體,從頭上罩個塑膠袋就行了。看起來雖然有點原始,但每年有一百人以上是用這個方法自殺的。塑膠袋之外,再同時併用藥物自殺等其他方法,則效果更好(案例19)。
同樣地,雖不是中毒死,但也有在室內放滿氣體而點火炸死的人。該方法簡便,適合於衝動型自殺的人。但是,炸死固然有當場死亡的效果,事實上全身燒傷、痛了好幾天再死的例子也不少,對周圍造成的危害較大,是否順利完成也沒把握,有時僅僅引起一場火災而已,所以不值得推薦。
[ 準備 ] 油箱內加滿汽油
在汽車裡的自殺方式,首先要準備三至四公尺長的橡皮管和膠布。橡皮管應根據排氣口的粗細,在雜貨店購買即可,粗細不對時可用膠布多纏幾層,這樣既不會漏氣也不會脫落。然後將橡皮管接到排氣口,用膠布牢牢地加以固定,再將橡皮管從車窗插入,窗縫亦用膠布嚴密封柱。這樣車內便成為密封狀態,坐上去關上門發動引擎,再把座椅放倒,聽車內音響播放的音樂,而慢慢地走向永久睡眠的路。
一定要把汽油加滿。如果近鄰不注意的話,汽車停在自己的車庫也可,但在人們看不到的森林中較好,過了季節的度假地因乏人問津也是極好的地方。或者罩上汽車車套,這樣即使在聽音樂也不會被人發現音響的指示燈。
在房間自殺時,首先要確認所使用的氣體是否含有一氧化碳,同時也要查看一下有無安全裝置。剩下的就是不論一氧化碳中毒死還是缺氧死,要把窗縫嚴密封死,在窗縫和門縫處多貼一些膠布,準備妥當後打開開關睡下就可以了。
丙烷氣的方式,因為比重大於空氣,因此必須在地板上橫臥。相反,煤氣比空氣要輕,因此盡量在高的地方較好。
當然具有把橡皮管塞在嘴裡的勇氣,那是再好不過了。利用這種絕斷手法的人意外地多,作家川端康成也是這樣自殺的,也有把頭塞進煤氣爐裡死掉的例子。
頭上罩住塑膠袋的方式,不會漏氣就萬無一失了,在脖頸處綁@道繩子也是好的。
[ 經過 ] 痛苦極少
隨著空氣中一氧化碳濃度的提高、吸入時間的增加、目眩和心跳加劇,不久就喪失意識直至死亡。這是因為血液中輸送氧的血色素,以氧的二百乃至三百倍的強度與一氧化碳結合,在血液中形成「一氧化碳血色素」,而使體內細胞供應的氧氣銳減的緣故。
汽車的方式:排氣中所含一氧化碳濃度大約是百分之○‧五~○‧四,血中一氧化碳血色素的濃度達到百分之三十時,首先感到目眩、頭痛、虛脫、疲癆、判斷力降低。達到百分之四十時,噁心、對想做的事情無力去做且有乏力感。達到百分之五十時,皮膚因為一氧化碳血色素的關係而呈紅色,體溫降低。
達到百分之六十時呼吸急促,出現失神、失禁、痙攣。達到百分之七十時呼吸停止很快就死去(參照圖2)。
在汽車內的中毒自殺方式,半小時到一小時左右就會不省人事。
「最漂亮的死法」應該避免脫糞
在所有自殺屍體中,人們說煤氣自殺屍體是「最漂亮的」。由於含有一氧化碳血色素的血液使皮膚呈現粉紅色,你的屍體將以被染成粉紅色的狀態被發現。出現痙攣現象時衣服可能會紊亂,但沒有關係。
不過,常常會發生失禁情況。在浴室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男性家中,在廚房和床上都有糞便。因為死者的直腸沒有糞便,所以知道是他的。當時因空燒洗澡水而產生一氧化碳,在廚房和床上都憋不住而排糞後,再到浴室之後死亡的。一般而言,即使是神志清醒也會出現失禁。要給人看到乾淨屍體的人,事前去趟廁所絕不可少。
[ 注意 ] 當心爆炸
在汽車裡自殺的方式,因一氧化碳比空氣要輕,因此氣體有時會從窗縫洩出去。在這期間被發現,或者出現汽油用完的情況,所以奉勸你們把窗縫堵嚴實點。雖說中毒死亡痛苦少,但在較長時間裡沒有失去知覺的話,頭痛、噁心也會持續,所以,同時服用安眠藥較好。
把氣體引入車子,堵好窗縫,用毛毯擋住前窗玻璃使人看不到裡面,再服下六十片安眠藥的男子,居然一直清醒著,被人發現後通知警察。雖然他大喊「我有權利去死!」,但還是被強行拉出了車子。並不是所有的方式都是緩慢地喪失知覺的。
在房間灌滿氣體時,特別要注意的就是爆炸。即使日光燈點光器的閃動,也會引起爆炸。如果造成大爆炸,會揹上巨額賠償金的,而往往這種處身在氣體包圍中卻未死的情況較多(案例18)。就像有的人先貼上紙條「關緊煤氣開關,打開門窗排出氣體,因有爆炸危險不要使用電氣開關和火柴」以提醒他人注意,再進行煤氣自殺的那樣,對爆炸要有足夠的注意。
在公寓中用一氧化碳中毒自殺的方式,也要留意住在樓上的人。一九七六年,二十歲的女子在公寓家中用煤氣自殺,結果本人未死,而在樓上睡覺的二十一歲女子卻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了。這是由於一氧化碳比重輕的原因。可是死者的家屬,追究自殺未遂者的雙親、公寓房東、警察和消防單位的管理責任,向法院起訴請求二、○三七萬日元的賠償費。在室內的煤氣自殺,應該意識到是最容易給人造成麻煩的方法。
萬一得救的話,和上吊一樣造成腦神經組織因缺氧而損傷,可能終身留下嚴重的後遺症。不過,常常所說的「一生中留下嚴重後遺症」這句話,不僅限於煤氣自殺的。上吊、跳樓、撞車、藥物等所有自殺手法都是一樣,要想自殺,這點後果也是理所當然應該想到的。
[ 案例研究 18 ] 因煤氣自殺未遂而被判刑的男子
一九七八年四月,家住福岡縣町營住宅的四十七歲無業男子企圖用煤氣自殺,上午十點左右他陷入了興奮劑中毒的幻覺症狀。他因為情婦出走苦惱而想到了自殺,把放在屋外丙烷桶橡皮管拉到浴室,使室內充滿氣體。可是過了很長時間也沒死掉,兩小時後想要吸菸而點打火機的瞬間,氣體爆炸了。爆風造成了住在町營住宅的二十八戶人家總額達一、二四○萬日元的損失,九個居民受傷,他本人則住院一個月治療燒傷。
他以「氣體洩漏罪」被起訴,次年二月福岡地方法院飯塚分院以「使多人受傷造成嚴重後果」而判他八個月的徒刑。
[ 檢驗本例 ]
這是選擇了用氣體爆炸自殺的例子,但如果未遂並給周圍造成損害也會被判刑的。因為,在室內裡灌漏氣體本身相當於「氣體洩漏罪」的。
日本刑法一一八條第一項規定:「因使瓦斯、電或蒸氣洩漏或流出、或阻斷而對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造成危險者,處以三年以下徒刑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與此相類似的例子是在一九七六年,大阪某公寓的一個二十八歲公司經營者,同樣在室內企圖用煤氣自殺未遂,導致了大爆炸,一戶燒毀、約七十戶受害,以「氣體洩漏罪」和「重大過失失火罪」(因失火對他人住屋等造成損害罪)起訴。即使他是自殺未遂者,也不能逃脫法律責任。
從上述事例亦可知道,在家裡充滿兩小時的丙烷也可能沒死掉,卻對二十八戶人家造成災害的爆炸,本人卻只是受了治療一個月的傷。
在室內充滿氣體,馬上就要斷氣的時候,竟然因想抽菸而點燃打火機,看來他是個糊塗蟲,但實際上這種事情卻還不少。
[ 案例研究 19 ] 照自殺指導手冊自殺的男子
一九八三年七月,一個身穿游泳褲浸在浴缸的冷水裡,頭上套著黑色垃圾塑膠袋,脖子上紮著繩子並繫在窗台上的奇怪男子(當時四十六歲)的屍體,被人發現。
從他死亡的公寓房間裡找到了四十片止痛劑「雪德絲」的空袋,看來他是服了藥以後再用這種方法自殺的。
同時還在房間裡找到同年日本出版的指導手冊「自殺--最能安樂死的方法」(德間書店),並在參考的一頁夾上了一條帶子。在一八四頁,作為能安樂死的自殺手段的搭配,介紹了四種組合:「一、用止痛劑和塑膠袋的窒息;二、因可達到中毒程度的大量藥物和汽車排出氣體引起的中毒;三、止痛劑和異常低溫症(長時間浸泡冷水中);四、止痛劑溺死。」他是選了一和三項搭配而自殺的。
他曾是東京室內球場的前身--後樂園球場的售貨員,一年前失蹤,後來又離開了妻子和孩子,在一間小小的房間裡過著酒鬼的生活。失蹤的原因,據說是揹了一身債,被債主追逼而逃走的。
[ 檢驗死因 ]
用塑膠袋的窒息自殺雖有痛苦,但像這樣是非常簡單的。止痛劑「雪德絲」是無法達到致死量的,但藥物的作用和冷水造成的低體溫症,對降低呼吸機能倒是有用。
自殺手冊的作用之大也是不容忽視的。這本書的原著是一九八二年在法國發行,很快就有六個人受影響而自殺,因此引起很大迴響,成為最暢銷的手冊。這個人所參考的部分,來自「英國安樂死協會」對會員限制發行的手冊,所以記述是正確的。母庸諱言,本書也從該書引用了一些材料。
有趣的是,他特意為了讓別人明白是「看這一段死的」而夾了一條帶子。在法國也有翻開所參考書頁而服毒自殺的人,試圖通過這種方法引起世人注目的意圖是再清楚不過的了。
[ 案例研究 20 ] 用塑膠袋進行自殺實驗的失敗者
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在川崎市發現了一名十八歲男子,在被窩裡用塑膠袋套住鼻子和嘴,再用橡皮筋纏住而窒息死亡的事件。
書桌上有兩張四百字的稿紙,寫著試驗各式各樣的自殺方法的結果,標題則為「實驗中」。由此可知,這個青年是把塑膠袋套住嘴巴在做自殺實驗當中,窒息而死的。
他的筆記是這樣寫的:「(1) 實驗開始十五分鐘以後,呼吸加速、手腳麻木。二十五分鐘以後,全身癱瘓、呼吸增加三倍、心跳一二○下。如果在床上不動可以生存三十分鐘。(2) 約一小時發生腦障礙,約兩小時死亡。在這之前應取下塑膠袋,按摩心臟。」
[ 檢驗死因 ]
看來用塑膠袋自殺,是經過「氣悶->手足麻木->全身癱瘓->心跳加速->失神」等順序至死的。
那麼,他為什麼沒能取下塑膠袋呢?所能考慮到的理由是:(1)馬上要窒息時慌忙想取下,但著急之中沒料到很快就不省人事了:(2)慢慢失去知覺時,身體也癱瘓而不聽使喚就昏迷了。
如果第(2)項是正確的話,那麼我們一直寫窒息自殺是痛苦的,但事實上也可以說是相當舒服的方法。可是,這種關於瀕死關頭的感覺是無法實驗的,只能靠醫生的推測才能知道。因此說,這幾起「死亡實驗」在醫學上也是極為寶貴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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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口番
发表于 2007-7-12 22:34
太长鸟,头晕,我要洗澡去鸟,你贴八,你们把门守好:cool: :c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