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9 阿尔贝斯 的帖子
恩。我想也是的。要不就不叫德国了。每天等着呢``` 原帖由 duoduo121 于 2007-7-19 17: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我所说的判决书是在开庭时听到的宣判,没有任何书面材料.还有strafebefehl是什么东东?
那个是不开庭,直接判罚的简便程序```和你那个法庭宣判同等效力```好像吧赫赫。我不是专家``` 管他是什么程序,我就想怎么还不寄罚单过来,就怕不是用寄的,要自己去缴,那就麻烦了.有没有哪位大侠能给个定心丸,是不是铁定用寄的,如果是那我就安心等了.谢谢了啊 楼主什么 都 不知道, 建议直接回国算了。 原帖由 tanggnoy 于 2007-7-20 14: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什么 都 不知道, 建议直接回国算了。
请问什么意思?如果楼主知道就不在这里问了.没有什么好的意见或建议请不要用这种话在这里吓唬人.同情楼主$送花$
[ 本帖最后由 snake_ark 于 2007-7-21 01:26 编辑 ]
楼主如果找了律师,
楼主如果找了律师,很可能是找了个不合格的律师.因为楼主讲,一个小case,法庭上判罚150欧.
我的推测:楼主你之前在联邦记录里一定没有污点.那么,一个合格的律师应该可以为你做到在进入审判程序前终止.结果大概是向Staatskasse支付一些费用,不计入联邦档案.
觉得之所以让你的case上庭,是为了创收.这就象黑心医生做没必要的手术.
免责声明:本人不是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并且不对本人的回答负如何法律责任.
[ 本帖最后由 艳阳高照 于 2007-12-11 04:34 编辑 ]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