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ror
发表于 2007-7-21 17:08
真是冤枉,不关我事:( ,不过我会通过适当途径转告当事人$ok$
freeman
发表于 2007-7-21 17:56
可怜的孩子,成了谈判的筹码了。
celinecy
发表于 2007-7-21 18:06
$NO$ 机关算尽太聪明,追求的却是团泡沫。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7-21 21:02
如果男方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孩子也是不能成为德国籍的。作为孩子的母亲可以获得居留,但要入籍就是另外一码事了。找律师打官司结果也不好说,更何况男方根本就不想要这孩子。
珠珠
发表于 2007-7-21 21:12
$怒吼$ 有些女人怎莫这样蠢阿。
zeror
发表于 2007-7-21 21:12
但是如果走法律程序,孩子生下来验DNA肯定能确定啊,这个是跑不掉的啊,但是为了拿居留这样干我也觉得太不值了
[ 本帖最后由 zeror 于 2007-7-21 22:15 编辑 ]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7-21 21:17
原帖由 zeror 于 2007-7-21 22: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但是如果走法律程序,孩子生下来验DNA肯定能确定啊,这个是跑不掉的啊,但是为了拿居留这样干我也觉得太不值了
DNA测试 如果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是违法的,当然也不会被法律认可的。
klsharp
发表于 2007-7-21 22:20
的确...偷偷验属于非法取证的证据...肯定不会支持...第二法庭肯定也不会下文书强制取他的DNA..所以只要这个男人不承认这个孩子是他的就OK...第三...就算他承认了...好象孩子要到18岁才能自己选一次自己的国籍....所以....LZ......
gracegao
发表于 2007-7-22 10:15
原帖由 hahaxixi 于 2007-7-21 12: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都下这么大决心了,为了万无一失,再花点本钱,咨询一下律师。
这里的人,见识都潜,跟lz不是一个层次的,除了拍砖,还是拍砖。
见过一些跟lz一样的,我个人看来,这是一条不归路。
还是这个MM说得实在!$握手$
感觉都是在拍砖滴,而且又重又酸,$闭嘴$ $m13$
难道非要打掉孩子才是正解?$x17$
我想lz或是lz的朋友只是想在衡量的天平上加或是减一块砝码而已,大家还是厚道点,有懂地画就事论事地给出建议就行了。
我的话完啦,等着挨砖吧,$m19$ $郁闷$ $郁闷$ ,大伙轻点拍!
Antje
发表于 2007-7-22 10:35
原帖由 gracegao 于 2007-7-22 11: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是这个MM说得实在!$握手$
感觉都是在拍砖滴,而且又重又酸,$闭嘴$ $m13$
难道非要打掉孩子才是正解?$x17$
我想lz或是lz的朋友只是想在衡量的天平上加或是减一块砝码而已,大家还是厚道点,有懂 ...
$握手$说的好!这是法律版,不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这些让人开批判大会的地方。拍来拍去有什么用?孩子就自动没了?问题就自动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