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哼哼
发表于 2007-7-23 23:22
咱们版就一个结婚的吧$考虑$
stubor
发表于 2007-7-24 08:02
:( :( :(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7-24 10:05
原帖由 stubor 于 2007-7-24 09: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 :( :(
$考虑$ $考虑$ $考虑$
口口番
发表于 2007-7-24 10:08
发表于 2007-7-24 11:05
时间不对阿$考虑$ $考虑$
stubor
发表于 2007-7-24 10:09
原帖由 apfel 于 2007-7-24 11: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考虑$ $考虑$ $考虑$
感慨一下。。。$汗$
恭喜发财
发表于 2007-7-24 18:17
我要是结婚鸟,就打死不离.分居可以,就是不离.卡卡卡卡卡卡卡.........
三民举易说,糟糠之妻不下堂.噢也
:cool: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7-24 18:19
原帖由 恭喜发财 于 2007-7-24 19: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要是结婚鸟,就打死不离.分居可以,就是不离.卡卡卡卡卡卡卡.........
三民举易说,糟糠之妻不下堂.噢也
:cool:
离不离不是一个人说了算滴!
还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啊!弟弟!
灰不拉
发表于 2007-7-24 18:23
原帖由 Amouage 于 2007-7-23 23: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个天啊.....这个心情我太了解了..咔咔
$frage$ $frage$ $frage$
恭喜发财
发表于 2007-7-24 18:37
原帖由 apfel 于 2007-7-24 19: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离不离不是一个人说了算滴!
还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啊!弟弟!
我不签字,要签地话就喊个党代表去签,`反正我就是不签.
三民举易说,噢也
:cool: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7-24 19:57
原帖由 恭喜发财 于 2007-7-24 19: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签字,要签地话就喊个党代表去签,`反正我就是不签.
三民举易说,噢也
:cool:
事实分居到一定时间,你就算不签字也冒的法!
再说了,现在的法律偏向女人!打官司你输定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