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UFENTHALTSERLAUBNIS
想请教法律高手们:听说如果你的AUFENTHALTSERLAUBNIS如果只有半年了,那外管局无权取消你的居留(当然是在你没犯罪的情况下), 那如何计算呢?比如签证是01。08。2008年到期, 那么01。02,2008这天他们不可以更改你的居留签证还是说从02。02。2008开始算? 也就是问, 这半年包括6个月还是说少于6个月?多谢! 从来没有听说过,移民局不可以取消居留 我觉得这个不一定的。如果你的签证目的改变了,移民局应该有权利改变时间的。这个就比如开始你是学生签证,然后你找到工作换成工作签证了,当然不是从8月1号给你签,而是从2月1号开始算,给1年签证吧$考虑$ $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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