昵称已满 发表于 2007-7-27 11:35

请教,邀请人的签证

我想问一下,我邀请父母来的话,我的签证有效期必须是半年以上吗?以前好像看到有人说没有这个规定了已经,但是又找不到帖子了。。。请大家帮帮忙。。。$送花$

昵称已满 发表于 2007-7-27 21:06

没有人知道吗?:( :( :(

昵称已满 发表于 2007-7-28 20:02

$送花$ $送花$ $送花$

小草青青 发表于 2007-7-28 20:10

至少你的签证要到你爸妈离境的那个日期的

昵称已满 发表于 2007-7-28 20:59

哦,谢谢!$送花$ $送花$ 就是说是没有半年的要求了呀!;) ;) ;)

小草青青 发表于 2007-7-28 21:47

是被邀请人的护照要至少有半年的空隙,比如爸妈来,11月1号从德国回去,他们出德国境那天算起,护照有效期上至少还要有半年的时间

昵称已满 发表于 2007-7-28 23:02

哦,原来我理解错了。。。谢谢mm!$送花$ $送花$

zxwlouise 发表于 2011-10-11 00:33

我知道顶旧帖不对,但是这个半年有效期真是众说纷纭啊,使馆的网页里面没看到类似说法发了mail问他们又没有回,是不是还是去外管局问比较稳妥?不过现在好像没外管局什么事了,自己是学生没办法帮父母办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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