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这东西*****(全)zt
1.晓鸿爱我的时候说,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因为我是诗人,我的精神足以支撑我们的世界。
晓鸿不爱我的时候说,我是这个世界上最贫穷的人,因为我是诗人,我的钱包不足以支撑我们的肚子。
你知道诗人为什么总是带着忧郁的气质吗?因为他们多数都很穷,就像我一样。
晓鸿是我的女人。
晓鸿走了,跟着一个摄影师,留下孤零零的诗人,孤零零地吟诗。
诗人本来是死要面子的,但是当一个诗人穷到极点的时候,他就会流泪。流泪,就成了“湿人”,脸湿了,皮就比较容易撕破。就像湿了的窗户纸一样,只要轻轻捻一捻,脸皮就撕下来,一块一块的,带着鲜艳的湿。
一个穷到只剩下的脸的诗人,基本上,很容易放弃自己的脸。
所以,当我看到网上“征集小偷”的帖子之后,我马上决定放弃我目前唯一拥有的东西——脸。
这个帖子的作者叫做“给我脸”,他在帖子里说,要征集网友来演小偷,在本城最繁华的地段被他扇耳光,以此警戒小偷,引起社会关注。表演小偷的人,可以获得500元的薪酬。 500元,我可以在网吧里泡一个月。况且,只是站在大街上被打打耳光而已。
又况且,大街上没有人知道我是诗人。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拨通了“给我脸”的电话,郑重其事地对他说:“我愿意。”
“给我脸”的声音大概有三十岁,干净利索,还带着狠劲儿。
他说:“行,明天在西亚商城门口吧,上午11点开始。”
“要打多少下?”诗人的脸皮,可不容易得到。
“50块一巴掌,500就是十巴掌。”
“左右开弓还是只打一侧?”我摸摸自己的脸,突然有点舍不得。
“随你吧。”
刚刚挂了电话,我才看到这个帖子的最后一个回复,是匿名:
“据说,没有脸的人,是不能投胎的。”
于是我心里开始忐忑起来,但随即,咬咬牙:既然脸这东西本来就是长给别人看的,那么让别人打打也是理所当然。
我看着镜子里的脸。
我已经很久没有照过镜子了。
2.
我知道,镜子里的人是我,毛孔粗大,胡子拉碴,嘴唇干裂,鼻头脱皮,牙齿昏黄,眼神落寞。
我知道,那就是我。
二十几年来,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着自己脸。
我笑,他也笑。我皱眉,他也皱眉。
我相信大家都有过这种经历:小时候被罚写错别字,要整整一页纸都写满这个字,可是,每每当你写到半页或者更少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已经不会写这个字,这个字怎么写怎么别扭,怎么看怎么不像。于是你找出字典一笔一划地比较,确认自己是不是在写这个字。
此刻,我看着镜子,觉得里面那个人怎么看怎么不像自己,眉毛眼睛嘴巴统统似曾相识,却又那么陌生。仿佛一个人把我本来的脸撕下来,又换了一张虚拟的脸重新拼贴到我的头上。
我顿然恐慌起来,急忙拿出自己的身份证和镜子里的人一一对照,这才放下心来。
穷极无聊,就是穷得不能再穷的时候就会很无聊。
我嘲笑自己刚才愚蠢的想法很无聊。
然后也不洗脸就出了网吧的门。既然已经决定不要了,还是给国家节约一点水吧。
按照约定,我在自己胸前挂了一个“我是小偷”的牌子,四处张望,等待“给我脸”把我的脸拿走。
给你,
脸。
我挂着牌子,很想笑,有点像拍电影,卖身葬父。
“给我脸”是一个瘦弱的男人,带着无框眼镜,眼镜在阳光下会变成茶色,所以我看不清他的眼。他挽起袖子,从兜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湿了手,对着我的脸比划了一下,却没有打,似乎在寻找最合适下手的位置。手虽未落到脸上,但是我的脸却有点麻麻的感觉,这脸,就好像自身也有思想似的,已经聚精会神做好了承受苦难的准备。
周围的人越来越多了,指指点点,我的脊梁骨破了一个大窟窿——被戳的。 3.
你小时候偷过东西么?
我偷过,真的。
我偷过妈妈钱包里的零钱,还偷过老师的彩色粉笔,用来在胡同的墙壁上写谁谁谁是王八蛋之类的,长大后还偷了很多人的诗。
所以,当第一巴掌清脆地落下去的时候,我告诉自己,该打,谁让你偷过妈妈的零钱呢?
第二巴掌,是惩罚我偷粉笔的。
第三巴掌,是我偷别人诗的报应。
可是到了第四巴掌,我已经无暇思考是为了惩罚什么了,因为第五巴掌接踵而来。
“给我脸”的手是湿的,因此打在脸上异常清脆。人群里一阵叫好声,还有香蕉皮和冰糕棍扔过来,就好像我是动物园猴山上肮脏的猴子。当然,这么侮辱猴子是不对的。
打到第八掌的时候,西亚商场的保安叫叫嚷嚷地拨开人群,把“给我脸”扯开了。
“给我脸”说:“我这是正义。”
保安说:“正义个头!赶快走!别在这里捣乱!在这里打小偷,谁还敢来买东西啊!”
因为西亚保安的搅局,我只获得了400元。
我有些羞赧地笑:“谢了哥们。”
“给我脸”没说“不用谢”,他揉了揉手腕,甩甩手,看样子似乎还没有打过瘾。
“要不?你再打我两记耳光,然后给足我500?”我伸过脸,“给我脸”瞪了我一眼,哼着小曲儿走了。
周围的人还在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不过我已经不介意了。
我记得我小学第一次站在舞台上朗诵诗的时候,一上台脸红得跟猴屁股似的,不过讲了两句,就不红了。
脸这东西,是需要磨练的,别的东西都是越磨越薄,脸则越磨越厚。
4.
实践证明,脸蛋儿比屁股蛋儿坚强多了。电视上那些打一记耳光就嘴角出血的剧情多半是夸张的。
“给我脸”那瘦子,手劲儿可不小,可是我并未嘴角出血,非但没有出血,甚至连肿都没肿一下,这让我沾沾自喜,似乎沾了天大的便宜。
镜子里的我捏捏自己的脸蛋,恩,有知觉,不是假的。
我又把那四百块钱数了一遍,小心翼翼地装进兜里,回到网吧,继续写诗。
对于落魄诗人来说,网吧真是个好地方,24小时营业,可以写诗、上网、聊天、看电影,还可以睡觉,简直比五星级宾馆还周到。
午夜过后,为了提神儿,我开始看一部恐怖电影。看着看着,自己也钻进了电影。电影里的变态杀人狂拍拍我的脸,搓了搓。于是我的脸皮一卷一卷的从脸上掉下来,纷纷扬扬的,很像头皮屑。
我捂着脸惊恐地醒来,天已经亮了。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服务员的脸,她似乎也刚从恶梦中逃脱,眼睛大概瞪了铜铃那么大,仿佛我的脸皮真的被剥光了一样。
她匆匆跑到门口,又匆匆带着两个人跑回来,那两个人中的一个手里拿着报纸。
报纸是用来打我的脸的。
“对不起,我们这里不欢迎小偷!”网管的唾沫星子很锋利,喷到脸上有些疼。我看了看掉在地上的报纸。头版头条是我,挂着“我是小偷”的牌子。
这个报纸的摄影记者技术不怎样,照片里的我看起来很无耻。
“这是假的!”我笑,“我是扮演的小偷!”
“少来这一套!你这不要脸的!”他不由分说开始向外扔我的东西,最后把我也扔了出去。
也罢,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我换了一家网吧,吧台那小妮子看看我,继而倔乎乎的拿起话筒开始广播:“尊敬的客人,您好。琅琅网吧欢迎您,请您不要把您的手机、钱包放在桌子上,以防被盗。”
“你什么意思?”我怒。
“我没什么意思。”那小妮子瞪着我。
“怎么我一来你就广播这个?”
“你心虚什么?”她不依不饶,不卑不亢。
最后,我又被这个网吧的网管扔了出来,因为他们也看了报纸。
似乎一夜之间,所有的人都知道了我是小偷。
似乎一夜之间,我就成了瘟疫,人人躲闪不及。 5.
我低着头,幽魂一般走在大街上,仿若过街的老鼠。
电话响,是晓鸿。
晓鸿在怒火顺着电话线烧过来,“我原本还以为你只是没有钱,原来你连脸都没了!我真后悔认识你!”
说罢也不等我解释,就挂了机。
我用眼角瞥了瞥自己的影子,影子没有脸。
我决定给“给我脸”打电话,他必须得告诉大家,我是假的。我的意思是,我是假的小偷。
我晃悠进一个偏僻的小胡同,拨出了电话。
“什么事儿?”“给我脸”很不耐烦。
“我想咱们一起去一下报社,说明一下,我不是小偷。”我说。
对方沉默了几秒,挂了电话。
对面电线杆子上贴着一个公安局的认尸通告,通告上面有一张黑白照片,照片是一张瘦弱的脸,架着无框眼镜。
我保持着听电话的姿势,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在艳阳高照的太阳地儿里,冻成了冰雕。
我确定,刚才电话里的声音就是“给我脸”,我也确定,照片里的人就是“给我脸”。
我不确定,我刚才是否跟死人通了电话。
我木然地转过身,迎面走来的女孩突然大叫一声,吓得我也忍不住张牙舞爪的。
她双腿颤抖,眼泪流得刷刷的,紧紧握着自己的手提包。
“你也看到报纸了?”我无奈地问。
她哭着点点头,瘫在地上。
我想走过去扶起她,结果她吓得把包扔给我,转身连滚带爬地跑了。
“哎——你的包啊!”我捡起包想还给她。
结果,她边跑边把手表和项链也摘下来扔给我,大喊:“别追我,我东西都给你!”
我愣在原地,想笑,无奈地笑。
我这应该不算偷吧?
6.
我用女孩包里的钱,买了一副眼睛,无框,平镜,金属架。
我不近视,我带它,仅是为了不让大家一眼认出我。
它是我的第二张脸。
大街上人来人往,繁华地带的边边角角,四处可见那张认尸通告,它像灵魂一样跟着我。或许它本来就是一个灵魂,没有脸的灵魂。
因为没有脸,所以在网上征集肯不要脸的人,以便于获得一张可以转世投胎的脸。
这个逻辑令我心惊胆战,我担心自己的脸被它夺去,急忙找了橱窗,像那些自恋的女人一般,反复照。
还好,脸还在。
我的脸映在琳琅的商品中,所以它也成了商品。
转身,看到一个猥亵的男人,悄悄跟在一个女孩的后面,边走边轻轻扯开女孩背包的拉链。
后面的人看到了,或者熟视无睹,或者远远绕开。
岂有此理,真是没天理了,“小偷!”我冲上去大喊一声,被偷的女孩仓惶地看了我一眼,匆匆走开了。
那小偷摊摊手,耸耸肩,既不觉得羞愧,也没有仓皇而逃。他若无其事地走到我面前,瞪了我一眼:“你以为自己是好货?你自己不也是小偷?还是个白痴小偷,当街被打耳光,真给我们小偷丢人!”
小偷大摇大摆地走了,周围的人鄙夷地看着我。
那一刻,我顿悟了。
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7.
脸这种东西,就跟贞操似的,只要失去第一次,就完全没有保存价值,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不要,可谓一劳永逸。
末班车,公交车上人很少,我坐到一个女孩身边,轻轻咳嗽一声,拿出一张报纸。
“你看过这个新闻吧?”我微笑着。
女孩摇摇头,屁股向旁边蹭了蹭。
“那你看看。”我像展示一首伟大的史诗一般。
于是她看了看,又看看我,我已经摘下了眼镜,她开始颤抖。
“你别喊。”我把铅笔扎在她的大腿下侧,又指了指坐在前排的乘客,“你知道我什么意思吧?”
她看看前排的男人,点点头,开始翻钱包。
我很善良,只拿了她钱包里的多数,留下少数算是精神赔偿。
我拿了钱,叹口气,“我不是小偷,是诗人,懂吗?”
女孩神经质地点点头,好像吃了“点头丸”。
“在我同伴下车之前,你都不许喊,懂了?”我指指前排的陌生男人,站起来。
她又点点头。
发家致富有多门道,关键是找到“门”,才能入“道”。为此我很感激胡同里的那个胆小鬼女孩,她给了我开启这扇“门”的钥匙。
我走到公交车后门,准备在下一站下车。
回头,那个被偷的女孩依然一眨不眨地看着我的脸,就好像我的脸上也写了诗了似的。
我忍不住侧身照了照车窗,被夜染黑的玻璃上,映出一张脸,苍白,消瘦,面无表情。我用手搓搓脸,脸上灰白色的皮儿一卷卷滚下来,就像梦里一样。
定然是天气太干了,我安慰自己。
8.
如果不是夜夜恶梦,我这不要脸的,不知道过得有多惬意,住的是高级酒店,吃的是山珍海味。
偏偏,夜夜恶梦。
梦里“给我脸”不停地打我耳光,他每打一下,我的脸上就盛开一朵50元的人民币,所以,每次恶梦醒来,我都有窒息感——被人民币压的。
我摸索着戴上眼镜,眼镜已经成了习惯,我依赖它,它就是我的第二张脸。
我打开灯,站在镜子前。
镜子里的我,被这恶梦折腾得骨瘦如柴,憔悴不堪。
脸上还是干,鼻头、嘴唇还有脸颊,很多地方起了死皮儿。那些皮儿贱乎乎地翘着,耀武扬威地挑衅:“来揭我啊!有本事来揭我啊!”
哼!别以为我怕你!
我湿了毛巾,拼命在脸上搓起来,看着死皮儿变成丰满的灰色圆条,中间粗,两边细,真觉得快意无比。
当我筋疲力尽地站在镜子前,赫然发现,褪去死皮的脸,赫然是“给我脸”的脸。
我慌乱地转身,身后没有人,那么,“给我脸”就是我了?
我笑,他也笑。我皱眉,他也皱眉。
我凑近了看他,他也凑近了看我。
我抚摸他的脸,他也抚摸我的脸。
破茧化蝶,我彻底脱胎换骨了。我不再是那个落魄的诗人,我有钱,亦有来钱的门道。
看来,这个世界真的是如此,只要咬咬牙放弃一些东西,就会得到很多。
比如脸,比如贞操,比如道德,比如良心。
我躺在床上,除去了那张道貌岸然的诗人的“死脸”,让我觉得无比轻松。
打开电视,午夜新闻。
新闻里在播那个认尸通告,照片铺满了镜头。
镜头里那张黑白的脸似曾相识,我却如何也想不出何时认识这么一个愣头愣脑的人。
一个人,很容易忘记自己的样子。确切说,是根本没有想过要记住自己的样子。
因为每个人都坚信,自己的脸,永远不会丢。 9.
第二天,我依旧戴着眼镜,带着报纸。
我对坐在公园里看报纸的女孩说:“你看看我这张报纸。”
女孩抬头看了我一眼,又看看报纸,问:“你的报纸怎么了?”
我摘下眼镜,这笨女人还是不明所以。
我最受不了别人比我还笨了,语气不由有些气急败坏,“照片上的人就是我!”
女孩生气地站起来,“神经病!”
我除了受不了别人比我笨,还受不了别人冤枉我,于是我又拿出身份证,给她看身份证上的照片,她必须坚信我是小偷,才肯心安理得地把钱包掏出来。
女孩看了照片一眼,骂道:“神经病!身份证上那根本不是你!”
然后她像躲避瘟疫一般,匆匆向公园外走去。走了几步,又猛然回过头,翻开手中的报纸,捂着嘴大叫一声“杀人犯!”,然后扔下报纸就跑。
我疑惑地捡起她那张报纸,报纸的一角,豆腐块儿般大的地方,有一个认尸通告,通告的照片上,和我昨天在电视里看到的人很像,也和我身份证上的照片很像。
拿着死者身份证的人,自然有杀人的嫌疑了。
可是我怎么可能杀死自己呢?
我有些愣,有些懵,我掏出手机,手机的屏幕可以当镜子。我看着手机屏幕里的我,手机屏幕里的“给我脸”看着我。
太阳还是那么大,在太阳地儿里,我又成了冰雕。
我原本以为昨夜的一切是个梦,原来不是。
或许,从我把脸卖给“给我脸”的那一刻,我的脸,就再也不属于我了。
他买了我的那张诗人的脸,给了我一张死人的脸。
“给我脸!你这个王八蛋!”我大骂着,不顾一切掏出手机,拨通了他的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给我脸”的声音传出来,依旧不耐烦:“你还没被打够啊?”
“给我脸,你到底死没死?”我大吼。
“你才死了呢!”啪!对方挂线了,再拨就是关机。
10.
此刻,我需要人多的地方。
我泡在网吧里,搜索和脸有关的内容。
网上很多人说,没有脸的“鬼”,是不能投胎的。
“给我脸”买了脸去投胎,那我怎么办?
我现在虽然有一张脸,但那不是我的,或许只是虚拟的。
因为是虚拟的,所以我自己无法记住,旁人也无法记住,我上一秒照了镜子,下一秒会马上忘记自己的样子。
我拉住一个网吧的服务员,“你能记住我的脸吗?”
服务员漠然地瞪我,摇着头匆匆走开
我胡乱点了个QQ视频,对方是个男人,“呀!你这没脸的!怎么和男人视频?!”然后就迅速中止了视频。
我彻底绝望了,这种绝望不仅仅来自于精神,还来自于生活。
因为自从我变成“给我脸”以后,就再也不能光明正大地“偷”东西了。
但是,这件事给我另外一个好处,就是我终于可以彻底甩掉“小偷”的黑锅,彻底可以旁若无人的生活了。
我捡回了老本行,整日泡在网吧里写诗,写关于脸的诗。
脸。
面子。
脸就是面子。
面子就是脸。
你说,
你这死要面子的。
你又说,
你这死不要脸的。
脸就是面子。
所以我不懂,
死了以后,
到底是需要脸,
还是不需要? 11.
有一天,我百无聊赖,梦游一般又来到那个论坛,那个让我丢了脸的论坛。
“给我脸”又征集群众演员演小偷了。
难道他要了我的脸还不够?
难道投胎重新做人必须得有二皮脸?
反正我也没脸了,我决定舍身就义抓住这“给我脸”,要回我的脸。
就算不能,那么藉此机会,如果我能再上一次报纸的话,就又可以成为一名光荣的小偷了。
于是我坚决地又拨通了他的电话。
“又是你?”
“又是我。”我咬牙切齿。
“哈哈!”他笑,“原来演小偷也会上瘾啊。不过这次你晚了,已经有人先打过电话报名了!”
“哦……”我难免失望。
“不过,这次你可以扮演打小偷的人。打一巴掌也是50。我会先把1000块打到你的卡里,演小偷那人的钱,你给他。”
“那你呢?你为什么不去?”其实我知道答案,他害怕我认出他的脸。或者,他根本不是人。不是人的人,当然没脸见人。
可是我真的还能认出吗?我几乎已经忘记自己原来的脸了。
“我当然会去,否则那钱不就白花了?”他笑起来有点阴险,让人觉得其中似乎有什么阴谋。
管他呢,我连脸都丢了,还在乎什么阴谋阳谋啊!
第二天,我早早地来到西亚商场,潜伏在门口,仔细观察每一张可能是“给我脸”的脸。他说过,他会来。
很快,扮演小偷的人来了,胸前挂着“我是小偷”的牌子,就像卖身葬父的猴子一样可笑,就像前些日子的我一样可悲。
我躲闪着众人的目光,走到他面前。
他说:“哥们,轻点儿!
我说:“怕疼?怕疼你别来啊?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其实我很想他后悔,因为,我不想让“给我脸”的阴谋得逞。
我伸出手,在他脸上比划了一下,寻找下手的最佳位置,我看到他的脸颤抖了一下。
12.
正当我准备打第九巴掌的时候,西亚保安又嚷嚷着来了。
他们扯开我,骂:“你神经病啊你!上次赶过一次了,你还来,怎么这么二皮脸?”
我环顾四周,观众指指点点,也有人拿着手机或者相机拍照,但并没有发现可疑的人,我心中未免失望。
我数给被打的人400块。谁知那家伙腆着脸说:“看你挺失望的,是不是没打够?要不你再打我两下给够500?”我瞪了他一眼,看到他的脸皮似乎正在慢慢脱落。
我吓得落荒而逃。
阳光容易让人清醒,我开始怀疑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也许,电线杆子上的尸体照片并不是“给我脸”,只是像罢了。
又也许,报纸上的尸体照片也不是要了我的脸以后的“给我脸”,也只是像罢了。
还也许,我没有变成“给我脸”,只不过最近消瘦,带了眼镜,看起来像“给我脸”罢了。
我决定再去那个曾经看到“认尸通告”的胡同,确认一遍。
刚刚走近胡同,突然眼前一黑。
我不是晕倒,而是被麻袋罩住了上身,周围有很多人的脚步声一下子冒了出来。
“妈的!上次以为打死你了,没想到你丫的这么命大啊!”一个男人叫骂着,紧接着周围的人开始对我拳打脚踢。
“这次非要你小命不可,竟敢一次又一次当街侮辱小偷!”另外一个男人每说一个字就给我一脚。
脚脚命中要害。
“别以为我们小偷就是好惹的!”
众人边骂边打。
不知道谁正好打在我的眼镜上,金属镜腿和玻璃镜片扎入我的大脑。
我看到和以前的我长得一模一样的“给我脸”在黑暗里笑,手里捧着一张脸皮,正是刚才被打那人的。
他说:“成了二皮脸,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去投胎做人了……”
他还说:“你这不要脸的,这下成了死不要脸的!哈哈” 13.
这次的照片又上了头版,另外一家报纸的。
他把2000块奖金塞进兜里,准备约女友晓鸿出来吃大餐。
这时,电话响了。
电话里的声音惊天动地:“给我脸!你到底死没死!”
他拿着电话愣了一秒,一言不发地挂断了。
“怎么最近老有人咒我死?”他无奈地笑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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