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asun81
发表于 2007-9-23 21:21
我等等等等。。。。。。
keyring425
发表于 2007-9-23 23:42
露珠小同学死得太惨了..
和毒蛇....不好....
虎子啊....
nandyleelynn
发表于 2007-9-24 20:38
御姐大大最近被某些不安分滴筒子弄滴心情8好,又日理万机。。。。。。
先甩个远穆文给大小快男粉解个馋哈~~~~~默念:耐心等耐心等,好事多磨好事多磨:)
nandyleelynn
发表于 2007-9-24 20:40
[远穆]涉江采芙蓉
1、这是远穆文,如果看了开头你觉得不像请耐心往下看;
2、这是远穆文,如果看到中间你觉得不像请耐心往下看;
3、这是远穆文,如果看到结尾你还觉得不是请你再来找我;
4、故事里的主人公会被写死,这是职业习惯(鞠躬…)
5、很短的,今天就能写完,完了再写城堡吧,求大家了,有点小悬疑,但很弱,容易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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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江采芙蓉
1、
北京这座城市,实在不是人呆的地方。天空永远是灰蒙蒙的,空气永远是混沌沌的,最可恶的是交通,永远是水泄不通的。
但话虽如此,大学毕业后的我还是选择赖在这个城市不走,与一个朋友合租了房子算是有个容身之地。找的工作不对口,薪水也不高,房租和饭钱就是我这个穷鬼最大的开销。
废话少说,牢骚休提。要说的是我租的老房子。
那是一幢可以列为危房的老楼,我怀疑它比我曾祖父的年纪还要大。有了年龄,便有沧桑感;有了沧桑,便有神秘感;有了神秘,就适合上演鬼故事。
没错,这样一幢破楼没有导演相中拍鬼片真是个遗憾!就那过道、那走廊、那光线(每当灯泡坏掉则连光线也没有),更不论踩起来那咯吱作响的老楼梯,风中拍打发出呻吟的破门窗……
问我为什么还要租这里?当然是房租了!这里的房租绝对是三环以内最便宜的。北京这样的交通状况,租房找个好地段实在重要了。但饶是如此,我在租房的时候还是厚着脸皮跟房东讨价还价了,显然后者对会杀价的住户超级不DJ,于是这位胖阿婆接过我半年的租金后连句话都不甩一句掉头就走,我知道我把她得罪了。
当然了,说是鬼楼也没那么吓人,不过是老旧罢了,胆子小克服一下,省钱才是正经,况且住在这里的穷人又不止我一个。
而且,会有艳遇哦!
住在我楼下那间的就是个非常帅的男生,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梁,白皙的皮肤,比起精致的五官,他的气质更加突出,水晶般清澈干净。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我搬来的第二天,当时并没有和他打招呼。他一直站在阴暗的过道里,我正要上楼,见该帅哥靠在自家房门前,一副翘首以待的样子。
看情形,他在等人。
2、
和他说话是在第二次见面的时候,那天又是晚上。
下班回来在楼道里碰到了他,看样子仍然是在等人,见到我上来一脸失望的样子,如果是一般男生那表情让我看了会想踹人,但是让帅哥失望我还是挺抱歉的。于是我朝他微微点头,二话不说闪身上楼。
到了房门口,掏了半天钥匙,才发现居然早上走时就没带。好在我还有室友,但她还没下班,只好等一等了。
走下一层来,看他仍然站在那里,于是我脱口而出:“你是不是也没带钥匙啊?”
他抬头看看我,“带了啊,我是在等人。”
他的声音有点……怎么说,汉语不太纯熟的味道,像少数民族说汉语。后来我才知道他确实不是汉族,是蒙族。
“你忘带钥匙了?”他又问我,我回答“是”,于是和他在过道里聊起天来,他没有请我进去坐坐的打算,我也没有想找个地方坐的意思,有人陪我等人说话我就谢天谢地了,更何况这人看上去还很养眼。
“你在等谁?你的室友么?”这幢房子里的住户几乎都是合租的,于是我有此一问。
他犹豫了一下,点头,“嗯。”
我忍不住赞叹:“啊,那你们感情真不错!”我说的是实话,像我工作一天下班累得半死,回来只恨不得趴到床上不起来,哪还顾得上自己同伴?
他笑了起来,笑容当真倾城倾国,我的心脏因此跳得快了半拍。
“嗯!你知不知道,韩国和这里的时差有几个小时?”
“唉?”我莫名其妙,帅哥的跳跃思维我没跟上,“大概是……一个小时吧,在那边会比北京这里早一个小时看到早上的日出。”我不太确定。
“哦。”然后他就不说话了。
“是不是……你有什么亲戚朋友去韩国了?”我小心翼翼地问,没有窥探人家隐私的意思,就是有些好奇。
“嗯!”他答得很干脆,然后又笑得像朵花,“但是他马上就回来了!”语气里只有满满的喜悦。
是这样啊,他等的人是谁?会不会就是他的室友呢?应该不会,既然都出国了应该不至于让他每天都这么跑出来等吧?——这些都只是在心里胡思乱想,没有问他,因为太失礼了。
不过也没有机会问了,这时我的室友终于下班回来了。
是他先听见的,说了句“你室友回来了”,然后转身、开门、进屋,“砰——”的一声,他的房门关上了,把我晾在原地,我还没来得及抱怨这人没礼貌,就听见有人上楼的声音。正是和我合租的室友。
3、
第三次见面又是在楼道,他仍然在等人。
我和往常一样蹬蹬蹬跑上楼,这次虽然带了钥匙,也要停下来和人家打个招呼,毕竟已经说过话了嘛!——不算套辞,我这样告诉自己。
“晚安。”又是在晚上,他没说话,只是抬头朝我笑了一下,很勉强,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在我上楼之前他快要哭出来似的。
所以我回他的笑容也很勉强。
近看他的五官真的无可挑剔,走廊里的灯泡前几天居然被人鸟枪换炮换了个节能灯泡,灯光下看得更是清楚,他白皙的皮肤像是被牛奶泼过的,连个汗毛孔都找不到,男生居然有这么好的皮肤,真让人羡慕。
而且更难得的是他长得很正气,帅归帅,站在阴风阵阵的楼梯过道里,看上去却没有一点妖魅的味道。
“濯清涟而不妖……”脑子里突然碰出一句周敦颐的爱莲说,随口念叨出来。
声音虽然小,帅哥还是听见了。
“什么?哦,对了,你会不会‘古诗十九首’?”又是跳跃思维,但我这次跟上了。
“‘古诗十九首’吗,你指那一首?”有几首还是蛮熟的,都背我可没那本事。
“涉江采芙蓉,”我以为他让我背这首,可是他自己却自顾自的背了下去,显然背得还挺溜!
“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
采之欲遗谁?所穆在远道。
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
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他汉语说得不太熟练,背完问我,“是不是这首?”
我笑了起来,“这是别人教你的吧?”
仍然是点头、笑得像朵花儿,“对啊!”
果然,我就知道。
“但是教错了,里面有一个错别字,‘所思在远道’,是‘思慕’的‘思’,不是‘思慕’的‘慕’,你那位朋友大概记错了。”难得有机会给帅哥当老师,但他却是一脸不以为然的样子。
“不是‘思慕’的‘慕’,是……”他低头轻轻念了句什么,我却没听清,“什么?”
“没有,”他抬头看看我,“我回去了。”说完就回自己房间了,“砰——”的一声,跟上次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他在生气。
4、
第四次见面,不是在过道里,这次他的房门没有锁,而是开着一条不小的缝儿,一走到他那层就注意到了,因为里面有吉他声传出来,还有人唱歌。
好奇心作祟,我把门推开得更大了一点儿。上次之后一直很怕他生气,却忽视了这样做可能会让人家更生气。
歌声很悠扬、嗓音很清澈,可我一句也听不懂,他唱的是蒙语。
这时声音停了,阳台上的他抱着把吉他,冷冷地看着我。从阳台到正门是通透格局,越过餐厅可以一直看到门口。
“对不起对不起,”我连忙道歉,“见你的房门没锁,又听到有人唱歌,还以为是你的室友回来了……”
他的表情缓和下来,“他还没回来,不过快了。”果然,提他的室友就管用。
“进来坐吧。”真是破天荒头一遭。
nandyleelynn
发表于 2007-9-24 20:42
4、(接上篇)
我往前走了几步,进到客厅里,这间屋子的格局跟我的一模一样——当然是废话,楼上楼下么!两室一厅,两室一大一小。
房间居然很干净,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因为在我印象中男生合住的地方都是可以和猪窝划等号的。
他坐在阳台的一张躺椅上,抱着吉他,问我:“你住的是哪间?”
别人或许不懂,但我却明白他的意思,“是那间大一点的,你呢?”
“跟你一样。”他笑得像个小孩子,“他把那间大的让出来给我住。”
我很想提醒他,既然他室友没回来,他想住哪间都可以,根本不存在让不让这一说,但还是聪明地没有开口。
一转头,看见客厅餐桌上摆着一个相框,相片里的两少年肩并肩,笑得一脸阳光春风得意,看后面的背景正是这间屋子,而其中那个眼睛大大的少年正坐在我眼前。
我好奇地指着没见过的眼睛小的少年,问他,“这位就是你的室友么?”
“嗯。”
是不是因为他室友就快回来了,所以他才一直没有找新的合租伙伴呢?看照片显然这两人的感情很好。终于我忍不住问他:“是不是你的室友去韩国了?”因为上次听他隐约提到过。
他的大眼睛明显黯淡了一下,“是啊,”接着很快说下去,“但马上就回来了,就这几天了,所以我常常跑出去……”
“跑出去等他?”这人还真是……怎么说呢?有些无法理解。
“对!有时在屋子里听到脚步声,就以为是他回来了,忍不住就跑出去了……”他抬头看看我,“其实你的脚步声跟他有点像,所以有好几次还以为是他提前回来了!”
我暗里叫了声惭愧,平时上楼时都是用跑的,脚步踩得很重,被当成男孩子也不稀奇。这下也明白为什么每次我上楼总看见他一脸失望的样子了。
他不再理我,低下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吉他,开始哼唱小曲。
唱的都是我不懂的蒙语,虽然不明白意思,但歌声里包含的感情却是很容易听出的。
是思念,对远方的某个人的思念。
“后来我才明白人世间,有些人 永远不能再相见……”
……
从他屋子里出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居然听得泪流满面。
那天晚上一宿没睡着,脑子里回荡的都是他的歌声,第二天早上实在忍不住跑去跟室友交流,“你觉得昨天晚上的歌唱得怎么样?我都听哭了!”
“谁啊?没听见!”室友昨天排的是晚班,半夜才回来,对扰人清梦的行为十分鄙视,送了我个大大的白眼后,便把被子翻上来把头盖住,像只冬眠的熊,怎么叫都不理。
她一定是太累了,真可惜!
我这样想道。
5、
这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
这次他又没关门,房门几乎是大开着,我一上来还以为他的房间遭劫了!
进屋之后才知道是虚惊一场,房间仍然整整齐齐,除了卫生间的门关得紧紧的,其他房门都大大打开着。穿过客厅,才发现他正躺在阳台的躺椅上,脸上盖着报纸,一只手臂无力地垂下来,手腕上有一道很深的伤疤。他整个人似乎睡着了。
我长出一口气,“呼——”转身准备出去。
这时他动了一动,但没有掀开脸上的报纸,像是在自言自语,轻轻地道:“远远,你回来了吗?听到你在叫门,是不是又忘带钥匙了?”
我吓得一步也不敢动,怕把他弄醒,后来又觉得他是在说梦话。
“你再不回来,我就不等你了,你总是说话不算话,以为我就不会吗?垃圾现在也都是我在倒,我也学会做菜了,你回来我就做给你吃,保证不再让你吃泡面了;你说你要减肥,我还是觉得你脸上胖嘟嘟的有些肉才可爱;前两天是我过生日,你还说要要送我生日礼物呢,怎么还不回来?回来就是最好的生日礼物了,真的;你还说要以后要做我孩子的干爹,可哪有这样的干爹?你再不回来,我才不肯答应呢……”
即使是梦话,里面包含的感情还是深得化不开,我居然听得痴了。
“你回来了,大的那间让给你住,其实你想住哪间都可以,只要你回来,都给你住也好啊……”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从模糊再到消失。
真是的,小孩子过家家吗?我慢慢退了出去,在外面把他屋子的门带上。出门前看了眼桌子上的那张照片,照片里小眼睛的男生揽着同伴的肩膀一脸幸福。
突然有点恨这位从没见过的小眼睛男生:人家对你这么深情,你居然还一走了之,真是太不象话了!换做是我,有个这么帅气男生做男朋友,一定哪都不去,把他锁在后花园,不对、我哪来的后花园,要把他锁在租来的房间里,天天在家里对着他HC……
6、
接下来我被公司派去天津实习,时间为四个月。回来后工作的地点也换了,和原来的地方连接起来正好在北京城的地图上划一条对角线。
所以那个老房子是租不下去了,去天津之前就被我退了。听说我的室友因为没有找到合租的同伴,没多久也退房了。
从天津回来后,联系到几个北京老同学,于是便说要为我接风洗尘,其实说白了就是想宰我一顿。
那天大家都没少喝,闲聊中谈各自的近况,居然有位女同学提到了那幢破楼,她现在正住在那里,也是跟别人合租。
我一下子兴奋起来:“真的?你住的是哪间?那幢楼里有个非常帅气的男生,吉他弹得不错,歌唱得也好,常常站在楼道里,你有没有跟他打过招呼?”
大家听了都嘲笑我,但那位同学却很吃惊地看着我:“哪有这样的人?你不是喝多了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着急,“就是在*层*号嘛,莫非你住在楼下,从来都没碰到过。”
她不客气地将一只手放在我的额头:“你要么是喝多了,要么是发烧了在说胡话!——那间房子不吉利,整整一年都没有租出去过!”
我一把打开她的手,“骗人!就在四个月前还明明有个男孩子住在那里的,他还有个同伴,不过出国了还没回来!”
“不知道,”同学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听说一年多前那里曾经住着两个男生的,后来走了一个,剩下的那个有一天不知道因为什么想不开,就割腕自杀了——那间屋子里的事几乎整幢楼的人都知道,房东之前就说得很清楚了,所以房租才会那么便宜,不过那间房再怎么便宜也是没人住的,听警察说卫生间里到处都是血……”
7、
那天我是跟这位同学一起回去的,显然有必要回去证实一次。
那间屋子是锁着的,于是下去和房东说了连篇的好话和谎话,居然被我借到了钥匙。同学很害怕,有些犹豫,问在外面等我行不行?我说不用陪,自己一个人进去了。
那个房间跟我印象里大不一样了,举头见蛛网,低头是灰尘,很久没有人住过的样子,但我却说不出来有多久,四个月?一年?
阳台上的躺椅是藤制的,被风雨摧打破损得很厉害;餐桌上的相框也不见了,后来我在墙角找到了它,上面的玻璃已经被打破了,有黑色的痕迹印在上面,渗透到里面的相片上,大概是血迹。唯一不变的是照片里两个少年灿烂的笑容。
卧室和厨房的门也是敞开着,里面的东西几乎都搬空了,除了搬不走的床、桌子这些大件,只剩下灰尘。
只有卫生间的门是紧紧关着的。我的一只手握在球型锁上,想了半天,最后运了运气,终于还是打开了。
那里并没有想象中吓人,血迹早已变成黑色,弄得白瓷砖的墙面和地面斑斑点点的。少年的尸体早在一年前就被搬走了。
墙角散落着几张泛黄的报纸,也溅着血,我壮着胆子拿起来翻了翻,有的甚至整版都被血染成了黑色。
但是在那里我找到了想看的新闻,十分幸运地,没被血遮盖掉。
那是一篇报道,标题是“五少年组合归国途中遭遇意外车祸”,内容是讲述在韩国娱乐圈发展的中国少年组合在去机场的路上所乘的车子发生严重车祸,组合中的五位少年全部当场死亡,后面的配图则是五位歌手的照片。
我的眼睛只盯在第一位歌手上,其他人连看都不看,而我根本也不认识,但这个小眼睛的少年,我是见过的,虽然只是他的照片,而且我还曾经不止一次地在这间屋子里听大眼睛少年用包含深情的语气讲述他们之间的故事……
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
也许那位小眼睛少年在国外一直迫切地想回来见自己的室友一面吧?最终却是天人永隔。
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久久的等待,等来的却是让人绝望的噩耗,大眼睛的美少年最终被忧伤淹没,他无法做到以忧伤终老,竟以这样惨烈的方式切断无可排遣的忧伤!
8、
这件事只是我人生的一个小插曲,在我自己和周围都没引起什么的震动。
但后来大白天走在人头攒动的大街上,我常常会有种幻灭的感觉,好象周围的人山人海只是脑海中的假象,真实的感觉应该是空无一人的大街,身边走过的都是别人看不到的幽灵。
当初我看到的是什么呢?我自己也说不清。
是那位大眼睛帅哥的鬼魂?
还是他执着的思念化成自己的影子,留在两人一起生活过的地方,不舍得离去?
也或许,那座老房子根本就是时光隧道,在那里有一道时间的裂缝,时间回到一年多前,于是我走进去看到的正是大眼睛少年独自一人等待的真实情景,毕竟,那情景是如此地真实!
这些我都无法确定,或许,留在我脑海里的,只是一个有点悲伤、有点甜蜜、还有点恐怖的梦吧?
可耳边时常回响起的、伴着吉他声的蒙文歌曲又怎么解释呢?
那间老房子后来我再也没有回去过。
==========================(全文完)===============================
6、故事里的同居细节,主要取材于木头和小眼在YAHOO、SINA等网站访谈的记录,感兴趣的大家可以自己搜一下,对阿童木和元宝来说肯定很熟悉;
7、有没有人告诉你这是一篇鬼故事?开篇就说过主人公会被写死了~~~~~
8、写到后面突然觉得很适合帮国民DD打歌,大家觉得呢?
“那一年相爱的 旧的地址 那老房子 看见我的痴 它还 留在这个荒芜了的城市 是不是 还依然在等待 我们那回不去的往日……”
9、其他的CP,等有灵感再说吧,只是这一对碰巧适合这个故事罢了;
10、最后问大家,这篇能算勉强算是远穆文么?
nandyleelynn
发表于 2007-9-25 08:03
中秋献礼~~~~~~大家开心开心
2007-09-25 | 第八章真相大白(4)之所谓原罪
“那么张星星的死……不是你的本意了?可那把手枪是怎么回事?”手枪一共有两把,这点花生知道,火把死后手里的那把一直还在他这里,“也不知道进了水还能不能用?”花生想道。至于另一把,却在张星星手里,肯定是元宝搞的鬼!
但他现在没有打死元宝的打算,毕竟很多事情还没弄明白。
元宝冷笑,“两把都不是我的枪,这要谢谢那个一心想作神探的白头大叔!”
“难道是火把带来的?”花生有些意外。
“当然。丢人的是我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这家伙做过私家侦探,偷偷带枪来也不奇怪。倒是跟安娜对话的时候被她提醒了一句,才想到有人带枪的可能。后来我进到他的房间的时候找到了一把,另一把他一直带在身上,我拿不到!”元宝有些泄气,这倒不能算是他的错。
陈花生若有所思:“……你偷到了那把枪之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从焚烧室外面丢给了张星星。”
“没什么原因,我说过不想杀他,可却没说不杀你们,于是在里面放了三颗子弹——当时的情景他肯定会被你们当成罪犯的——我本意是想让他代劳,谁想到他却自杀了!”元宝有些遗憾。
陈花生气得想掏枪打他几个窟窿,又忍住了。“那火把呢?他怎么死的?你们到底认不认识?他至少对你会有些防备吧?”
“没错,这些人里他是警惕性最强的。我们之前只有在网上联系过,他不知道我的模样,却知道我的杀人计划——不妨告诉你,这个计划根本他也有参与,只是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也是我的棋子而已。他一直对城堡里的人有所防备,因为我没有向他表明身份,他只有用猜的。不过我‘死’得太早,他猜错了对象。”
“他以为他的伙伴是谁?”难得花生好奇心上来。
“你。”元宝冲花生甜甜一笑。
“什么?!”花生顿觉受了侮辱,“他以为我是他的杀人搭档?”
“嗯,你来的晚,又是一副阴阳怪气、不、我是说高深莫测的样子,所以他一直都很留意你,要不是因为安娜,”他看了眼花生又是一脸奸笑,“要不是你后来对着安娜总是一副神不收舍的模样,让他大大失望,说不定他就主动跟你对暗号了。”
说着元宝又叹了口气,“他根本没有想过喜欢抬杠的我才是他想找的人。”居然还委屈!
口气有些幽怨啊!陈花生不合时宜地想道,但他张口问的却是,“可你怎样杀死火把的?”
“溜进他房间后,找到了一把枪,留下一张纸条,让他去小树林等我,更重要的是把他的烟换了,”元宝看着花生,笑笑,“我给他制的烟里加了点儿料,也是破坏神经的,抽完之后浑身麻痹……”
花生想起火把尸体旁边的烟头,“他在那里等你的时候,肯定不耐烦拿烟出来抽,于是就中了毒。”
“嗯,但我还是低估了这人。他知道自己被暗算了立刻装出一副不能动弹的样子,等我显身后居然还有能力掏枪向我射击。”陈花生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两声枪响了!
“第一枪是他打你的,可惜没打中!”花生恨恨地说道。
“也不是没打中,擦了个边儿——”元宝用手指自己圆圆的右脸,花生这才留意上面有道深红色的划痕,显然是子弹从他脸颊边擦过去留下的。“不过那时他手指已经僵硬了,打偏了也难怪。后来我站在他面前,对着他的眉心给了他一枪,打得比他准多了。”不带这么欺负人的,有可比性么?!花生在心里大骂元宝无耻。
“然后就把枪放火把手里伪装成他自杀的样子……”
“虽然不太像,但当时被他那一枪打得有些窝火,有点小冲动。”元宝检讨没打在太阳穴又是自己的失误,“其实我的错误犯得还挺多的,主要是运气好。”他想了想又补充,“当然,也因为我谦虚。”陈花生要不是已经失血过多,这口血早就喷出去了!
“杀乐橙不难,她那时整个人都是在崩溃的状态,也许等她自杀也是可以的吧?所以早早帮她解脱了,”元宝顿了顿,继续说道,“最后是你,还有安娜。”
陈花生的眼睛一黯,还在淌血的伤口又被血淋淋地翻上来。
元宝难得没有落井下石,居然反过来安慰他,“你不用自责,又是你一个人的错,当然也不是安娜的错——虽然说大半是我的错,但你和她毕竟是亲兄妹,就算她还活着你们也是不能在一起的。”
花生不说话,元宝说的他何尝不知道,但安娜的死使他永远也不能原谅自己。若要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这点元宝在安娜身上做得真是再好也没有了——安娜对花生信任的堡垒虽然越建越高,却是建在沙上的,一旦坍塌只会反噬得更厉害。
想到这里,他叹了口气,“不得不说,你杀人的办法真是厉害得很,吉火把可不能跟你比。”
元宝点头:“当然,吉火把怎么能跟我比?论实力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他最多只算个偶像派。”
花生觉得好累,眼前也开始模糊起来,“为什么要杀我们?你说不是因为遗产,那又是什么原因。”他只想睡一觉,就此不醒。
“因为……我们的存在,仅仅是因为我们的存在,芒果主人把我们生在这个世上,就是你我的原罪!”元宝的声音里包含着深深的怨恨!
JOJO°
发表于 2007-9-26 11:09
:( :( 还要等啊。。。。。
nandyleelynn
发表于 2007-9-27 15:03
2007-09-27 | 第八章真相大白(5)之五雷轰顶
“关于芒果城堡主人,有很多传奇的传说,而这些传说里最吸引人、最神秘的就是关于他怎样从一文不明的穷光蛋一跃成为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富豪……”元宝开始用那种“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口吻讲故事,丝毫不理会听故事人的年龄和情绪。
果然陈花生一口打断,“我没兴趣!”
但是元宝却像没听见一样自顾自讲下去——反正就这么一个观众,而且这观众受了重伤,想跑没地方跑,他道,“关于他发家致富的经历,流传的版本有很多,但是我要说……”他看了陈花生一眼,后者抬眼望天以示不配合,“……要说这些版本根本没有一个是正确的!他真正的敛财手段是十分卑劣、低下的。”陈花生的目光慢慢下移,“他真正的发家途径是利用他的子嗣,也就是我们。”
元宝说完,陈花生的眼睛定定地盯着他的脸,一眨不眨,元宝也一眨不眨地回视他。
“我们?他的私生子?”
“还有私生女。”后者补充。
“怎么可能?”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但事实确实如此!他是最早开发出这种方法并将这种方法用于扩大自己财富的商人之一,该方法的优点是投资短、见效快,仅仅在最开始的三年,他通过长子长女积累的财富就足以笑傲全国。第一年影响最大,经历时间最长、骗的人也最多,光是那次被他利用的大女儿仅在最后一场就帮芒果主人进帐三百多万;第二年由于竞争对手纷纷效仿,虽然影响力减小,但比较前一年同期敛财却达到了五百万之巨;第三年除了对手竞争,还有时局不稳、政策动荡等原因,但芒果力求翻出新意,把女儿改成儿子,做出种种针对策略,在第三年最后一次欺诈行为中,仅仅从大儿子身上就狂捞了三百多万……”
讲到这里,陈花生突然打了个喷嚏。
元宝停下来,一脸关切地看着哥哥,“是不是感冒了?刚才掉进湖水里还是挺冷的。”
“没事,你继续——”陈花生一边撸鼻子一边说道,事实上由于震动,插在身上的那把刀让他疼得死去活来,更要命的是疼痛时似乎牵扯到了他腰两边的痒肉,于是只好深吸一口气憋着,这种强忍着不能笑的经历实在痛苦!
“那……然后呢?你刚才说的方法到底是什么?听起来很不好的样子。”陈花生力求把注意力从疼痛上转移过来,于是他主动发问。
元宝的小眼睛仔细地打量花生的脸,确定他没事后才继续讲下去,“芒果找到了致富门径后,他的财富从第一年就开始爆长,每年都以千万、甚至是亿来计算。这些方法里,用得最多、骗人最广、手段最恶劣的,就是‘SM’的法子,全中国大半国人都成为他的受害者。”
陈花生这口血终于喷了出来——“你的意思是大半国人成为芒果SM的受害者?!”他本来就失血过多,这下口吐鲜血,大大加快了伤势的恶化,更有精神上受到巨大刺激,因此吐完血后立即倒在地上委顿不堪。
元宝似乎被花生的吐血吓了一跳:“‘SM’全称是‘Short Message’,它的方法说来复杂,既然这个话题要是会刺激到你的伤势,就不提也罢了。”说完小心翼翼扶起花生,喂他水喝,喂完再轻轻按摩他的胸口,倒真像是个对自己亲哥哥关怀友爱的孝顺弟弟。
陈花生片刻缓过来后,一把摔开元宝的手,狠狠地道,“谁要你装好心!”
元宝叹了口气,“你不知道,多少家庭因为芒果主人这个骗子,最后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钱财散尽、如痴如狂……这种种悲惨之事,你受着伤,不能对你一一明言——况且我即使说了,你也未必全信!要想终止这类惨剧重演,惟有从源头斩断祸源,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杀死自己这么多的兄弟姐妹?难道我没有手足之情么?”
陈花生心念一动,问道:“那你应该杀芒果主人,他才是幕后黑手啊。”让他自己意外的是,他居然开始相信元宝的话了。
元宝摇头,“他早死了,尸体都化成灰,但他的经营策略却传了下来,巨大商业机器年年如此运做,被骗的人数也数不清。我实在不想让这种惨事再继续下去,却没有更好的法子,只好用釜底抽薪这一招,将他剩下的子嗣统统杀光,一劳永逸。这种行为是犯罪,我清楚得很,但还是知其不可以而为之,杀死我们13人的想法,我从没动摇过!”
花生默然不语,半晌开口,“我们既然都是他的私生子,怎么可能只有你一个才知道这种事?”
元宝点头,“你既然肯这么问,就证明前面那些话没白跟你说。芒果主人的子嗣最后也是要经过他创办的企业严格挑选的,身体、脑子有问题的统统不合格,要么淘汰,生下来即人道毁灭;要么取消与芒果的牵绊,再也不参与到后续活动中来。我的情况比较复杂,最近检出了不治之症,按说这种情况是绝对不可能被选上的,可在他们的人跟我接触的过程中被我旁敲侧击,猜出了整个事情的大概。为了封住我的嘴,芒果的人便提出让我在下一期以‘提补’的身份加入——就在那时我偷偷里进入他们的电脑,弄清楚他们敛财的法门,终于起了杀心,于是答应了。后来的事就简单了,一方面继续当黑客,进入芒果的计算机网络,弄到我们这些人的全部资料,拟订计划;另一方面想了个法子把你们都招到一起,赶在芒果的前面。至于在芒果方面,修改他们的电脑信息,主要是不引起他们的注意,即使注意到了,也要将疑心降到最低,使其误以为‘芒果主人’的邀请,是他们内部自己人的主意,下期敛财开始前的准备工作。”
陈花生最关切却是这件事:“你说你得了不治之症?是什么?”
元宝有些感动,“癌症。不是很希奇,但是已经到了晚期,活不了多久了。”
“什么癌?”
“眼癌。”
陈花生听了立刻睁大眼,想好好看看元宝的眼睛,但这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一方面他由于失血伤重的原因,已经严重损害了视力,眼前看到的东西要比平常模糊;而另一方面,自己眼前这个无法无天的弟弟的眼睛,实在不怎么大,即使花生视力正常的时候,也……
nandyleelynn
发表于 2007-9-27 19:23
T一脚~~~~~~~~~~~~~~~~~~沉到直布罗陀海峡去鸟,大半夜滴打捞容易吗偶:(
juliasun81
发表于 2007-9-30 20:56
我也来踢。$ok$
nandyleelynn
发表于 2007-10-5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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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真相大白(6)之合作伙伴
陈花生听元宝这样说不禁恻然,虽然这家伙本来是不值得他同情的,但毕竟亲兄弟血脉相连,他缓缓地道:“这么说,你也活不了多久了?”
元宝答:“是,我也快死了。”
“还能活多久?”
“医生说还有两个月;但事实上,就在今天。”语气很坚定。
“什么?就在今天?!”陈花生惊呼。
“就在今天,杀死你以后。”这次的语气更加不容置疑。
果然这家伙根本不值得同情。
但花生却知道元宝会选择自杀,而在他死前要做的最后一件事是看着花生死去,这样他才能保证自己的计划圆满完成。而之所以还没杀花生,是因为他是唯一的听众,一定要有人听他把整件事情讲个清楚他才肯安心死去。
但围绕芒果城堡的整个案件,似乎也被剥得差不多了。只是还有一件事情……
“那个吉火把,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跟他到底是什么关系?”这是他最后一个疑惑,到底火把和元宝是什么关系?
“要从那里说起呢,”元宝挠了挠自己的头,“吉火把这个人,怎么说呢?是我们所有人中最有趣的!在调查13个人资料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这一点。”微笑看着陈花生,元宝继续说道,“在我们这些人中,火把似乎是最成功的,论事业,他是位成功的金领,可这样的一个人却偏偏不甘寂寞,骨子里有种不肯安分的基因,总想做点离经叛道的事情。我这样说,不知你能不能理解?”
花生点头,他能理解,就像有些事业成功的人长大后也不忘圆自己儿时的梦想那样,火把显然就是这类人。
“但火把童年的梦想却不仅仅是做个侦探。诚然,他是个狂热的推理小说爱好者,对侦探小说女皇阿加莎的作品尤为推崇,而其中最热爱的一本叫做《无人生还》。”元宝悠然为花生做推理知识入门讲座。
花生一脸不耐烦,这人爱看什么书跟他有什么关系?!
但元宝很快解释道:“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法官,将他认为有罪而法律无法裁决的九个人骗到孤岛上,然后再用不同的方法将他们分别杀死的故事。”
花生恍然,“你是说火把……”
元宝点头,“当然了,这只是埋藏在他心里的一个种子罢了,但他有把自己的想法保存在电脑里,被我入侵他电脑时挖了出来。于是我马上帮他的种子浇水松土,促进它发芽。”
花生慢慢点头:“你知道火把内心一直有做一个那样的法官的念头,就通过网络跟他接触,将所谓的罪犯介绍给他认识,而事实上,这些人都是你们的兄弟……”
“并不是‘所谓的’罪犯啊,”元宝振振有辞,“难道他们没罪么?难道王栎迷和俞芋头没有杀死我的妹妹么?难道王亮点和魏乐橙没有见死不救么?难道姚油饼没有开机车撞死一个小女孩么?难道郭鼠标和陆露珠这两个无照驾驶者没有开着学校的车子与油饼的机车发生碰撞么?难道阿穆没有对那个小女孩见死不救么?难道苏醒目没有开枪打死她恩师的弟弟么?……”
“够了!”陈花生大声打断他,“这些我不清楚,但我也不想听你们充当什么正义的使者!但是,我呢?我又做过什么错事被你们当成惩罚对象弄到这里的?”
元宝悲悯地看着花生;“不是这样的!你还是没有弄懂——对于我来说,芒果主人的儿子这个身份就是你的原罪,这就是我杀你们的唯一理由;至于其他的罪愆,不过是我硬找出来让吉火把产生惩罚你们的动机。这并不是多难的事,难的反而是要获得火把的承认。要知道,没有哪个人来到这个世上是清清白白的,除了刚出世的婴儿。”
陈花生正待反唇相讥,元宝打断他,“你想说你这辈子从没做过错事么?根本不可能,别的不说,就说安……”花生勃然变色,一张脸瞬间像死人般灰白,元宝惊觉这个例子对花生过于刺激,于是立刻改口,“……就说阿木童和张星星吧,这两个人都被你怀疑成凶手,事实上他们都是无辜的,结果被你们捆住的阿木在我杀他时无法反抗,被你们冤枉的张星星最后被逼得自杀。”
跟陈花生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元宝的脸不变色心不跳,这人不知哪来的厚脸皮,明明杀人凶手就是此人,这时居然站在被害人一方控诉起陈花生来!而花生却偏偏吃这套,其实倒不为别的,只因为他确实对这两件事心怀内疚。
就像当初的阿木童,以他那时的立场和处境,对小女孩见死不救本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并无任何罪过可言。但对于一个善良的人来说,心中无法挥散的内疚之情就是对他最大的惩罚。所以,在阿木听到乐橙念出当年车祸的那段新闻时才会有那样惊慌的眼神,因为他自身的正直判定自己是有罪的。
同样地,花生此时也有类似的心情,即使说这些话的是最没有资格发言的杀人凶手张元宝。
“可这是在我们来城堡之后发生的事情吧?那么在来之前,你告诉给吉火把我做过的错事又是什么……”刚说到这里花生叹了口气,他的罪名是什么到了这个地步还重要么?突然间他心如死灰,“罢了,我不想知道了。”
元宝点头,“其实你也不用难过,即使没有罪名,我也会捏造出罪名,只要让火把相信就可以了。比如张星星的剽窃事件,本来他是被冤枉的,这点作为他曾经的粉丝,我比谁都清楚。但为了把他弄来,我整理给火把的都是对他不利的资料,包括最后的审判结果,结果火把经过细致的调查后,也得出结论认为这个人是有罪的。”
花生叹气,事实的真相,哪有那么容易就看得清楚,网络这个载体,存在着太多的流言和谎话,想通过它认清一个人太难了!
nandyleelynn
发表于 2007-10-5 00:33
第八章真相大白(7)之花生之死 TATlll......................偶刚刚才撒过花生壳,难道要偶捡起来咩???5555
“于是,火把最后通过网络选中了12个人,但他却不知道这12个人是在我的影响下决定的,那几天我几乎是天天挂在网上,不停地对他的电脑系统做手脚。我甚至以陌生人的方式帮他拟订计划,先是由他找别人出面,租下了这个废弃多年的城堡,将这里作为上演整个事件的舞台;而我呢,原本扮演了一个赎罪者的角色,一心求死,却又表现出跟他同样的法官欲,以减轻他的疑心;但和我不会信任他一样,他也不会完全信任我,于是我们约定即使在到达城堡之后,仍然不透露各自的身份……”
花生打断,“抱歉,这怎么可能?如果你帮他找了12个人并说你是其中之一,他不知道这些人里你是哪一位倒可以解释;但反过来他怎么可能认为你会不认识他?这不是自欺欺人么?”
“这个计划的有趣之处就在这里,影响他选罪人的时候我并没有露面,之后作为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的时候,他并没有向我透露出全部,只是暗示我他也在13人之中;于是,对于火把来说,还以为我们两个站在相同的起跑线上,其实却是他被蒙在鼓里,关于他的一切资料我从开始就知道,而他却并不知晓我的身份。但我们还是约定,进入城堡之后,各杀一人表明诚意。他第一个杀死的是露珠,我杀的则是鼠标。后来的事,几乎都已经清楚地告诉你了。”
“可是,他不担心会提前杀到你或是被你杀死么?”
“这也是之前计划好的,虽然并不可靠。我告诉他我是有罪之人,如果提前被他杀死也死得甘愿;他也是这般说,但我们都知道不会有这样容易的事,所以他一直随身带着手枪,而到后来,对密室里214的露珠也一直心存疑虑——他曾怀疑被他亲手杀死的露珠才是他的合作伙伴。”
“你说过,他也曾怀疑过我……”花生轻轻说道,他刚才一直觉得很冷,接着意识渐渐模糊起来。
“是啊,作为对合作伙伴的奖励,我陪他玩了一场杀人游戏,他做侦探,我做凶手,互相猜忌、各怀鬼胎、尔虞我诈、认赌服输——只不过我们赌的是各自的命,当然,我肯跟他赌是因为我知道这场游戏自己不可能会输!”元宝一面说一面站了起来,之前他一直坐在花生对面的草地上。“还有什么疑问么?”
“没有了,你果然是个很厉害的赌徒,每件事都考虑得清清楚楚,即使事实跟你的计划发生出入,你还是可以及时修正补救。”花生喃喃说道。
“可是接下来,我要做的是什么事,你这个聪明人不妨猜一猜。”元宝缓缓走近花生。
花生没有抬眼看他,而是盯着自己胸前的那把刀,“还用猜么?如果我还可以抬手,自己就把它拔出来了——你现在只是替我代劳。”
“答对了!哥哥。你还有什么遗言想对我说么?”元宝轻轻靠过来,一只手握在刀把上。
“麻烦你快点,我刚才一直在想,跟你聊了这么久……安娜会不会等急了?”花生闭上眼睛,“我看到她站在一座桥上向我挥手……”
“很快的,她还在奈何桥上等你,因为马上你们就可以见面了!”元宝的声音越来越低,仿佛在为花生催眠一样,在他的语音渐渐低不可闻的时候——
握着刀的手突然发力,拔出了那把刀。
陈花生低哼一声,鲜血并没有喷得如想象中厉害——毕竟已经流了很多了——但还是溅了元宝一手血。
花生死了。
元宝一直抱着花生的尸体,直到后者渐渐冷去。
月亮躲进云朵里,天色更加阴暗了。
元宝放下哥哥的尸体,想了想,又抱起来,抱着花生走了好远,一直走到城堡的后门很近的地方,将尸体放在地上。
那里其实也没什么特别,除了安娜。安娜的尸体就躺在离城堡后门不远处。
他小心翼翼地将花生的尸体摆在安娜的旁边。
做完这些,他抬起自己的手。
两只手上满是鲜血,都是他亲人的血。
nandyleelynn
发表于 2007-10-5 00:35
尾声 无人生还
没有任何迟疑,元宝放下花生的尸体后,闪身走进芒果城堡。
城堡早已笼罩在黑暗中,元宝摸到墙壁上的开关,打开了灯。
一切如昨,城堡仿佛还是老样子,没有任何变化。
厨房打扫得干干净净,似乎栎迷和芋头刚从这里把美味的菜肴端到餐厅;
餐厅的桌椅子摆放得整整齐齐,似乎不久前,大家还围在这里共进晚餐;
之后是城堡大厅,这间会客用的大厅大概是他们相聚时间最长的地方了——
那时,阿木童和陆露珠坐在壁炉前快乐地弹吉他,郭鼠标总是一脸专注地聆听;王亮点谨慎而周到地应对着每一位客人,同时指挥着两个小帮佣忙前忙后;王栎迷和俞芋头几乎是脚不沾地的连跑带跳,不管做什么都是神采飞扬看着对方笑;他自己呢,那时将头靠在火把的肩上,看似专心致志地打游戏,其实正在偷偷地打量着每个人;吉火把那时似乎真的很宠他,对这个跟他来自同个地区的大男孩好象完全没起戒心——他最后射向自己的那一枪会不会是故意没打中的?!——元宝笑了笑,好傻的念头,摇了摇头,甩开它……
继续回忆,魏乐橙缓缓走下楼梯,不管是什么表情隐藏在后面的其实是幸福,因为张星星就站在她身边;但张星星眉头微锁心事重重,但显然,他的不开心与乐橙无关;朝气蓬勃的姚油饼推开城堡大门,好似照进这个昏暗城堡最后的阳光(那时是傍晚);陈花生和苏醒目进来得最晚,前者一面不停地和王亮点解释,一面偷偷地看站在自己身边的女孩;而安娜,则用十指不安地搅着自己背包的带子……
到此为止!
后面的事情,他不想回忆下去。
就让一切定格在那一刻。
他游目四顾,最后目光落在大厅的墙壁上,那上面有13人的照片,还有两张是彩色的。
他微微一笑,走上前,将最后的两张彩色照片撕掉,于是这张图整个都变成黑白色的了。
这张画是他不久前专门定制的。
很远处似乎传来什么声音,城堡正门那侧的方向。他侧耳听了听,笑了,时间差不多了,送补给的人大概上山来了。
只是吊桥断了,山那边的人无法过来。
等他们达到芒果城堡,不知是多久之后的事情了,那时他们只能看到死尸。
是的,是13具尸体,不是12具。
他拿起茶几上的红酒瓶,旋开塞子,将酒倒入离他最近的一只高脚杯。
琥珀色的液体在城堡灯光的照映下如鲜血般凄艳。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像是药片,扔进酒里,摇了摇。
闻味道、看颜色、挂杯度,这酒显然不错。他满意地想道。
再次对着光看了下,酒杯里似乎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但他知道药片已经溶解了,就像当初放在郭鼠标酒杯里的那片一样。
一样的快,不论是溶解的速度还是夺命的速度。
他最后举酒杯对着那面墙,冲画像上的那些人笑——
“干杯!我来了。”
然后,他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
后来,芒果城堡杀人事件由于神秘以及不了了之的结局,被外界越传越奇,越传越离谱。
于是,关于城堡里曾经住过的13人在普通的民众间便有了各不相同的传说版本。
从那天起,就是他们传说的开始。
芒果城堡再次笼罩在静谧中,在空谷中寂寞地等待着下一次客人的到来。
(全文完)
nandyleelynn
发表于 2007-10-5 01:04
默哀一个,每天牵肠挂肚滴芒果城堡也终告OVER。。。。。花生哥往生都往滴如此淡定$郁闷$
灯灭人走,音乐起,你的脸 慢慢消失 我的心 守一座空房子。。。。。
夏天不仅过去了,冬天而且也来了。。。。。快乐男声,巡演,Alles wird vorbei。。。。。一切照旧,照旧。。。。。
$bye$
juliasun81
发表于 2007-10-7 15:55
结局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