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vade 发表于 2007-8-25 15:03

fcb 发表于 2007-8-25 15:13

原帖由 莫少 于 2007-8-25 12: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Frau China--flower:
danke für Ihren Wünsch, eigentlich dieser Kampf geht nicht mehr um dich, sondern nur einen Schlacht zwischen FCB und mir selbst.
Sie sollen meine Kritik nicht zu persönlich nehmen, es geht hier nur um die Gerechtigkeit
ich bitte um Entschuldigung wegenDeutsch-Imput-schriften und wünsche Ihnen auch eine bessere Zukunft in Ihrem Leben.
mfg
mo

曾经,不少网友(包括一些版主)因你的精彩文字而喜爱你赏识你
可你呢,一年多来出场没几次,但所作所为却让一个个原先喜爱赏识你的人背你而去,落得个只有2007与你为伍的下场
知道为什么吗?
一个人,纵然有天大的文才,但无德无赖,小肚鸡肠,缺乏自知之明,总究是没有人格魅力的。懂不?
恃才自傲有个P用?那只能害了你,更何况那只不过是文才

看看你内德性,有多卑劣
为了达到你对fcb的造谣目的,不惜拿无辜网友当工具,多次侮辱中国花
为了赢得你头脑中狗P战争,不惜多次编造谎言,妄图给人以我俩有私怨的假象,所以版主我才公报私仇对付你删你帖
你我在现实生活中认识吗?有个P私怨啊!就你内人品,都不配做我的对手

原先以为你只是一时糊涂,并没怎么计较你对我造谣。但你一次次的编排,足见用心险恶,这已是人品问题了

你是个有文才但人品卑劣的人

elvade 发表于 2007-8-25 15:15

fcb 发表于 2007-8-25 15:16

至于你2007,人品比莫强,但过于自以为是,幼稚得跟你年龄不相符

fcb 发表于 2007-8-25 15:20

原帖由 elvade 于 2007-8-25 15: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你看清这帖的题目吗?你是LIVE吗?要表彰什么,去你的地盘撒。

你谁啊你?这木霸道?你可以跟我帖,别人就不能跟你帖?
管理员已删除了你俩的投诉帖并作出了结论

你再发帖纠缠,就等于无理取闹

live 发表于 2007-8-25 15:21

他处罚莫愁湖,是因为莫愁湖在婚版有侮辱他人的违规言论,和莫愁湖在这里告状无关,更加谈不上"FCB在莫愁湖来这告状的时候背后插他一刀"。对于此,在FCB的关于对莫愁湖和elvade的处理过程一贴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在你最近的一些帖子中,三番五次的羞辱FCB,他也并没有"背后插你一刀"处罚你,在我看来,他对你已经是非常的宽容和大度,也希望你不要继续纠缠,宽容一点吧。

elvade 发表于 2007-8-25 15:21

elvade 发表于 2007-8-25 15:25

fcb 发表于 2007-8-25 15:29

至少,你不象莫那样造谣,看在这个份上,对你还是比较客气的

fcb 发表于 2007-8-25 15:34

不要说我事先没通知

莫少也好,莫哥哥也好,一个月之后的莫愁湖也罢
希望不要再惹事生非,如有再犯,不再事先警告,直接封

莱茵 发表于 2007-8-25 17:45

不像2007啊$考虑$
至少澄清了不是我。
某人居然幼稚到随便一个马甲就以为是。。。的地步
草木皆兵啊草木皆兵
:cool: :cool: :cool:

莱茵 发表于 2007-8-25 17:52

忘记喊口号了$汗$

坚决拥护来福的一切行为
一定要把以莫斯托洛夫斯基为首的小集团打到在地并踏上1w只左脚
支持群殴

fcb 发表于 2007-8-25 18:00

原帖由 莱茵 于 2007-8-25 17: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像2007啊$考虑$
至少澄清了不是我。
某人居然幼稚到随便一个马甲就以为是。。。的地步
草木皆兵啊草木皆兵
:cool: :cool: :cool:

人家只是怀疑一下嘛$害羞$
伤害了你幼小纯洁滴心灵
你说咋办吧?

莱茵 发表于 2007-8-25 18:01

原帖由 fcb 于 2007-8-25 18: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只是怀疑一下嘛$害羞$
伤害了你幼小纯洁滴心灵
你说咋办吧?

还我聚元:mad: :mad: :mad:

fcb 发表于 2007-8-25 18:07

不要说还嘛,多难听:mad:
事儿呢,一码是一码
你发个好帖,加分不就得了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8-25 20:42

原帖由 fcb 于 2007-8-25 15: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要说我事先没通知

莫少也好,莫哥哥也好,一个月之后的莫愁湖也罢
希望不要再惹事生非,如有再犯,不再事先警告,直接封
支持汉武弟弟!;)

战国 发表于 2007-8-26 11:13

原来你们就是那群皇帝的马甲$NO$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8-26 11:50

原帖由 战国 于 2007-8-26 11: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你们就是那群皇帝的马甲$NO$
误会啊!$考虑$

DLIII 发表于 2007-8-26 20:46

是2007? 不是吧。。。$考虑$

elvade 发表于 2007-8-26 23:16

踢踢 发表于 2007-8-28 14:11

呵,闲来无事,看萍聚,看到这么大一个笑话。虚拟世界,至少你杀我砍吗,有多大仇有多大恨,关上电脑,整个世界就没了,开战双方,切勿上火。
还有,这个叫FCB的斑斑,婚版本就是8婆的地方,8婆的话,你要知道,有甜如蜜的温柔也有不见血的软刀,8婆的世界不存在伤害。如果不想得到伤害,最好的办法要么不让人知道,要么遮盖一下,全敞开让人家去说道,那就需要有一颗坚强且明辩是非的心。虚拟的世界全裸出来奔跑,也是要有胆量的。那个公婆遗产贴主其实就是在裸奔,试试大家对传统道德的承受力。自然有意志“薄弱”的人要说三道四地8一阵了。论坛上只要不直接人身攻击,不说国骂,讽刺挖苦的表达自己的感情都是允许存在的,这在论坛上叫板砖。如果这样也删贴的话,论坛只有一种和谐的声音的话,估计也没有混的意思了。你看天涯上这种砖飞得太多了,只要涉及感情问题,必有这样的砖砖。这也是天涯之所以火的原因。敢为之,不敢让人说之,那还混啥坛子呀,猫底下当潜水员才是正道。

我想作为斑斑,删贴的尺度不应把个人的感情杂在里面。不应该你觉得这个人说话做事人品不好,你就把他稍微处在边缘的贴子删掉,这样,论坛是和谐的,但只听一种声音,会不会腻呢?只围着你斑斑转了,倒是团结了,拉帮结队作出和谐社会样,这没意思。而且婚姻本身,就是个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的论题,吵吵闹闹才还原婚姻的本来面目。和和气气,不正常的。。。。

还有一点,我想对来福老大说的,中国的法律讲,上诉不加刑,呵,我觉得符合人道的。如果上诉都要加刑的话,谁还敢上诉?没有人敢上诉,法律要那条款还有作用吗?如果投诉要被加上一条罪过再追加处罚的话,这意见薄其实也就没啥作用了,只不过,摆起来,作个民主样,让大家发发牢骚而已了。

[ 本帖最后由 踢踢 于 2007-8-28 14:14 编辑 ]

奇朵啊朵 发表于 2007-8-28 19:18

瓜瓜乐 发表于 2007-8-28 20:17

原帖由 奇朵啊朵 于 2007-8-28 19: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莫愁湖和中国花到底写了什么,我想看看,谁有链接?

在你常去的版块里。。躺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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