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xin82 发表于 2007-8-29 08:12

法律问题咨询

有一个法律问题,困扰了我很长时间,希望有懂法律的朋友可以解释一下。
我因为曾经被怀疑过盗窃,而被带到警察局录了口供,并填了个人材料,拍了照片,也留指纹,后来收到一封法院的来信,说,经过审理,已经结束了。 而我根本就什么都没有做过,也没有出庭, 也没受审。。 就去过警察局。。。
但不知道这样会不会留下案底,因为我马上就要毕业了,可能要在德国找工作,因为听到别人说,有人因为逃票留下记录都会影响到找工作,所以我现在特别担心,不知道我这样会不会有记录。。。 也不知道招聘的企业会不会去查这些材料。。。还有就是我自己从哪里可以知道我的材料里面是否有这些记录!!!
非常感谢

laodeguo 发表于 2007-8-30 21:51

法院的结论是怎么写的?很重要.如果是冤案可以要求索赔.那就坏事变好事了.如果不了了之.那总是个心病.

mixmas 发表于 2007-8-30 22:00

说结束了也应该有个结果啊,是成立还是不成立还是停止了调查不追究

你去报户口的地方花十几欧开个品行证明书就知道上面有没有登记在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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