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荷
发表于 2004-3-2 20:27
都劝分啊!!
Dorstenerstr
发表于 2004-3-14 00:35
爱情不转变成亲情就没戏,看自己的爸爸妈妈,觉得他们是一家人还是一对儿谈恋爱的人呢?不过如果年轻的话,这件事情没有必要提到日程上来,还得看你有没有事儿。
=theoni=
发表于 2004-3-14 22:49
还有这样的女孩吗问问先?
xiao9
发表于 2004-3-16 15:05
支持搂住分手的举手,我先举了,算我一个
susanna-mei
发表于 2004-3-23 02:14
他不爱你!分!
他爱你,就不会这样了!所以还是分!
就一个字--------------------分!
女人要自强!
享受孤独
发表于 2004-3-25 19:00
$怕怕$ 还不如一个人呢!!
xiao9
发表于 2004-3-29 23:09
好好的说事情不要说人,免得又是大吵大闹的
哪里都有好人哪里都有烂人,不分地域只分人
zhyi49
发表于 2004-4-2 14:08
哦!到了这种境界了,不简单!!!
yali
发表于 2004-4-7 11:46
最初由 onevolution 发布
我的每天循环,9点或者10点上课,中午学校吃饭,下午5点回到家,电脑,上网看资料,看书,8点吃饭,9点开始dolc,自己的主页添加日记,11点睡觉,2点起来,然后开始看看之前的文字或者帖子是不是有回复,灌水听歌,3点4点开始再次看书,一直到早上8点。然后做早餐吃,洗梳,然后9点上课,每天循环就是如此。
快乐单身汉!!
你一天只睡了3个小时噎GG,身体不会崩溃吗?$怕怕$ $佩服阿$
幻影夜行者
发表于 2004-4-7 19:25
终于看完了,好长~~~~
最想知道的是楼主到底分手了吗?虽然在帖子里看到楼主已经下了决心,但是想和做是两码事,不知道楼主放的下吗?
偶BF是个模范男友,对我可好了。只是有的时候记性差点,不过人都没有完美的,有时候有点小缺点还是很可爱的。我们从说在一起的那一天起,所有的一切都是以2个人的分量去计算的,当然钱,物什么的都在一起。
当然还是觉得男生不能太小气,不然还能叫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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