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刁难。在给签证以前,签证官有权检查经济情况,如果确实比较低,就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这个全德国都一样的。
对的,我们去之前必须找STEUERBERATER花钱做平均月收入的证明书带去,还要税务局开无拖欠证明书
原帖由 suker333 于 2007-8-31 19: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有恐怖组织么$汗$
HK的红星帮之类?
这个我们自己说了不算,签证官也是按规矩一视同仁的办事,我相信他没有故意刁难人 好复杂呐,那如果是结婚后一方入了籍,又要怎么算居留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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