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uchteis
发表于 2007-9-11 21:52
书面的投诉,我们也想了,直接靠我们投估计是没有雨的,可能连雷也不打的
今年没有保rechtsschutz,现在保的话,厨房的事件发生在前,是不计算在那个保险范围之内的。
现在就剩下去请个律师来了,我们2个人都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对付这样的猪头经理,也不愿意直接面对了。
说个笑话啊,问他,冰箱的型号改了,怎么不通知我们呢?
他说,如果每次更改都直接通知客户的话,那也太luxus了:o
之前我们接到过n个更改,不是改送货时间,就是该安装时间,不是改柜子高度,就是改柜子的宽度,不是改洗碗池的位置就是改......
我直接拿给他看,那一刀更改确认单,他还真的能说出口,是啊,我们公司现在就要省这些$汗$ $汗$ $汗$
好,你们继续省电话费,纸张费,邮费,还可以给我们写邮件啊
轮到他不说话$怒吼$ $怒吼$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9-11 21:56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9-11 22: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那个抽烟机问题应该不大, 你把说明书找出来看看, 应该有功率。 还可以点根烟放在炉子上方, 看看烟的走向, 是不是往抽烟机方向。
冰箱的问题, 你去店里追究, 如果是大店, 应该能够得到合理解释 ...
油烟机,我们也不想作为主要点来强调的,烟是往后面的过滤网走的,可是开1档没有用啊,2档才有效果。
冰箱有2个门,下面是冷冻,单独一个门
上面是冷藏,本来的设计也是一个门的,
然后上面再一个小柜子,也是单独的门,这样才能杜绝干货的味道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9-11 21:56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9-11 22: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昨天和küchenstudio人去交涉了,找的就是他们的头。
可是那个猪头讲的话,真让我们大跌眼镜啊
1。针对吸油烟机,他说:无论哪种外型,功能都是一样的,都是按照功率大小和型号设计的,对我们的实际情况, ...
费他个P 咋不问问他 要是都一样干吗费那个事生产这么多型号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9-11 21:59
原帖由 猪哼哼 于 2007-9-11 22: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费他个P 咋不问问他 要是都一样干吗费那个事生产这么多型号
问了,他说,怎么世界上这么多不同的汽车啊?
按照他的猪脑子,就觉得所有的车都是跑的,一样的功能。
individuell的概念,他根本就没有。
是我错了,我不应该追求要一个自己的厨房,跑到他们家去设计的:( :(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9-11 22:05
不说了,谢谢你们的安慰,明天直接找律师去了
读了网上的评价,不只我们在他们那里碰到这样的情况,其他的人也有,只是很多人在设计过程中,在错误百出后就拒绝继续合同了。
我们的顾问在咨询和设计过程中,我们对他的服务相当满意,万万没有想到事后有诸多的问题,他们的售后服务,大家就别指望了。
而且天下乌鸦一般黑,其他的厨房推销商也是同出一辄。。。。。
大家在订购厨房的时候可千万看仔细了
bonie123
发表于 2007-9-11 22:19
很多次在家具市场都有看到:
德国人在买整体厨房时,如果看中了那一款,直接要求把展示样品当场拆下去走。。。:o
看来,这种随意更改供货内容的事连德国人也很怵的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7-9-12 08:11
Du kannst §434 bis §441 BGB lesen.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9-12 10:20
原帖由 bonie123 于 2007-9-11 23: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多次在家具市场都有看到:
德国人在买整体厨房时,如果看中了那一款,直接要求把展示样品当场拆下去走。。。:o
看来,这种随意更改供货内容的事连德国人也很怵的
是啊,和同事也聊过,周围这样的情况不算少。。。。。
有个例子,一个同事装了厨房已经9个月了,至今他们还没有把他的2大问题解决掉, 他也还有1/3的钱没有付。
不是kuechenaktuell,是kuechen vesta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9-12 10:20
原帖由 太有才了 于 2007-9-12 09: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u kannst §434 bis §441 BGB lesen.
去读读看,
谢谢
catwyc
发表于 2007-9-12 14:52
看來 法律保險還是很有必要的......$考虑$
以後有小孩逼他去唸法律
:D